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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仙子 其二

作品: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作者:橘赭Juzer|分类:综合其他|更新:2024-08-02 21:40:45|下载: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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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阁下:

我认为,有一个神话很契合这封信的主题。

当年,圣宗多尔甫罗斯准备了三种礼物,以祝福新生儿的诞生:首先是白衣,愿其不受邪恶所侵蚀,保持纯洁;其次是翎羽,愿其不畏强权与压迫,追逐自由;最后是宝石,愿其保持谦逊与求知,善用禀赋。在此之后,新生儿被赋予了新的姓氏——西林斯,那便是北方奇迹的开始。

圣宗在上,保佑洛明各和西林斯的子民。

向伊芙·洛德恩特·哈维因爵士表达敬意。之所以写了这样一封信,是因为我需要向你传达一个好消息:就在你离开达克仁庄园后的第二周,我的女儿南芬诞下了一个男孩,虽然她现在还有些虚弱,但贵在母子平安;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好消息:鲁格的妻子米丽安在两个月前也怀孕了,而为保险起见,他们决定中断新大陆之旅,大概下个月就能回家。

我很高兴我的这位外孙能够有此成就,也更欣慰于他的成长,因为比起他的父亲,鲁格显然更善于平衡家庭与事业之间的关系。可以预见的是,不久之后的达克仁庄园将会热闹许多,而这些均与那位达克仁先生无关。

我和玛嘉茵原本打算过一段时间就回去,但现在我们又改变主意了,或许我们可以继续住在这里,直到小家伙学会走路……对了,南芬给小家伙取了个名字,叫“卢卡”,这不是正式的名字,因为南芬坚持要等达克仁先生回来之后再给他的儿子取名。一想到鲁格和米丽安的孩子也将在数月之后诞生,我就有些期待,希望他们也能生一个男孩吧,这样的话卢卡就能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了。

另外,我听说了关于齐空岛的事,放心,对于克利金来说,它依旧是个秘密,我只是有自己的了解渠道而已……我想知道的是,这件事你会告诉南芬吗?如果你问我的建议,我想说,我们也许可以在事后告诉她,免得她为此担心。

总之,期待你的回信。

你的大朋友康森德留。

荆棘历九九年3月14日(或圣宗历714年5月2日)

收到信的时间是在3月20日,伊芙看完了信,又抬头看了眼送信人——这位年轻的信使朝她鞠了一躬便告辞离开了,而伊芙此时仍是一头雾水。

“康森德……有必要专门派一个人过来送信吗?”伊芙问身边的雨切——她觉得老公爵有些太正式了。

“可能是因为,他怕你以前没见识过贵族们最生硬的一面。”雨切回答。

“他在信上说,南芬生了个儿子,我当时真应该晚点回来。”伊芙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可事实上,伊芙当时是被南芬赶出来的。

“既然康森德先生说没事,那就不必担心。”雨切虽然没看过信,但也能猜得到信里写了什么。

“真想现在就回去,去看看小婴儿长什么样子。”伊芙说。

“你喜欢孩子?”雨切问她。

“如果是南芬的孩子,我当然会喜欢。”伊芙说,“但别人家的孩子那就不一定了,就比如说戈贡家的那两个小崽子。”

说起戈贡,就不得不提到这三位竞争者本年度的第一场对决了。在伊芙看来,那场比赛简直就是在为自己量身定制的,而在此前,她甚至还有些闷闷不乐,总对洛提兰说“自己刚回来,还没准备好”,为的是想让对方再宽限几日。

裁判劳斯罗告诉他们,这是一场简短但又非常重要的比赛,比赛规则相当简单:三位选手每人都要与银骑士泰特罗格进行一场全规格的较量,每天一场,地点选在骑士院的大训练场中,不仅如此,骑士院还会组织大量的学生和骑士去现场观摩。

所谓全规格的较量,意思就是,进行一场不限法术和剑技的比斗,显然,圣丰岳这样做是有一定目的的。

阿斯德以前就与泰特罗格有过数次切磋,考虑到选手们对对手的了解程度是有差异的,所以裁判组这次并不打算采用抽签排序,而是让阿斯德直接先上场,为的是能让之后上场的戈贡与伊芙有所参考。

阿斯德虽是圣丰岳重点培养的对象,但看过往战绩,他在与泰特罗格的较量中却也是输多胜少——而考虑到两者之间的年龄差,阿斯德其实是相当有潜力的。

伊芙以前倒也见识过泰特罗格的战斗方式,在与雨切的那场对决中,她能看得出,泰特罗格的进攻手法大开大合,但同时却又并不乏战斗方面的思考——对于一位经验丰富的战士来说,力量与头脑总是相辅相成的,而这位骑士所具备的勇气,则更是赋予了他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一往无前的特质。

此时,伊芙与戈贡与一众圣丰岳高层坐在了看台上,他们周围聚满了观众,穿着骑士常服与训练所制服的人站在比赛区域之外,可谓是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

阿斯德更擅长剑技,所以他们之间的战斗便更偏向于气刃之间的对抗,在对决中,双方均展现了红色剑芒,只是有着或深或浅的差异——这意味着,这位年轻人在圣丰岳昆克德印的造诣已经超越了在场的大部分人,甚至不会与眼前的这位银骑士相差太多。

泰特罗格对防守毫无兴趣,他不仅膂力过人,且对自身的耐力也极有自信,所以就总喜欢用他那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将对手逼入绝境——而总有一击会让对手招架不住的。

阿斯德的战斗方式倒是与泰特罗格有些相似,他在平常与人对决时,几乎只施展武技而不使用魔法,以便自己能保持专注并维持特定的攻击节奏,但在今天的比试中,他却在格挡的间歇时不时地使用出了防御法术,于是观众们便看到,在泰特罗格如此狂暴的攻击之下,阿斯德居然还能抽空反击——即便这种薄弱的魔法屏障只能抵挡住对手的一招,也足以打乱对方的节奏了。

“喂,阿斯德,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见此情形,泰特罗格便开始嘲讽起了对手,“你念咒的样子可真搞笑,扭扭捏捏的像个女人,咱们就像以前一样爽快点,凭真本事打一架不好吗?你又不是没有赢的机会。”

阿斯德并不答话,他反而变本加厉了起来,不仅使用了魔法屏障,还在攻击时念出了释放闪光的咒语,企图遮蔽泰特罗格的视线。

但这位银骑士不愧是经验丰富的战士,他一直在留意阿斯德的口型,在对手读咒的一瞬便已知晓了对手的意图,所以他后退了一大步,躲过了阿斯德的劈砍,又将本来打算格挡的长剑横在自己眼前,用剑身将那突然从自己面前出现的魔法闪光尽数反射进了施法者的眼中。

凝聚在剑尖的闪光不仅没有达成效果,反而被对手利用,这是阿斯德完全没有料到的,他被强光晃了一个趔趄,几乎是下意识地将剑格挡在了胸口处,结果还是被泰特罗格一脚踹翻在地,随后结束了比赛。

阿斯德因为自己的昏招而输掉了比试,但这其实也不能怪他,毕竟……泰特罗格的武艺又比以前精进了许多,他的招数激进而猛烈,几乎每一击都能在地面上砍出沟壑来,这让阿斯德很难招架得住。

是什么能让泰特罗格能有如此改变?在去年经历了那场与雨切的比斗之后,这位原本不可一世的莽汉才意识到,在剑术的理解上,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家伙,这么看简直就是无懈可击。”在看过这场比试之后,戈贡当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不行,明天就到我了,我得赶快回去想想要怎么对付他……失陪了。”

戈贡离开了,伊芙则看向了站在身后的雨切。

“咱们也回去准备一下?”伊芙问他。

“是该准备一下了。”回应她的却是巴替娜,“我的这位哥哥确实很难对付,但也不是无懈可击——他容易急躁,但急躁也分很多种,有的人会被对手的话术干扰,有的人是因为战斗时间拖得太长,但对于我哥哥来说,这些都不算问题,最能让他感觉烦躁的,其实是‘分心’。”

“分心?”

“你这次回来,不是又多了个魔女的身份吗?”巴替娜凑到她耳边说道,“和他比试的时候,把奥兰也带上,一次多用几种魔法,目的就是为了干扰他,要让他觉得不痛快,等他觉得烦了,咱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这种比试也可以带奥兰?”伊芙问她。

“当然可以,全规格较量并不限制武器,‘下手的分寸’才是最大的限制。”巴替娜说到这里,又补充道,“所以射弧枪也是不允许使用的,因为威力太大了,一不小心就会伤到人。”

“那我还是别用奥兰好了,在实战中我还没用过这种东西。”

“你自己决定,只要能赢就好。我想,阿斯德今天大概也是有类似想法的,但他的法术用得太蹩脚了,不但没有分散对手的注意力,反而还影响到了自己。另外,我哥哥生气时也很难对付,但只要你冷静应对,别在他面前露怯,等他开始焦躁了,你就差不多赢了。”

“你还想让我打赢他?”伊芙有些意外。

“为什么不能?既然你都能打赢我。”

在刚回骑士院的那段时间,巴替娜曾要求与她切磋一番,而这一次伊芙爽快答应了,且只凭剑术击败了对手,两人打了好几场,直到巴替娜心服口服为止。

当时,巴替娜感叹道:“你提升得太快了,不愧是哈维因的女儿,自身也有对剑术的独到理解。”

独到理解?什么才算是对剑术的独到理解?对此,伊芙需要向雨切请教一下。

“境界的提升。”雨切回答说,“在某些方面,一个人所展现出的气质可能与他平时的风格完全不符,有些人无法驾驭生活,但在他所熟悉的领域里却可以称得上是绝对的统治者,这是因为他对自己所做的事足够了解——是按部就班、驾轻就熟,还是随心所欲、返璞归真,他的思考全都体现在了境界之中。”

第二天,戈贡与泰特罗格的比试也是相当精彩的,这位草原汉子的下三路功夫相当扎实,他虽然也会使用骑士团的武技,但今天却将魔法使用的重心放在了身体强化上面——戈贡手持一把长匕首,总与泰特罗格保持着特定的距离,他的腾挪速度很快,要么离得老远,要么靠得很近,这让泰特罗格一时间很难施展得开。

在比试的途中,伊芙不经意间在围观的人群里看到了一个清秀而熟悉的面孔——是锡林雅的弟弟,奥利德恩。奥利德恩混在一群训练所学生之中,身上还穿着一年级学生的校服,于是在比试的下半场,伊芙便总会不自觉地盯着他看。

比试结束了,戈贡没能击败这位强大的对手。正如巴替娜所说的,泰特罗格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个极有耐心的战士,他以不变应万变,终是将这位有着五个儿子的父亲熬到了体力不支,当场认输为止。

曾经,戈贡十分自信地对阿斯德和伊芙说,自己的妻子纳迪安怀的一定是个女儿,可结果却并非如此。

散场之后,伊芙就去找了奥利德恩,而这位少年也并未离开,因为他知道伊芙方才已经发现自己了——她一定有话要说。

“你怎么穿着训练所的制服?”伊芙走到他身边,开门见山地问。

“因为……我今年也参加了这边的训练。”奥利德恩的眼神有些闪躲。

“学院那边呢?”

“学院的课程我也没落下。”他回答说,“那边的课程很简单,我能应付得来。”

“哦……”伊芙若有所思。

“我并不是心血来潮才决定的。”他解释说,“也不是在效仿你,我只是觉得自己是应该改变一下的。”

“你父亲知道这件事吗?”

“当然了,没有他这件事也办不成。他其实还挺高兴我能做出这样的决定的。”

“你今年的变化可真大。”

“是该接受现实了。”奥利德恩叹了口气,“你觉得……我以后是不是应该正常点?”

“正常点?哪方面?”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奥利德恩皱着眉。

少年的脸蛋和鼻子精致极了,苦恼时的样子在伊芙看来就显得有些可爱。有时她甚至会想,如果自己以后非要有一个丈夫,那就把奥利德恩“娶”回家也未尝不可——当然,这也仅限于想。

“这种事只能由你自己来决定,我可没资格评判。”她说道,“我只知道世界很大,也许你以后真能找到更感兴趣的事也说不定,总之,过去的经历和体验也很重要,以后要做什么,还要看你自己的取舍。”

“是很重要,但……人总要长大的。”奥利德恩的语气有些无力,脸色也很苍白。

他说完这句话后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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