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烧得滚烫,浓烈的烟雾熏灼着他的眼睛。
“阿伦,阿伦!躲起来,躲起来。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来!”
“妈妈,爸爸!我不走,我不走!”
“阿伦!”
他拼命用手去拖妈妈的腕子,然后又去拉爸爸的手。
“爸爸,妈妈,你们快出来啊!”
火越来越大,希望越来越渺茫。
“滴——滴——”
“爸爸,快看,是警车!有人来救我们了!”
他兴奋地向着警车大呼大叫,“警察叔叔、警察叔叔!”
警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他背着手,逆着火光。盛永伦看到他单瘦身材,帽檐压得很低。他跑过去,拉住男人的手。哀求道:“警察叔叔,快救救我爸爸妈妈吧!”
男人嘴角漫着一丝笑意,不紧不慢跟着他走到车边。
“快啊,快救救我的爸爸妈妈!”他脸上的泪水被火焰的热力蒸腾,皮肤紧绷到痛。
“小朋友,不哭。”男人粗糙的大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我来帮你救他们。好不好?”
“好、好!”
男人站起来,一手牵着他的手,一手从腰间掏出手枪,向着车里的人,就是两枪。
“嘭、嘭!”
盛永伦的身体在睡梦之中,像中枪一样痉挛扭动。他猛地睁开眼睛,眼珠子圆鼓鼓地看着天花板。
安静的房间,心跳乱又快,如同春日的雷鸣轰隆隆。
他拼命在黑暗中咽口水,拼命湿润干涩的喉咙。他不顾手臂上的疼痛,冲到浴室,拧开水龙头。把脑袋整个伸到冷水下,深秋的夜晚,他觉得脸上又热又烫,像被火苗舔吻过一样疼痛。
他愤怒地击打着大理石洗手台。
好久不曾再做这个噩梦。十五年,爸爸妈妈去世十五年了。
那梦中的男人就像魔鬼一样。每每回忆起来,他就像死了一遍。
听到动静后进来的万泽,一眼即看见他顺着墙瘫坐在浴室的地上,洗手池中的水正哗哗溢得满地都是。
“哎呦,少爷、少爷!你这是怎么呢?好好的睡觉嘛,怎么跑去玩水?”
万泽抡起袖子,把半湿的他从浴室拖到卧室。他的身体在地毯上留下长长水印。
“万泽,我不是玩水。”盛永伦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他走到桌边,拿出纸笔,疯狂地在白纸上画画。
“少爷——”
“万泽,我看清楚他的脸了!”
“谁,你是说谁?”
“杀我父母的凶手!”
盛永伦转过头看着万泽,手里的铅笔应声而断。
“什么?你想起来了”
“是,我想起来了。”盛永伦从抽屉中重新拿出笔,用力地在白纸上图画。
十五年前,因为亲眼目睹父母被害,他被吓傻过去。连自己叫什么名字,是谁都不记得。在街上流浪好几天,才被伯父找到。
他的记忆是跟着伯父回到广州后慢慢恢复过来的,但不管他怎么想,就是想不起凶手的相貌。不仅想不起来,每每回想当时情景还会不由控制的浑身颤抖、痉挛。
“咔!”
盛永伦手中的笔再一次被折断,白纸上深刻下力透纸背的划痕。
他满头大汗,身体开始哆嗦。万泽伸手一摸他的额头,烫得像火一样,惊叫道:
“少爷,不要勉强了。快回床上去躺好,我去叫医生。”
“我没事……”他喃喃自语,握着断掉的笔不停地画着,“万泽,我一定要把他的脸画下来,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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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室一夜无梦,好好地睡一长觉。醒来后甚为觉得神清气爽,很是舒服。
她来到学校,迫不及待要把昨天发生的事和沈兰香分享,再要审一审兰香。明明是三人行,危难时刻,她怎么跑得不见影子。
可没想到,到了学校,兰香理都不理她。宜室几次找她说话,兰香直接把脸扭到一旁。如此反复三四次,宜室再傻,也知道兰香在生她的气。但她一点不知道兰香生气的原因是什么。
放学后,她挡住兰香,含着眼泪问道::“沈兰香。你到底怎么呢?为什么不理我?你知不知道昨天——”
“上官宜室,你还好意思提昨天!”沈兰香的眼眶里同样含着眼泪儿,冷若冰霜地说道:“我是一直把你当朋友,是你没有把我当朋友!”
宜室惊呼:“我怎么没把你当朋友?这话是冤枉人!你必须要把话说清楚!”
“好,说就说!我问你,昨天下午,你和盛永伦去哪呢?一声招呼都不打,害我在原地等了许久……”沈兰香的眼睛流下两行透明的眼泪,哭着道:“你知不知道,我看你为王焕之伤心。就想王焕之喜欢看书,一定不止喜欢在图书馆借书,应该还喜欢买书、藏书。所以我重新折回去问管理员,知不知道他常常爱借什么书,有没有提过喜欢城里的哪家书店。没想到,等我问完出来。你和盛永伦就都不见了!我巴巴地一个多小时。像傻瓜一样,被冷风吹得都快成冰棍了!”
沈兰香一哭,宜室也要跟着哭起来。她拉着兰香的手,哀求着道:“好兰香,你别生气了!昨天不是我故意不理你的,是真的出了意外,很严重的意外。”
她哽咽着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全告诉兰香。甚至连盛永伦是广州永胜银行小开的事情也没瞒着。听完后,兰香也不哭了,脸色白白的。
“宜室,昨天你一定怕死了吧?”
宜室点点头,心有余悸地说道:“可不是吗?当时我的心噗通噗通,心脏病都快发了。你可好运了,刚好不在。不然也一定像我一样,吓得心脏病都得出来!”
“能发心脏病也是有福的人!”沈兰香有点羡慕地说道:“至少……盛永伦一辈子都会记着你。别人是英雄救美人,你是美人救英雄。他这一生可得怎么报答才能报答得了你的恩情啊!”
“呸,谁要他报答!”宜室跺脚,她救他的时候可不知道他的身份,更不是贪图他的报答。
“你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兰香鼓起腮帮子嘟囔道。
“什么福?我看到的只有苦!”
“唉——”
女孩的心如纤丝般敏感,一声长吁短叹,一声曲折回绕都能产生久远的意义。这已不是沈兰香第一次发出这样的感慨。宜室心里的弦“当”地一响。敏锐地嗅到沈兰香对盛永伦异乎寻常的关心,更嗅出一丝深藏不露的嫉妒。
不管她平常把这关心和嫉妒埋得多深,可还是会像春天的芽遇到雨水和阳光就会表现出来。
兰香是不是对盛永伦有有什么其他想法啊?
想到有这个可能,宜室像触到地雷一样,“嗖”地把自己的手脚全缩回来。急吼吼的撇清和盛永伦的关系。
“兰香,旁人可以不相信我,你可要相信我!我什么都不要,只要盛永伦往后不要来烦着我就好。”
她当真是有点怕了盛永伦,更怕他的家世。
听到她这么说,沈兰香脸色由阴转晴,试探地问道:“宜室,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真的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没有!我对他从来没有别的感觉。这绝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沈兰香顿时笑起来,像得到梦寐以求的应许之物。她一笑,宜室也跟着笑起来。
这对刚刚还在生气的小女孩,一会的功夫又和好如初。只见沈兰香挽着宜室的胳膊,在她耳边轻声低语,后者的脸马上羞红一大片,不停地问道:“是真的吗?他真的是这么说的?造山书店。”
“我还能骗你吗?管理员就是这么说的。”兰香笑着,用手指刮着她的脸,羞她道:“你可想仔细了,到底要王焕之还是要盛永伦?如果你选了盛永伦,可就是永胜银行未来的行长夫人。行长夫人呦!”
宜室捏拳作势往她身上打去,“讨厌!我才不要做行长夫人!行长夫人留着给你去做吧!”
沈兰香乍惊乍喜的说道:“我可做不起!”
“你做得起,做得起!”
“宜室,你别笑我。”
“我没笑你,我是说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你真讨厌!”
“兰香,我是说真的!你别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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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来临,沐浴过后的沈兰香并不急着穿上衣服。她哼着小调,赤身赤脚从浴室出来。晶莹的皮肤上沾着未干的水珠,如同早晨的玫瑰带着新鲜的露水。
她站在更衣镜前,自傲地伸长手臂,欣赏着自己匀称美丽的身体。这漂亮的躯体不是软绵绵的柳条,可比一般女孩的要健康有力的多,如果真懂女人,就没道理喜欢空心草一样的宜室而不喜欢像小野马的她。
“哒、哒、哒——”
沈兰香耳膜一动,立即抓起床单包在身上。
“谁?”
她凌厉地目光像刻刀一样往窗外射去,手里已经握着一把小刀随时准备着。
“兰香,是我。”
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她把小刀收起来,走到窗边把窗户打开,把窗外之人放了进来,“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就不怕发现吗?”
王焕之矫健地从窗台外跳进来,“我等不及星期六,有些事情想马上问你。昨天你和宜室在一起吗?”
“你是想问关于绑票的事吧?”
“是。”
沈兰香眼波横过,闪身到屏风后把衣服穿上。她的声音和影子透过屏风隐隐约约传过来。
“我们还没查出绑匪是谁,不过昨天确实是宜室帮了盛永伦的忙。如果不是她,盛永伦不可能脱身。”
他才不关心盛永伦,焦急地追问:“宜室没有受伤吧?”
“伤倒是没有,不过也吓得够呛。”
“当时你就在场,为什么不——”
兰香从屏风后走出来,把带着体香的床单扔到他头上,“你在想什么?如果我出手,你觉得绑匪还有活命的机会吗?我们几年的心血就付之东流。不过经过昨晚的事,宜室和盛永伦感情经过昨晚已经有了质的飞跃。告诉你吧,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盛永伦不是一般的公子哥,他是广州永胜银行的小开。”
“那又怎么样?”王焕之把头上的床单揪下来,不解地看着兰香。
“那又怎么样?”兰香怒翻白目,道:“白痴!你用脚趾头想一想。把王靖荛和永胜银行放在天平上,在上官厉的心目中谁轻谁重?盛永伦一遭绑票,上官厉马上去中央饭店看他。可见这两家的关系不寻常。盛永伦喜欢宜室,上官厉恐怕正求之不得要把女儿嫁过去。如果他们真结成亲家,上官厉有了袁家的权又有了盛家的财,我们想要扳倒他就更不容易了。”
“宜室不喜欢盛永伦。”王焕之陈述一个事实。好像这样能为自己夺回一点颜面。“上官厉不会罔顾儿女的幸福吧。”
兰香笑道,“笨啊,权力面前,一个女儿算什么。看看上官家的女儿们,哪一个的婚姻逃过了利字。宜鸢可比宜室讨上官厉喜欢多了。结果,还不是要被送到袁家做少奶奶。早就告诉你,对女人该软要软,该硬则硬。你本有那么多机会,只要一次生米做成熟饭。我们现在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他被激红了脸,紧紧握着拳头。兰香看着他好一会儿,迟疑道“你不会是真的喜欢上宜室而下不了手吧?”
“胡说!我怎么会爱上她?你不要乱讲!”
“没有就最好。我看你最近一点都不正常,把借读证都还回去,书不念,图书馆也不去。你是想违抗大佐的命令吗?反正我告诉你,人是会变的。你别以为宜室对你的爱就像城堡一样牢不可破。实话说吧,她是个半大的孩子,心性未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移情别恋。这个星期六,我会带她去造山书店,来不来由你。你自己想清楚。大佐不是傻瓜,你再这么消极,惹得他会亲自来松岛。到时候,把你送回日本,你就不要想再见你妈妈了。”兰香走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左右端凝自己的容貌。她美则美,眼神却过于犀利,没有宜室的柔软和甜美。
“焕之君,你说,我去把头发烫一下怎么样?烫一下会不会显得——王焕之,王焕之!”
她手里拿着眉笔走到洞开的窗户前,一袭黑色的影子正快速翻过围墙,越走上对街的屋顶。他回头向窗户里的兰香睇望一眼,转身消失在苍茫的月光之下。
王焕之像猴一样,爬上屋脊,悄没声地从这家的屋脊越跳到相邻的第二家。他猫着腰,脚步又轻又快,很快来到他想来的目的地。
他抓住院子里的菩提树,随手一荡,稳稳落在窗台上。他从衣袖中拿出铁丝,穿过窗棂,勾住拉锁,轻轻一抬,拉锁轻松弹开。
他打开窗户,轻手轻脚跳到房间的地板上,松软的长毛地毯吸走所有声音。
床上的女孩头靠着枕上的洋娃娃,睡得安然。他在黑暗中向她靠近,又不敢太靠近,痴痴立在床前,贪婪看她睡颜。
“宜室。”他弯下腰,缱绻地在她额头印下一吻。
“嗯……”宜室嘤咛着,眉头皱缩成一团。迷迷糊糊喊道:“……永……伦,快……快跑……“
他紧紧握住拳头,心中涨满无限的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