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谁朝着那两个女孩喊了一句:“留个电话号码,给灰尘。他喜欢你。”
然后,所有的人都不经意的把目光转向我,满嘴笑呵呵的盯着双脸通红的我。百口莫辩却无力反驳,就是这种感觉,
那两个女孩都转过头来,像配合好的一样。她们俩的身高相差很多,偏矮的那个女孩微胖着体质动力感十足,她扎的马尾辫不长但足以衬托出她华贵的气质。没有任何多的修饰语言就像她简单整洁的衣服一样。
个子高的女孩披散着刚烫的短发,均匀的衬在红润脸颊两侧。她的眼睛随着衣衫的飘动,身法轻盈的落在色迹斑斓的日光下。她的衣服稍显消瘦,不过娇艳的口红印搭配着白皙的皮肤更显楚楚动人惹人怜爱。
她们的目光没有任何背影的阻拦,直接就打在我尴尬的脸上。此刻我不知道如何解释我举足无措的双手,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去处理这件尴尬又不失绅士的事情?
假使有个地缝可以钻下去我早就消失不见了,毕竟我不想出现在很多双眼睛对视的面前,因为没有勇气。
但我还是不知道。。
那个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把我当做小丑一样戏耍,傻这个字都不足以来形容我,因为用在我身上贬低了这个字的价值。
我还是迈出了脚固执的走向傻逼这条专属于我的道路,为自己解释的代价就是所有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盯着,因为好玩。
你们别听他们说,他们瞎说的。别在意,放在心上。
没事。她们盯着我发烧的脸,一脸平和的看着我。我不知道她们到底有没有听进去我讲这话的意思,就像我不明白从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就变成了一个很傻很傻的人。
我赶紧低着头装模作样的弓着腰玩手机。我并不知道三年以后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就是:
我到底是不是个小丑一样的傻逼?
跟父亲那句:“他们跟你不一样,你要记得原来的自己,别身处华丽的都市把自己渲染成一个只会惹人笑的丑。”一样又不是那个意思,我并不是因为华丽的都市变的狼狈不堪,皎洁月光下的我太缺乏安全感了。
我没有活成想象中的那个样子,为自己简单的活着。而不是现在这样别人指着我的鼻梁说:
“你说傻逼啊,他就在我面前站着呢?哈哈。”我并不是因为一个人的说法而随便改变我的答案,不过好像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
路呢?以前不叫做路,走的人多了才便成了路。
现在的我经常调侃着对别人说:。
当你遇到一个傻逼时,不要骂他,要夸他、赞美他,把他从一个傻逼变成一个大傻逼。以前的我总觉得这话有些荒缪,现在我终于相信了。
小丑一样的傻逼,有谁会心疼你啊?透过你的微笑看到你千疮百孔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