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特别寒冷,早早的就下起了大雪,强烈的风雪一直持续了数日还不停息。这种现象异常罕见,一般情况下,这里都是干冷干冷的气候,整个冬天最多只有两三次的降雪,每次顶多下一天就会停。
男爵的小“城堡”被寒风呼呼的吹打着,大大小小的黑色屋檐上结上了一根根、一排排亮白的冰锥,屋顶与墙体上更是抹上了一层霜气逼人的薄冰。整个城堡仿佛结上了一层冰壳。
男爵的房间内,壁炉里的火焰火散发着惊人的热力,把整个房间烘的非常温暖。老男爵伏躺在大床的厚厚棉被上,是不是发出疼痛的哼哼声——东a子德鲁伊正在为他“针灸”。
德鲁伊在男爵背上插满了银针,又拿出一卷粗如拇指、羊皮纸包裹的特制干草药,点燃后对着背部的特定部位炙烤,这便是“灸”了。
他一边“灸”,一边问老男爵:“最初下雪的时候,你的背部是不是也开始发疼?”
老男爵有些惊讶,这事儿自己没说他竟然就知道了。不过德鲁伊的医术非常高明,对于各种病情几乎达到了未卜先知的境界。好在自己见过多次,也有些见怪不怪了。记得他第一次与自己见面的时候,开口便说自己的胃有严重的问题,并且断定自己长期过着忽饿忽饱的生活,还经常睡在潮湿的地面上。那时真把自己给震住了,要知道即使是专职医疗的十多级牧师也不可能仅仅人一眼就断定病情啊!
老男爵叹气道:“是啊,人老了就这样,浑身就像生了锈的盔甲,怎么使都不灵便了。”
德鲁伊瞟了他一眼,哼笑着说:“不是身体老化的缘故,而是你以前睡觉的时候受凉过深,内脏受创严重,你又没有好好医治,拖到现在才显现出来。”
老男爵连忙辩解道:“我医治过,以前在军队里经常找牧师为我医治伤口和疾病,每次我都是等完全治好了才离去的,内脏怎么会受创伤?”
德鲁伊笑道:“我说的‘创伤’不是指内外的伤口和淤伤、出血。而是指内脏的功能和相互协调能力。牧师的神术对各种伤口很有疗效,但处理内脏功能的效果相当薄弱。你说得‘移除疾病’这个法术只能把表面的病症祛除,真正的病因依然潜伏在你体内。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还无所谓,等到年老身体略有衰竭,那所有的问题就一起爆发。唉,你可知道当初我到你的时候,你的内脏简直没一个是完好的!全都是病根深重!若非我用药物和针灸给你尽力调理,只怕当时你活不过两年了。”
老男爵沉默了,那时他的确陷入了很大的麻烦中,本来好好的身体却突然经常生病,开始只是一些小病,扛一扛就过去了。然后问题越来越严重,必须找牧师来医疗。但治好后不久,总是会生出其它的问题,一会儿是头部剧烈疼痛,一会儿又是吃不下东西、再过一阵子又是手脚不由自主的颤动、头发大把大把的掉落、双腿时常浮肿等。为此他专门离开自己的领地,到繁华的都市寻求高等级的牧师为自己治疗,但是花了非常多的钱,身体却依然一日比一日糟糕,不久之后,曾进是一名合格战士的他居然要靠着拐杖才能走路!
直到有一天,一位拥有7阶神术的牧师在向神灵祈祷后告诉他,他的寿命已经不足两年。这才使他放弃一切希望,黯然回到自己的领地等死。
就在他已经病的站都站不起来之际,竟奇迹般的遇到了这位大德鲁伊,他的医术的确令人叹服,第一次服药并略施法术后他便已能下床行走。从那时起,他就把生的希望全都寄托在这位大德鲁伊的身上。并命令管家和其他人,用等同于自己的态度和待遇来招待这位大德鲁伊。屈指算来现在已经过了三年了,自己不仅没死,身体甚至还在逐渐恢复往日的活力。
想到这里,他忽然心中一紧,问道:“大师,你我还能再活几年?”
东a子略作沉默,人多少都是有些讳疾忌医的,有些话贸然说出,会使人很不舒服。其实老男爵已经数次问过自己的寿数了。即便他知道死后回去神灵的国度,但作为一个贵族,哪怕只是一个最底层的贵族,能多活一天仍然是好的。因为在人世间他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而享受到特权,而在神的国度,一切都由神的意志来决定。对于富贵之人来说,接受死亡,让灵魂升入天国,其实只是最后不得已的选择。
他沉声说道:“人的寿命与身体保养的好坏、心情的状态等都有关系,一般是很难断定的。你当年神灵也判断你只能活两年,可现在你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不!”男爵说:“那是因为遇到了您,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想我肯定活不过两年。因此我更相信你的判断!这已经是我第四次向您询问这个问题了,请不要再回避。而且我已经面临过一次死亡,现在任何答案我都能承受。”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还有2年的寿命。”东a子语气平静的慢慢说道:“如果你能放下一切俗事,专心按照我教你的方法调养身体,估计能延长到5年。”
老男爵心中甚是寥落:“也就是说,最多只有5年了?我连60岁都活不过?”
东a子有些无奈的说道:“内脏的问题很深,而且拖的时间实在太久了。依我,你的病根其实从5岁起就已经落下了。只不过当时年轻,身体的活力旺盛,于是将很多问题压制下去了。后来你又从军,练了一身武技,使身体强壮,又一次掩盖了问题。而且你自从成为7级战士后,对自己的身体过于自信,风餐露宿、行军杀敌之时,过渡损耗自己的身体。这就犹如大树,其根不强却又摧残了枝干,春夏虽是枝繁叶茂,但一入秋冬则根死干朽,再也不能复苏了。人的身体终有衰竭的一日,一旦活力衰退,那隐藏的一切问题都会爆发,此时已经积难重返,寿命已尽,纵是神灵也无法挽回了。”
“5岁、5岁——”老男爵在瞬间似乎又苍老了几岁,他强忍的眼中的泪水,喃喃自语。5岁啊,那正是他离开家乡的日子,一路上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头,受尽了多少的欺骗和压榨。他发誓要出人头地,要不惜一切代价成为一个贵族老爷。于是是参加了雇佣军,拼杀数年后,借着赫里福德公国发生内乱,一位伯爵招兵买马的机会,削尖了脑袋成为一名正式的军人。有了一丝建功立业、成就贵族的希望,他便不要命的作战,经常为了追踪敌人数日不睡,为了包围城寨数日不休,困了就裹着盔甲躺在潮湿的地面上打个盹,渴了就从叶上舔些露水来喝,食物没有调料就从河道旁找些天然的盐巴就着吃。终于凭着千辛万苦,得到了伯爵的注意,于是提拔了一下。等他地位稍有上升,这才发现竞争者早已多如牛毛,或持法术、或持裙带,无论实力、后台皆比自己硬的多。为此他一度天真的认为只要巴结上了贵族集团,就可以获得更大的机会,于是找了个没落的贵族小姐做了老婆。等入了这个***,忽又发现他这点凭依实在可怜的要命,连自己老婆在家族的中的地位也是朝不保夕,自顾不暇何况去顾他?
于是牙一咬,只有拼却了性命才有成功的机会机会。当然太危险的事情他可干不来,再说就凭他一个7级战士,人家还不放心呢。唯有捡那些又重又累的、养尊处优的人不愿去做任务干。好在伯爵也是个明事理的人,辛见他苦多年,虽无很大的功劳,但苦劳可是挨了不少,于是逮到一次机会把他提为一个等级最低的小小男爵,而且为了平息一些人的怨气,只能把他分封在这最最偏远、最最贫苦之地。饶是如此尚且免不了一些人的口舌。
回首40年,多少战友的尸骨早已化为灰尘,老伯爵也早已魂飞神国,自己却因为肝肾受到的寒湿过重,直到妻子去世也无一个子嗣。空留一个爵位暗自伤心。好在自己这辈子总算是圆了一个当贵族的梦,快要离世的时候来了一个侄子继承爵位,也不枉自己辛苦一生了。
他略带哽咽的又问道:“放下一切俗事,可以活到5年?”
东a子肯定的点了点头:“对,将领地内的大小事物交给他人处理,不要在为这些事耗费精力。再专心练习我所传授的养生之术,可活五年。”其实他这话也未说全,若是五年内他对草药的掌握又有突破,那么一旦有了新丹药,再续命十年也不成问题。
老伯爵略带哽咽的轻声自语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是啊,也许是该放下一切,专心享受着最后的“贵族时光”了。
如烟往事再一次缭绕上心头。
送走了东a子大德鲁伊,老男爵让管家叫来了格林姆。
望着侄子有些拘谨的走了进来,脸上还极力挤出一丝讨好式的微笑,老男爵暗叹一口气,他毕竟太年轻,今年才岁,成天想着一些白日梦般的未来。如果他能老成一些,对这个世上的事情得通透一些,那自己也可以放心的让他来管理这片领地。
“最近帮我管理这片领地有什么心得吗?”老男爵问道。
“嗯——嗯——”年轻的格林姆支支吾吾的回答着:“有不少的心得啊,我现在才知道管理一片领地是需要花多大的精力,每天都要巡视田地里干活的农夫、调解领民们的纠纷,嗯——还有监督士兵的训练。”他不停的说着。
老男爵打断了这些没有营养的官腔:“那你巡视过几次田地?调解过几次纠纷?至于士兵们的训练,我总是提韦德斯在干,每次都没见你的影子!”
格林姆的脸紧张的有些发红,他不不想给自己的叔叔一个坏的影像,至少在没有正式成为“男爵”之前。于是他找了个理由。
“叔叔,您也知道,我是个法师,每天都要训练我得奥术能力。您知道,这可是要花很多时间的。”
老男爵对这种陈词滥调很是厌烦,但还是勉力作出一副平静的表情说道:“格林姆,你已经岁了!年纪已经不小了,不要再把那些无聊的冒险小说当真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小说里那些永远都打不死的主角吗?”他有些激动的从靠椅上抬起了身子:“我告诉你多少次了,我见过的、那些死在战场上和冒险队伍里的法师,比你这辈子见过的所有法师还多!我不知见过多少个有才华的战友,他们既会武技也会法术,我们这些天赋不高的人每天都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下。他们也象你一样,在我们这些低等士兵面前不停的炫耀自己的能力,幻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万人之上的‘主角’。但结果怎样?他们都死了!”老男爵挥舞着手臂大声说道:“他们以为自己是主角,但其实他们都是炮灰!是的,他们全部都是炮灰!现在,他们死了,而我活着,我是男爵!他们什么都不是!连一块碑都没有给他们留下!”
格林姆机械的“嗯、嗯”应付着,心里却不以为然,只要能获得三阶奥术,成为一名正式的法师,那就具有等同于骑士的社会地位,如果能获得6阶奥术,那即使是一位伯爵,也要给点面子。如果能获得阶乃至以上的奥术,那么黄澄澄的金币、动人的贵妇、美妙的女奴、堪比公爵的尊崇地位——要什么有什么啊!
老男爵在眼里,暗自叹气,太年轻了啊!说什么他都没感觉的。
他只得缓了缓语气,无奈的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其实还想着成为一名高等法师,但你知不知道,一个高等法师的脚下垫着多少低等法师的头颅?你的法术学习还是先缓一缓吧,东a子大师告诉我,我这副老骨头需要调养。我想把领地里的事情正式的交给你全权处理,不过这半年我要先考察你的能力,如果能够胜任一名领主的要求,那等我这副老骨头入土的时候,我就把男爵的位置传给你。”
见格林姆眼中爆出强烈喜色,他又猛然说道:“但,如果你实在做不了一个领主,那我也不会把这片领地送给你糟蹋!”语气甚是严肃。
格林姆呼吸急促起来,连忙发誓,一定全心全力做一名合格的领主。
老男爵疲惫的摆了摆手说:“你先下去吧,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就多问问管家和提韦德斯。还有,我知道你们法师其实在心底里瞧不起德鲁伊,但千万不要小了东a子大师,他比你想象中要厉害的多!即使是那些高等的牧师也未必比的过他!如果有什么大麻烦,你唯一靠得住的只有他了。我在死人堆里待过,也在活人堆里走过,我不会错。你要警记。”
“叔叔您放心,”格林姆满面笑容的说:“我对东a子大师是一万个尊敬,他的本事我也见识过。您的话我绝不会忘记的!”
老男爵面容稍微缓和,慢慢说道:“那就好,那就好。”
见格林姆知趣的告辞,退出房间。老男爵心中依然起伏不定,格林姆啊,你可知道其实老老实实做一个男爵,远比拿着自己的生命和所有财富做赌注,去成就一个高等法师,更舒服、更实际啊。我逼你去学习做一个领主,也是为了你将来有一条后路。你可知道,在这个世上,能成就梦想的人其实万中无一啊。
他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我的侄子,梦想总是会让人痛苦。你的梦想其实就是你的痛苦之源。”
是啊,但梦想又是如此的甜蜜,如果当年不是因为“我要成为一个贵族”的梦想,那么今天自己也不会是一位男爵。未来的命运谁知道呢?即使神,也不知道吧。
格林姆勇猛的刺入艾莎温暖而润滑的紧密花径内,强烈的快乐刺激二人大声的呻吟着。
他大力抓着美妇那丰满的粉色大腿,掌心揉动着那嫩滑迷人的肌肤,让自己的紫色斗士一遍又一遍的大力冲击着柔滑动人的女体。
美妇那一双陶醉的妙目中,满是迷离的水雾之色。她奋力拱起潮红的身子,一双软滑动人的藕臂够住这年轻人有些削瘦的脖子,让充满下体的火热阳刚一波又一波的击打着自己。温热的淋漓汗水化为醉人的**之雾笼罩着二人,她越来越忘我的投入到如潮的快乐中,终于用腻人的呻吟欢叫着:“弟弟,我的好弟弟,啊——啊——”
奇异的热流势不可挡的冲击着身体内外每一寸肌肤,她大声呻吟着软倒在床上,迷人的饱满娇躯继续享受着少年热情的奋战。
“爽!爽!”格林姆喘着气欢叫着。左手爪住摄人心目的纤腰,右手抬起动人的丰满美臀,恨不得将两人的身躯融为一体。漂亮寡妇的成熟娇躯是如此的让人着迷,格林姆几乎想沉溺在这美妙的接合中,永远也不要结束。
他死死的盯着曼妙女体上起伏诱人的粉色曲线,心中不可遏制的狂想着:“半年啊,只要再过半年我就可以掌握这片领地。等叔叔一死,我就是男爵了。”他兴奋的几乎笑出声来:“到时候,我就交的起继续学习魔法的学费。等我有朝一日成了高等法师,哼哼,我一定要把凯利米诺女子爵搞到手,还有她那个漂亮的女儿!到时候我也要向**师勒沃斯一样,什么花儿都要一一采遍!现在学了御女术就这么厉害勒,到时候再加上‘粉红之书’里的法术,那又会厉害到何等程度啊?!!!——”
**与心灵的兴奋强烈的轰击着他,彭湃的激情不可遏制的涌起。按照东a子大德鲁伊所传授的‘御女术’,此时应当暂停活动,但这次身心是如此的舒爽,他要发泄,发泄内中最最强烈的快乐。
紫色斗士怒吼一声,攻入了热带雨林的最深处,在那温润的最迷人宫殿内发射了自己无穷的怒火,无数白色战士冲入了美丽宫殿的所有角落,宣誓着征服者的无上荣耀!
“太爽了。”格林姆喃喃的说着,紧紧搂住这个比自己大9岁的少妇,不知怎地,他总是很迷恋这种年轻的少妇,似乎她们身上有一种无形的磁力,牢牢的吸引着他,令他爱不释手。
“男爵真的要把爵位传给你吗?”艾莎亲吻着他的脸,忽然在他耳边亲昵的问道。
“那当然!”格林姆骄傲的说:“只要这半年内不出差错,男爵之位铁定是我的了。其实就算出了差错又怎样?叔叔除了我之外难道还有别的继承人不成?”
他探手到美妇浑圆饱满的柔软山峦上,细细的感受着迷人的弹力,继续吹嘘道:“到时候我就有了继续深造魔法的学费,等我学到了6阶、7阶魔法,即使是伯爵也要对我礼让有佳。金钱、地位我要多少有多少!哈哈哈哈哈”
美少妇艾莎,伸到被子里握住了那依旧火热的斗士,媚声道:“到时候,也带我去好不好?我想陪着你,顺便也外面的世界。”
格林姆一愣,艾莎虽然在这里已经算是最漂亮的大美人了,但与大城市那些美女相比还是略差一些,而且她只是个普通的农夫之女,哪里比得上那些气质高雅的贵妇,让男人更有征服欲。
但这话可不能说,他只得哄道:“当然带你去啊,到时候我给你买一栋三层的大房子,还带一个大大的花园,再给你安排几个仆人。好不好。”
艾莎满意的笑着,用那巧手,轻柔的服侍着紫色斗士,让它急速茁壮起来,热腾腾的宣誓着自己的**与强悍。
少年的激情果然旺盛啊,她轻笑着,再接再厉问道:“那你什么时候跟我结婚?”
要命的揉捏实在是舒爽之极,让格林姆呼吸急促的“哦、哦”呻吟着,这个问题实在麻烦啊。需知学习魔法的学费高的惊人,绝对不是一个男爵的收入能搞定的。如果自己要结婚也肯定会找个贵族或富商的女儿,断然不会去娶一个寻常人家,即使她是个美女!
他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说:“你可比我大9岁哟,人家会说闲话的。再说当个情人不也很好吗?没有婚姻的束缚,自由多了。”说着便亲密的吻了上去。
艾莎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的神色,故作甜蜜的吻了过去。
情人?自由?就是那种一脚便能踢开的角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