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早,农家乐的散养山鸡准时打鸣,这个鸡叫完,那个鸡继续,此起彼伏响个不停,凑成姜湾镇早晨独有的奏鸣曲。
“吵死了——还他妈让不让人睡觉了——”
曹国华冷不丁被乡村气息特殊的叫醒服务吵醒,掀被坐起,眼含杀气,决定今天中午就让农家乐的厨子把这些鸡炖了!
“咦,三哥呢?”他烦躁地扒拉了几下短毛,目光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没看到人,嘀咕了一句,然后随手捡起椅背上的外套穿上,趿拉着拖鞋,出门找人。
盛夏,天亮得早。
霍阙心里事情多,再加上睡眠环境不符合他的预期,他几乎一夜没睡好,天边泛起鱼肚白,他就悄无声息离开了房间。
农家乐的地方不小,依山傍水,农田菜园,阡陌交错。这个时间点,多数人还在睡觉,他从鱼塘那里转回来,然后循着昨晚印象中的方向闲逛,来到一处平房前。
涂刷黄色油漆的平房不大,从外观判断,房龄老旧,右侧边的窗户看进去,这是一间杂物间。
他微蹙眉头,不放过任何犄角旮旯,细细观察周围。须臾,他听到狗吠声,从声音与音量判断,成年犬,就在一墙之隔外。
转身面朝左手边的这堵墙,墙高约两米,墙垣上灰突突一片,没有任何碎玻璃,显然这地方治安良好。
“黑子,安静,再叫,我就不带你散步——”
一道清脆的女声紧接着在院墙外响起,女声音量不大,音色较为低沉,没有女人的那种细腻,相反有些粗莽,却又不是男人婆类型,大致判断此人有女汉子的特质。
霍阙扯了扯嘴角,嘲讽自己太过无聊,竟然闲得无事分析当地人。他摇了摇头,再次看了看眼前的平房,当他看到墙壁上方几处脚印时,他倏尔一笑。
七点,曹国华与霍阙坐在田园小餐厅里用早餐。
盛夏时节,在姜湾镇旅游的客人寥寥无几,餐厅里除了他们就只有一户小家庭。饭后,霍阙回房补觉,曹国华到处闲逛,当他撞到吴亮骑着一辆电瓶车回来时,他下意识多看了几眼车牌,只觉得非常眼熟,等回到房间时才想起昨天发生的事。
“三哥,你猜我看到啥了?”
镇上信号断断续续,霍阙没法顺利接收邮件,他退出邮箱,不太在意地应声,“看到什么?”
曹国华说出了这件事,还发表了他的看法,“——我总觉得吴亮这小子昨天故意领我们走坑洼不平的泥土路,这要真的应了我的猜想,你说对方还会不会故意打击报复?”
让人搭车是客气,不让人搭车也没什么大不了,曹国华不觉得委屈,就是觉得好笑。
霍阙沉思了几秒,无端联想起今早听到的那道女声,再结合他的发现,十有八九那个想要搭车的人就是那女人,如果猜测正确,那么吴亮就是受了她的旨意。
啧,还未谋面就互相得罪了一次。
霍阙不怕事,更不怕主动搞事的女人,“除非他们不想开店。”
曹国华意会,露齿一笑,同时暗忖自己愚笨,想不通如此简单的事。
翌日。
晌午时分。
桑桑为了节省电费特地躺在阴凉下的吊床上,她戴着墨镜,一脚悬空挂在编织的吊床边沿,一脚踩在地上来回使劲,吊床来回晃悠,快活之极。
“姐——外公歇晌没——”
表弟吴亮的大嗓门从院门口传来,两三个人的脚步声,桑桑保持姿势没动,也没摘墨镜,竖起手挥了挥,意思很明显,外公已经午休,不见客。
奈何吴亮没带人离开,反而朝她所在的方向走来,她眼角余光扫到了一双沾满尘土的棕色登山靴,鞋子的品牌,她刚好知道,运动品牌中的顶级奢侈大牌,够她好几个月的工资。
她沿着笔直的腿向上打量,双腿笔直,站姿标准,好似一颗白杨,白色衬衫干净得纤尘不染,身上没有任何汗湿,脖颈处的钮扣没系上,露出他漂亮的喉结与锁骨。
她忍住想要吞咽的冲动,继续不动声色打量,漂亮的喉结向上是坚硬微抬的下颚,再向上则是薄厚程度适中的唇,唇瓣色泽竟然比她的还要鲜红,人中宽而长,妥妥的富贵命,鼻梁高挺,之后,她冷不丁撞进一双不带任何感情的黑眸,黑眸的主人,她见过,正是昨天拒绝搭车的那辆越野车上的男人!
卧槽!
心虚加上对方逼人的气势,她小腿肚忍不住一哆嗦,她一不留神从吊床上摔了下来,惯性发出一声,“啊——”
吴亮没脸看,撇过头去。
曹国华不厚道一笑,瞧,甭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山村,只要是女的,第一次看到霍三爷就没有不惊艳的,不花容失色的。
霍阙的视线在摔在地上的女人纤长紧实的小腿肚上一闪而过,他偏头看了一眼吴亮,“小吴,你表姐怎么称呼?”
吴亮猛地回神,立刻上前扶起了桑桑,“霍大哥,这就是我表姐,马桑桑,桑树的桑,姐,霍大哥与曹大哥想要见一见外公,你看能不能帮忙叫醒外公一下?他们不会叨唠很久的。”
桑桑丢了脸面不说,听闻这两人要见外公,她心里更加不爽,正要开口拒绝,下一秒想到这次不见,他们下次肯定还会来,心里一合计,她不情不愿点了点头,没看那两人,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你们等着,我去看看。”
说完就转身离开,步子走不快,走路姿势有些别扭,身后的目光如影随形,她脸如火烧,尴尬又羞愤。
真他妈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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