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有佳人公孙氏, 一舞剑器动四方。
今有白云城主叶孤城, 一剑西来震天下。
自叶孤城与江如画决斗已半月有余,逝者已逝, 收敛入棺材后,曾经的剑豪便成了飘零入泥土的枯叶,没几日的功夫,就被大浪淘沙淘走了。
他成了一个陪衬,出现在各大说书人或者江湖豪杰的嘴边, 但唯一的用途就是以自己的阴险狡诈实力低微来衬托叶孤城的仙人之姿与剑术高超。
当年剑神西门吹雪横空出世也没有引起如此之大的波澜, 归其原因,是因为叶孤城的起点太高, 对战过程也太有戏剧性,木道人的评语则变成了最后的锦上添花。
一战,他便跻身江湖一流剑客之列,甚至有人隐隐将他与西门吹雪并驾齐驱以做比较, 想来武林巅峰迟早也要加上叶孤□□字。
说到底, 他可是木道人亲口承认剑术在自己之上的存在。
从一本没甚名气的剑客一跃而成顶尖高手,是个人便会激动地跳起来, 紧接着就沉浸在无穷无尽的觥筹交错之中, 与江湖中的前辈们“认识认识”。
但叶孤城却偏不, 他很干脆把院门一关, 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 专心做一个死宅男。
某种意义上, 他比西门吹雪还要过分,西门吹雪虽然说是晚上概不见客,就算天皇老子来了都不见,但白天还是会见见人的好吗?有客来访,端没有扫地出门的道理。
叶孤城简直绝了,因为除了陆小凤,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住在京城哪里,想要找他连个门都没有,玩什么玩。
陆小凤身为白云城主钦点的朋友,成功替他抵挡来自四面八方的试探,那些人想要认识白云城主不成,又找不到他人,就干脆找四条眉毛陆小凤,他出现的频率可比叶孤城高多了,再不行还能玩个守株待兔,到他常去的妓院蹲点,或者在老相好薛冰那里做客,不管怎么样,总能逮到人。
陆小凤:“……”
真是委屈极了!
嘴很严实的陆小凤被热情的江湖人追得东躲西藏,最后只能趁月黑风高之时际跳墙进入白云城主的小院,没办法,这里大门不开,白天想进来只能走偏门,晚上想进来只有翻墙。
他落地的姿势并不美妙,任谁在翻墙后看见墙另一边有一个冷若冰霜的小孩子站着都会不淡定,陆小凤反应灵敏,脚在墙上一蹬,总算是避开了小孩,但落点却出了点问题,趴在地上,实在有些狼狈。
他这一狼狈,脸板结成冰的小孩儿却终于破功,露出属于这年纪孩子的笑脸。
小女孩儿笑道:“大晚上的,没想到还能遇见一只小狗。”
正是号称自己练剑二十七载的三秋。
陆小凤苦笑道:“明明是个人,在你口中怎么就变成狗了。”
三秋神气活现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
陆小凤道:“什么。”
三秋笑得露出八颗牙,道:“狗急跳墙。”
陆小凤跳了墙,可不就是小狗吗?
陆小凤只能苦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就算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也不可以,所以他道:“你怎么站在这。”
三秋道:“你猜。”
陆小凤道:“我猜是叶孤城让你在这里等我。”
三秋眼中惊讶之情一闪而过道:“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
陆小凤道:“就算是再笨的人,听几次相同的理由也会变聪明的。”
他已经明白了,这就是套路!他的好朋友白云城主也真不愧是海外的仙人,好像真能未卜先知,算他的行动,一算一个准。
陆小凤对他已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然而,他却想不到,对面刚才还说他聪明的小姑娘却脸色一变,嘲弄道:“那你还真没有变聪明。”
前后表情差异之大,像是掌握了变脸绝技。
陆小凤还能不明白,他是又被小姑娘给耍了!
他只能问道:“那难不成是你主动在这等我的?”
三秋道:“呸,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你长什么样。”
白云城的小姑娘,就算学泼妇骂街都端着一张脸,逼格高级了。
这都是和他们城主学的。
他们城主不骂人,不说脏话,但无论干什么都端着一张脸,即使是有三急时也是如此,庄严肃穆,好像在看绝世剑谱。
陆小凤自诩风流帅气,但在叶孤城的疯狂迷妹前却算不得什么,他抬头,方才看见三秋手持九节鞭,哪能想不到她正在练武?
据说白云城主早上练剑,晚上练剑,只要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练剑,想模仿勤奋的偶像,倒也情有可原。
陆小凤听三秋的话,目瞪口呆,他实在是想不到,市井泼妇之语竟然会出自眼前的小姑娘之口,而且她即使是骂人看上去都高不可攀。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端庄的叶城主:我啊。
=V=
陆小凤无奈道:“你这话可不能让叶孤城听见,他定然是不会喜欢的。”
三秋道:“你觉得我会让城主听见吗?”她比陆小凤矮,但那眼神何止是在蔑视陆小凤,就好像他是地里的一条臭虫,碾都碾不死的那种。
她道:“这句话我还是专门学来对付你的。”
陆小凤:“……”
哦。
他忽然道:“你是为什么讨厌我。”
三秋张开嘴,不说话了。
陆小凤道:“我想了很久,都觉得自己没犯错误,就算是杀人之前还要有个原因,讨厌人不也是一样吗?”
三秋想想也是,人就算死都要做个明白鬼,这也算是临终关怀,所以他道:“因为你是城主的朋友。”
陆小凤:???
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朋友也成罪过了。
他抬头试图从三秋脸上找到开玩笑的痕迹,却发现她认真极了。
三秋道:“我讨厌你,白云城除了叶城主之外的所有人都讨厌你,因为你是城主的第一个朋友。”她道,“就算城主的第一个朋友不是你陆小凤,是陆小花,陆小草,我们也一样地讨厌。”
特殊的不是陆小凤,而是“叶孤城第一个朋友”这名头。
陆小凤面色古怪,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他见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听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但从没听过交朋友就要被讨厌的道理。
叶孤城的话从他脑中一闪而过。
“他们太喜欢我了。”
这回,陆小凤真是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
陆小凤:不是很懂你们白云城的规矩。
他道:“好吧。”
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三秋道:“虽然我说城主让我来这等你是骗你的,但他确实有话让我带给你。”
陆小凤道:“这回总不是假的吧?”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他这一个大男人竟然说不过一个小姑娘。
三秋道:“我说是假的你又能怎么办。”非常的趾高气昂。
陆小凤苦笑:“我不能怎么办。”
哪怕这位小姑奶奶是在骗他,他大抵也分辨不出来。
谁叫白云城的人说假话太像是真话。
三秋翻白眼道:“说假话说真话你都不能分辨,还说什么天下难得的机灵人。”
陆小凤道:“我确实不是什么机灵人。”在更加机灵的三秋面前,他可不敢说大话。
谁知道小姑娘这时又反驳他道:“不,你就是。”
这一刻陆小凤福至心灵,他道:“又是你们城主说的?”
三秋道:“没错。”
叶孤城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指着一条猫说是狗,白云城的人就算是把眼睛刺瞎了也会说那是狗。
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C: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D:城主超级帅!
此刻,一袭白衣的叶孤城正端正地坐在车厢最里层,哪怕四下无人,他的脊背都挺得笔直,能用标尺来量。
他真是时时刻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呢!
忽然,郎月的声音从另一间飘来,他所坐的马车可不是普通马车,里面有好几个独立空间。
放在现代,那妥妥是洋气的房车啊。
朗月道:“城主,该用午膳了。”
她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人到了叶孤城所在的隔间前都听不到声音。
这才是叶孤城时时刻刻都保持最严谨姿势的原因,因为在这个架空的武侠世界,你根本不知道人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
叶孤城沉声道:“拿进来。”
朗月道:“是。”
语毕便规矩地推门进入,手上稳稳地端着一个小台子。
叶孤城并不喜欢太多人伺候,虽然他有财力可以摆个一百零八道菜,让侍女鱼贯而入,但他却重来没有这么做。
小台子上的碟子很漂亮,菜品也很精致,但味道都很淡。
重油的菜对人的身体不好,顶尖剑客对自己身体的保养应该是多方面的,从很小时候起,叶孤城入口的饭菜便以清淡为主,和七老八十需要养生续命的老年人差不多。
养生菜有养生的做法,君不见少林寺的厨子能把素菜烧出肉的味道?以白云城的财力,别说是肉了,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城主说想要,白云城的迷死迷妹都能捞下来。
实在是很疯狂呢!
白云城主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高等级的,甚至他手上的筷子都是镶金带玉的,重得可怕,但逼格杠杠的。
朗月才放下台子就退了出去,她甚至没有抬头,眼角的余光一扫,只能看见叶孤城的手。
朗月:城主的手好好看!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
叶孤城眉毛不动,却已感觉到有炽热的视线黏着在自己的手上,随着婢女退出房间,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他不愿意有婢女近身的原因,叶孤城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敏感到有人站在身后都尿不出来的地步,朗月有如实质的,痴汉的目光,想让他不在意都很难。
不,不仅仅是朗月,白云城的子民在面对他们城主时,都会露出特别痴汉,特别可怕的目光,叶孤城经常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盘菜,还是最顶尖的珍馐。
还好他不是特别龟毛的人,否则天天接受可怕视线的洗礼,也不知道能活多久。
转动的轮子忽然停了,叶孤城一顿,放下手中的筷子,他在等人来向他汇报。
也就是两三秒钟的功夫,他身前的门被再一次敲响。
这回来的是岚风。
岚风道:“城主,有人倒在路中间。”
按照江湖人的规矩,路见不平就算不拔刀相助,帮助一二也是必要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很热情,见到陌生人遇难也会施以援手。
叶孤城沉吟道:“是什么样的人。”
岚风道:“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如果有什么符号可以形容叶孤城的心情,那一定是一连串的省略号。
之前说了,这个朝代的人总喜欢互相帮助,叶城主也表示,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他确实愿意略微施与援手,但其中难免有意外。
现在,就是那意外。
他果断道:“绕过去。”
江湖上最危险的有三种人,老人,小孩子,以及美人。
前两者自不用多说,年纪一大把还能从仇家的刀剑下逃出来,定然有几分本领,至于孩子,江湖上没有孩子,谁知道那究竟是真的小孩儿,还是假的小孩儿?
假的小孩儿大多自小练神功,年纪无法猜测,形容相貌却还同孩子,那是非常阴毒而且可怕的功夫,只存在于传说中,没人见到过。
因为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
真小孩儿就如同三秋,如同还未出场的上官雪儿,个个都古灵精怪得紧,骗大人眼睛都不眨一下,靠一张嘴便能难倒不知道多少的英雄好汉,这种小孩儿惹不得。
美人是最后,她不属于女人,也不属于任何年龄段,只有一个定义,那就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武功不必多高,只要有让人说不出话的一张脸,就已经胜过了多少会武功的男人,因为她们只要招一招手,有的是人愿意成为她们的手,她们的脚,帮她们铲除一切仇敌。
叶孤城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实力高强的男人,很可惜,他并不愿意成为别人的手脚,剑还是握在自己手中比较实在。
科科,而且各色武侠小说都说了,倒在半路上的美女,没有一个是简单人物。
这都是套路,套路是瞒不过仙人的!
岚风道:“是。”
不多说一句话,不表达自己的立场,这才是王牌婢女的素质。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叶孤城的话是绝对的,只要他出声,那就没有翻盘的余地,他们只要照做就好。
于是,无闲人的大街上出现了非常奇异,甚至搞笑的一幕。
有一黑衣丽人倒在路中间,她的脸比花还要娇嫩三分,一双黛眉微蹙,换一个男人在这里,少不得都要怜惜地帮她抚平眉间的忧愁。
但很可惜,这个美人面前没有男人,应该该说是没有普通男人。
赶车人都像是木头,见到一个顶尖的美女和见到一具骷髅没什么区别,他们只专心做一件事,那就是将马车调头,最好还不要颠簸,因为上面坐着人世间最尊贵的存在。
至于车上的女人就更不必多说,随便挑一个出来,都是万里挑一的美女,容貌,是伺候白云城主的先决条件,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色中饿鬼,而是因为他是装逼王。
所有武侠小说都规定,高手身边的女人,必定是美的,不美都不好意思自称高手。
叶孤城从头到尾都在他的马车上,别说是下车,就连他洁白的衣角都不曾出现过。
马车终于成功调头,车轱辘在黄土地上留下深深的碾压的痕迹,原本是两条直线,现在却歪七扭八,成功把倒在地上的人错开。
但你能控制车轮不碾压到女人,却不能让车轮扬起的尘土不沾染到她身上,车才过,女人身上就蒙了一层尘土,灰头土脸的,哪有刚才的光鲜亮丽?
就算是叶孤城一开始下车看见了女人,也一定会对她敬而远之,哪个女人在倒在黄土路上不是灰头土脸的?如果她倒下的姿势特别优美,脸还特别好看,那就必须得赶紧地跑,因为她是装的。
一个美丽的女人在你面前装晕,聪明人都知道,这不仅不是好事,还代表着无穷无尽的麻烦。
马车越走越远,但女人还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直到那声音一点儿都听不见,她才咬牙切齿地爬起来,伸手一抹脸上就擦下一把黄土,怎能不恨?
她只道:“叶孤城他是不是个男人!”
竟然真的就绕过去了,连水和伤药都没留下,这不符合规矩!
上官飞燕是个年轻女人,不仅年轻,而且足够美丽。
就像是带刺的玫瑰,越是绽放的艳丽,刺就越多,越尖锐,她也是如此,拥有与自己外貌相匹配的蛇蝎心肠。
这样的女人都很自信,因为她们知道,以自己的魅力,以自己的容貌足够俘获全天下每一个男人,在她们聪明的映衬下,那些男人,都成了活生生的大傻瓜。
陆小凤不能拒绝上官飞燕的请求,花满楼会掉下情网,而西门吹雪,孤高的西门吹雪也因为爱慕自己的女人而落入凡尘。
如此看来,这世界上的男人,确实都不难对付。
论起对付男人的手段,这世界上还没有谁能超得过上官飞燕,什么柳余恨,什么霍天青,一个都逃不过她精心编织的情网。
叶孤城,本应该是下一个,而且是她计划里手中最大的王牌。
她兀自发脾气,身后却有声音传来,那实在是很奇怪的声音,不像男人,也不像是女人,好似用丝带缠住了喉咙,将本来宽敞的声带缩紧。
那人道:“叶孤城可不是普通男人。”
他很不屑,显然,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没有受到眼前女人的蛊惑。
然而美人却还不服气,,她道:“那是因为他还没有见过我。”语毕,竟然有盈盈泪珠从眼眶流出,但她显然是忘记了,自己的脸,并不很干净,泪滴流下,带过一丝尘土的黄褐色痕迹。
那人嘲笑道:“先擦擦你的脸。”一个武功不高的美人,如果脸不好看,那她的战斗力便直接减半。
上官飞燕也才注意到自己现在并不光鲜亮丽,气急败坏地掏出手绢,避开身后人在脸上不断擦拭,一边擦拭一边恨得牙痒痒,早在心中将叶孤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对倒在路上美人见死不救,他一定不是男人!
如果叶城主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指不定会在心中优哉游哉地吐槽上官飞燕见识短浅孤陋寡闻。
这世界上不仅有喜欢女人的男人,还有喜欢男人的男人。
在喜欢男人的男人面前,再漂亮的女人都与路边的小石子没什么区别。
叶城主并不像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但也不像是喜欢女人的男人,情爱之事仿佛从他的人生规划中移除,翻不起丁点儿的浪花。
受到后世无数武侠小说荼毒,叶孤城起码知道一点,那就是倒在路上的人最好不要捡,因为她们往往代表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神秘事件的开端,人那必定是美的,背景必定背负血海深仇,救她的人一定是大侠,然后就能开展出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古龙笔下的漂亮女人比一般的套路还难对付,出彩的都是枭雄,上官飞燕、林仙儿、白飞飞哪个不是狠角色?
叶城主端着冰块脸将那些女人的事迹在脑海中回顾一遍,又把警惕等级很很向上提了一格。
他现在也算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物了,必须时时谨慎事事留心,要是一不小心被套牢了,命都保不住。
死的人太多,命就不值钱了。
他低头,看眼前厚厚一叠账册,叶孤城很少出白云城,每次出门,目的也不是在江湖上扬名,而是有正事要做。
武侠小说有个定律,高手,那都必须是要有钱的,什么珍珠玛瑙,黄金玉石挥金如土不说,庄园海岛更是随意来。
就好像他们天天除了练武或者行侠仗义什么都不用干,钱就从天上会掉下来一样。
然而,叶城主却不得不以他的亲身经历告诉所有有错误认知的人,这都是错的错的错的!
有钱的高手有三种,一是吃国家供奉的,具体可以看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像他们这种,严格意义上算是公务员,皇帝雇佣他们,所以永远不差钱花。
但不差钱花也富有不到哪里去,也就是中产阶级的程度。
第二就是陆小凤这种浪子,朋友特别多,名气也大,多的是人争先帮他付酒钱,也多的是人想花钱请他办事。
居无定所,花钱如流水,赚的快,花的也快,说他是有钱人有点勉强,单说他是穷人却也不对。
最后一种就是真正的有钱人!坐拥山庄城池,家财万贯,不当高手分分钟也能成为地主,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是这一类的代表人物。
西门吹雪叶孤城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讲道理他还真不想和这位剑痴见面,感觉他们俩见完面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死亡选择题简直是世界上最恐怖的选择题。
身为坐拥一座城,还有无数金银财宝的人中贵族,叶孤城不得不摊双手表示,有这么多产业,想要打理起来也是很难的好吗?
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代表他注定不能心无旁骛,因为他是叶城主,不独是叶孤城,全白云城上下那么多张嗷嗷待哺的嘴张着,他这个城主怎么看都要有些表示。
自带完美主义者特点,看不过什么都不做靠老本坐吃空山,从老城主仙逝,少城主升级的那一刻起,他就摩拳擦掌搞商业改革。
什么来钱快就做什么,当然,他干的都是正经生意。
宋代庞元英在《文昌杂记》中有言:“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矣。”
淡水珍珠养殖技术虽然出现,但在这年代还未普及,流通与市面上的,大多是天然珍珠,非常值钱,饶是少见的大户人家,若能看见一袋子成色上佳的珍珠,那也得目瞪口呆。
白云城地处南海,早年就是靠水产品发家,但毕竟自然资源可遇不可求,说是要靠海吃海一辈子下去也发不了什么大财,在意识到陆地上的大部分生意他都很难插足时,富有经济头脑的叶城主便将主意打到了技术上。
有超前技术并不代表着你更聪明,你更优秀,却代表你会多出一个主意,多出一种选择。
他是白云城主,无论他做什么身后都有偌大一个城作为支持,所以,做任何事都需要深思熟虑,同时也绝对不能故步自封,因为畏手畏脚而放弃可能。
哪怕是看在白云城的子民的份上,他都不会因为寂寞孤独去玩谋反。
骨子里带点责任集合型人格,注定无法独自飞升。
西门吹雪练得是出世剑,而他所学,是入世剑。
叶孤城淡淡道:“江南花家,他们怎么说。”
朗月道:“花家主人说,愿与城主交友。”
商场上易结朋友不结仇,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花家的主人说出这句话,便是认可与白云城做生意。
叶孤城闭眼,看见他这表情,朗月便默不作声地退出去,她很了解城主,他这般,多半不是感到困倦,而是在思考问题。
叶孤城喜静,思考时是万万不能有人在他身边打扰的。
江南花家,花七童,花满楼。
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踏入花满楼的小楼,放眼望去,尽是花花草草,鲜花满径,生机盎然。
花满楼是陆小凤最特殊的一个朋友,而他的小楼则是最安全,最有家的感觉的场所,江湖人只知道,进入花满楼的小楼,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追杀,你或许会得到一杯上好的茶,一句暖心的问候,以及主人亲切的微笑。
无论是再怎样穷凶极恶的人,只要活着,就能感受到生命的美。
陆小凤到小楼时,花满楼正在给一株花浇水,他的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因为什么都看不见,但那双好像蒙了雾一般的眼中,却有会心的笑意,他“凝视”一株花,就好像热恋期的少年在凝视他心爱的少女,浇水的动作是那么的轻柔,那么地饱含爱意。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抚槛露华浓。
陆小凤屏住呼吸,竟然舍不得出声,眼前的画面实在是太美,美得他不忍心打断。
连脚步声都轻得听不见。
花满楼浇完了水,忽然道:“陆小凤,为什么不进来。”
陆小凤只能走进来道:“每次我都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来的是我。”
花满楼报以微笑道:“每个人的脚步声都不一样。”他竟是单纯凭借脚步声,就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他的听力,真可以说是好得可怕。
花满楼又道:“你前些日子不还在京城,怎么突然就来找我了?”
陆小凤是一个来去无痕的浪子没错,但这浪子,也是一个非常在乎朋友的人,与世无争如花满楼都听说过横空出世的白云城主,身为他唯一的朋友,陆小凤现在应该也被困在京城才对。
陆小凤闻言苦笑,好在花满楼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道:“别提了,叶孤城早从进城走了。”
花满楼半点不吃惊道:“他走了,所以你也走了?”
陆小凤道:“我本来早就想下江南来找你,却没想到会被很多事情绊住。”
他的朋友很多,麻烦也同样的多,怕只有无忧无虑的浪子才能同时面对这么多的麻烦。
但陆小凤这回却不由地长吁短叹,他几乎是从京城狼狈地逃出来,一路上还要防着各种人拽着他不放打探有关叶孤城的消息,横空出世的高手,让整个江湖都沸腾了。
他叹息道:“也不知叶孤城去了哪里。”他道,“他实在是很好的一个人,你应该也会喜欢他。”
陆小凤能感觉到,叶孤城虽然是一个会杀人的剑客,但他同样是一个非常热爱生命的人。
叶城主会养肥嘟嘟的鸽子,座下有古灵精怪会撒谎的小丫头,说话间也会开玩笑。
虽被称为仙,但他身上人的味道竟然比西门高很多。
花满楼微笑道:“既能得到你这种评价,他应是个很好的人。”
陆小凤道:“他确实很好。”
花满楼道:“这样的人,我是要见见的。”
陆小凤惊道:“去哪里见?”
花满楼笑道:“我家。”
他已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要造访江南花家。
此时,通往江南的道路上。
叶孤城睁开眼睛,就在刚才,载着他的马车停了。
岚风隔着门道:“城主,又有人倒在地上。”这个又字,真的是十分的微妙呢!
听见那个又字,叶孤城深深地深深地沉默了。
讲道理,你们古人不要老是用同一种套路方式好吧?每次都倒在路上我也很尬啊!
然而外面倒在地上的人并不能听见白云城主内心os,甚至他的婢女也听不到。
隔着一道门,岚风听见他们城主完美的,充满磁性的男中音。
叶孤城道:“是怎样的人?”
如果是美女一定要果断绕路!
岚风道:“是一个男人。”
“一个俊俏的男人。”
叶孤城:“……”
呵,知道美女不行就用美男了吗?
告诉你们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