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刚与闵梓冠互敬了一个修士礼,开始互相打量着对方,并不急着动手。
李元刚面对的虽然是一个乞丐似的闵梓冠,却完全没有了刚才的高傲模样,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提防着闵梓冠的一举一动。
曾经的闵梓冠被视为废材,谁都对他嗤之以鼻。从最近的传闻来看,闵梓冠不但不是一个废材,而且还算得上是个天才人物。据说他已成了一位名符其实的二级炼丹师,他的武道修为也已达到气旋境五层,还在中州学院的期考中荣获新生的第一名,可以说是同龄人中难得一见的高手了。好在此处限定了武技的使用范围,要他施展闵家的家传绝学才算数,不知对他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此时,李元刚的肠子都悔青了,当初闵梓鲁站在擂台上之时,他为了显示自己的优越感,装逼装过头了,才没有把握好比试的机会。要是他的动作麻利一些,先行与闵梓鲁对上了,就算闵梓冠回来,也是无力回天了。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他必须为自已的我行我素负责。既然明知不敌,他也没得选择,只有硬着头皮迎上去了,就像刚才闵梓鲁那样。
闵梓冠见对手仅有气旋境二层的修为,没打算先行出手,便静静地站着,等着迎接李元刚的攻势。
李元刚见闵梓冠有意相让,也不客气,他祭出一口月牙弯刀,向着闵梓冠的面门直劈而来,其来势迅猛,如火箭划破长空,扯出“呼呼”的风响,弧形的刀刃处,还有幽幽寒光闪现。
“好刀!”弯刀一出,四周叫好声一片。
李元刚使出的是李家家传至宝月牙刀,月牙刀是一件难得的下品道器。
闵梓冠不慌不忙,侧身避开弯刀的袭击,然后向前跨出一步,来到李元刚面前。李元刚的一刀刚过,又欲举刀劈下,可惜刀未劈落,便被闵梓冠一把捏住刀背,将弯刀夺了下来。闵梓冠本想一脚将他踢下擂台,可想到要用闵家武技的规矩,才改变了主意。然后回手一记平地起波,轰向呆楞中的李元刚,却是只使出了两分的力道。
“闵家裂地掌第一式平地起波!”
有人一下便认出了闵梓冠的招式,叫喊了出来。此人话音未落,李元刚已被刚才一掌轰下擂台。由于闵梓冠使用的力量并不大,李元刚落下擂台后,还能保持站立的姿势,并不算十分难堪。尽管如此,他还是感觉受到了天大的侮辱,看向闵梓冠的眼光里,充满了仇恨之意。闵梓冠将一切看在了眼里,却并不是太在意。他在林州只是一个过客,不会与李元刚这些人有太多的交集,就算李元刚仇视他又能怎么样。
古人有言,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女子是否难养,在下不敢苟同,小人之难养却是有诸多经验教训的。可惜,闵梓冠没有将小人的仇视记在心里,后来因此吃了个大亏,差点连命都没了。这是后话,在此不提也罢。
“秒杀!”
“冠哥,好棒呀!”
仅一个照面,便胜负立判,顿时引起了全场轰动。
“冠儿!”
蓝氏和花若兰同时叫道。阿成刚将两人接来,她们便见到闵梓冠出手的情景。蓝氏从未见过闵梓冠,但亲人间的感应,让他一下子便认了出来。两人见闵梓冠衣衫不整的样子,心痛得眼泪都掉了下来。
“第二场,闵梓冠胜!”见胜负已分,周能大声宣布着比试结果。
闵梓冠对着主席台的裁判和擂台下的观众,揖了一礼,便走下了擂台,循声走向蓝氏和花若兰所在的地方。
第三场由李元刚对张平勇,两人争夺第三名。
李元刚在第二场比试中太过失礼,想在这地场攒回面子。谁知他越是着急,越是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闵梓鲁被换下后,张平勇便是四人中修为最差的,既然没有取胜的把握,他便将每一场比试,当成一次难得的历练。有了这种心态,他反而放开了心胸,动起手来却是毫无顾忌。两人修为的修为虽然差了一个小境界,却也并不太大,两人此消彼长之下,顿时打得难解难分。
三百回合之后,李元刚精神状态恢复正常,出招突然迅猛起来。张平勇毕竟修为差上一筹,气力略短一些,很快便耗去大半真气,逐渐显露出败象。
又过了五十回合,张平勇气力不继,被李元刚一刀逼下了擂台。
于是,今年的第一个名次便诞生了,便是李家取得了本次比试的第三名。
半个时辰过后,开始了第四场的比试,由闵梓冠对战王晓野,决出本年比试的一、二名。
两人刚上擂台,周能刚才宣布比试开始,王晓野便举手认输了。
如此,便由闵家取得了本次比试的第一名,王家王晓野获得第二名。
虽然早已是预料之中的事,城主陈功宣布比试的名次之时,闵家人还是轰动了起来,众位少年迅速涌上擂台,抬起闵梓冠,便上街游行去了。
于是,林州街上出现了滑稽的一幕,一群艳冠华服的公子少爷,抬着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敲锣打鼓地走在大街上,沿途引来无数路人围观。
“你知道吗?听说今年闵家在四大家族比试中拿了头名!”
“哇!你会不会听错,闵家可是年年垫底噢?”
“的确如此,你看那领头的少年,不正是闵家三长老的大孙子吗?”
“闵家今年吃错什么药了,竟能夺得第一!”
“看到那个乞丐了吧?就是那个他帮闵家拿了第一。”
“什么乞丐?那可是闵家三长老的亲孙子,飘云城城主的儿子!”
“你别逗了,飘云城的城主的儿子不是废物吗?我去年还去过飘云城的,你可别骗我。”
“听人说,他以前是装的,其实是个天才呢!”
“是吗?这人是不是有怪癖,不装废材便装乞丐?”
“可能今年流行乞丐装吧?”
“唉,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大街上的行人,纷纷停下脚步,窃窃私语起来。据说从那天起,林州城还真的开始流行乞丐装了。霎时之间,林州城的大街小巷一下涌出成百上千个“乞丐”。由于“乞丐”太多,弄得真正的乞丐却是没人打赏了。
游行了两条街,闵梓冠放开神识,周围一里的情况,尽在他的监控当中。
从路人的窃窃私语声中,他多次听到乞丐的这个词,甚是好奇。可目光所及之处,并无乞丐存在,这到底是在说谁呢?仔细关注之下,他才才发觉,路人口中的乞丐,就是他闵梓冠本人。
他取出铜镜一照,这下可乐了。他的衣衫早在逃跑途中挂破了,身子亦是多日未洗,满身是尘土,活脱脱一个小乞丐模样。再看看身下托住自己的几个小伙伴,他们脚步欢快,一脸乐呵呵的样子,完全没有在意自己身上的酸臭味。
他们不在意,不代表闵梓冠不在意。
好不容易熬到游行结束,闵梓冠就近找了一个客栈,即刻钻进了澡堂,仔仔细细梳洗了一番,然后才换上了干净的衣衫,踱步走了出来。
“请问公子,里面可还有人?”
闵梓冠刚走到澡堂门口,闵梓鲁便上前几步,向他打听着。
“你们可是在找一位玉树临风的公子?”
见门口的伙伴不认识自己了,闵梓冠也装作不认识他们的样子。
“啊!你就是大哥,原来你干净的时候跟我一样帅呢!”
闵梓鲁听出这是闵梓完的声音,即时醒悟过来,挠了挠头,也配合着幽默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