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都会略过不看(我自己也是),所以我把重要的更新说明写在前面,后面就只是随便聊聊了,觉得太长不看就不看吧,没什么问题的。
第一卷差不多十二万字,一个月更完,平均下来也是每日4000字了,算是达到了起点的正常水平。但我能保持这个速度,完全因为第一卷全是存稿。实际上,我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也就每天1500-2000吧。我是工作党,只能利用空余时间来码字,所以从第二卷开始,我能保持两天一更就是极限了,这个只能请大家多包涵。
这是我第一次写网文,在起点发书一个月之后,也算是初步了解到新人作者生存艰难的现状了吧。没有推荐举步维艰啊。这书写到现在,我估摸着一直追着看的大概就50人不到,里面恐怕还有将近一半的被我安利来的亲友团。这成绩真的相当惨淡了。我算有所预料,但也没预料都会这么惨。
嘛,不过弃坑倒是不至于的。
我只能保证,这书是绝对不会太监的,但更得恐怕会很慢。根据大纲估计了一下,全书可能在三百万字左右。我准备用四到五年的时间来写,所以这个更新速度……请要入坑的各位做好心理准备。当然你等养肥再看也没问题,只要两三年后你还记得这本书ORZ。这个更新速度,暂时就真的只能这样了。因为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可能靠这本书来养活自己。我毕竟二十五的人,总得先考虑怎么养家糊口。先解决生存物质问题,然后才有资格谈梦想。
看了也有几年的网文了,最喜欢的两本是蕉姐的《赘婿》和绯炎姐姐的《琥珀之剑》。追过这两本书的书友看到这之后,估计已经明白什么并准备给我寄刀片了。我只能说……请一定要付诸行动!至少可以让我卖刀片补贴一下家用啊,至于语言暴力什么的,还是放过我吧。
蕉姐的《赘婿》可以说是如今网文界标杆一样的存在吧。这是一本试图用爽文的套路,来探讨一些以前只有严肃文学才探讨的主题的好书。这是一种非常非常神奇的思路。要是能推广开来,恐怕一百年后,现在的网文也能成为以后的严肃文学。而绯炎姐姐的《琥珀之剑》,那种中二而华美的文风很对我胃口,当初把我的鸡皮疙瘩都看出来了。
我只是想说,就算一时半会还达不到,但我是很认真地想写一本这种程度的作品的
我觉得,文学是该从天上回归大地,但也不是说要跪在烂泥里舔别人的鞋底吧。我可完全没有引战的意思,纯粹是表白一下自己的看法。
对我来说,写作不是一种工作,而是一种爱好、追求、梦想,甚至说得中二点,就是信仰吧。所以,我的敬业标准不是日更五千,十年不断(这个真的是打死打不死我都做不到,所以我是真的佩服的),我的敬业标准只是尽可能地,把我目前能写出的最好的东西,拿来给别人看,并且不断超越这个曾经的“最好”。
比如这本书的第十七章,当时写着写着居然把自己写哭了。呃……我不是说,这是一个值得二十多岁的大男人拿出来吹嘘的事,但至少……怎么说呢,还是有点满意的。写出来的文字挺满意,对我能进入那种状态,以那样的投入写一点东西,也挺满意。只有在那种状态下,我才会有一种确信,确信自己是能作为一个写作者而存在的。所以我会继续下去。
我不觉得自己是在写作上很有天赋的那种人。看看这篇东西就知道了,跟小说里简直是两个文风。大概就是,这就是脑子里有啥写啥,随意放飞的结果,而小说里那就是一遍遍删改出来的了。嗯,其实说了这么多,只是在为今后只能两天一更而找理由而已(抱头蹲防>_<求不打死)。
写不快的再一个理由就是,我想尽可能地不在小说里灌水。
灌水基本算是现在网文界的潜规则了。我不是想当什么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那样其实挺傻X的。
我是比较欣赏冰山型的谋篇布局的。说实话,这个第一卷要真的灌点水的话,二三十万字是没问题的。开头的安拉贝尔对战霜狼群,留守在拓荒村的众人对战双头食人魔,鲁伯他们对战袭营的三只食人魔等等,都是可以摊开来写的。但我觉得这样的既不服务于人物性格,又不推动情节,也不能表现一下世界观或风土人情,所以就简笔带过了。以后恐怕也会参照这个标准吧。
唉,怎么说呢,现在就先这么样吧。让未来的我来嘲笑如今这个依然天真,依然有点节操的我吧。
如果有哪一段简笔带过的情节,各位读者想看,那就请留言吧。人多的话我会构思一下,然后作为番外补在卷末。写番外这个想法还是在第一卷快写完的时候,我亲爱的弟弟(目前唯一一个会给我意见的读者)问我“为什么怀特会收罗曼当学徒,是罗曼有什么特别的天赋吗?”的时候,我觉得这里确实交代得不太明白,于是构思了一个罗曼视角的番外,大概一万多字吧,我准备分四天在第一卷正篇结束后,补在卷末。反正写完之后我觉得挺不错的,想把这个做法延续下去。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有自觉我的做法跟现在绝大部分作者都不一样,说实话是挺任性的。这个……我只能厚颜无耻地请求各位读者稍稍包容一下了。
今天开始更四天番外,然后开坑第二卷。第二卷尽量两天一更,请各位海涵。也希望你们能继续支持,能在留言里给我点意见就更好了。
非常感谢。
敬请期待第二卷——《去王都》~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