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婆婆破天荒站在了元若兰一边,她操着沧桑沙哑的声音说:
“看样子,我们不答应他,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用一具尸体威胁不了欧阳明月,雷公山地形复杂,要是和万蛊门的撞上,我们恐怕胜算不大。”她抬眼看向元谷和琴玉,“要顾全大局。”
半晌,琴玉松口,却没有撤掉匕首。
“你要是不守信,我动动手指就能取你小命。”
“哼。”欧阳劫冷笑一声,放出壁虎,跟着它钻进树林,朝万蛊门方向奔去。
琴婆婆潜伏在万蛊门数日,欧阳劫所说的话里,关于他和欧阳明月的关系确实如此,有些事恐怕连欧阳劫自己都不知道,她却明白的很。从她见到他那一双淡紫色的眼珠时,她便明白了欧阳明月培养他成为准五毒上圣的真正原因。
没有人知道欧阳劫在那几分钟里做了什么,他如期出现在众人面前,脸上看不出悲喜,他将几粒黄色药丸交给大家。
“药丸吃下后,身上会有蛊虫害怕的味道,它们不会靠近,也难以追踪。”
“这么厉害。”元若兰捏起黄豆大小的药丸,“什么东西做的啊,苦吗?”
欧阳劫没有回答,率先吃下一颗,其他人见他没有异样也都吃下药丸。元若兰从小讨厌苦味,她小心翼翼舔了一口,似乎没什么味道,这才放心将药扔进嘴里吞下去。
“材料是鼠尾草和蛊虫粪便。”欧阳劫一脸坏笑,接着就听见呕吐声此起彼伏,其中属元若兰的动静最大,她一脸嗔怒瞪着他。他掩住嘴,隆起的苹果肌还是暴露了唇上的笑容。
雷公山是苗岭山脉的主峰,此处层峦迭嶂,周围村县环伺。一人趁着夜色进入剑河县郊的小镇,敲响农户的房门。
“老乡,借住。”那人掏出两张100块,在农户门前的灯光下露出明暗相衬的脸,正是李萧。
农户喜笑颜开的收下钱,迎他进门。
“你就住这儿,我娃儿的房间,他在外地上学。”
“好,多谢。”
他送走老乡,一头栽在床上,硬木板的质地不算舒服,却是许多天来最好的待遇了。山里气温低,他扯过床头的被褥,盖住下半身。对于逃离万蛊门这件事,他依然没有真实感,就像欧阳劫突然出现在暗室中一样。他想起和他临别前,月亮挂在头顶,银光揉进雾气,如梦如幻。
“你姐姐的事我一定会查清楚,你和她在欧阳明月那儿受的,我会让她如数奉还。”
“你……”他苦笑一下,“这些事本该由我来……”
“我和你,都一样。”
“为什么帮我。”
“不知道。”欧阳劫看向山下沉睡中的小镇,“大概是因为,你是我第一个朋友吧。”
一句话轻易点燃了他眼中的光,冲破眼前模糊不清的黑暗,让他看清了前路。
“谢谢。”
“道谢的话,等事成的时候再说。”
“哈哈哈,好,到时候你我一定要喝一杯。”
“当然。”
5年前,万蛊门。
李朵坐在饭桌前和弟弟吃临行前最后一顿饭,这次任务看似简单,却让她有不好的预感,仿佛再也回不来了一样。欧阳明月召见她的地方并不在上圣厅,而在厅后的杜鹃花圃内。她去的时候,对方正在为花儿浇水,红纱席地,眉眼清澈,就如平常女孩一般,和她印象中的很不一样。
她第一次见欧阳明月的时候10岁,弟弟5岁。当时正值万蛊门每三年一次的大选,每个部族都要选定额的孩童去总部,接受蛊术的训练,今年刚好轮到李朵一家。往次送去的孩子归家的只有一半,剩下的不知去向。能回来的都性情大变,决口不提往事。此后,他们大多会在总部效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算是底层门徒出人头地的唯一方法。
门徒里挤破脑袋要将孩子送去的大有人在,千躲万躲的也有不少,两极分化严重。阿爸是后者,但他没背景又没钱,正为难时是她拍着胸脯站出来,将年幼的弟弟挡在了身后。
“朵儿,你真的想去?”
“嗯!”
“不是为了阿萧?”
“不是。”
“好,那你去吧。”她看阿爸眼里的泪花,强忍着心中的难过,笑得灿烂如花,将苦涩咽进肚子。
去了总部她知道了几件事,一是传闻中的欧阳宗主果然美艳不凡,二是所谓蛊术训练其实是一场实验,被送来的孩子被强迫喝下原蛊的汁液,强行增强内丹,等级大增,有些中途受不住就变成了“失踪人口”。剩下的人学起蛊术来比一般蛊术师快数倍,几年内就能成长成独挡一面的蛊术师。三是他们的内丹因为揠苗助长留下了后遗症,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出现裂痕,需要欧阳明月的独门杜鹃才能恢复。但总有完全崩坏的一天,因此难长寿。大多数都在40岁左右不治而亡,难怪万蛊门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她起初还曾想反抗,但当其他反叛者被欧阳明月轻易处决后,她明白,那个女人不是她这种蝼蚁可以撼动,想活着见到家人只有“听话”才行。因此多年来,她努力完成上面交代的任务,终于在八年后换来了归家的机会。可是,当她回去的时候,阿爸已经不在了,只剩下弟弟。八年的“唯命是从”最后只换来姐弟俩跪在灵位前抱头痛哭的结局,想像中阖家欢乐的场景再也不可能实现。
大概是在那个时候,她有了让弟弟脱离万蛊门的想法,因此求见欧阳明月,求她放弟弟走。那时候李萧还没有修习蛊术,再过两年便会错过成为蛊术师的最佳时期,有机会成为一个普通人,简单生活,学他喜欢的魔术,过他想要的人生。
她没想到的是,欧阳明月竟然答应了,要求是让她去办一件事,事成之日就是她弟弟离开万蛊门之时。
当她询问任务内容时,接到的不过是一封用杜鹃花写的信件,而她要做的竟然只是将这封信交给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