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你姑妈家的事情也多,你就老实在家待着,别去添乱了。”柳月娘眯着眼睛看着手里的针线,翠云点了盏油灯放到榻上的小桌子上。
柳月娘无奈的摇头,“这日头还没下山呢,就已经看不见了。年纪大了,眼睛也不行了。妞妞也不好好学针线,以后怕是衣服都穿不上了。”
“娘,怎么说呢,红菱姐姐跟红绡姐姐听了不是要伤心?红菱姐姐的针线可是您手把手的教的。红菱姐姐,是吧?”妞妞嘟了嘴,转头看向红菱,然后腻着柳月娘,“娘,我虽然不会做针线,但是红菱姐姐一样会孝敬您的。”
“少耍嘴皮子,你红菱姐姐做的,是她的心意,可不是你的心意啊!”柳月娘横了妞妞一眼,这个孩子就是定不下心,偶尔做个荷包,虽然不是那么好,但是也是不差的。她本来就不肯做针线,自然手上生疏,柳月娘想着,照着妞妞聪明的劲儿,这孩子好好学了针线,肯定也不会比自己差的。
可惜,她就是不肯好好学啊!
孙朗打了帘子进来的时候,带进来一股寒气,帮着孙朗脱了外面的斗篷,柳月娘拿在手上,很潮湿的感觉,“外面下雾了?”
“嗯,还不小呢,明天可以晚点出去了。”下了雾上街的人也会晚一点,基本都要太阳出来了,雾散了才会有生意。孙朗一眼扫到了榻上的针线,“不是让你少做些针线么,无聊的时候就去串串门子,不然找个女先儿来讲讲故事也好。家里如今过得不差了,不用这么辛劳。”
孙朗跟柳月娘是患难夫妻,自然心疼她。柳月娘伸手抿了抿发,摸了针线在手上,“手上有活做才觉得实在,要是什么都不干,才觉得闲得慌了。”
想起春花娘的事情,又抬头跟孙朗说,“亲家嫂子今天闹了肚子,请了女大夫来看,说是脾胃不和。估摸着是吃了凉的东西,我想着在那院子给他们娘儿俩支个小厨房,拨个婆子过去帮着做做饭?”
“也好,天看着一天天的凉了,是该这样。”内宅的事情,孙朗一贯是不做主的,只有觉得柳月娘受委屈的时候才会插手。“我明天就找了泥瓦匠过来,估计后天一早就能开火做饭了。”
正说着话,妞妞带着翠云过来了,春花母女俩也牵着手过来了,“嫂子快坐!可是好些了?”
晚上是正餐,一家老小聚在一起吃顿饭,唠唠嗑,吃吃饭,热热闹闹的。就是不常出来的春花母女俩,晚上的时候一般也会出来吃饭的。
“好多了,喝点热水就好了,还花了银子去请大夫!”春花娘如今苍老了许多,穿着酱色的衣裳,更显得老了几分,早不复当年的颜色。春花颜色冷峻,但是倒是跟春花娘年轻的时候很像,有点冷冷的美色,倒是分外有份味道。
春花娘给春花使了个眼色,春花就捧了两双棉鞋出来,“这是我给干爹干娘新做的棉鞋。干爹干娘先试试合不合脚?”
春花母女住在这么偏僻的院子里,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怕打扰了孙家的生活。春花娘对于打扰了孙家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今天闹了肚子,请了女大夫,立马就让春花把新做的两双棉鞋捧了来,怎么说也是一番心意。
“还是春花好,妞妞就不知道惦记我们两口子。果真是找了个好姑娘!”柳月娘拉了春花的手,冰凉的,“过来的时候怎么也不披件斗篷,手冻得冰凉的,生了冻疮就难受了。”说着,就把春花的手握在手心里暖着。
“妞妞是个好孩子,只是针线上惫懒了些!”春花娘挺了挺背脊,看了看春花,自己的姑娘是自己最自豪的,针线好,长得也好看。只可惜,没了爹,现在只能寄人篱下。要是她有像妞妞那样的好命,或者早就嫁了个好人家,欢欢喜喜过日子了。心下叹息,脸上的笑就勉强了许多。但是,有现在的日子就已经够满足的了。
春花帮着柳月娘换了新鞋,柳月娘起来走了两步,果然尺寸刚刚好,又脱下来,让红菱收起来。“我闺女给我做的鞋子可舍不得穿,得逢年过节的时候穿穿,也让人看看我有个孝顺的姑娘。”
孙朗看着也满意的点点头,自己手上的鞋子是个黑面的棉鞋,里面厚厚的棉花,料子也是极柔软的。春花是个好姑娘,可惜命不好,但是现在是自己的干姑娘,自己就会为她好好的打算打算。
隔壁铺子上的吴家少东家倒是不错的,如今也是二十三四的年纪,家里两个铺子,还有十五亩的水田,要是春花嫁了肯定是衣食无忧的。吴家少爷是独子,家里一个妹妹,也早找了亲事,就等着嫁过去。上面有个祖母,还有爹娘,据说院子里还有个姨娘,不过也没生过孩子。
只是前面死了一个老婆。据说是生产的时候难产过世的,孩子也没有留下。孙朗跟吴家的少东家打过几次交道,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只是年少丧妻,沉闷了些。
春花的年纪不小了,要是想找个年纪相当的,还没有成过亲,人品还不错的,着实难了些。这个吴家的少东家算是不错,只是,不知道春花母女是不是满意。
怀仁正巧带着怀林进了屋子,孙朗就暂且把这事儿丢开了去,当着几个孩子的面,总不好说春花的亲事。
一家人吃了晚饭,怀仁跟怀林回去前院用功去了。怀林自然是没有这么听话的,但是不知为何,这几年,唐先生严厉了许多。在学堂了,也多是师兄弟把自己跟兄长怀仁作对比,怀林不能失了自己是举人兄弟的名声,于是,跟着怀仁读书也认真了许多。总归,这些日子的字已经不像是鬼画符了。
妞妞闲着无事,看着爹娘跟大娘有话说的样子,正吃过了晚饭,带着翠云回去,正好消消食。
孩子们都走了,红菱重新上了茶,孙朗才慢慢的开口,“让嫂子留下来是关于春花的亲事,知道春花是个有主意的,所以让春花也留下来听听。”孙朗一五一十的把吴家少东家的事情说了,春花娘很有几分意动。
“那姨娘?”屋子里还有个姨娘,新媳妇儿进门总归是吃了亏了。
“已经好几年了,吴家少东家也不怎么进姨娘的房。只是,他毕竟是独子,家里对子嗣催逼的紧了些。”难为孙朗居然把人家吴家少东家的房里的事情都打听的一清二楚的。
“那吴家的二老?”春花娘就这么一个姑娘,自然是事无巨细,什么都要打听的清清楚楚的。
“是不错的人家,性子很好,据说,对前面的那个媳妇儿也是极好的。祖母不管事儿,也是个好性子。吴家的姑娘倒是个脾气跋扈的,但是都要嫁出去的人了,也计较不了这么多。”
听上去,吴家的亲事果然是极好的。
“那吴家少爷这么好,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再娶?”一直不作声的春花开了口,要是这个吴少爷这么好,缘何一直没有成亲呢?
“原配去了才将将三年,吴少爷愿意给她守三年。”
春花娘点点头,这样的男子必然是有情有义的。世人多要女子为丈夫守节,对男子倒没有这样的要求,一般过了七七或者百日,就可以再娶的。难得会愿意给媳妇儿守上三年的,这样的男人对老婆肯定好,春花跟了他,定不会受什么委屈。就是有个姨娘不过也没什么,春花是主母,定不会被一个姨娘欺负了去。
春花倒是皱了眉头,要是这个男人对原配的感情这么深,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百依百顺?干爹干娘说自己出嫁了,娘就由孙家奉养,但是春花想的却是,要是自己出嫁了,一定要带着娘一起过活。这样的要求,最好自然是找个父母双亡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男人。
吴家虽好,但是仍有祖母跟父母在堂,更兼之这个男人对原配的感情好,自然是不符合这点要求的。春花心上就有些不愿意。
“还是再看看吧!”
“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春花娘不满的反驳,难得有这么好的条件,自然要珍惜。春花虽然现在是孙府的姑娘,但是毕竟是干姑娘,还是个大龄的姑娘,亲事早就不好找了。
“娘——”春花焦急,自己不想就这么嫁了。
“没得商量,以前什么事情都听你的,这件事情一定要听我的!”春花娘难得的对春花板了一张脸,转过身去,不看着春花。
孙朗扶额,这母女俩好像已经要出嫁的架势了。自己也就是对这个吴家的少东家满意,说出来商量商量。但是,这个事情也不是一厢情愿就能成的,总归要去问问吴家的意思再说。
要是吴家不愿意,这件事情还是剃头刀子一头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