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这连惊带怕的一病,竟是缠延了十几天,每天都是时而清醒时而混沌,而“那个人”除了每日必然外出狩猎,余下的时间就都在她身边,定时喂“药”、喂水,竟没有丝毫不耐烦。 桃花感动之余也曾暗想这满头须下是一个怎样的人,行动时有着压倒性的气势,可照顾起人来,却一丝不苟。
尽管不善言辞,这些日子相处下来,要看懂他的眼神,明白他的意思也不再困难。
有一日,她内急,着急地不知怎么办,便脱口而出地叫他“喂”。
他头也不抬地剥着兽皮,闷声道:“封戎。”
他说,他叫封戎。
似是从那一日起,封戎这个名字就刻在了桃花心里,看不清长相,不知道岁数,可桃花知道,这个人在他心中,已不再是救命恩人那样的简单。
每每封戎拎着猎物回来,桃花心中都暗自钦佩,他的身手必定极好,先不说这大雪天里很难找到猎物,即使找到,也不是十成十的就能猎到。桃花爹曾经是上下古村最好的猎手,可大雪天里也是经常什么都打不到。而他,从未空手而归过,带回的猎物都是下重手拧断脖子,身上一点伤也不见。
瞧着封戎利落地剥下一整张灰皮子,摊在洞外大石上晾干,桃花心中有一个问题。最近好几天他带回的都是同一种动物,剥下的皮子统统都存在一起。这种动物类似于狐狸,性格也和狐狸一样狡猾,肉并不见得好吃,只是一身皮子极好,毛并不很长,却又软又绒,她们村的富户喜欢收了这样的皮子来做夹袄,给家中的夫人小姐,穿起来十分暖和。
但是,桃花瞄了一眼封戎身上大大厚厚的兽皮,他好像并不缺衣服。除非,他真的很喜欢吃这种肉。
桃花理了理思绪,披了兽皮,上前蹲在封戎身边,道:“封。。。,你知道今天是我来这的第几天了吗?”
仅管在心里已经练习了无数次,但对于他的名字,桃花仍然说不出口。只一个“封”字,就已闹得她满脸通红。
封戎转头看了看她,低头沉声道:“第十四日半。”
已经十四天了啊!
她还记得古守恩曾说过,他会守山十日,这么说来,他是不是已经回去了?
桃花掩不住心中欣喜,道:“我想下山去,给我爹娘报个平安。”
手一顿了一瞬,又继续给猎物开腹,封戎道:“雪有些大。”
桃花已经习惯了他简练的说话风格,明了他是在说积雪厚,下山很难。可是,一想到自己爹娘现在必定是伤心欲绝,而弟弟桃根的性格也是莽撞,万一找了古家报仇可怎么办。越想,心里就越焦急。恨不得立刻下得山去。
封戎将桃花一脸着急的样子看在心里,道:“你,为何上山。”他一直想知道,这样娇滴滴的姑娘为什么在大冷天往盐岩峰跑,为何要报平安。
桃花闻言,略一思考,便将事情如何生,她又如何应对,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封戎一直安静地听着,下颌微收,看着洞外,双手搁在膝上,直听到古守恩用计逼嫁时,瞳孔才微一收缩。桃花只觉得他周身忽然一阵寒气袭人,不由得又紧了紧身上的兽皮,继续说道:“所以,我只能将计就计地嫁给山神,于是才来到了这盐岩峰。”随即莞尔道:“不过,好在我运气好,遇到了你,不然,肯定一天也活不下去。”
对于这一点,封戎表示赞成,当日他在峰上遇见一只花豹,一直追赶,因为大雪阻碍视线,丢失了猎物,正到处寻找时,却看到了一身红衣的桃花。
自父亲去世,他在山上已生活了十几年,儿时记得父亲曾细细叮嘱,千万不要离开盐岩峰。遵父训,他也就真的没有踏出过雪线一步。习惯了长久以来一个人,天上却忽然掉下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仅管这姑娘自打来此就一直病着,但是,即便是照顾一个病人,有人陪伴的感觉还是让他心里满满的。
而现在,这姑娘想家了。
一想到家人,桃花目光一黯,道:“我也知道我不能回去,嫁给山神,就得守着夫君,寸步不离。而且,如果知道我活着,古守恩不定会闹出多大的动静。可不向爹娘报个平安,我心里无论如何不得安宁。”
封戎数了数墙上挂着的皮子,再看了看纤细的桃花,道:“我想想。”
桃花心中一阵狂喜,封戎的身手她是知道的,只要他愿意,带着她偷偷进村,见一眼爹娘绝对不是问题。山间积雪可能会难倒别人,可如果是他,就绝对不是问题。
桃花的笑脸显然是很美,封戎的觉得脸有点热,好在他头胡子盖得严实,否则定能看到通红的一张脸。
可是,桃花又一想,自己总不能就披着这被子下山吧?起码得有双鞋,她的棉靴不知道被丢在了哪里,只得苦着脸说:“可我没有衣服,出不去。”在这山洞里还好,反正也没有别人,但穿着一身里衣见爹娘,是不可能让二老安心的。
封戎取下墙上的十几张皮子,点墨般的眸子望不到底,只低着声音道:“不妨事。”
他是不介意桃花就穿着这层衣服,山洞很深,也很暖,反正吃喝都有他照顾,也没有特地置一身衣服的必要。可是,眼看着这大雪不停,就要封山。到时候所有动物都藏起来过冬,食物就十分紧缺,若是封戎一个人,自然是不愁,以往的十几年都这么过来了。可是,桃花跟他可不一样,在他看来,那样柔弱的身子是没根本没办法在这样的寒冬下生存的,所以,他得带她另寻一处温暖又不缺食物的居住地。而这一路,说不定会遇上野兽,他在厮杀的时候,也得把她放在安全的地方。这样一来,衣物就显得很重要。
另外,离开前还要先让她回一趟家。封戎觉得,十几年加起来,都没这十几天做的事多。
又过几日,桃花的病已是好得彻底,也实在是没办法再老老实实地躺着,每天就是坐在洞口裹着兽皮,望着脚下一片白茫茫,心中对下山这个提议能否真的实行,实在是没底。
就算封戎告诉她下不了山,也不能怪他,这漫山的积雪和桃花前几日的想象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远远的,一个黑点以极快的度在雪地上奔跑,又似跳跃,身形灵活,一起一落都能感觉到极大的力量。
转眼间,已至山脚。
桃花认得,那是封戎,在这样的积雪下还能有这样的度,根本不必做第二人想。况且,连着几天都站在洞口看着他回来,一举一动,早已熟悉。
可这次,封戎的手里拎着的不是兽皮,是一个包袱。
封戎见到桃花站在洞口裹着兽皮冻得瑟瑟抖,心中一紧,道:“进去。”顺手将包袱塞到她手里。坐一边静静看着。
桃花满心疑惑地打开包袱,原来,并不是包袱,而是卷成了一团的一件兽皮衣。软而短的绒毛,灰黑的颜色,似曾相识。忽然心念一动,这不是她连吃了十几天的那种小兽的皮吗?竟被做成了衣服!
如此想来,封戎定是早就有为她做件衣服的打算,否则不会连着十几天只打那一种猎物,能遇到猎物就已是不易,他还刻意去找,想必难上加难。。。
桃花捧着衣服,眼睛有些酸涩,一个大男人怎么做起一件衣服她想不出,摸着兽皮拼接处,皆是细细的兽皮搓成条缝起,她曾见过他腰间有一把细长的匕,着乌沉沉的光,但从未见他用过。想必是极宝贝,而这样细的皮线,若不用刀,是做不出来的。与猛兽生死相搏时都舍不得用,却用在了一件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