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向仰雨墨,他的凤眸中承载着对我的情意,以及愧疚。
他是一个骄傲的男人,让他主动认错,实属不易。
我轻握着他的手,笑道:“你能认出我,他自然也能。这只能说明,你们的嗅觉够灵敏,才会第一时间认出我。你也没什么好在意的,淳于潇即便认出我,我也只是他多年前曾聊过几句的朋友。”
记得多年前,我曾借他的肩膀一晚。那晚,他很温柔,在我最需要人抚慰之时挺身而出,还没有落井下石。我对淳于潇,有感激之情。
多年过去,能记起的,是他誓言要得到我身子时的狰狞模样。而后,便是那我们并肩坐在屋顶上赏月的那一晚。
不过,也就是如此罢了。
“也对,是我太小心眼。非衣,我只是,太在乎你。”一声轻叹,仰雨墨将我拉进他的怀抱。
我愣住。
他说,只是太在乎我。这证明,他的心里有我。可是,他没说爱我,只因时机还没到。即便他爱着我,恐怕也不会轻易说出口。
患得患失的仰雨墨,怎会将爱轻易说出口?
“雨墨,这里淳于潇的耳目众多,若让他们看到我们亲密地抱在一起,定会传到淳于潇的耳中。如此,该怎么办?”我轻声问道。
“无防,他知道是你也不能怎么办。我知道,他对你,确实有情。不过,那不一定就是爱情。因为这样的你太过特别,因为你不该那样离开,在他心中留下一根刺,于是,他便将你记在心上。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找个时机,我会让他知道这一点。”仰雨墨如此说着,却还是松开环抱着我的手。
他远没有自己想象地那般放得开,这不,他还是不愿淳于潇知道我是千非衣。
仰雨墨这回走在前面,甚至不回头看我。因为,现在的我,只是他的贴身丫鬟平儿。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我与他,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主与仆的距离。
若我跟我的男人都将如此走下去,其实是一种悲哀。好在,现在只不过在众人面前做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