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成年男人飞快的抬起右手捂住嘴里的尖叫,他心里努力说服自己眼前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少爷,可能是在玩角色扮演或者其他什么鬼,总之绝对不可能正好让自己碰上一起凶杀案吧……
厨房里那只垂死的公鸡却正在进行最后一搏,狠狠的将自己拍在磨砂玻璃厨房门上,最后的一腔热血喷溅出来,在上面留下一块巴掌大小的碧血礼花,简直就宛如一个可怜的被害者,正拼尽力气拍门求救,然而却毕竟伤重,最后只能倒地无奈的逝去了.
……明明他只要再多坚持一小会儿,就能够获救了呀
陷入恐惧与癫狂中的小马甲在疯狂脑补着,他这时看眼前这个未成年胖子的眼光,已经宛然如同看大魔王——大魔王都不如他可怕啊,起码大魔王没有未成年保护法护体!
两两相觑良久,小马甲突然惨叫一声,手里的文件夹掉在地上都管不了了,仿佛后面有鬼追一样,撒丫子就跑了个没影。
程小昱:“……”
我的水电!
都怪这只作死的公鸡啊!胖子甩上门,怒气冲冲的回到厨房,发现公鸡已然扑街了,只是这里也给它的临死反扑搞了个乱七八糟,一会儿收拾起来不知道要多麻烦呢!
电热水壶里的热水已经烧开了,胖子堵上水槽出水口,把死不瞑目的大公鸡丢进去,均匀的浇上开水,准备烫烫之后好拔毛。随着水蒸气的升腾,整个厨房弥漫起一股十分难闻的褪鸡毛的味道,不过程小昱一想到炖鸡的美味,就忽略了此时的折磨。他去找来扫地的笤帚簸箕,开始认命的扫鸡毛、鸡屎,收拾残局。
正艰难的蹲在地上用抹布擦血迹,就听到自家的房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了,刷刷刷的冲进来好几个人,手里都拿着黑乎乎的警棍、警用□□,“里面的人不许动!警察!”一边说着,一边快步冲进厨房,将正蹲着狂擦的胖子反扭双手制服,然后干脆利落的戴上手铐。
领头的王队长从警校毕业不久,年纪轻轻正是时刻准备挥洒热血的时候,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大案子’,正是精神抖擞挥斥方遒!他负责按住程小昱,然后吩咐手下,“你们去小心搜查,这里有血迹,应该是第一犯罪现场,别破坏了证据!”
一个哆哆嗦嗦的小马甲从他身后探出头来,跟着狂点头,“对的,就是这里,我听到动静,还看到里面一只血手掌拍上玻璃门!”
王队长点点头,不过他随后就吸了吸鼻子,纳闷儿道:“咦?什么味儿?”
小胖子被迫弓着腰,低着头,幽幽的回答他,“褪鸡毛味儿……”
王队长没好气的骂他,“褪鸡毛?褪什么鸡毛?你小子年纪不大,心理素质倒是挺不错嘛,干出这种大事之后,还有闲心褪鸡毛?”
他眼睛一扫,就看到了那只漂浮在热水里的大公鸡,热水呈黑红色,再看脚下不远处,一个铁皮簸箕,里面收着不少凌乱的鸡毛,还有一只摔成几瓣儿的碗,碗里是水润润的鲜红色,同样,也粘着几个棕褐色的小绒毛。
……王队长的冷汗刷就下来了。
被指派出去的队员们也陆续回返,都说并没有发现什么尸体,也没有在其他房间发现血迹。
王队长在心里已经骂了几遍娘,狠狠地瞪了那个报警的小马甲几眼,他将小胖子扶起来,一边给他开手铐的锁,一边问他,“你刚刚是在杀鸡?”
胖子特别好脾气的回答他,“是啊!”
王队长将手铐收起来,还给胖子手腕上的红痕揉了揉,一张年轻人端然正气的脸上满是愧疚,“对不住,这都是误会,我们是接到报案,说你手持利器,还满脸的血……”可疑的顿了一下,王队长清咳两声,顺便劝诫小胖子,“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吗?如果想吃鸡肉,直接去超市买现成的就好了,省的还要自己费劲儿杀鸡……”
关键是你这才几岁大啊,本事还不小!住这种豪宅,家里连个大人都没有,偏偏一个小孩子亲自动手,搞得跟命案现场似的,把人家物业小哥儿生生吓破了胆子,浪费多少警力啊!
胖子慢慢活动着自己的手腕,好像半点不生气,一双细长的眼睛笑成了月牙状,观之十分可亲,让王队长更是愧疚了一把。
程小昱乐呵呵的,“我也有错,这不是别人给送来的大公鸡嘛,又不能养着,只能杀了,我家里也没大人在,家政也没来得及请呢,以前看别人杀鸡特别简单,就自己试了试……您放心,有了这次教训,我以后再也不干这事儿了!”
如果程富裕听到程小昱这番话,不定会怎么生气呢!不光普通话听起来很是标准,关键他还通情达理啊!他妈的跟你老子就跟只刺猬一样,对外人反而这般好说话,究竟是何道理?
说实话,平白无故遭此一难,胖子心里也不大痛快,但眼前这警察肯定是管他们这片儿的,年纪轻轻就是小头目,想来身份背景不错,应该很有发展前途。亲爹指不上,他也不能太过得理不饶人,把人都得罪光了,到时候人家随便给他使点儿小绊子,就够他喝一壶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也没有啥具体损失,人家也道歉了,所以也没必要太较真儿。
胖子打小就明白一个道理,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堵墙,他跟程富裕一家子不对付,这是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暂且不提。可他对普通人,就绝对不会咄咄逼人惹人厌烦,不然他在乡下的时候,也交不下那么好的人缘儿,就算给沈茂军当狗头军师,‘敌对势力’也几乎没有谁特别看胖子不顺眼。
程小昱心里的小算盘还是打的啪啪响的。
果不其然,王队长对胖子的这番表态十分满意,越看这孩子越觉得顺眼。
要说程小昱这长相,虽然他生了一身的胖肉,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在大人看来,他这圆滚滚肉呼呼、白嫩多汁的样子其实是非常讨喜的。
程富裕当年是以长得好闻名乡里的,乐小米既然能入程富裕法眼,除了家里有钱之外,相貌也绝对很说得过去。所以胖子的基因是很不差的,只不过因为胖肉太多,五官都被挤得走形了,眼睛一条缝,也只能让人夸一句白嫩可爱罢了。
住这种豪宅,别的先不说,富二代的身份是稳稳地了,王队长见过不少富二代熊孩子,今天办了这样的乌龙差事,本来还担心小胖子得理不饶人,结果没想到人家这么通情达理,小小年纪遇事不惊,单凭这气度也够让人称赞一回的了。
王队长俯下身拍了拍小胖子的肩膀,从兜里掏出一张素白的名片递给他,“总之今天这事儿是我们的工作失误,我跟你道歉了。小朋友你以后如果有什么难事儿,可以到咱们当地的派出所找我,我姓王,你叫我王哥就好,咱们今天不打不相识,就当交个朋友吧!”
胖子大大方方的接过名片,“成,那我就先谢谢王哥了!”
这时,房门再一次被打开,一个穿着职业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和王队长打了声招呼之后,可能觉得这场景和预想中的有些不一样,就给那个报警的小马甲使了个眼色,‘怎么回事?’
小马甲心里泪如泉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