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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终于开战了1

作品:盛宠99次:大叔不可以|作者:莱宫|分类:女生小说|更新:2024-06-04 19:57:31|下载:盛宠99次:大叔不可以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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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来找你还有件别的事情,我想请你帮个忙,具体的我会慢慢跟你说……”苏堇华开口,不等她把话说完,安美琪打岔道:“韩沐已经都告诉我了。”

“大叔?”

安美琪点头,“所有的事情我都知道,你个倒霉蛋,居然遭遇了这么可怕的事,你怎么什么都不跟我说?”

安美琪说着,眼眶中凝起了一汪晶莹。

苏堇华吃惊不小,却忙着安慰安美琪:“你别哭,别激动,会影响到胎儿的。”

“现在还管什么胎儿啊?你受了那么大的罪,我肯定要帮你的。”

“美琪……”

“傻蛋,快过来让我抱抱。”安美琪苦笑起来,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苏堇华鼻头一酸,泪水也忍不住涌了出来。

她往安美琪身旁靠了靠,送上了一个拥抱。

安美琪身上很热,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原因,贴在她身上,苏堇华觉得整颗心都被捂热了。

……

到了初审这天,苏堇华以被害人的身份坐上了原告席,韩沐坐在听审席上一脸运筹帷握,他请了国内最好的律师为苏堇华辩护,而莫寒时那边自然也请到了非常不错的律师。

米莱作为被告莫寒时的未婚妻,与韩沐一样坐在听审席上。

法官入了座,庭审开始……

由原告方律师先发言。

苏堇华与莫寒时面对面对峙着,苏堇华神情漠然,她等这一天等了太久,她要让伤害她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绝不姑息。

如果一审无法判了莫寒时的罪,还有二审和三审。

苏堇华不急,因为她知道结果一定是对她有利的。

韩沐和罗森搜集到的资料,足够让莫寒时吃瘪……

“被告人莫寒时在其经营的新潮公司破产之后,又被其家人扫地出门,之后音信全无,他的生活十分落魄,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在短时间内将新潮公司再度经营起来……”原告律师说到这里,被告律师反驳:“你这纯属于猜测。”

“不,我有证人。”原告律师非常礼貌地向庭上的法官说:“法官,我请求证人安美琪出庭作证。”

“同意证人出庭作证。”

安美琪挺着肚子上庭了。

韩臣知道她今天要出庭作证,连公司都没去,陪着一起来了,此刻他与韩沐都坐在听审席上,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坐到证人席上的安美琪。

念过证人宣誓词之后,原告方的律师开始向安美琪提问了。

“证人,请问,被告莫寒时是否在公司破产之后向你借过三万块钱?”

安美琪说:“是的,他当时在电话中说没有钱交房租,所以我没犹豫把钱借给他了。”

“什么时候?”

“一年前。”

“确定吗?”

“确定。”

律师点头,然后向法官递交了新潮公司创办以来所需的全部费用,加起来总达五百多万。

“试问,一个公司破产,经济拮据到要向朋友借三万块生活费的人,是如何在一年的时间内赚到五百多万让公司东山再起的?”

辩方律师反驳:“我的当事人是从朋友那里借的钱。”

“什么朋友?可以请他出庭作证吗?”

“人目前不在国内。”

“那就是空口无凭。”

“……”

“反驳无效,原告律师请继续。”法官说。

苏堇华深吸一口气,目光幽冷地盯着坐在被告席上的莫寒时,莫寒时也在盯着她,眼中的寒冽仿佛能射出无数根毒针,然而,尽管如此,苏堇华的视线没有丝毫闪躲。

她经历了这么多,是时候该直面过去了。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韩亦铭,大约一年前韩亦铭遭到绑架,当时负责绑架案的是刑警队的罗森警官,我请求罗森警官出庭作证。”

法官点头应允。

罗森坐上证人席,宣读了证人誓词。

原告律师问他:“罗森警官,请你详细地说一下绑架案的始末。”

罗森把绑架案的具体详细说了一遍,并说:“我在追逐两名绑匪的时候,与绑匪的车发生了撞击,当时我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其中一名绑匪的脸,是和苏堇华容貌一模一样的女人,后经证实女绑匪的身份,是曾经娱乐圈内红极一时的名人夏紫怡。”

莫寒时的脸色越阴越沉,他瞪着自己的辩护律师,没想到他花了重金把这律师请来,律师却像块木头一样,在原告律师滔滔不绝的时候,他的律师连个屁都不放。

他心里恨得牙痒痒,一是他没有做好十足的准备,二是对方手上所握的证据太多,让他心里十分没底。

原告律师提出了大胆的猜测:“罗森警官看到了女绑匪的脸,经过调查,那名男绑匪的身份也渐渐浮出了水面,正是被告人莫寒时。”

辩方律师大声反驳:“你这是没有证据的污蔑。”

“谁说没有证据?”原告律师扬唇一笑,不急不徐地向法官再次递交了证据资料。

法官垂眸将资料看了一遍,资料厚厚的一打,全部都是图片,而且是监控所拍下来的,莫寒时与整容后的夏紫怡私下见面的画面。

“这是绑架案后,莫寒时的新潮公司内部监控录像,夏紫怡曾与莫寒时多次见面,而且都是选择在晚上八点公司其他员工下班后的时间见面。”

辩方律师反驳:“这不能证明什么,而且监控中的女人你又如何确定是夏紫怡,而不是苏堇华本人?”

“当然有证据证明监控录像中的女人是夏紫怡。”

原告律师说着,又向法官呈上了证据。

那证据是夏紫怡与莫寒时在新潮公司见面的时候,苏堇华在joni工作室加班的监控录像画面,监控画面上的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我的当事人当时在加班,所以,可以很好地证明当时与被告莫寒时见面的人不是我的当事人,而是夏紫怡。”

辩方律师被噎住。

莫寒时铁青着脸,他没想到罗森带走的监控录像是这个,更没想到早就关门大吉的joni工作室内的监控录像却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

法官看过资料后,神情严峻地对原告律师说:“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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