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熹微的阳光洒在地板上,温暖这被子,和被子里面的人儿。
“啊!!!!!!”
突然,一声尖叫响彻整个房间,夏宇睁开朦胧地双眼,捂着头,没好气地说道:“干什么?我还没醒呢?”
只是,手中捏着什么东西,软软的,好舒服。
床上豁然是昨天晚上的董晓薇和夏宇了,此时夏宇也意识到不对劲,念念不舍地抽回了手,揉了揉眼睛,看着身边坐起的董晓薇,疑惑地问道:“晓薇姐,你怎么在这里?”
说完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拉开被子一看,还好,衣服什么的都没脱,看来没什么事情。
董晓薇此时也回过神来,双手捂着脑袋,然后一溜烟地冲进了盥洗室。
夏宇起身,看了看房间,这里好生熟悉,可是又有点陌生,仔细一看,好像是在酒店。
果然,下床之后,他看了看桌上的摆设,才知道,自己又来到了湘湖大酒店。
他慢慢回想,这时候才记了起来,昨晚两人喝醉了,上车后他不知道回哪里,又问不出董晓薇的住宿,所以只好跟司机说去湘湖了。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二次在湘湖大酒店过夜。
“晓薇姐,你干什么呢?”
盥洗室的门打开了,董晓薇此时又恢复了职场的干练,拿起桌上的矿泉水,拧开喝了一口,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随手拿起桌上的册子看了看,漫不经心地说道:“小色狼,可以啊,没想到你还能住进湘湖大酒店,说说吧,你是哪家的王子,没事儿出来找我们这些小女子逗闷子的。”
董晓薇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从最开始的惊讶,到慢慢地适应,到现在的打趣,夏宇知道,那个元气董小姐又回来了。
“晓薇姐,你就别取笑我了,我要是王子,你难道是灰姑娘吗?实不相瞒,我有个朋友的舅舅是湘湖的高层,我叫他叔叔,当时他送了一张会员卡给我,所以…”
“原来如此。”董晓薇也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至于说刚才的那一幕,两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起。
只是他心中还是忍不住想到那好闻的香气和舒适的手感。
在酒店吃了早餐,夏宇就打车陪着董晓薇去昨天吃夜宵的地方取车,取了车后对方问他是否要送一程,他说不用,自己随便走走,待会儿打车回去,于是董晓薇就开车走了。
他沿着马路走着,路过酒吧的时候,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时候正巧里面出来一人喊住了他。
“哥们儿,你昨天唱的歌真不错,来吧,进来坐坐。”
“也好。”这时候他想起了此人,不就是昨天晚上舞台的主唱嘛。
对方将他引进去,里面一共四个人,经过介绍,夏宇也认识了这四人,他们之中酒吧的老板是鼓手,除此之外,一个贝斯,一个节奏吉他,一个主音吉他兼职主唱。
“你们的意思是让我也加入你们?担任主唱?”不得不说,夏宇真是被震惊到了,对于音乐,他不过就认识1234567这几个了,至于五线谱,那是什么玩意儿?
主音吉他叫沈强,大家都叫他小强,是乐队中年龄最小的人,今年十九岁,只听他说道:“夏宇,不是我吹,我敢说你如果后天多训练一下,是很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主唱的,更何况,你现在才十六岁,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怎么样?加入我们吧,从你的眼睛中我们看得出来,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是你看出来的?”一个十九岁的男生说从他眼睛里看出了故事,夏宇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小强讪讪一笑,说道:“当然不是,其实我们是从你昨晚的歌曲中听出来的,如果我没猜错,那是你自己写的歌吧?”
说到这里,他们都向往地看着夏宇,希望从他嘴里说出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
看着他们希冀的眼神,夏宇干咳一声,厚脸皮地承认道:“算是吧。”
“耶!我们要达了。”这时候小强蹦了起来,十分高兴,“大哥,你说,咱们乐队是不是捡到宝了。”
大哥就是鼓手,酒吧的老板,看起来怕不有三十岁了,留着络腮胡,胖胖的,很性感,名叫马东宁,外号大哥,老马。
老马也赞同地说道:“的确如此,夏宇,你的词写的很不错,功底应该很深厚吧?”
“实际上我主要的身份是学生,高中生,兼职网络写手,遮天,华胥引就是我的作品。”他倒是不谦虚,一口气把自己的本事儿都说了出来,事实上对于这个乐队,他确实有了别样的想法。
“哇哦,厉害,和你一比,我们真是弱爆了,夏宇,我决定了,你以后就是我们的主唱。”小强虽然年龄下,但却是乐队的核心。
“可是,我不能一直待在中海啊,我还要回家上学呢,不过我倒是有几歌,你们要是觉得可以的话,平时可以演唱,我先试着给你们唱一唱啊。”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南山南这歌是他很喜欢的,轻轻地唱出来,倒着实把众人给吸引住了,情不自禁地跟着哼了起来。
“夏宇,这也是你写的歌吗?”小强听完后难以置信地问道。
“算是吧。”他只能这么承认道,不然也无法解释啊。
“太好了,我真诚地邀请你加入我们乐队,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主唱了,怎么样?”听了他两歌,小强觉得他还是很有培养前途的,其实更重要的是,他会写歌啊,这样好的歌可不常见,可以想象,有了夏宇的加入,他们的梦想就能很快实现了。
这时候老马站出来说话了:“夏宇,我们这个酒吧说起来就是几个兄弟们兴趣相投,而我又有点本钱,所以大家聚在一起玩玩,我也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本事的人,你的书我们也听说过,这样吧,只要你加入我们乐队,以后咱们乐队怎么展你说了算,行不?”
听了他的提议,夏宇想了想,觉得现在是需要一个这样的团队,对于音乐他不擅长,但是他可以学,何况优盘里有好几歌,放在那里不把它换成钱,实在是对不起自己,所以他最终答应了。
“那你给我们乐队取个名字吧。”这时候老马提议道。
夏宇也没有推迟对方的好意,他的笔名是大禹王,书迷们叫王子,想到这里,径直说道:“要不我们就叫王子乐队吧?”
他的提议换来了众人好一顿白眼,只听老马解释道:“夏宇,王子乐队已经存在了,而且还是个很有名气的乐队,所以…”
经过对方的解释,他才知道,王子乐队是成立于1987年德国莱比锡的一支流行乐队,他们创作了第一成名曲《伽比和克劳斯》和第一张专辑《悲惨生活》,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累计销售达到12o万张cd,乐队也因此获得了双份普拉丁奖状从此他们一炮成名,职业生涯突飞猛进似的展。
闹了个大红脸,夏宇有些尴尬,又说道:“那不如就叫禹王乐队吧,我的笔名叫大禹王,而我又叫夏宇,禹王二字就是我们今后奋斗的方向。”
几人相互看了看,都点头表示赞同。
夏宇接下来几天就真的是扎根到了音乐酒吧,开始从五线谱学起,虽然他知道时间不多,但是能学一点是一点嘛。
还别说,不知道是重生带来的福利还是什么,他学起东西来感觉比以前快了很多,很多东西只需要讲一遍他就掌握了,这个现倒是让他有些惊讶,毕竟重生以来他还真没好好学过什么,以前看书的时候倒是感觉度很快,不过那时候没有注意到。
事实上他自己都没注意到,重生以来无论是个人的魅力,还是记忆力,以及身体的健康程度都改善了不少,很多前世他并不擅长的事情,现在学起来也很快,至于说擅长的事情,他根本不需要怎么学习就行了。
这几天,仿佛是忘记了他这个人一般,董晓薇也没给他打过电话,而他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泡在酒吧里。
董小姐,南山南这两歌现在练得很熟了,而他经过几次上台之后,也现气场强了不少,嗓子丝毫不必小强差,所以小强理所当然地沦为了主音吉他,兼职主唱。
值得一提的是华胥引在外界争吵不休的情况下上市了,刚刚推出的第一天,十万本就脱销了,这都得益于报纸上,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免费宣传,真是想不火都不行。
一周的销量过五十万本,就在出版社准备开香槟庆祝的时候,周海却是提到了当初签订的销量对赌合同,顿时,一些人感觉像吃了苍蝇般难受,谁都想不到,活了一大把年级的人,竟然会被一个中学生算计了。
看着手中的销量数据,周海开怀大笑,对着身边的助理说道:“哈哈哈哈,真是个妖孽啊,打电话给夏宇,让他过来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