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陆军的职务编制军衔:
陆军大臣——元帅、大将;
陆军总参谋长——元帅、大将;
总军(1945年编成,相当于方面军群)司令官——元帅、大将;
总军参谋长——大将、中将;
方面军司令官——大将;
方面军参谋长——中将;
军(集团军)司令官——中将,
军参谋长——少将;
师团长(师长)——中将;日军有十七个常设师团是日军的常备军,番号依次为近卫、一至二十(内欠十三、十五、十七、十八师团)。编制为四单位制,即师团下辖二个旅团。师团还辖有一个炮兵联队、一个辎重联队、一个工兵联队、一个骑兵联队(四个骑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以及其他部队。此时的师团分为两种,一是驮马制,炮兵联队辖有四个大队(三十六门75mm山炮与十二门75mm野炮),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四门山炮)、一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总编制为28500人。一是挽马制,炮兵联队有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120mm榴弹炮,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与一个速射炮中队(37mm速射炮四门),总编制为25000人。此外还有以下一些独立的特种兵部队:骑兵旅团(辖二个骑兵联队与一个骑炮兵联队、一个装甲车队)、坦克联队、独立工兵联队、独立野炮联队(三十六门120mm榴弹炮与十二门75mm野炮)、独立野战重炮兵联队(二十四门150mm重榴弹炮)、野战重炮兵联队(十六门100mm加农炮)、独立重炮兵大队(八门150mm加农炮)、迫击炮大队(中型迫击炮三十六门)、独立山炮兵联队、电讯联队、铁道联队等等。
抗战爆发后,日军又重新组建了十三、十八两个新编常设师团,又组建了一批特设师团。所谓的特设师团是指由常设师团的预备役人员所组成的部队,其番号为常设师团、联队的番号前加一百。其编制大体与常设师团相同,只是骑兵联队变为骑兵大队(二个骑兵中队与一个机枪小队),挽马制师团的炮兵联队为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山炮。特设的驮马制师团人数为28200人、挽马制为24400人。同时在做战时日军给各师团配属特种兵及补充人员等,可使一个师团指挥的人马达四万人以上。
师团参谋长——少将、大佐;
旅团长(旅长)——少将、大佐;旅团下辖二个步兵联队,每个步兵旅团大约有7700人左右。
旅团参谋长——大佐、中佐;
联队长(团长)——大佐、中佐;步兵联队辖有三个步兵大队,每个步兵联队大约有3870人。
副联队长(副团长)——中佐、少佐;
大队长(营长)——少佐、大尉;大队下辖四个步兵中队、一个机枪中队(八挺重机枪)、一个大队炮小队(二门70mm步兵炮),每个步兵大队大约有1215人。
中队长(连长)——大尉、中尉;步兵中队辖三个步兵小队,每个步兵中队约250人。
小队长(排长)——中尉、少尉;小队下辖一个机枪组(二挺轻机枪)、一个掷弹筒组(二个掷弹筒)和二个步枪组,每个人步兵小队约70人(岗村宁次为侵略华北需要,把两个小队整合,起初为30人左右。)
司务长——准尉、曹长;
副小队长——曹长、军曹;
分队长(班长)——军曹、伍长;
组长——伍长、上等兵。
二战时期日本海军军衔的军人类别区分与陆军不同,分为士官(军官)和特务士官、准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类统称海军士兵)两大类,其中1944年前和1944年后两个时期有改变。
将官——海军大将(海军上将)、海军中将、海军少将、海军代将(海军大佐担任少将的职务,相当于海军准将);
佐官——海军大佐(海军上校)、海军中佐、海军少佐;
尉官——海军大尉(海军上尉)、海军中尉、海军少尉。
我们所说的日军一个联队相当于中国军队的一个团,是说的军衔和指挥系统上大致相当,至于人数和武器装备上有极大差距。
当然随着全民族战争,日军在中国消耗日益巨大。特别是武汉会战和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日军为了新的作战需要,多次改变部队编制,以上所有信息只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