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话:最近有小可爱戳我说剧情有些虐,阿尧未来几日发个甜的福利,如何?)
傅斯年躺在仙田居的床上。
这个房子,是五年前,决定娶清清的时候买下来的。
这里,四处奔波有他和她欢爱的痕迹。
傅斯年努力嗅一嗅。
脑袋晕沉沉的,不多会儿,就进入了梦想。
大约是这些天,睡的最好的时候。
傅斯年用手挥了挥,面前的画面,变得清晰起来。
老槐树下有个年纪轻轻的女孩,每逢遇一人撑伞从院前走过,她的脸上就多了几分欣喜的神色。
不是。
过去了第一百零一个人也不是。
傅斯年努力地想看清那个女孩子的面容。
屋里走出来一位二十五六面容清秀的男人,他盯梢着树底娇小失落的身影,紧紧地锁着英挺的眉毛,像是化不开的愁,傅斯年心中疑惑,那不是陆廷轩么?
只见陆廷轩撑着一把油纸伞,上前为女孩裹上了件小袄,“清婉。雨要下大了。你还怀着身子,咱们回屋暖一暖吧?”
清婉?
傅斯年离近才看得精细,女孩不应称女孩,她高耸起来的肚子,似乎已有七八个月。
是清清!
傅斯年心里惊呼。
只见唐清婉回头望着那个男人,摇了摇头,“廷轩哥哥,我再等一等。”
“清婉!”
陆廷轩提高了几个分贝,“傅斯年不会回来了。你日日夜夜,等了足足一年,都等回来什么了?”
“他会回来的。”唐清婉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没有理会陆廷轩的愤怒,而是自顾自地说着,“他说过他会回来的。”
“够了!”
陆廷轩不愿清婉继续沉溺于这痴人说梦的幻想中,他钳住她的瘦削的肩膀,上面的皮包骨头咯得他的掌心有些疼,“清婉。傅斯年现在娇妻在怀,你不要再傻傻地等着了。”
“怎么会?”泪水从她长长卷卷的睫毛颤落,她哭得那样让人揪心,“阿年,不会丢下我和孩子的。”
“清婉……”
陆廷轩长叹了一口气,字里行间埋着悔意,“若是当年,我没有执意放手,怎么会让那人钻了空子,要你如此伤怀?”
傅斯年瞧着唐清婉,心疼得想要拥她入怀,他想要告诉清清,自己并没有放弃她,可是他,触碰不到他们。
唐清婉站起来的时候,有些不稳,远远地,模糊不清,她好像看不见了,耳边还传来陆廷轩尖锐地呼唤。
傅斯年想要接住唐清婉,无奈现在的自己,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子。
陆廷轩望到唐清婉的身子急剧地往下坠,他伸出手一把接住了她。
分明有孕八月,她的身子仍瘦得惊人。
不知那傅斯年给她灌了什么迷糊汤,他无法想象,那一日他若再迟一步敢来,那个曾属于他的小丫头,便会被活活淹死。
未婚先孕。败坏了民风。
何况,是在这样敏感的时期。
好在,他应下孩子父亲的身份,这事情才算停。
这个孩子,与她的生父一样,命大,母亲在极寒的冰水里浸泡,死神都未能带走她。
倒是清婉,落下了病根儿,每每雨天,头疼得厉害,方才他不该那般急她,使她昏了过去。
这是为那个负心汉,又是第几次,弄成了这般模样?
忽然陆廷轩觉得自己手心一阵热流,唐清婉的羊水破裂,那半透明微黄的液体提醒着他,清婉是要生了。
眼下她还昏迷,这样的早产,怕是对她极其不利,他把她抱回厢房的软塌,半跪在那儿,拉着她冰凉的小手,同她说,“清婉。咱们不要孩子了,成么?”
大概是母爱,前一秒还因旧疾发作晕过去的人,下一秒听见有人要拿走她的孩儿艰难地睁开了眸子。
没有麻药,双重的疼痛,清婉咬得牙腔满是血,“孩子……”
“……保孩子……阿年回来看到会……”
傅斯年只想带着唐清婉去医院,可是他偏偏无论怎么叫唤,都没办法让画面里的两个人听到。
倒是陆廷轩,竟然出乎意料地举起手术刀,红着眼,“清婉,你可给我忍住了。”
这比那冰水刺骨还难挨的生产之痛,然而孩子的亲生父亲一直未曾出面。
他曾信誓旦旦地对她允诺,“清清。我要娶你。自此以后,你便是我傅斯年唯一的女人。”
傅斯年知道这是一场梦,可是他眷恋其中,不愿意醒过来。
画面又转到了另外一个空间,似乎是百年前的川城,他知道自己的魂魄藏在了自己的身上。
川城山地势复杂险要,这次的货来得蹊跷,傅老爷子不放心,便让傅斯年亲自跟着。
傅家在川城,明面上做得是正经生意,这商圈凭着正经,怎么能站住跟儿?哪几个家族,私下不都偷沾点腥。因而,外市若是想打开川城的门,须得通过傅家这渠道。
傅家这几十年,嫁接着川城内外,稳住了地盘,自然一些底下的小辈,也都蠢蠢欲动盯梢这块肥肉。
傅斯年是傅家的独苗,外面给他家一个薄面,都叫傅少爷。
早些年跟傅家同期做生意的,个个都眼红看着傅琰东做大,虽然后面傅老爷子隐秘低调,终究树敌太多,因而平日他教育傅斯年最多的是——遇事多谨慎。
傅斯年年轻,视傅琰东鼠辈,男儿应当胆色,畏手畏脚,像什么模样。他行事大胆泼辣,跟着他手里的兄弟个个也都五大三粗的,没什么脑子,每次走货前,总要去酒吧里寻点乐子。
这群人里唯一还算聪明的是傅斯年至交好友林牧,他往往不屑参与这帮乌合之众的聚会,甚至他不止一次给傅斯年讲,“阿年,这就是帮小匪,成不了气候,登不上大雅。”
傅斯年总是敷衍着,“阿牧,我傅斯年就是个俗人。这辈子没啥追求,能替老爷子守住家业,就成。”
瞅着他自命不凡的模样,林牧只能摇摇头,随他去,但心里还是不甘的。总是要,开涮他几句才过瘾,“阿年,你跟沈家那小姐的婚事,也快近了。这次进完货,我估摸着你家老爷子要召开发布会,宣布这个事。”
“真行,咱弟兄几个,就属你脱单最早。”
“得,别奚落我了。”傅斯年起身去柜台结账,林牧还在后面吆喝着,“沈晨曦艳绝川城,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傅斯年的背影消失于朦胧的夜色。
父亲强加给的这件婚事,是想要傅家的地位在川城在上个层面,这两年他虽退居幕后,谨小慎微,仍旧野心勃勃。
如林牧说得那般,沈小姐生得极美,川城到了适婚的男子,都想娶这位名媛进门。
傅斯年不想要这样没有感情的婚姻,许是刚刚酒喝得冲了,呛了眼眶,他用手背揉了揉,竟湿答答的。
交货当天,天色沉闷,暗黄的云被强劲的风吹散。
川城山面分割着阴阳,这喀斯特地貌形成的石荒,他们的车开不上去,只能靠着山下的村民畜养的马匹走完剩下的路唐。
“傅少,这风太大,送货的选这个地,是不是太仔细了点。”
饶是龙一这样平日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蛮子走到这一步,也发觉出异样。
山间响起几处枪声,骏马受伤叫得惨绝,很多没反应过来没驾驭住的,统统摔在地上,更为不幸的,有几人跌进了千丈谷底。
“保护傅少!先撤回去,对面想要吞货!”
暴风淹了龙一洪亮声音,敌暗我明,讨不得巧,就连后退都尤为艰难。
傅斯年感受到腹部一阵热流汹涌地流淌,糟糕,方才因为黄沙迷视,竟挨了子弹。
不能拖了剩下兄弟的后腿,他咬着牙跟在司穆身后。
忽然前面的人放慢了脚步,龙一红着一双眼回过头,“对不住了,傅少。”
“你……?”没等傅斯年讲完,身子便被穆斯推了下去,极速下滑的上空还残留着龙一那句,“是江家拿我的孩儿逼我做的……”
川城江家。
当真是百密一疏。
如老爷子那么精明的人,应该早就看出了吧。
旁人不知,那川城山的谷底深处,是汪碧绿色的清泉,佛陀村以水富养,身处桃源之境,其乐融融。相传这些村民们的祖辈都是因北洋战乱而迁徙,当年川城山的有志人士均不愿向慰亭先生屈服,逃进了这偏僻幽美的山林之中。
虽与世隔绝,但民风质朴,呈一片祥和景象。
唐家老爷子是佛陀村部的大族长。
他悬壶救世了大半辈子,在部落,威望很高。
陆廷轩是他的养子,同样也是第一批走出村子去国外学习的青年。
唐老爷子没出过谷,自然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正以瞬息万变,待孙子回谷给那些留守在佛陀村的人普及洋文化的时候,他自然也是听不进去的,反而还斥责陆廷轩败坏了村风。
这天,陆廷轩又出谷去。临行前,说是要去川城内进一批新鲜的玩意儿,让村子里的小家伙们涨涨见识。
唐琉酒守在门前吸着鼻烟,冲着那抹离开的背影,骂骂咧咧地直跺脚。
“爸,您真是个老古董!”
这话声脆脆的,唐老爷子回眸,走到跟儿,细细品着同他顶嘴的丫头片子。
这些年,少女褪去稚嫩的模样,被山水滋润的皮肤白嫩细滑,没施粉的小脸俏生生的,拿到他们那个年代,也算是芊芊淑女,婀娜多姿。
廷轩虽忤逆他的意愿,总想着从村里出去,但有这丫头留在家里,哪怕陆廷轩心气儿再高,无论去多远的地方,都会回来。
小姑娘还不懂男婉女爱,他这一只脚快埋进草垛的老家伙,对自己的孩子,透彻得很。
“阿婉,你去冥河那儿采些牛舌来,这入了夏夜,群蚊总爱啃住我这把无味的老腊肉。”
“爸,廷轩哥哥上次回来教了我个新词,您这不能被叫做老腊肉,被蚊子吃的是小鲜肉呢。”
“好好。”唐老爷子缕缕发白的长须,点点头,“路上注意安全,最近沙暴频繁,从山上又该吹下些可怜的人了。”
唐清婉应着,背起竹篓出了门,一路哼起上次从廷轩哥哥手机里听来的《传奇》。
冥河之所以叫做冥河,不单是每年它有洪涝期淹死过很多人,而且到了沙暴的日子,从山上坠落谷底摔得血肉模糊的漂子也很多。
清婉胆子比村里一般的女孩子都大,所以唐老爷子也放心单独交给她一些采药的活。
紫色的牛舌草开得正旺,清婉摘完后眼瞅着要变天,慌忙择路回去。
大概是走得急切,清婉被绊倒在地上,起身回头看,像刚浮上水的漂子。
她又蹲下身,打量到漂子穿得衣服跟村里的人都不一样,心里暗自思忖,这人应该是从山上落下来的。
长得,倒是跟廷轩哥哥一样好看,甚至比廷轩哥哥还要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