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坑,和本行文字一起出现的,是另外一部作品的文字,本书正确章节在来的路上了】
我承认,我比较好色!
我更承认,我比较倒霉!
当我的好色和倒霉加在一起的时候,直接让我穿越了,确切地说,是挨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那天,天气晴朗,百花灿烂,我却偷偷去了广寒宫,我悲催啊,我不该去的,如果我不去的话,我就不会看见那么香艳的画面了!
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广寒宫里的那个啥,空气比较清新,适合养花嘛。
大家也知道,最近天庭的空气,因为人类老是排放二氧化碳的关系,导致天庭的空气质量下降,先别说我种出的花,都不能让王母娘娘她老人家满意,也不说各路花仙子也因为我的工作不给力,老是到玉帝那里投诉我。单单说因为这空气质量的原因,天庭已经有一大帮的神仙们感染了鼻炎和咽喉炎了。
为了让我的花儿能开得好些,我就经常去广寒宫里,偷偷摸摸地,让花儿吸收月亮上的空气!
现在你们知道我是谁了吧!
没错,我就是花花,天庭的养花仙女。
说我是仙女,那是凡人抬举我了!其实说白了,我就是一个打杂的,只不过主业是种花,副业是给其他比我高级的神仙们作作下手。比如,我就经常给月老爷爷帮忙,他老人家年纪大了,有些不利索,所以很多红绳都是,那个啥,我给牵上去的。哈哈!
讲到这里,偶先给大家鞠躬作揖,好让各位多多罩着我!没办法,天庭的日子难熬啊!
再说,谁让我倒霉了,没过几天的花花日子,就被天蓬元帅那个死猪头,害到了人间去了呢!虽说很大程度上是嫦娥在使奸诈,可是他要是不好色,我这条池鱼就不会被殃及了。
记得那天,我才到了广寒宫,刚刚在月桂树的后面放下我新栽培的牡丹花,就听见一男一女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
其实我当时也不是故意的,毕竟咱是未经许可溜进去的广寒宫,这擅闯仙宅的罪名可不轻。但是只要不被发现,还是没什么大碍的。
声音入耳的瞬间,我可以用我的人格保证,以我跟月老爷爷牵红绳的时候,他老人家给我说的那些红尘恩爱做赌注,那一对男女的声音绝对是互相调戏。
当我听到第二声的时候,我忍不住探出头去,结果我分明看见那个油光满面的天篷元帅,正搂着那个长得不咋滴的嫦娥姐姐,打住,世人都是这么称呼她的,继续,其实她根本不美!
你们想啊,一个在远古时代,偷吃了老公的仙丹飞上月亮的女人,能有啥姿色?
我扒在树干后面,远远地看他们俩的样子,我断定他们俩应该是好上很久了吧!没错,就看那女人任凭天篷摸她那些少儿不宜的位置,我就能大概知道他们已经发展到了何种地步。
还香肩半露,媚眼秋波呢?我想吐了!
这对男女,怎么勾搭的时候也不考虑下玉兔的感受捏?
我突然可怜起那只雪白的小玉兔来。每天对着这对男女,实在是日子过得比我还煎熬。
我说到这里,我又后悔了,我想啥不好,偏偏可怜玉兔。结果可怜什么,什么就来!
我躲着的月桂树,是广寒宫里唯一的植物。我更加忘记了,那树就是那只死兔子,拉尿尿的场所。
然后,我刚同情它,它就似乎心有灵犀地,跑来尿尿了。结果,它就真的,非常迅速的,一眼就看见我的存在。
杀千刀的,该死的,我咋就没跟孙悟空学习隐身术呢!
只要不被这死兔子发现我,我到今天还在天上做我的苦命小仙女啊!做仙女再悲催,也比做人强啊!至少,仙女是长生不老的种族诶!
看见兔子撒开蹄子没命似的乱蹿,它的主子嫦娥眼尖,瞅出了异常,马上就飞出来抱起她的兔子,接着便立刻就发现了我。很快,那个猪头三天蓬元帅衣裳不整地飞出来,也是一眼,就将我逮在了视线中!速度之快,让我连躲的时间都没有!
“我是来打酱油,顺带浇花的,我啥也没看见!”说完这话,我赶紧端起我的牡丹花闪人。
我估计,我要是再不走的话,嫦娥和天篷指不定要为了隐瞒奸情将我给就地挂了,然后想办法注销我在天界的户籍,让我悄无声息地消失个干净。凡间的那套,在天界只会更猛!世人总以为天神纯洁,其实纯洁个屁。
神仙的脑子里,装的是比凡人更多的那个啥……我就不说了,被天帝老人家听见,我彻底完蛋。
时候证明,我的这个推论准确得不能再准确了。
可是,我没有想到,嫦娥这个女人,竟然阴险毒辣到超乎我的想象。
为了保住她的仙位,她不但把我给暗算了不说,甚至连她的奸夫天蓬元帅也一并领教了她的厉害。
事情的结果是:她跑玉帝那里告状,说天篷元帅酒后调戏她,然后说我发现了她被欺负见死不救,连带的罪名就是还说我擅闯广寒宫。
两条罪名,泰山压顶,彻底让偶这个小仙万劫不复!天篷可不亏,他反正玩过了嫦娥,下凡就下凡,听说凡间的女人比天上的更加有味,他乐得有个好去处!嫦娥裙下死,做猪也潇洒!因此,天蓬元帅就那么华丽丽地做猪去了。
有句话杂说来着,表面的功夫还是要做的!天帝即使知道我是被陷害的,他也决定牺牲我的小命,然后成全他的威名。我怀疑,天帝和嫦娥说不准也有一腿,以前是因为有个天篷元帅挡在中间,现在就彻底清静,可以明里暗里双宿双栖气死王母了。
反正,天界的神仙,也是不敢得罪玉帝的。神仙,就是这么势利。
但是,这却让我知道,其实我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至少比不过嫦娥。
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是,天蓬元帅到凡间的唐朝做了一只猪和尚,跟着金蝉子童鞋的转世,也就是唐僧先生去了西天求真经,后人称之为猪八戒;从而让吴承恩灵感满满,写出了一部传承千古的《西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