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灯如豆,微弱的光亮照得黄泥土墙更加斑驳,七月的微风顺着破旧的窗纸吹进,微微带了些凉爽,随着轻轻地一声叹息,土炕上躺着的小人影翻过身来。
瘦小的、不像十岁的身体,巴掌大的小脸上只剩下了一双大眼睛还明亮,如今这具身体里的灵魂,正是穿过来三天的现代二十八岁男子~~~林墨。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林子墨,和他就差一个字,虚弱的身体,受不住一场风寒的折腾,早早去了,迎来了林墨的重生。
半欠起身,一阵头晕眼花,慢慢把身体依到被子上,又是一阵苦笑,这个身体太虚弱了。
不过,他太感谢苍天,给了他一个重生的机会,经历过死亡,才知道生命的可贵,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哪怕经历十个八个的恋人背叛,他都不会再做傻事。
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养大他的爸妈,长到二十八岁,没孝顺过他们一天,最后更是天人永隔。幸亏还有个弟弟,而且,两老始终不知道他是个同,总算是个安慰,他留下的两室一厅的房产,在那个二流的城市,也能值个一二百万,足够他们在小县城里养老。
擦擦悄悄留下的眼泪,只能祝愿上天~~希望他们平安健康地度过晚年。
外屋的木门“吱”的一声,随后轻轻的脚步声走了进来,打折补丁的门帘掀起,走进一个四十多岁妇人,黄瘦的脸带着细纹清秀依旧,露着温和的笑容,手里端着一个粗瓷大碗:“墨儿,来,娘给你煮了碗面,快趁热吃了。”
林墨~现在是林子墨了,急忙想抬起身来,妇人赶紧把碗放到炕上的炕桌上,过来扶了他一把:“别急,慢慢来,病刚好些。”
被温柔地扶坐在桌子旁,林子墨露出感激的笑,经过了三天无微不至的照顾,这个原来林子墨的娘,让他感觉到了那一世妈妈的味道,叫起娘来也不在别扭。
半旧的粗瓷碗里,稀稀拉拉地飘着几根玉米面参合白面做的面条,搭配着绿色的葱花,虽然没有多少油腥,但散发着一股天然面香,让林子墨食欲大动。
在以前小林子墨的记忆里,这是三年来,从以前的家破败后,吃到的为数不多的美味之一。
就是林子墨本身,在那个假货横行的世界里,也吃不到如此散发面香的自然之味。
刚刚吃了一筷子面,外边突然传来一声妇人破锣嗓子大吼:“哪个害了馋痨的下做东西,把我儿的面条偷走了?”
林子墨条件反射般的一哆嗦,本就瘦弱的脸又白了一分,记忆深处,充满了对那个声音的主人恐惧。
妇人忙上前搂了搂他的小身躯,用手摩梭了下他的头顶:“墨儿别怕啊,娘出去跟她说”。说着,掀帘走了出去。
林子墨苦笑,一个大男人,竟然让一个妇人的大吼镇住了,虽说是这个身体本能的反应,可说起来也是笑话。
林子墨听见他娘解释了一句:“大嫂,是我给墨儿端了一碗,他的病还没好,身体太虚弱。”
那个嗓门立刻高了八度:“一家子害了馋痨的,那是我儿子补身子,你那个痨病鬼儿子不死不活的,竟然在我的状元儿子的碗里抢食,
林子墨不禁扶额,在这具身体的记忆里,林家三年前在府城还算是小康人家。爷爷林奎和大伯林怀义都是秀才,爹爹林怀德虽然念书不成,能力也一般,可把家里的一间绸缎铺子经营的还好,加上大伯做教书先生,一家人生活的不错,也雇的三四个下人。
后来的事情,原主那时候太小,只记得老实忠厚的爷爷,不知道什么原因,竟在闹市上杀了人,然后自杀了。
所有的东西都赔了出去,一家人在奶奶的带领下,灰溜溜地回来了老家。
这个大吼大叫的妇人,是大伯娘刘氏,一个小气尖酸的人,林怀德除了做买卖,没什么特长,手里没本钱了,只好带着两个大儿子林子浩和林子翰,整天收拾祖上传下来的十几亩地,没什么别的收入。
而大伯毕竟是个秀才,又找了份教书的活,每年薪酬八两银子。除了他们自己留下一半,交到家里也只有四两,大伯家的大哥林子文还要交一两银子的束修,剩下的才是全家人的零花,就这,大伯娘还感觉吃了大亏,她看不到全家的口粮都是林怀德父子种出来的,天天指桑骂槐,稍微有点好东西,都给自家的儿子和女儿。
外边的噪音还在继续,娘周氏一开始还分辨几句,最后也没了声音,由着刘氏可着嗓门的磕掺。林子墨的火气渐渐上来,什么时候吃一碗面条也要受这么大的气了?
刚要起身下炕,外边传来一个老妇人的声音:“老大家的,什么时候开始,病了的孩子吃口东西也要你答应了?”
刘氏顿了一下,还是大声嚷道:“婆婆,你老人家也不要偏心,钱全是我当家的挣的,我儿子是要考状元的,当然得吃的好点才能养脑子,你看看,给子文做的面条,还让弟妹给那个病孩子偷去了一碗,我当然得说说了。”
说话的正是奶奶黄氏,黄氏“哼”了一声:“还没分家哪,家里你说了不算,老大虽然挣了几个钱,你们也留下了一半,而且家里的孩子只有你家的子文上了学堂,老二家的一个孩子也没上,平时也就算了,孩子现在病了,吃口差样的,你也好意思说?家里的粮食难道不是老二父子几个种回来的?”
刘氏嘟嘟囔囔了几句,声音小的听不清,中间还夹杂着大哥解劝的声音,不过,总算是慢慢消停了下来。
正在气闷,门帘挑起,奶奶黄氏走了进来,看到林子墨只吃了两口的面条,叹了口气,摩挲着他的头,:“子墨啊,我知道你这孩子气性大,但是身体要紧,你大伯娘有口无心的人,咱不跟她一般见识,病刚好点,吃几口饭,啊!”林子墨只觉眼睛一热,各种滋味涌上来,上辈子的遗憾,重生后的惶恐,仿佛不再重要,身边的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他,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哪?
收拾完了,一家人聚到了屋里。奶奶带着大伯家的姐姐林云住在三间正房的东间,大伯和大伯娘住在西间,中间的堂屋是做饭的地方。大哥林子文不上学堂的时候,自己一个人住了两间西厢房,一间书房,一间卧室,这是大伯娘要求的。
至于自己一家,除了爹娘,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林雨,全家六口人却挤在了两间东厢房里。
林子墨庆幸农村的土炕够大,同时也惊奇兄妹几个对学习的热情。就着炕桌上的一点油灯活,二哥林子浩(按家里的大排行叫的)珍惜地用一根半秃的毛笔,沾了清水,在一块白木板上轻轻地写着字。三哥林子翰和小妹林雨,则各自在一看就是简单打造的木盘里的沙土上用小木棍练习写字,就是林子墨手里,都被塞了一本破了毛边的中庸。
周氏和林怀德稍微靠后一点,周氏手里拿着一件衣服,努力地眯着眼睛,就着那点亮光缝补,林怀德则整理者农具,再过十天多天玉米棒子就该收了,东西都得提前预备好。
这只半秃的毛笔简直是宝贝之极,半个时辰后,就换了三哥轻轻拿着写字,这是林子墨身体还虚弱,不然,必须几个人轮换写的。就这个,还是大哥背着大伯娘偷偷给他们的。
说起来,这个大哥还是不错,虽然性格随大伯,老实憨厚些,但对几个弟妹从心里疼,现在炕上破箱子里一本本在草纸上手抄的书,都是大哥的心血,练笔之余,把他的书都抄写了一遍,不然,大哥的书房被大伯娘看的紧紧的,他们哥几个一眼都看不着。
看了眼认真的众人,林子墨头疼地举起手里的书,说实话,看着这些之乎者也,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感觉眼睛整个都是蚊子香了。虽说上学的时候学过几篇文言文,不过,人家那是都给标好了的,而且还有白话文注释。
艰难地一句一句地读着,印象里,原来的林子墨也是不爱读者书的人,他喜欢的是一些杂文,为这个,没少挨爹爹和大哥的训。
看了近一个半时辰,院子里又传来大伯娘比美女高音的大吼:“有些人就是没眼色,都什么时辰了还不睡觉?灯油不花钱啊?”林子浩瞪了立刻扔下书的林子墨一眼,无奈地吹熄了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