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吧,姜英秀!最新章节!
这个男人的做法,在这个时代,是最为普遍,最为主流,也是最为正确的做法。
姜春菊也生了两个儿子,她作为男孩子的母亲,其实也同样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像刘国庆对待刘老太太这样,对待她这个母亲。
只是,作为刘国庆的妻子,而且她偏偏又是刘老太太眼中,勾搭坏了自己的乖儿子的狐狸精,她的苦处,刘国庆既然不愿替她承担,她便只能自己受着了。
作为害得刘国庆这个乖乖听话了几十年的乖儿子,头一次反抗母亲意志的罪魁祸首,又曾经有过那样不光彩的过去(与刘国庆未婚同居),她不是没有想过,自己的婚后生活会多么“有滋有味”。
然而现实的狠辣,依然令她措手不及。
亲事虽然成了,但是两亲家却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
刘家嫌弃姜家赖着自家儿子结了这门亲——他们选择性地忘记了这亲事是刘国庆跪着求回来的。
姜家生气刘家拿架子,自视太高,对婚事也不诚心。
明明婚前同居这件事,双方都有错。男方的责任,其实还要更重些。
然而,如今见事情平息了,老刘家却偏偏算起了回头账儿,而且还只把这双方的责任,推卸到女人头上。
两亲家实在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办完了婚事,基本上就打算老死不相往来了。
只是,姜家到底还是免不了要心疼闺女。既然有软肋,自然就难免要矮上一头。
姜春菊婚后最初几年,生儿育女不顺利,不知道是否是心情压抑的缘故,一开始怎么努力也怀不上孩子……刘家老太太,就话里话外对着她冷嘲热讽。
姜春菊年轻气盛,难免要怼回去。
然而,丈夫在这个时候,却总是无条件地站在婆婆一边。
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刘国庆还比她多读了几年书。明明知道生孩子根本不是她一个人的事,他怎么还能说出那些让人寒心的话来?
后来姜春菊都快绝望了,心想有没有孩子都是命,自己也不去惦记了。
刘家既然实在容不下她,她就离婚,再嫁到一个远点的地方,远远地离开这些人,离开龙省。
结果,她刚刚想通了,决定要放弃了,却反而怀上了刘威。
有了孩子,刚刚下定的要转身离开的决心,便这么松动了。
生完刘威没两年,又生了刘猛。
再然后,又生了刘芳。
有了三个可爱却淘气的孩子,她天天忙得晕头转向,分身乏术。
再无法保持年轻时候的鲜艳妩媚,也同样没办法像过去一样,周全地照顾自己的丈夫。
刘国庆跟她之间的关系,也渐渐地越发冷淡了下来。
她那颗曾经为爱痴狂的心,已经全都投入到了三个孩子身上。
自从她嫁了人开始,娘家为了给她撑腰,甚至在那三年天灾期间,都没停了给她送粮食。
只不过,那三年期间,家家户户都吃不饱。人人都眼睛饿得发绿,饿狼一样,紧紧盯着别人家的日子。
父母亲给她送的粮食,每次也都是偷偷摸摸地、背着人的。
而且每次的量,其实也就够她一个人吃的饭量。
送来的粮食,质量最好的,也不过是类似于豆饼、土豆干儿、茄子干儿之类的。
更多的时候,送来的往往都是连皮、带秸秆、一起磨碎了的糜子面儿、高粱面儿这类粗糙难吃的东西。
为此,刘家老太太还跟人抱怨过,说亲家一家子为人处世太过抠门儿,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
姜春菊知道,刘家一来是看不上她家里是农村的。觉得跟她家结亲,是她高攀了,降低了自己家的身份。
二来也是对婚前两人犯下的错误,深恶痛绝。认为她姜春菊,就是个性情卑劣、品格下贱的狐狸精。
所以,这门婚事,在刘家人看来,更像是一场恩赐。
不管姜春菊为了刘家做了多少贡献,都觉得她是应当应分的,甚至还嫌她做得不够,做得不多,做得不好。
连带着姜家为她所做的各种付出,在刘家人心里,也都渐渐地变得理所当然了。
姜春菊也不是没试过努力去讨好刘老太太。
然而,一个人一旦对你产生了偏见,看你不顺眼,那么不管你怎么努力想要博取他的好感,结果都终将失败。
回忆起这些,姜春菊觉得嘴里满满的都是苦涩。
当年她在整个桦树林公社,那也是十里八村,一等一的好姑娘。
又孝顺又能干。田里地里,家里家外,什么活儿都拿得起来。身形俏丽,模样周正。偏偏又识文断字,还打得一手好算盘。
虽然没有文凭,但是写个信,记个账,算个账,全都手到擒来,又快又好。
然而,跟黑瞎子岭镇上的那些干部家庭出身的好姑娘们比起来,这些优点,似乎又都不算什么了。
有了孩子之后,跟刘国庆的感情,渐渐地步入了老夫老妻的阶段。
取悦刘老太太的努力,也一再失败。
次数多了以后,她也有些麻木了。
由于自己本身段数不高,偏偏本该站在自己身边的队友,又无条件全力支持对手,这场旷日持久的婆媳较量,姜春菊输得毫无悬念。
后来,她便一直被婆婆压得死死的,不得翻身。
痛定思痛,除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之外,再无其他答案。
然而,往事不可追。
失足已经成为历史。
不可挽回。
更没有重来的机会。
姜春菊能做的,无非就是抓住现在。她之所以那么卖力地想要办上这个工作,也是想要趁着年轻,再拼一回。
即使不是为了自己,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三个孩子,这该抓住的机会,也必须得抓住啊!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天杀的小贼,竟然这样轻而易举地坏了她的事!
婆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安排她回娘家借粮食、借猪肉,她实在没有办法拒绝。
既不能,也不敢。
……
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姜春菊已经走到了杨树沟村外。
除了双脚冻得有些针扎似的疼痛,嘴里苦苦涩涩地,感觉嗓子眼儿里和嘴唇边上,都起了一溜不碰都疼的大火泡,别处倒是还好。
因为走了远路,身上倒是一丁点儿都不冷,反而热气腾腾的。甚至肚子里还觉得有些饿了。
这一路上,她仔仔细细地回忆和反思了很久,然而最终,还是不得不做这个马前卒。
爹娘待她一向宽厚,也许,还会一如既往地不忍心,再拉她一把吧。
她没有把握,却不能不再试一次。
姜春菊抬手去敲姜家的院子门,却见院门已经开了。
门口站着的小矬子,是三房的那个不招人待见的四丫头,姜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