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浑身都湿透了, 之前在林子里头不觉得有多冷, 这会冷静下来,浑身冷的发抖。
林巧巧又翻了起身, 让沈瑞赶紧去换身干爽的衣服。
沈瑞刚开始还不肯动, 嚷嚷着, “让我再休息一会吧,我快累死了。”
林巧巧直接往他屁股上踹了一脚, “赶紧去换,要是感冒发烧了, 你再次傻了倒不要紧,别浪费我花钱还要照顾你就行了, 到时候直接把你踹出去,我可不是原来的牛小花,没那好心收留你这个傻子。”
知道她就是嘴巴毒一点, 这身体也是不好,沈瑞翻了个身,这才懒懒散散的起身换身衣服。
林巧巧这边赶紧跑进厨房,烧起了热水, 顺便准备了姜茶。
沈瑞再出来的时候,林巧巧正坐在厨房的角落烧火,目光盯着炉子里头火。
跳跃的火光在这个阴雨天里映衬在她的脸上,她浑身还湿淋淋的, 眼睫毛还沾着水珠。
沈瑞站在门口, 就这么看了一秒又一秒, 心口像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敲击着。
难受吗?
难受。
他在原来的世界吃香喝辣,到了这里,为了一点肉,要遭那么大的醉。
特别是看到林巧巧就这么一个女人,为了生活里头的吃喝,不停的为之挣扎。
莫名的,他感觉的到胸口像被什么别的东西突然堵住,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见林巧巧看过来,他才走了过去,说道:“你也去换个衣服吧,火我帮你看着就行。”
林巧巧狐疑,她还没忘记上次沈瑞是怎么火烧厨房的。
摆摆手,“不用了,你先歇着。实在不行你去把竹笋给掰了洗干净。”
沈瑞没动,“你看你浑身都在抖,还是我来看着火。”
“可……”
不等林巧巧说话,沈瑞推着她,一边不悦的说道:“你就那么信不过我啊?上次着火是意外,这次不会了,不就是把柴禾放进炉子里,我会的。”
“真的?”
沈瑞点头,又问道:“如果咱们一直困在这里,难道你打算一辈子不让我学烧火做饭?”
“当然不可能。”
最后,林巧巧让沈瑞自己看着厨房,自己先去换身干爽的衣服。
火光在沈瑞的面前跳跃,看着火光,沈瑞又扭头看了眼林巧巧所在的房间,听着外头还在箩筐装着的猪仔在叫唤。
最后,目光回到火光之中,看着跳跃着的光,沈瑞陷入了沉思。
想到自己来这里也快一个月了,这日子虽然难过吧,但是比起以前在公司顶受着极大的压力,现在的日子反而更自在。
说起来,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有受过这些天里受的委屈。
他就是人捧着长大的公子哥,不愁吃喝,大家都说他有个好家庭,有个好爸妈好爷爷,因为有了他们,他少奋斗了几十年。
读书的时候,他的成绩是别人最好奇的东西,他们总认为,像他这种大企业集团培育的孩子,就该无所不会无所不能,不管什么考试,都必须第一名,就好像他生来就是神童,而且还是什么都会的神童。
因为家族的庞大,他又是爸妈唯一的儿子,他顶着巨大的压力,遭受着别人看他的异样眼光,只要他稍微哪里做的不够好,感觉就是错误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他上了初中之后,就开始反抗了。
凭什么大集团出来的孩子,就该什么都会,他又不是顶着一个二百多智商的人,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不过是祖辈的努力,让他现在吃喝不愁而已。
他变了,他浪了,可是,所有人的目光依旧盯着你看着,就算他再怎么装,依旧是别人的目光下存活。
读书出来之后,他有先天的优势,直接进入自家公司。
即便是从比较基层的地方做起,可在所有人看来,他就是啃老族,不过是因为有个好家庭,才有现在的一切,没有会去注意他为之做的努力,别人只会觉得,他含着金汤匙出生,有现在这一切,都不是他努力而来的。
他觉得这些人就是嫉妒他,他有好家世是事实,但是他自己的实力也是有的,不然不过把爷爷交给他的华南部几个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这靠的不是后台,是他自己的实力。
因为肩负的太多,家人的闪光太大,所以掩盖了他所有的光芒,他需要拼命做到最好,还要做的毫无所谓,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只是一个纨绔二世祖,一个浪荡的公子哥。
他以为这样就好了,反正没人能的到他的努力,他就打游戏吧,就浪吧!
可该干的活,因为家人的陪伴,他一样也没落下,依旧在努力的为明天的美好生活而奋斗着。
也许是因为那样的生活太累太累,所以生活才会戏剧的让他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虽然生活挺苦,但是每一天都比原来有意思多了。
这么想着,沈瑞忍不住轻笑起来。
他大概真的疯了,才会开始喜欢上现在的生活,又苦又累,活的一点都不自在。。
林巧巧出来的时候,沈瑞已经在灶台前认认真真的在烧火,虽然姿势动作不怎么标准,但是每次火快烧出来的时候,沈瑞倒是很快的塞进去,不敢分神。
烧好的水,林巧巧又催促着沈瑞洗澡,再姜汤喝了,暖和着身子,生怕他冷感冒了。
沈瑞的这个身体和她不同,本来就虚弱,这几天一直都在忙碌,今天更是一直淋雨,她也担心把沈瑞身体搞垮了。
自己也喝了两碗姜汤,林巧巧才开始处理带回家的三只小猪和已经切割好的猪肉。
这张家什么都没有,就数屋子大,房间多,虽然都是破破烂烂的,但是胜在有个大猪圈。
小野猪还没长大,什么都不懂,被换了个环境,也只是哼哧哼哧的叫了几声,见有猪草丢过来,哼哧哼哧的吃着,也不管究竟怎么回事。
伺候完小野猪,林巧巧开始处理背篓里头的野猪肉。
野猪毛很多,林巧巧为了刮干净这些猪毛,一直蹲坐在小凳子上刮。
因为处理的比较乱,所以现在刮毛也花是个力气活。
见她刮的起劲,沈瑞也走过来,“要不,我也帮忙?”
林巧巧并不信任他的能力,劝道:“你要不还是先去休息吧。”
这是看不起他的能力,沈瑞并不服。
说道:“你别小看我,就是刮个猪毛,真以为我真的四肢不勤啊!”
“行行行,你既然那么厉害,那就一起帮忙吧!”
沈瑞兴致冲冲的帮忙,然后很快就被打脸了。
这猪毛看着挺好剔除的,可到他这里,他拿着刀刮在猪皮上,才发现根本使不上劲,花了几次力气,总是将野猪毛半截就刮断了,并不像林巧巧刮的那么赶紧。
林巧巧斜睨了他一眼,目光带着鄙夷,像在说着,“看吧,还说你会,别逞能了!”
沈瑞很受伤,发现自己真像林巧巧说的那样,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他自己以前还觉得自己挺厉害的,没想到来到这里,居然做什么都失败。
他并不知道,这并不怪他自己,这从小生长在优渥环境的他,哪里会做这些?就连普通人家的孩子,要是从小到大没接触过这些,第一次干未必有沈瑞好,并不能用她的标准来衡量沈瑞。
至于她平时的嫌弃唾弃,那也只是让沈瑞知道现在的局势不是他作死就能好的。
见他实在不会刮猪毛,林巧巧也放弃了,让他去把笋拿去剥皮洗干净。
“今晚咱们做个猪肉炒笋,再弄点猪皮丝炒丝瓜,加菜!”
沈瑞照做了,装着外头的雨水,将两个竹笋剥皮清洗干净。
都是刚冒芽的嫩笋,白白胖胖的,让人爱不释手。
边上的林巧巧已经处理好了手中猪皮上的猪毛,见他洗好笋,让放在灶台边上。
林巧巧切了猪肉,之后又把竹笋切成片。
竹笋很嫩,没什么硬的纤维。
两个大竹笋两人也吃不完,林巧巧只切了半个炒肉丝,剩下的切成条状,然后放在筛子里晾干水分。
沈瑞不懂这是什么操作,问道:“这是要干什么?”
“腌制竹笋,这样以后不愁没菜吃,而且我腌的竹笋可好吃了。”
沈瑞半信半疑,不过还是对林巧巧抱上了应该好吃的想法。
他问道:“这竹笋需要腌多久才能吃?”
“大概一周,一周就能吃到爽口清脆的笋了,有些人喜欢加点泡椒什么的,不过咱们家没泡椒,知青那边的农场倒是种了辣椒,不过那地方我没去过,如果有泡椒泡好加进去,味道更酸爽。”林巧巧一边忙碌一边说道。
“哦。”
嘴上状似无意的回答,可实际沈瑞早已经把林巧巧的话记在心里。
林巧巧忙着做饭菜,沈瑞一个人在后方嘀咕什么她也不知道。
想到什么,林巧巧忙喊道:“沈瑞,帮我把背篓里头的水壶拿过来。”
“哦。”
靠金背篓,全是野猪的血腥气味,沈瑞捏着鼻子靠近,从里头找出水壶。
水壶里是林巧巧装着的猪血,这会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了?
如果会煮猪血的人,能把猪血做的很美味,很多人都喜欢吃猪血。
而且最主要的是,猪血能过滤身体吃进去留在体能的尘土。
外头猪血很多都不干净,甚至是加了什么佐料做出来不是猪血的猪血,只有在乡下小村的地方,私人屠宰场,还能让熟人留些新鲜的猪血。
林巧巧会做猪血,不过这猪血因为没处理好,成色看着不算太好。
反正现在家里穷,没多少吃的,林巧巧这就算随便做做,也比喝空气来的强。
煮的刚刚好的猪血滑嫩可口,煮好之后,林巧巧又拿来两根葱切成葱花撒在上面,算是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