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见我对这些事情很有兴趣,跟那个同伴对视一眼,笑道:“哦,你说剩下那两个,这两个,其实是一对痴男怨女。男的,叫雷真归,据说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手,女的,叫邓红缨,是邓道长失散多年的亲闺女。这两个人,年纪相仿,互有好感,在旁人看来,都是极好的一对眷侣,只是,天不遂人愿,两个都是出家人,所以”
那人说着,摇摇头做叹息状,明显,是有点替他俩觉得惋惜的意思。
我站在那里想了半天,挠挠头又问:“这位老哥,你刚才说,那个女人,叫邓红缨,是邓道人的女儿,既然是女儿,为什么,不是大师姐,而做了小师妹呢?”想了想,我笑着说。按照门内的规矩,谁入门早,谁就是师兄,这跟年纪无关,所以,一般来说,师傅的骨肉,都是◎nwan◎nshu◎nba,a︽nsh≥uba.最早跟着师傅长起来的,所以,不管多大,都要叫声大师兄大师姐,可到这里,对方,却突然变成了雷真归的小师妹,让人觉得,多少有些蹊跷。
“这个啊,没什么的,我刚才不是说了么,那邓家的女儿,跟她爹失散多年,一直以来,邓道人都以为,那丫头已经死了,谁成想,人还活着,多年以后父女相认,当时,邓道人已经有了几个徒弟,所以,她这个后来的,就成了小师妹。”对方说着,犹豫了一下,又说:“不过,这个女人,有点疯疯癫癫的,你要是见了,千万不要惹她。”
说完这话,对方很警惕地看看四周,见有人过来,便跟我打了声招呼急匆匆地走了。
“疯疯癫癫?什么意思?”心中满是疑问,可对方已然走远,我跟鬼鬼对视一眼,都很纳闷。
不过,疑惑之余,心中升起一点兴趣,我就在想,雷真归这货,看起来超然物外一副不近女色的样儿,却没想,也是个痴情的种子,寻思寻思,这些年来,对方洁身自好从不跟任何女子走得太亲近,八成,也是跟对方用情颇深。
心里头想着,不由得坏笑一下,着急找雷真归问个清楚,所以,就没在道观多做停留。
按照雷真归之前的指点,迅速跑下山去,很快,就在路人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古香古色的小山村。
那真的是一个村子,但是,跟北地不同,许多房屋,依山而建,都是用石头堆砌而成的,看起来,古意盎然倒是让人觉得不错。
在村口的位置,就是那个农家乐的小饭馆,除了能烧菜之外,也有些客房供人居住,我问了一下价钱,喊算公道,便挑了一个二人间的小屋住了下来。
到柜台上问了一下,有没有见到一个背着个铁碑到处跑的青年道长,那柜台上的小姑娘闻言,笑着说:“你是雷道长的朋友吧!他在村后的祠堂里头!”对方说着,往北面的山坳一指,又说:“那祠堂,荒废了有几年了,闹鬼哦。要是没点本事,千万别去。”
“真的假的”故意摆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我笑着说。
“当然是真的了,闹鬼。”那小姑娘说着,又坏坏地笑了一下,那表情,让我想起了家里等着我们回去的混世魔王,可,相比小艾来说,这女孩儿,虽然一样灵动,却足足地少了几分姿色。
跟对方摆了摆手,又卸下了大部分行李,我带着鬼鬼去了那个距离这村落还有一点距离的祠堂,村里头的老人们说,这地方,原来是,清末的一个世家的祠堂,可惜,到了后来,连年战乱的摧残下,荒废得差不多了,过去,有那客死他乡没有收拾的尸体,通常就放在这没有主儿的祠堂里头,渐渐地,就把这里弄得跟义庄一样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雷真归会跑到这种地方来,也不清楚,这,究竟是怎样的一处所在。
到了地方的时候,发现,这祠堂,其实并不小,屋梁很高,青砖灰瓦,要不是阴森森的不像是正常人可以呆的地方,还真像是一处大宅子。
从外面进去,发现,四周,残垣断壁的,已经弄得十分破败了,里面的牌位什么的,东倒西歪,还能剩下那么几个,在大厅里头,几个红色的已经开裂了的柱子底下,有一些,晒干了的蒿草铺在那里,看样子,像是有一些类似乞丐或是过路的人在这里寄宿过,要说,这也没什么,乡野之间,像是祠堂啊,破庙啊什么的,大部分都是路人喜欢的落脚之处,只是,这地方跟别的地方不同,横躺竖卧地,的用不少棺材。
这里面的棺材,大多都是那种比较低廉的,在我们那边,俗称叫“狗碰头”,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这种棺材的棺材皮,很薄,在过去,那个流行土葬的年代,有一些野狗,饿急眼了的时候,就会找些埋得比较浅的穷人的坟,然后,将里面的棺材刨出来,撞破棺壁偷吃里面的腐肉,相传,干这种勾当的狗,都是用脑袋将棺材撞破的,时间长了,脑袋上,会留下一个很大很硬的瘤子,后人觉得用“狗碰头”这种特殊行为来形容一些薄棺材,最恰切不过,一来二去的,也就叫开了。
吃死人的狗,我是听说过的,但是,撞棺材的狗,我确实没见过,只是,看到这些棺材的时候,真的将老人们口口相传的一些轶事想了出来。
“你说,这里面会不会有僵尸?”在一个相对完整的棺材上面轻轻地拍了两下,我笑着问鬼鬼,鬼鬼闻言,捂着小嘴笑了一下,没说话,不过,从她的眼里能看出来,这小妮子,倒是一点都不怕。
“雷师叔whereareyouyin?”拖着长长的尾音,我朝里面的方向喊了一声,不大一会儿,就听见里面的破门嘎吱一声,背着铁碑的雷真归,一脸疲倦地从里头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