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星竹见女儿这副小儿女姿态,哪里还不知道女儿家的心思?
一声叹息,阮星竹道:“你爹是一片好意,想要封你为郡主,让你以后在慕容家有地位。不过此事说来,倒是你爹孟浪了,不知那慕容公子已经有了心上人。但是这样一说,为娘反倒觉得这慕容复更加值得托付终身了。”
阮星竹一双星眸温柔地看着伤心的女儿,笑意盈盈。
阿朱抬起头来,迎上娘亲的目光,一脸疑惑。
阮星竹笑语盈盈,抚摸着女儿的发丝道:“傻妮子,你想啊。你爹将你封为郡主,这是多大的荣耀。大理虽然是个小国,但那慕容复要是娶了你也是郡马爷了,不比他现在江湖白身的身份要来得高贵?”
娘听你说,你家这位公子爷似乎抱负不小。可是他呢,为了那个王家姑娘宁肯舍弃这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足可见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子。这样的好男儿天底下实在不多呀。就是你爹,他对娘虽然情深意重,然而终归是放不下他镇南王的身份。娘虽然不怪他,但女人家嘛,谁不想心上人时刻陪在自己的身边呢?”
阮星竹幽幽一叹:“你喜欢你家公子,至少可以时刻陪在他身边。而你爹他只要一回了大理,就又变回了那个镇南王。再见不知何年何月。这次你爹能在我身边呆上这么久,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阿朱愣愣地看着娘亲,目光中有一丝不解之意:“那,娘,你后悔和爹”
“不后悔。”阮星竹不等女儿说完,微笑着摇头打断了女儿。
“阿朱,我的女儿,你呀现在还只知道喜欢,还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等到有一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了,你就会明白娘的心情了。”
阮星竹笑道。
阿朱不解:“可是娘,喜欢和爱难道不是一回事嘛?”
“当然不是啦,我的傻丫头!”阮星竹笑道。
“喜欢和爱哪里会是一回事呢?你可以喜欢一样物品,因为它和你的意。你可以喜欢一个地方,因为它风景优美。你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因为他英俊潇洒,文武双全。可是那不是爱呀。爱是无论他变成了什么人,是王爷也好,乞丐也罢,就算是一个偷鸡摸狗的小贼,只要他在你身边,你就觉得全世界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好的了,就算是给个皇妃的位子也不换。这就是爱呀。”
“原来,这才是爱呀。”阿朱喃喃自语。
“好了,女儿,现在告诉我,你爱你家公子吗?”
阮星竹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一闪不闪地盯着阿朱。
“我不知道.”
阿朱在这眼光的注视下,心中慌乱,忙忙地低下头去。
曼陀山庄。
地牢内空气潮湿,带着这时节江南特有的霉味。所幸倒是经常打扫,倒也干净,没有一般的地牢内常有的蛇虫鼠蚁一类的东西。
与其说这里是地牢,倒不如说这里是一处精心布置的房间,恰好位于地下而已。因为房间内桌椅俱全,床铺被褥什么的都打理的整整齐齐地,主人还十分贴心地准备了安静宁神的熏香。如果这叫牢房的话,那这天底下不知道有多少走投无路的人愿意去坐牢。
房间内,段正淳的一袭紫袍因为先前的一番动作满是褶皱。
他倒也平静,来了这里不言不语,两天时间,饭来了就吃,困了就睡,全然不担心自己的命运。
慕容复倒也和王夫人说过此事略显不妥,被对方一个眼神瞪了回去。又想,说不定这是人家旧情人间的小情趣也说不定,毕竟后世比这玩的的也不是没有,这才哪到哪?何况人家段二也没说什么,自己瞎操什么心?
于是慕容复说了一次后就装作没看见了。
但是毕竟段正淳是自己带过来的,闹半天自己一个人回去了,总归是不好说,索性吩咐一个仆人回去说一声,就说自己在曼陀山庄小住几日,研究武学。
确实是研究武学,琅寰玉洞所藏的全套少林七十二绝技,这段时间被慕容复看了个遍。
小无相功的神奇之处在于其强大的兼容性,几乎所有的武功只要知道了招式就能完整地模拟出来,甚至威力更甚原版。
这才是真正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在内力又一次得到了突破之后,不仅六脉神剑练成了,斗转星移也随之更上一层楼。以往的斗转星移要转换有形的刀剑、拳脚容易,要转换无形的剑气、掌力之类的东西就千难万难。因此之前的斗转星移显得十分地鸡肋,在和乔峰这样的高手对战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大用。与其耗费内力将对方的掌力偏移一个方向,还不如直接仗着高明的轻功身法躲开对方那一掌。
聋哑谷之行,直接让慕容复一步登天,不仅得到了丁春秋那个老怪几十年的精纯内力,还获得了逍遥派的一众高明武学,他自信现在的武功绝对已经完全超越了天龙四绝这个层次,如今普天之下,要说自己不是对手的人,绝对不超过三个。
而王语嫣得了无崖子一身功力,虽说现在还不能融会贯通,离无崖子全盛时的水准还差得远,但以这妮子逆天的武学天赋,要想达到那一步也是迟早的事情。
倒不是说,慕容复想靠王语嫣的一身功力给自己提供多少帮助,只是这样一来,小妮子有了自保之力,以后自己就不用为她太担心了。
当然还有一层不可言说的原因,这就是慕容复小小的恶趣味了。
毕竟王语嫣和李秋水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此前因为不会武功,二者的气质上差别还是比较大的。不知道是因为逍遥派内力的原因还是怎么的,这丫头有了功力之后在气质上越发妩媚动人了,尤其是在每次练完功之后,仿佛在两个长相一样,气质截然不同的大美人间切换。
每次慕容复在抱着小美女的时候,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这种感觉或许应该叫,双倍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