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秋。
晚上十一点,后海酒吧街渐渐恢复了安静,很多店都挂上了“close”的牌子。客人们三三两两地从酒吧里走出来,踏上归途;酒吧的酒保和服务生们也放松下来,嬉闹着给店面打烊。
在酒吧街跟烟袋斜街的交叉处,一家名叫的酒吧却仍然人声鼎沸的店面不大,却是四九城gay圈内非常有名的一家gay吧。
这家吧的第一任主人名叫程权,是个非常英俊的中年男人。一年前,他跟他的英国恋人杰森移民英国,将这家酒吧交给他的侄子程思管理。
像程权一样,他的侄子程思也有一等一的好样貌:瘦削的高个子,柔顺却不女气的马尾辫,白净的脸庞和迷人的微笑,让许多来店里消遣的客人觊觎非常,只可惜他已名草有主。
程思的“主”名叫刘进,是个很憨厚的北方汉子。他们两人一起经营着这家酒吧,经常举办各种主题活动和派对,把生意搞得红红火火。
比如今天举行的就是店庆四周年的派对,酒水8折,食物免单。小小的店面被装点得非常漂亮,客人们三三两两地坐在桌边喝酒玩游戏,时不时与忙碌着的程思闲聊。
程思亲切地跟几个客人寒暄了两句,便拿着托盘回到吧台后——由于店面很小,他并没有请太多员工,自己兼任着调酒师和服务生的工作——用托盘敲了敲吧台旁的一个男人:“林子,醉了?”
“没醉……”被敲的男人迷迷糊糊坐直身子,醉醺醺地抹了把脸——他就是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之一,林曦——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相貌周正却并不出色,脸上挂着大大的黑眼圈,一副长期睡眠不足的样子,“几点了?”
“已经过了十一点,你是不是该回去了?jojo还饿着肚子呢,醒醒酒你就走吧。”程思拿起调酒壶,往里面倒了些蜂蜜,一边忙活一边八卦,“对了,我刚才看到有个男人跟你搭讪,怎么样啊?”
“不怎么样。”林曦稍微清醒了一点,听到程思的发问,立刻撇撇嘴,“他一基佬跟我一直男搭讪,能怎么样?啧,所以我就不愿来你这儿,你说我一个直男天天混在基佬堆里像什么样子嘛……”
“行了行了,知道你是异性恋。”程思扬眉,往调酒壶里倒了些温水,“要不要天天把直男二字挂在嘴边啊?我就随口一问,这不是看你形单影只,觉得你可怜,希望你早日脱团吗?”
“我是可怜!”林曦笑嘻嘻,捧着心口耍宝,“身边都是成双成对的爱侣——还都是男男组合!只有我自己孤身一人,连个能请教恋爱经验的人都没有……”
“呃,其实你可以跟路遥商量。”程思笑,提起了他们另外一个朋友的名字,“他栽在游方身上之前,不是跟女的谈过恋爱吗?”
“拜托,他的经验毫无参考价值好吗!”林曦翻了个白眼,从冰桶里夹起一块冰放入口中,“他那种高富帅,怎么能理解我们这种不矮但穷挫的*丝?比如前一阵,我看上一小姑娘想跟人告白,就问路遥该怎么办,你猜丫说什么?”
“说什么?”程思眨眨眼,好奇地问。
“他说:啊?告白?那我可没经验……从来都只有别人跟我告白,还真没遇到需要我主动的时候——擦!”
“哈哈哈……”程思听得大笑出声,一脸理解,“他那人的确是……当年跟游方在一起的时候不也是游方主动吗?还经常被游方吐槽是:‘只有在床上才像个攻’……对了,你怎么不问游方,他不是专门写爱情小说?”
“写*爱情小说,谢谢。”林曦一边笑一边摇头,“再说,会写小说就会谈恋爱?那我还专门写推理悬疑跟恐怖小说呢,你看我会破案和降妖除魔吗?”
“好吧。”程思拿着调酒壶摇晃起来,还淘气地耍了两个花式,“那两个人生赢家啊,咱们这些凡人只要远远地膜拜就够了。”
林曦立刻吐槽:“你也是人生赢家好吧!有店面有资产,爱情和睦美满……咱们这些人里,只有我是个一事无成的loser。”他接过程思调好的蜂蜜水,叹了口气,有些放空地盯着小舞台上的舞者,脑子里想着自己和朋友们的差距:
自己是个只会码字的宅男,当然,好听一点可以说是个作家。在图书市场上摸爬滚打了七八年,还是一副红不起来的死样子,勉强用稿费和版权费养活自己。家在北京,从大学就独立出来租房住,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租着那个四十多平的两室一厅……车也没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岁了,还没正儿八经谈过一次恋爱……
而朋友们呢?
程思和刘进还好说,前者是长辈余荫,后者是沾了爱人的光。林曦虽然羡慕,但并不嫉妒……毕竟,他们的日子不是自己打拼来的。
可路遥和游方却实实在在让林曦感觉到了嫉妒。
这俩人,一个从做投资开始白手起家,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是正儿八经的青年企业家。一个写*写出名堂,现在是国内有名的*作家……他们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买了一栋八成新的三层小洋楼,还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挪威森林猫jojo。
他们两个赚得多,平时工作自然繁忙,但夫唱夫随,感情并没受到影响。平时游方在家写稿,有空就帮路遥打理公司;而游方全国签售时,路遥就会作为资方全程陪同,形影不离的样子经常闪瞎一众朋友的狗眼……至于房子和宠物,就拜托给同是作家的林曦照顾,就像今天这样。
林曦又叹了一口气,喝下一口解酒用的蜂蜜水。
“别这样啊哥们,”见林曦郁闷,程思连忙劝他,“你现在才27,还年轻着呢!别垂头丧气的,打起精神来!”
“嗯,也是,说不定我是大器晚成!”林曦本就不是消极的人,听了程思的话,立刻振作了一些,“说正经的,我是真的挺想改变自己,不想再这样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了。”
“好想法,我支持你!”程思熟练地开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碰杯,“你不是刚接到了一个连载约稿吗?这就是好兆头!”
“你说那个20万字的杂志连载?估计火不了。”林曦喝着蜂蜜水说,“跟你说实话,我觉得我在写作上就这样了,不可能有什么大出息,起码一时半会不会有什么起色……所以我想先找个女朋友,看看爱情的滋润能不能给我带来奇迹。”
“那就祝你美梦成真!”程思笑着拍拍他的肩。
“承你吉言~”林曦喝光杯中的水,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行了,我走了,到路遥家照顾jojo,最近都住在那里,你有事儿直接过去。”
“我知道。路上小心,电话联系。”
林曦穿好衣服往外走,一出门,就被冷风吹得一个激灵,醉意去了大半。他缩着脖子裹紧夹克,把手缩在口袋里,沿着烟袋斜街,快步朝能打到出租的大路走。
时间已经临近午夜十二点,烟袋斜街上的店面早就关了门,酒吧也都停止了营业。路灯把林曦的影子拉得很长,整条路上,只有他的脚步声空荡荡的回响着。作为一个写过灵异题材的作者,林曦多少相信些怪力乱神,林曦觉得心理发毛,便小声哼歌给自己壮胆:“不管谁都行请跟我恋爱吧~不管谁都行请跟我恋爱吧……”
才唱到第二句,就感觉有人在他身后搭上他的肩:“太难听了,小伙子。”
“啊啊啊——!”
林曦被吓得往前猛蹿了几步,这才转身,发现他身后站着一个瘦条条的老道士。老道士穿着洗白的道袍,白眉白眼,仙风道骨,一看就是在景区摆摊算命、坑害游人的职业人士。他朝林曦打了个稽首:“无量天尊,这位小友,想求姻缘吗?”
——开口说话之后就更像了。
林曦在心里默默吐槽,懒得搭理这老骗子,扭头就走。
老道士也不恼,就在后面巴巴地跟,一边跟还一边念叨:“哎呀小友真是面善,我与你一见如故甚是投缘,不若替你算上一算,与你求一求姻缘?”他走路很轻,没有任何声音,如果不是有影子,林曦几乎要他把当成鬼。
男人懒得搭理老头,一言不发地走到主干道上,伸手招了辆车坐进去,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老道士径自爬上了后座。
林曦忍不住开口了了:“哎,我说这位道长,你上来干什么?”
“助你求一求姻缘嘛。”老道士笑眯眯。
“谢谢您了,不过我不需要。”林曦翻了个白眼,“您赶快下车吧,我急着回家呢?”
“既然着急,那就快走吧。”老道士微微一笑,随即报上一串地址——正是路遥家的所在!
林曦瞪大眼睛,一下子呆住了。
车里陷入了沉默,司机等了一会,不耐烦了:“先生,你们到底是不是一起的?咱们走不走?”
林曦这才回神,他看看司机,又看了道士一眼,拿不定主意。
老道士捋了捋胡子:“快点回去吧,jojo还饿着肚子呢,林曦。”他细长的眼睛微微眯起,其中满是盈盈的笑意。
林曦哆嗦了一下,咬咬牙,他对司机说:“……走吧,就去这位道长刚才说的那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