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也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只不过后来因为太胖而取消了计划,他现在已成了人们口中的死胖子。他听说人长大了都会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所以他从小就发誓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有钱人。
此刻,他正站在安南城自己经营了半年的饭馆门口,他不仅是这家饭馆的老板,也是大厨。
饭馆的门口挂着平乐的人生格言,上联写着:做人最重要就是开心,下联写着:开心就必须好好吃饭。横批:要打出去打!
虽然这两句话既不押韵,对的也不工整,惨遭一些文人墨客痛批,可平乐就是喜欢,他生来随性坦荡,最讨厌条条框框,。
后来一些人修行人士经常在饭馆里打斗,不仅导致正在吃饭的客人不给钱便逃跑,更是损坏店里的桌椅,他才在门头上加了个横批:要打出去打。
今天是他钻研的新菜“好吃到哭”首发的日子,很多慕名而来的食客已经有在门口排队取号了。平乐立志做一家有逼格的饭馆,每天只接待一百位客人,而且越是这样生意越是火爆。
这招“饥饿营销”是他以前在城里只卖苹果的乔记蔬果铺和只卖小米的雷家米铺当学徒时学来的。
而每当人们称赞他的才华足以重新定义烹饪时,他却总是低调的说:站在人文和烹饪的十字路口,他时常感觉有些孤独。
“老王,我去给净瑜姑娘送饭,店里你先看着。”平乐说道。
“死胖子,早点回来。”老王说道。
“能不能不要在胖子前面加个死字,我还没娶媳妇呢。”
“好的,死胖子。”老王忽然指着在门口排队的布行钱老板说道:“看到钱老板,你有没有想起你欠我的工钱。”
“哎呀,还好意思我给提工钱,钱老板刚刚还找我投诉你!”
“投诉我什么?他每次来我都热情招呼他。”
“你是非常非常的热情,他说你见了他,热情地拍着他的肩膀说:看到你夫人这么美,我就知道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老王尴尬地笑了笑,“他夫人的确是很美。”
“算了,算了。下月一定给你结工钱,不然我就不姓王。”
“你本来就不姓王好嘛!”
“哎,老王啊,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嘛。”
老王围着平乐转了一圈,说道:“我站在任何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你也是本来就不姓王啊。”
“我这叫感同身受你懂吗,你想想假如你不姓王了,那你就是对不起爹娘对不起祖宗,那就是家门之耻辱啊,一定是遭人唾骂,一定会痛苦和绝望。我正是把我自己比作你,切身体会你的痛苦,才会发此毒誓啊!”
“你这么一说,竟有几分道理。”老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道:“那你快去快回吧。门口都等了这么多人了。”
对于平乐的很多观点,老王初听都觉得不解,仔细思索一番往往都会感受到智慧的光芒。
以前老王和平乐穷困潦倒的时候,平乐提出了一个伟大的构想:老王去城中贵妇家中偷宠物狗或者猫,然后平乐假装找到了宠物给贵妇人送回去从而获得奖赏。
当然对于平乐分七成他三成的奖赏分配,他是有过怨言的,不过平乐告诉他:老王啊,你看你偷东西我不仅没有告发你,反而分你三成的奖赏,你是不是该感激我?
老王想了想,觉得十分有道理,随即对平乐感激到死心塌地。
后来,净瑜出现在了平乐的生命里。
从平乐认识净瑜的那天起,平乐再也没有和老王去做过偷猫摸狗的混混勾当,而是改邪归正,慢慢地就开起了这个饭馆。
对于店里其他人,平乐都是按时发放工钱,只是他见老王孤身一人,怕他领了钱又去城里赌钱喝花酒给败光了,所以就替他存着,想着每年年底给他些钱,其他的留着给他养老送终。
平乐走出没多远,忽闻街上一阵惊慌,耳边传来尖叫声和摊铺被撞倒的声音,感到背后一阵剧烈的撞击,然后被撞倒在地,他只能全力护住手里拎着的饭盒。
一阵眩晕之后,他听得一阵骂声:不长眼的狗东西,让你让开,你偏要挡本少爷的路。
回头一看,如此嚣张之人正是这金陵城云门宗宗主林远之的次子-林风,云门宗最有潜力的继承人,被人称为云门宗天才中的天才。
当年他哥被称为云门宗的天才。后来他的资质比他哥还高,所以他被称为天才中的天才。
虽然平乐不曾修行,但是林风的大名他也听过多次,据说林风在十二岁时便已经元力觉醒,达到了初元境,如今十八岁的他,已经成为云门宗同龄人里当仁不让的翘楚。
对于平乐来说,即使被撞倒在地,即使挨了骂他也不在意,他只担心去晚了饭菜凉了,净瑜吃起来口感就不好了,于是想拎着饭盒就走,比起让自己喜欢的姑娘吃上可口的饭菜,其他都不重要。
林风已经被宗门视为未来的家族继承人,家族已让他开始掌管一些宗门的生意,例如这城里最大的酒楼,酒楼的大厨可是从圣都请过来的,可近来听说手艺竟比不上平乐的一半,生意也被平乐的饭馆抢去了很多,这让他十分窝火。
不过,最令他恨不过的就是那醉生楼里最美的歌姬净瑜,极其美艳高冷,对所有男人都拒之千里,哪怕是身为云门宗天才第一人的林飞想接近她都吃闭门羹。
可偏偏,这个净瑜和平乐的关系非同一般,不仅平日里素有往来,还天天让平乐送饭到她的住处。
想起这些,林风今天非要在街上好好羞辱一番平乐。
“只会做菜的窝囊废,给我滚过来。”林风一把拉住想要离去的平乐,骂道:“你撞到了本少爷的马,今天你就得跪下给我当马骑。”
“林公子,你这样讲好像没有道理。如果我要是撞了你爹,难道还要留下给你当爹吗?”
林风子没想到这胖子思维竟如此敏捷,看来只能直接把他毒打一顿了。
突然间,林风抓住平乐的手松开了。
平乐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气势,那气势比林风的要强。
“喂,一个初元镜的人,欺负一个没修行过的人,不觉得太过分吗?”
林风身后出现了两个女人,说话的那女子一袭白衣,十五六岁的模样,圆圆的鹅蛋脸,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活泼气息,而另一位则一身黑衣,默不作声,浑身散发出冰一样气息,像是从黑暗中走来。
平乐看了那黑衣女子,心想这大中午的时间太阳直射,穿着一身黑衣服真的挺热的,又摆出一副父仇未报的样子,这修行人士为了摆造型也是挺拼的。不对,是别人帮了我,我怎么还在黑人家?
“如果你知道他说话有多贱,你就知道我这样真的不过分。”林风说话间便要对白衣女子出手,在安南城他怕过谁,然而他整个人却忽然僵住了动弹不得。
他只是无意间看到了那黑衣女子的眼睛,就感觉整个人坠入了冰窖一般,被强大的实力压迫的他竟然战都站不稳。
平乐看到林风呆住,知道脱身的机会来了。
“多谢两位相助。”平乐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说:“拿着这张纸到长岭街平乐饭馆,我是老板,免费请你们吃,很好吃的哟。我还有急事就先走了。”
“哇,好吃的耶,灵儿最喜欢吃好吃的啦。谢谢啦死胖子。”那白衣女子一听,欣喜的接了过来,。
“额,可以的话,请不要叫我死胖子。”平乐说道。
“好的,死胖子。”
“其实,我是一个厨师。”
“这么厉害呀,死胖子。”
“好吧,不和你挣了,我还有急事我先走了。记得来我店里哈。”平乐道谢之后就赶紧朝净瑜住处跑去。
“哈哈,这个死胖子还挺有意思的呢。”
“灵儿,我们此次出来是有任务在身,尽量低调,以后这种事情还是少管。”黑衣女子说道。
“知道了,姐姐。在盛京那么无聊,好不容易出来做个任务,姐姐,我们去这个死胖子那里吃好吃的吧。”
“好,走吧。”
三人完全忽视了林风,各自散去,留林风一人在风中凌乱。
喂,我是云门宗少主啊喂!
喂,平乐,你别走,我不会放过你的啊喂。
喂,你们两个,也给我等着啊。
喂,都走远了啊。
林风才稍微缓过神来,他还是第一次收到如此羞辱,竟然只是一个眼神就让自己毫无抵抗之力。他只能把这种愤怒发泄到转移到平乐身上,忽然心生一计,念道:“死胖子,今天我一定要让你的饭馆关门!”
至于那两个女子,等他回到宗门,召集些人再去找她们报仇!
平乐还是在菜变凉之前,到了净瑜的住处。
净瑜的院子里种满了木棉花,起名木棉阁。
“平乐~”一声轻柔的女声喊道。
平乐一转身,木棉花中走来一位女子,一身红衣,衣衫飘动,身法轻盈,唇若点瑛,眉如墨化,只是平乐每每看向她的眼,总能感到她有些神伤在深处。她就是平乐想要娶回家的女人,所以,他总是想要逗她笑。
“明明是昨天才见过净瑜姑娘,却感觉就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平乐笑道。
净瑜轻轻笑道:“你又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了,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
“今天做的,你一定喜欢,我命名为“好吃到哭”。平乐对自己做的菜向来信心十足。
平乐把菜拿了出来,除了几个小炒之外,就是他精心准备的“好吃到哭”。
“这是蒸的槐花?”净瑜看着,年少时的回忆忽然从涌上心头,还没动筷,眼中已有泪水在打转。
她想起十几年前那个站在身前保护自己,说要让她一生平安喜乐的少年,想起由那少年的母亲带着一起林间采摘槐花的清晨,那记忆里的槐花如今还飘着清香。可那少年,已经离世十载,她的人生也如同一场梦。
“你从哪里学来的这道菜?”净瑜抬头问道,忍着泪水问道。
“仿佛一直都在我心里。”平乐没想到净瑜还没吃就已经快哭了。
净瑜拿起筷子,夹起一片槐花放到嘴里,再也忍不住泪水,这是和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一年前来到安南城之时,在城东偶遇平乐,觉得似曾相识,而平乐做的菜又像极了她小时候吃过的味道。一来二往,变相熟了,心中对平乐,也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可惜你一天只吃三顿饭,要不然我就可以多~”平乐说着又停了,转而说道:“不知道谁能有福气娶到你这么美的女子。”
净瑜听到平乐这么说,并未答话,
“明天是我生辰,等晚上我忙完店里的事,我们一起吃顿饭,你看如何?”
平乐想着明天便向净瑜坦露心声,再过一年他就成年了,如果净瑜对他也有意,他再努力多赚些钱买套大房子待明年就可以迎娶净瑜了。
“好。你快回去吧。”净瑜答道。
平乐点了点头,转身要走。
“平乐~” 净瑜忽然慌张的叫道。
“恩?”平乐感觉到净瑜有些不同寻常。
“没了,快回去吧。”
平乐走后,净瑜的侍女小梨从屋中走出,神情凝重的说道:“姐姐,今天我们就走吧,不然就迟了。”
净瑜听了,没有出声,此刻她只是想把平乐做的菜吃完,或许,明天以后就吃不到了吧。
她真的想择一人一城终老,此刻她只想能给平乐好好告别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我们在此地一年,本来只是打探消息早就该离去,可姐姐你偏要在此久居,再这样下去我们的行踪可就要暴露了!”
净瑜思索了下,说道:“明晚是平乐生辰,过了明晚~~”
“是。姐姐难道你对那个胖子~~?”
“闭嘴,你若是担心,可以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