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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慈悲的复仇者(万字更新)

作品:怦然心动|作者:阮笙绿|分类:综合其他|更新:2024-03-17 14:56:36|下载:怦然心动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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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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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罗施装傻,嘿嘿笑了两声,迅速转移话题,“今天的烤羊毽不错,要不要尝尝?”

“小施,我并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你过得好不好,开不开心,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蓝非原翻了翻菜单,真得如她所愿点了烤羊毽,然后合上菜单,看着罗施笑了笑,那笑容如冬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罗施的身上,“你不想说,我也不逼你。”

有那么一瞬间,罗施觉得坐在自己对面的是罗肖,无论是她有了烦心事,还是考试考砸了,回到家里不管怎么掩饰,也能被他一下猜中,自己的那点小心事,就像不及格的考卷一样,想藏都藏不住燔。

她叹了口气,举手投降,然后一五一十说出,跟唐御臣冷战的前因后果。

蓝非原听后,竟然笑了,“没想到,你也是个醋坛子。”

他笑起来很好看,会用手指轻轻抵住鼻尖,微微侧头,优雅而不失温柔,以前罗施是最喜欢他笑的,现在却完全无心欣赏,反倒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

“他有个女儿唉,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不告诉我,我气他的不坦诚不应该吗?哪里是醋坛子了?”

“好好好。这很值得生气。”蓝非原停止笑声,举双手做投降状,“但是,小施,你气他不坦诚,你自己就很坦诚吗?你要真爱他,就要允许他有过去。”

罗施坐回座位,侧头看着窗外闪烁的霓虹灯,激动的潮红慢慢从脸上褪去,换上苍白而自嘲的笑。她心里明白,蓝非原说的很对,她也有过去,也有即便过了许多年,也一直顽强盘踞在她心中的阴影,也有不想提起的事情窠。

“更何况,那到底算不算是他的过去还不一定呢。”蓝非原摇摇头,又笑了起来,“问都不问就冷战这么久,又不是小孩子了还这么毛躁。”

“好吧,好吧,我就是这么毛躁,虽然跟你在一起那么久,也没学会怎么冷静,该给智商冲冲值了,我知道。”罗施闹脾气地嘟囔着,使劲拿叉子戳了戳自己盘子里的肉,“等你给我娶了嫂子,跟嫂子吵架的时候,看你还怎么冷静。”

蓝非原又笑起来,满眼都是宠溺:“放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找你来开导我。”

说到这里,罗施突然就有些伤感,这么多年来,蓝非原从来没有跟哪个女生亲近过,就连龙懿也是因为她的关系才认识的他,他从没有主动接近过女生,他的生活里除了工作就只有她。现在她有了新的生活,有了唐御臣,那么蓝非原就只剩下工作了,这样的生活不知道要持续多久,未免太多凄凉了点。

罗施不甘心,她觉得蓝非原应该跟龙懿试一试,一个安静,一个活泼,正好互补,不能更般配了。于是她借口去洗手间,去给龙懿打了个电话,龙懿也不愧是女汉子,只用了十分钟就赶到了。

蓝非原看到龙懿,有些无奈地瞪了罗施一眼,但是他有良好的教养,不会做出不得体的举动,依然为龙懿点餐,照顾有加,三个人愉快地用完了这一餐。

分别时,罗施推说自己已经跟唐御臣约好了,接下来还有活动,让他们先走。而龙懿喝了很多酒,是不能开车的,就死皮赖脸地蹭到了蓝非原车上,非要他送她回家,蓝非原无奈,只好跟罗施道了晚安,然后载着龙懿离开了。

*******************

龙懿酒量不错,虽然喝得不少,但是完全没到醉的程度,甚至连微醺都没有,但是难得能跟蓝非原独处,她只觉得从心到身都是愉悦的,陶醉的心口酥稣麻麻,每抬头看他一眼,都能让醉意加深一点。

男人在开车,侧脸非常好看,即便穿着刻板的西装也能显出独特的儒雅和清贵气质,就像古代的王公贵族,误入这平凡的浮世。

这是她爱的男人,自从第一次在罗施家里见到他之后,就无可自拔地沉沦在他的微笑中,从此再也看不见别人。

“我今天跟小施说了我的决定。”寂静的车内,蓝非原突然开口,声音一如他的人一样,温柔,“我会放弃她,只要她幸福,就彻彻底底的放弃她。”

龙懿从自己的美梦中惊醒,抬头看着蓝非原,她没说话,她说不出来话。

“所以,你也放弃吧。”他说着,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目光清明冷静。

龙懿呆呆地听着,慢慢回头看向前方,前面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霓虹灯下一双双人影相拥着,晃动着……看着看着视线渐渐模糊起来,她终于控制不住,双手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蓝哥,你这个人有的时候,真得很残忍。”

落单的罗施,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夜风很凉,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裹紧肩膀上的披肩。

黑色的雷克萨斯越野车从后面开过来,停在她身旁,摇下的车窗里是唐御臣那张帅气的脸。

罗施故意没理他,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上自己的住址,吩咐司机快点开车。

唐御臣的车在后面跟着,像个沉默的骑士。

罗施看着后照镜,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就再任性一回吧,明天就结束这场冷战。

关于那个孩子,无论她得到的答案是什么样的,她都会试着去接受。

蓝哥说的没错,她也并没有那么坦诚,凭什么要求他在她面前就必须纯白如纸呢?

不过偶尔撒撒娇也不错,他也说过,不需要她那么乖巧懂事,可以撒娇可以任性,反正他都能包容。

有人包容的感觉真是不赖。

她这么想着,偷偷笑了起来。

她在小区门口下了出租车,黑色的越野车依旧跟在她身后,一路送到楼下,她停下脚步,敲了敲车窗,车窗降下,唐御臣的脸在暖色调的车灯下显得柔和而寂寞。

她板着脸,仰着脖子,像个傲慢得大小姐一样,酷酷地丢下一句:“明天来接我上班,我想听听你的解释。”然后昂首挺胸走了。

唐御臣看着她的背影,笑了起来,这场漫长的战役终于要结束了。

可是回头想想这段时间来,自己内心的煎熬,又觉得愤愤不平,嗯,一定要好好“收拾”她一顿,弥补这几天的损失不可。

他在心里如是说。

晚饭吃得有些晚,罗施决定走楼梯上楼,顺便消化消化胃里的食物,她心情不错,边爬楼梯,边哼着歌,楼梯间里很静,她甚至能够听到自己歌声的回音,这对她来说是真是一个愉快的夜晚,愉快到,她完全没有任何防人之心。

所以,当那个男人用散发着呛鼻气味的毛巾,捂住她的口鼻的时候,她只是错愕地瞪大了眼睛,连躲避都来不及,刺鼻的化学气味就已经窜入大脑,她软软地倒了下去。

透过楼梯间的玻璃,能够看到黑色的雷克萨斯正要离开,她挥舞着手脚,在心里喊:“救我……救我……”

可惜,他没听见,谁也听不见。

第九章

1.

唐御臣一整天都没联系上罗施了,电话没人接,家里又没人,他也去了龙懿家找,龙懿看到他,比他还惊讶,顶着一双肿得比桃子还夸张的眼睛反问:“小螺蛳最近不是被你承包了吗?她去哪里怎么能问我?”

他也找过蓝非原,蓝非原的反应更大,丢下一事务所的人跟他出去找,找了很多地方,都不见她的人。这个平时斯斯文文的男人,激动地揪起他的衣领,恶狠狠说:“要是小施出了什么事,我绝对饶不了你。”

唐御臣皱着眉,站在那里,任由他揪着自己,也不反抗,“我也饶不了我自己。”

漫无目的的寻找,以傍晚时分,一通奇怪的电话告终。

电话是打给唐御臣的,来电显示为“隐藏号码”电话接通,听到有人在“赫赫”地笑。

“这位小姐皮肤真是光滑,特别是一双脚,真美,哦,好可爱的胎记,还是褐色的,心形,长在脚踝的地方……只是可惜了,没戴我送的那串粉晶,否则会更加美。”

粉晶?

“什么意思?”唐御臣皱了皱眉,心头隐约有种不好的预感。

“没什么意思,就想试试,是你找到我的速度比较快,还是我杀人的速度比较快?”那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兴奋。

粉晶……杀人?

粉晶杀人魔?

唐御臣站了起来,脑子里嗡嗡作响。

不可能!粉晶杀人魔早在三年前就已经被他送进监狱,并且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这只是粉晶杀人魔的低劣模仿者。

粉晶杀人魔原职是个雕塑家,低调、残忍,智商高,一直潜伏在暗处,绝对不会在犯案前给他打电话预报。而且他认得粉晶杀人魔的声音,现在电话里传出的声音很陌生。

他送过粉晶的人……小元?

他打开办公室的门,一眼就看到小元正坐在电脑前,认真地输着资料。

不是小元,那他抓的是谁?

等等……心形的胎记,长在脚踝的地方……

唐御臣只觉得身上血液都凝结住了,全身上下,如坠冰窖一般地冷,他想起来了,罗施的脚踝上确实有个胎记,小小的,心形的,褐色的。寻找陆笑笑的宝盒的那天,他给她擦脚时看到过。

还有一件事,隐约在他脑海里闪过一次,但是并没引起他的注意。罗施是临时安排进警局体验生活的,所以并没有专门为她安排办公桌,她有时候会在接警处,有的时候会用小元的桌子,而且罗施也属龙。

难道,那条粉晶原本就是要送给罗施的?

他强行压抑住心头涌动的恐慌,飞快走出办公室,来到小冬办公桌前,用口型对他说:监听我的手机,查出来电人的具体位置。

小冬虽是个刑警,但是个电脑迷,他自己做了一套程序,将全队人的手机都输入进去,据说能够随时监听和查出手机所在的位置,并且能对所有的手机进行来电追踪,破译隐藏号码。<

他做这套程序的时候,完全是玩闹的心态,可能没想到有朝一日真能派上用场,忍不住有点摩拳擦掌,飞快地打开程序,戴上耳机监听唐御臣的电话。

唐御臣深吸一口气,镇定道:“你别乱来。告诉我谁在你手上。”

“你一定知道的,唐队,能让你这么在意的女人,还能有谁?”那男人笑起来,“来泰山玩吧,我诚心地邀请你。”

“我怎么知道,你抓的一定是她,而不是在骗我?”唐御臣试图想拖延时间。

对方“赫赫”笑了两声,“如果在我手上的是其他女人,唐队就打算放任不管了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唐御臣说。

“那就好。”那人答道。

唐御臣皱着眉,“我会去泰山。但是这个游戏并不公平,人现在就在你身边,而我完全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你现在又让我去泰山,我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如果你在我去泰山的路上,就杀了她,或者她现在就已经死了,我也奈何不了你。所以,至少你要带着她去泰山,而且在我到达泰山之前,保证她是活着的。这样,这个游戏对我才公平。”

电话静了三秒钟,那个男人的声音才重新传了过来,“一言为定。我们在泰山等你。”

“等一下。”唐御臣最后问了一句:“我该怎么称呼你。”

电话里的人“赫赫”笑了两声,“我叫A。”

挂掉电话,唐御臣看了看小冬,小冬噼里啪啦敲着键盘,几秒钟之后,兴奋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头儿,追踪到了,这个号码是个公用电话,地址是S市国际机场。”

全队的人早在唐御臣让小冬监听电话的时候,都已经聚集过来了,正等着唐御臣的指示。

唐御臣收起手机,神情严肃而冷静,安排工作:“大冬,联系机场警察,协助我们寻找一个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年轻男人,他应该没什么行李,带着一个女人,女人行动缓慢,有药物控制的痕迹。小元,去资料室,将关于粉晶杀人魔的所有的相关资料全部拿来。还有,我经手过的案子,不管是嫌疑人还是受害人,跟泰山有任何关联的,都将资料全部提出来,我马上就要。”

从声音里,他能够判断A的年龄,但是没有其他线索,实在分析不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来。

他现在最在意的是,被绑架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罗施?他又拨了一次罗施的号码,果然还是关机。

他恼怒地使劲拍了下桌子,然后带着其他人去机场了。

在机场警察的协助了,机场全面戒严,可是寻找了几个小时,什么都没找到。

唐御臣回到警局,小元已经将资料找齐,他将资料塞进随身带的包里,然后嘱咐其他人:“我去泰山,你们留在这里。”

小李说:“头儿,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我跟你一起去。”

“你们还有别的任务。”唐御臣提着包,往外走,“我会跟请示郭局,安排泰山那边的警方协助我,你们不用担心。”说着,拿起电话给在外地开会的郭局打电话。

他看起来十分镇定、十分冷静,可是没人知道他心里有多焦虑慌张。

当了这么多年刑警,他一向很骄傲自己的自控能力,再大的案子也不曾让他慌乱过,枪林弹雨中,也能镇定自若。只不过这一次,关系到罗施的安危,他怎么都无法冷静下来,开车连闯了几次红灯,到了机场,买到了飞往济南的机票,在候机室里坐着时,才稍微冷静了一下,强迫自己好好思考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如果被绑架的人真是罗施,可以这样分析:罗施没有仇人,就算有仇人,也不会用她来威胁他,这没有意义,所以这个人一定是冲着他来的。

跟他有仇的,除了那些出狱的犯人,就是那些犯人的亲友家属或者崇拜者。

这个A说话条理清晰,头脑冷静,应该受过高等教育,从他的行为能够判断,他是个相当自傲的人,对自己的计划很有信心,这种人一般会信守承诺,既然答应,在他到达泰山之前,会保证人质的安全,就一定会做到。

因为他有赢他的信心,不屑作弊。

只不过,他现在最担心的是,罗施有可能根本不在泰山。A让他去泰山,有几种可能:戏弄他,耍猴一样,看他无措地跑来跑去;或者泰山有什么埋设好的陷阱等他去踩。

无论哪种可能,他都要去,他对他一无所知,只能被动地听他的命令,走一步看一步。

2.

罗施现在整个人都是木然的,她被注射了药物,意识虽然还算清醒,但是全身无力,视线模糊,只能麻木地任由那个黑衣男人拥着她。

他们坐的是夜班的汽车。

在汽车上,他对她体贴备至,偶尔有人看过来,他会拍着她的脸,心疼地说:“真可怜,晕车晕成这样,吃完晕车药不舒服吧?来,吃个橘子。”

她没有张嘴,他只是温柔笑笑,自己吃掉了橘子,

然后将她的头扶着靠在自己肩膀上,拍拍她的脑门:“睡一会吧,醒了就到站了。”

车上人不多,四周都是空位子,斜对面的两位大婶在用很大的音量聊着天,出来穷游的学生党耳朵里塞着耳机,靠在座位上晕晕欲睡。

大家都对周围的人和事漠不关心,没人看出罗施有多不对劲。

现在来到泰山脚下,他们像所有来爬泰山的所有情侣一样,互相搀扶着,艰难地在陡峭的山路上挪动。

偶尔有庙托冒充游客,鼓动他们去前面的庙里上香,黑衣男人跟庙托们相谈甚欢,逢庙必拜,大把大把的粉红人民币塞进功德箱中。有一个穿着打扮跟普通人无异,也分不清是道士还是和尚的人,按着他们的头顶,吟诵了一段经文。

黑衣男人双手合十,虔诚拜下,一回头见罗施木然地跪在一边,微笑着责怪道:“怎么不拜?会冒犯神灵的。”

说着,轻轻揽过她,温柔地按着她的头,往下拜了拜,然后又揽着她起身。

走出庙门,前方依旧是盘旋的山路,三三两两的游客嬉笑着在她面前经过,她茫然地看着前方,心里却是一片悲哀。

神灵大概是不存在的吧。

她想。

她能够期望和依赖的就只有唐御臣了。

他一定会来的,一定会来的。

********************

唐御臣在济南机场下飞机,在机场坐大巴去泰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并不算远,他却觉得十分漫长,满脑子都是罗施的影子,下车的时候,他收到一条短信,是A发来的。

“唐队,辛苦了,泰山人民欢迎你。既然你已经到了,那么游戏开始。”

只有这么一句话,按照这个号码拨过去,那边已经关机了。

没有提示,没有线索,要在一座海拔一千五百米的高山上,寻找一个人,从何找起,他毫无头绪。况且现在已经是半夜,他一个人不可能上山,就去当地警局跟当地协助他的警察碰头。

接待他的是当地的一位刑警,叫做宋勇,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高高壮壮,带着山东人特有的豪爽,跟唐御臣简单寒暄几句,单刀直入说起案情:

“唐队,接到郭局电话,我们立刻做了部署,在汽车站,高铁站,和泰山上山入口都安排了人,只要发现可疑人物,立刻实施抓捕。”

唐御臣点点头,“辛苦你们了。”

“不辛苦,全国刑警是一家嘛,以后我们有逃犯逃去S市,也要麻烦你们的。”宋勇说着就出去了,好让唐御臣稍微休息一下。

可是唐御臣哪里有心思休息?

他满脑子都是案子的细节,他觉得不太对劲。

首先,他接到A的电话之后,就通知了机场警察,严密排查了机场,却什么都没发现,说明A很有可能使了障眼法,他在机场打了电话,但是并没有坐飞机。

从S市到泰安市,除了飞机之外,还可以乘坐高铁、汽车,甚至可以自驾。他在来这里之前,将警队所有人都派了出去,在高铁站,汽车站,甚至在出城的所有路口都设立了排查点,可是至今都一无所获。

那么,A是打算怎么来泰山呢?

细细思索了一会,还是毫无头绪,唐御臣站起身来,打起精神,加入排查。他想,无论哪种交通工具,都比飞机要慢,他在这里等,总会等到A现身的。

可是,他错了,一直到天亮,都没发现任何可疑的人。

他决定上山。

宋勇派了两熟悉泰山地形的警员跟着唐御臣,自己带着了两个人,加上警局的其他人,分几条路线上山,遇到情况随时电话联系。

唐御臣带着两个警员从红门上山,走最寻常的一条路线,沿路风景很美,庙宇庄严肃穆,参天的古树诉说着这里的历史记忆,游人如织,很累却很尽兴。

可是唐御臣却没这个心情欣赏风景,他的目光全部都在人身上,来来往往的游人,一张张鲜活的面孔,他们中,谁会是A呢?

在泰山老母庙,唐御臣踌躇了一会,还是上前拜了拜,他是个无神论者,但是此时他的心中却有了祈求,他祈求神明能保佑罗施平安。

出了庙,唐御臣带着两个警员继续往上走,山路上有清洁工在打扫台阶,这个中年的大姐身上穿着工作服,头上裹了一条米色的头巾,头巾很大,她裹住了头,将她肩膀都包了进去。

唐御臣从她身边经过,看到那个头巾,只觉得十分眼熟,就又退了回去,仔细看了两眼。

头巾是羊绒的,质地非常好,流苏做的也十分精致,最重要的是头巾的一角,用刺绣,刺了一排潦草的英文,翻译成中文就是:给罗施小姐。

那不是头巾,是罗施的披肩,就前天晚上她下班后披的那一条,上面的刺绣是设计师专门刺上去的,世界上绝对不会有第二条。

“这个披肩,是哪里来的?”唐

御臣堵住清洁工的去路,亮出了证件。

清洁工一看是警察,眼神有些闪烁,连说:“我自己买的,花了好几十块呢。”

唐御臣挑了挑眉,“这是纯羊绒的披肩,而且是名牌,市面标价三千起,你几十块买的?”说着,他指了指上面的刺绣:“而且这里绣了主人的名字。”

清洁工大姐一把把披肩从头上扯下来,害怕地摆手:“我……我可没偷,是我捡的,就在这个庙前面。”

“什么时候捡的?”唐御臣皱着眉头追问。

“昨天早上八点多。”大姐回忆。

昨天早上?

唐御臣如遭雷击,所有的不对劲就在这一刻串联在了一起,他终于知道A是怎么来的泰山了。

他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时间。

A确实来了泰山,不过不是昨天,是前天。

这条披肩证明罗施是在前天晚上跟他分开之后被劫持的,A在那天晚上劫持了罗施,立刻带她来了泰山,坐的恐怕是夜班的汽车,因为只有汽车的安检是最松懈的,甚至可以半路上车,不用过安检。

到了泰山差不多天亮,他带着罗施上山,下午下山,立刻返回S市,傍晚时分在机场用公用电话给他打了那通电话,那之后就再没离开过S市。

所以无论是机场还是高铁站、高速公路入口,都查不到他。因为,警察排查的依据就是他身边带着罗施,而他一早就已经将罗施安置在了泰山的某一个地方。

唐御臣想通了这一切,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他完全错估了A的目的,他做这一切,不是为了他,也不是冲着罗施,他的目的还在S市。

可是,A费了这么大的周折,不惜劫持罗惜,将他引来泰山,到底是为了什么?

S市里有什么东西是处于他的保护之下的?

胸口剧烈起伏,唐御臣深深吸了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忆起这个案子的开始,那串粉晶手链。

这一切还是跟粉晶杀人魔有关系。

他拿出手机给五哥打电话,语气郑重而急切:“五哥,立刻放下手中的活,去把赵心蕊和小鱼儿接到局里去。对,立刻。”

挂掉电话,他心中还是惴惴不安,立刻带着两名警员上山,他要尽快救出罗施。

泰山是个著名的风景区,现在并不是淡季,游客很多,到处都是人来人往,能够藏人的地方并不多,唯一能够将一个活人藏起来一天一夜,也不让人起疑的地方只有一个,玉皇顶上的酒店。

在酒店,根本不用藏,kai间房,付费就行了。

kai了房只睡觉,没有起来看日出的客人是十分罕见的,所以并不难找,当酒店工作人员打kai房门时,唐御臣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罗施。

罗施此时并不清醒。

也不知道那个男人又给她注射了什么药物,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痛苦,反而觉得十分舒服,一直在半梦半醒中游离。

她梦到了一场婚礼。

玫瑰花海中,她身穿洁白的婚纱,挽着爸爸的手,走向唐御臣,妈妈在一旁抹着眼泪,龙懿挽着蓝非原,兴奋地提醒她,呆会一定记得把花球抛给她。

唐御臣从爸爸手上将她接过来,他们交换戒指,证婚人宣布他们已经是夫妻了,然后唐御臣吻了她。

多么完美的一个梦,她几乎觉得生命即便停在这一刻也没什么遗憾了。

就在这个时候,她感觉身体在摇晃,有人在叫她,她睁开眼睛,看到唐御臣焦急的面孔。梦碎了,可是她却笑了,她看到了唐御臣手里的披肩,那是她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拼了最后一丝力气,趁着那个男人跟别人说话的空档,丢在路上的。

“等你好久了。”她喃喃地说着,然后陷入了一片黑暗。

撑了那么久,一直不敢睡,现在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3.

罗施被紧急送进了最近的医院,还在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被注射过麻醉剂,意识不清醒,外加两天没有进食,严重脱水,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听完医生的话,唐御臣才松了一口气。

这口气并没有松多久,五哥打来了电话,语气十分焦急。

“唐队,不好了,小鱼儿不见了。”

唐御臣在一瞬间出了一身冷汗,“小鱼儿不见了?你确定?会不会是贪玩躲起来了?”

“我接到你的电话就立刻赶去了蓝鹦鹉,育儿师正在到处找她,说是五分钟前还在睡午觉,一转眼就不见了。我查了监控,她被一个黑衣男人带走了。”五哥的语气中满是自责,“都怪我,我要是早点赶到,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他的话还没说话,就被唐御臣打断了:“小鱼儿不见了,那赵心蕊呢?”

“赵心蕊没事,已经被小李接到警局去了。”

目标是小鱼儿不是赵心蕊?为

什么?

唐御臣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他皱了皱眉,对五哥说:“五哥,上报郭局,立刻申请全城警戒,搜寻小鱼儿的下落。我尽快赶回去。”

挂了电话,唐御臣在罗施病房前站了一会,俯身亲了亲她的额头。

她的睫毛轻轻颤了颤,像是雨中受惊的蝴蝶,他脚步顿了一下,爱怜地摸了摸她的脸,无论如何都狠不下心,将她一个人丢在陌生的城市,陌生医院里,他要带她一起离开。但是要带一个病人离开,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他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更加舒适,并有医护人员护送才行。

他想一下,拿出手机,想打给唐御洐,又在最后一秒钟停下,他怕他搞出太大的动静来。于是拨了一个,他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拨的电话。

“你不是说会还我人情吗?现在可以还了。嗯,有个忙只有你能帮……我需要一架专机,泰山飞S市,有专业的医护人员。谢谢,你也保重。等等,传张照片给你……这是你女儿,嗯,很可爱……她们过得很好……”

几个小时之后唐御臣和罗施已经在一万米的高空上了。

飞机很舒适,有专门的病床和随机医生,唐御臣坐在病床前,看着罗施恬静的睡颜,眸中是如水一般的温柔。

“大神探也谈恋爱了,真是稀奇事,我还以为连环杀人案才是你一生唯一的精神伴侣呢。”

身后传来一个略显清冷的声音,唐御臣回头,看到身后的男人,很是意外:“你竟然亲自来了?夙愿。”

被叫做夙愿的男人长了一张年轻而姣好的脸,眉目秀雅的,笑容浅淡,但是身上天生带着一种淡漠的疏离感,让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公式化。

这样一个男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瞩目的,只可惜双腿有残疾,坐着轮椅。

陈夙愿笑了笑,“既然是还你人情,我当然要亲自来才显得有诚意。怎么样?犯人抓到了吗?”

唐御臣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警方办案,不方便透露,明白明白。你在这里好好陪你的小情人吧,我要去休息了。”陈夙愿弯唇笑着,推动着轮椅,进了机尾的单独机舱。

赶回S城,唐御臣将罗施安顿在医院里,再赶去局里跟队里人汇合,一路风尘仆仆,几乎没有任何休息的机会。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在警局大门到办公室的路上,五哥简单地做了汇报:“物证组的同事已经去过蓝鹦鹉了,只可惜那个A非常谨慎,除了监控中那个带着帽子和口罩的影像之外什么线索都没留下。”

“赵心蕊现在怎么样?”唐御臣边走边问。

“她很好,吃了安眠的药已经睡着了,小元陪着她。”五哥说。

唐御臣没有回办公室,而是折身去了宿舍,女生宿舍在三楼,门里关了灯,很黑。他敲了敲门,小元打开门,看到是他,轻声叫了声:“唐队。”伸手就想去开灯。

唐御臣制止她,也没走进去,就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

宿舍里干净而简单,两张床,两张桌子,还有两个小衣柜。

赵心蕊就睡在靠门边的床上,小小的身子蜷成一团,门外的灯照过去,将她那张年轻却憔悴的脸,照得明亮起来。

他想到了几年前,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的时候,一头俏丽短发的女孩,一身警服,英姿飒爽地站在走廊尽头,冲他招手:“唐哥,下班一起去吃饭吧,我知道一个地方,羊肉锅做的特别棒。”

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她现在应该已经成为一个优秀的女警,不会像现在这样,被称之为“疯子”,每天靠着镇定的药物才能入睡。

那件事也许并不是他的过错,但是却成了他心中一块大石,始终压在那里,一碰就是窒息一般的闷痛。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三年前的盛夏。

粉晶杀人魔在S市连续杀害了四名年轻女性,四名受害者样貌特征出奇一致,年龄20到25岁之间,都是长发、大眼,并且喜欢涂桃粉色唇膏,戴亮色的大圈耳环,手腕上戴着来路不明的粉晶手镯。虽然总结出这些特征,可是S市这样的女性实在太多,根本防范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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