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百草坊,扶风提笔在窗前的红木桌子上写方子。身后摆着几个架子,架子上是已经炼好的药,装在各式的小瓷瓶内。
云瑾摸摸这个,摸摸那个。百草坊还是第一次来,不似其他的药庐是各式草药混杂的奇怪味道,这里四处是淡淡的药香。说是药香,是因为庐内的香气不似花香迷醉,也不似香料浓郁,而是有股安定心神的力量,与扶风身上的药香倒有些相似之处。
云瑾挨个把架子上的小瓷瓶打开看看,又挨个合好放回架子上。跟在身后的药庐童子苦着脸,这些药开合的多了,难免会提前变质,变质了又得自己不眠不休的守着药炉重新炼了。
名叫白子的小童子,不敢去阻止云瑾的动作,只好哀怨的看着自家主人的背影,可扶风正认真的斟酌草药的用量,并没有发现自家药庐快被翻个底朝天了。
白子鼓起勇气,上前问道:“霍……霍小姐,你这是在找……找东西吗?”
云瑾回头做了个嘘的手势,“小哥,这么多药,哪个是祛痘祛疤的?”
听见云瑾叫自己小哥,白子更是红了脸,磕磕巴巴的说不出话。
云瑾认真的等白子说一句完整的话,一只白色的宽袖子,从两人的面前的伸过,拿起架子上一个贝壳形的扁盒子,道:“每日睡前均匀涂在患处,疤痕消退后再用五日便可。”
云瑾双手接过,吐了吐舌头,问道:“扶风哥哥,你不过听我复述了病症,便能确定茗嫣的病情吗?太医可是诊了许久也不见好啊。”
“世家千金身体娇弱些也是有的,这早春时节,万物复苏,百花竞放。李宅的北城木槿,论规模,论质量,在东越都是数一数二的。又结合你的描述,想来是肌肤对花粉敏感罢了。”
“扶风哥哥,你莫诓我,若只是肌肤敏感,太医怎会查不出来?”云瑾表示疑问。
“李宅的木槿长着不是一日两日,想必在李小姐未出生时便已有了吧。小姑娘长到如今这十六七岁的年纪,从未对花粉过敏过,现下却突然对花粉过敏了,虽然简单,太医却容易被此事蒙蔽眼睛,其实你也没必要如此远的来寻我,等太医排除了其他可能,自然花粉敏感再不可能也是最可能了。”
“哼,这些庸医,由着他们还不知道茗嫣要受多少罪呢。”扶风看着云瑾愤愤不平的样子,不由得无奈的笑笑。
张管家一路小跑还有些微喘,见扶风在百草堂与云瑾说话,匆匆行了个礼,径直便走上前来,附在扶风耳边说了什么,扶风的脸色一下凝固,眉头深锁,道:“送霍小姐出门。”也来不及和云瑾交代什么,转身急匆匆的便走了。
云瑾知道扶风平时的性子极是温吞悠闲,能让他着急起来的必不是小事吧。
云瑾手里拿着药盒与药方,只好将一个“谢”字往肚子里揣一揣,跟在张管家出了药庐,往庄外走。突然想起什么,回头看看白子已经将门掩上了,才放心道:“张伯,药庐的小童子生了病,怎么扶风哥哥也不给他治治?”
“生病?”张伯上了些年纪,刚刚跑动的不稳气息还未缓和,一边深吸着气一边问道。
“是啊,他说话结结巴巴的,是不是大家说的口吃病?”
“哈,咳咳咳...”张管家一口气吸得太急,又被云瑾的话逗乐,结果被自己呛到,缓了缓,道:“霍小姐,白子那孩子不是口吃病,他呀,和女孩子说话总是结巴,连厨房的丁婶也不例外。和公子,和张伯我就不会了。”
云瑾听了也觉得好玩,世上还有这样的事情。
门外不见彦胥的身影,一旁侍立的家丁上前对云瑾行礼,道:“霍小姐,方才与你一同前来的公子留了话,说去山腰的溪涧饮马。小的带您去。”
“不劳烦了,我懂得走。”说着与张管家辞行。
春风拂槛高于山腰,此时要寻山腰处的溪涧,云瑾往下山的路走,未几时,便能听到溪水潺潺流动的清脆声。再行,穿过一片窸窣的竹林,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映入眼帘。
碧草丰茂的小河洲上,一人一马相形而立,想是已经饮过马了,黑色骏马有一下没一下的吃着草,悠闲极了。见云瑾到来,彦胥拍了拍马颈,上前问道:“怎么样,请到神医了吗?”
云瑾舞了舞手中的素白宣纸,“神医没请到,不过请到了一张方子,咱们快回李府吧。”
彦胥回头朝还在草丛里撒欢的俊风吹了声哨子,俊风警示的抬头,刚好看见彦胥放下吹哨的手,又低头啃了口草,这才嘚哒嘚哒的跑过来。
李府。
云瑾从春风拂槛带回的方子,彩月立马去药房配了回来,一剂药刚喝下,气的来诊脉的老太医吹胡子瞪眼睛,抓住来探视的李拓的手就不撒开:“李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找老朽来为贵千金诊病,却又吃的哪个江湖郎中的药,贵千金病情若有反复,那到底是那个江湖郎中的责任,还是老朽的责任?”
李拓还未说话,坐在床边的云瑾将手中的碗置于桌上,道:“曹太医的药若是有用,也不至于半月多了还不见好。”
“你,你,你...”老太医颤抖的手指着云瑾,想来是气的不轻,又碍于霍家的身份,临了只好对李拓说了一句“李大人,这病,恕老朽无能,治不了了。”说罢拂袖而去。李拓急忙追上前去。
丫环把李茗烟从床上扶坐起来,“你啊,曹太医的医术在太医院也是有目共睹的,资历也是最老,连太医令也得礼让三分,你这般驳他的面子总是不好的。”
云瑾不满的嘟着嘴:“我这不是担心你嘛,你放心吧,他走了也无妨,我拿回来的药方,你吃上几日,定有效果,可不是某些人说的江湖郎中。”
茗烟笑笑:“好好好,我怎么会信不过你,自然是不担心的。”
云瑾转头对彩月说道:“你去厨房看看,银耳粥怎么还没好?”
彩月正笑眯眯的看着两位小姐打趣对方,见云瑾吩咐,福了福身,便退下去看银耳粥去了。
云瑾宝贝似的从袖里掏出个贝壳型的盒子,道:“你看,这是我给你带的祛痘的药膏,你把它涂在这些红疹子上,等好了再涂五日,肌肤一定光彩如前。”
“你何必如此费心呢,家里的药已经够用了。”茗烟接过药膏,闻了闻,有股悠悠的香气。
“你与我还客气什么?”云瑾帮茗烟掖好被角,“你这回生病,二哥本该来看看。可月末便是国宴了,八方来朝,都是各国的皇亲国戚,谁也磕不得,谁也碰不得,又不乏心怀鬼胎之辈。这几日啊,爹爹和二哥是忙的脚不沾地,连家也鲜少回了。”
茗烟不过笑笑,像往常般恬静:“你何苦与我说这些,难道我会怨恨吗?我也是大家出身,父亲在朝中的身不由己亦看得不少,又怎会因此去胡思乱想呢。”
云瑾略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她,撒娇道:“是是是,是我想得太多了,等国宴结束了,我亲自押着他来给茗烟姐姐赔罪。”
两人笑做一团,一如小时候那般无忌,只是,这样如花般的年纪,也终是有了与谁都不可说的烦恼。
从李府回来,正好遇见霍铭回来取换洗的衣物,云瑾自然是不肯放过,足足缠了大半个时辰,霍铭才答应等空了一定去看看茗烟。这才能走出家门,又往军营去了。
云瑾这夜迟迟无法入眠,想着茗烟的病容和霍铭的淡漠敬重,二人的婚姻是从小定的,可是,如今吉时已定,却没有人问过他们愿是不愿?茗烟是看得出即将新嫁的喜悦,但二哥,从前自己只认为二哥是未行天地之礼才对茗烟如此相敬如宾,可遇见彦胥才知道,感情应该是因炙热才敬重的不是吗,二哥的眼里,从未看见过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