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出逃
讲故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胡寻,是一个住院多年的病人,苏醒于某年夏末的一个清晨。
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满头银发的奶奶。她坐在我的床边,身侧放着一把纯色的雨伞。看见我睁开眼睛,奶奶抬手擦干眼角的泪水,然后笑着看着我,仿佛等我苏醒已经等了很多个冬夏。
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沉睡了整整7年了!7年前,我和家人曾遭遇过一次严重的意外。那次意外使得我的头部受伤,失去了几乎所有的记忆,同时也把我变成了一个植物人,直到今天才成功被唤醒。
有人说,有过‘濒死’经历的人,因为灵魂曾跨越过阴阳,所以能看见很多不干净的东西。我也不例外。
自我醒后,就经常能听见一些别人都听不到的声音,偶尔也会看到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这个后遗症曾经让我茫然,也让我烦恼过很长一段时间。
但是烦恼终究会淡去。医院的医生护士对我十分热情和关心,我慢慢地适应了住在这个单人病房里的生活,也和医院里的人也熟络起来。渐渐地,医院被我当成了一个家,虽然是一个有点无聊的家。
为什么说无聊?因为自苏醒以后的两周,我每天的生活,除了吃和睡,就是在医院里进行了各种复杂的身体检查和复建运动。
总的来说,由于医院的护士护理辛劳,我身体那块恢复得很快。但是心理咨询方面,几乎每个医生给出我的判断都是摇头。据说因为长期昏迷,我的心智有可能会出现偏差,有些想法可能和正常的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不太一样。所以结论就是,我必须长期住院,绝对不能离开医院半步,否则会闹大笑话。
然而,就在医生给出诊断后不到的第二天,我就找到机会逃出了这家医院。
那天我正在病房里无聊地看着家人带来给我消遣的各种书。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有各种精深的书籍报纸,然而我却完全无法产生兴趣。倒是对动漫画册看得津津有味。
正在我看着画册彩页广告中价格奇高的超人模型出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模型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一阵喧哗。我推开门,发现一群医护人员推着一床担架冲进急救室。
“咕噜”一下,当担架跑过我的房门前的时候,担架上掉下一个黑色帆布包,应该是那个要急救的人的东西。然而大家都急着往前跑,没人发现这个包。
我跑下楼,拾起那背包。一开始的想法很单纯,准备追上去把东西还上。但下一秒我发现背包里漏出一件衣服的一角。
那是一件黑色的男装。我身手进去摸,发现包里似乎还有一条牛仔裤和一件风衣。
在那一瞬间,一个念头产生了:靠着这些东西,我能溜出这个医院。
自从清醒后,我一直呆在医院里进行各种繁复的检查和复健。整天呆在一个房间里实在让人憋死,我曾经三番四次请求主治医师让我离开医院。然而不管我怎么求,医生都没有同意。几次三番后,偷偷溜出医院的想法便在我内心萌生。然而这却是行不通的,虽然没有专人盯着我,但是只要我身上穿着病服,就肯定不能大摇大摆走出这个医院。
趁机偷溜出去的想法像梦魇一样迷了我的心智。我偷偷缩进一个厕所,摸出那包里的衣裤鞋袜穿上,又发现包底还压着一副便鞋。简直就像为我量身定做一样。我穿戴整齐,又缕缕我的头发,发现自己简直变成另外一个人。这身男装全身都是黑色的,背后居然还绣着一条精致的青龙纹样,穿起来非常温文儒雅,看得出原主是个相当有品位的人。一时间我也来不及细细欣赏,心想机不可失,便赶紧背起背包从医院大门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这件事无论何时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那个时候,我所做的事情完全是出于任性,我并不知道这个选择会像冥冥中注定的一样,把自己拖进寻宝的深渊。
在路上我边走边打开背包查看里面的东西。感觉这就像一个驴友的背包,不仅有衣物,还带有地图册瑞士军刀绳索等很多工具。我里面摸出一本朴素的牛皮纸旅行笔记,笔记的封面和封底一模一样,都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打开一看,笔记已经写满了,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写着许多字,好像都是记录发生的琐碎事情,让我无心细看。随手翻到最后一页,想知道这个人今天去了哪里。却发现最后一页只是竖着写了一句话:
“那个地方无论如何也不能去。”
我对这句话感觉有些奇怪,心想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研究一下。发现前面有个小餐厅,便摸出物主的钱包准备过去买杯茶坐下来看看。摸钱包的时候却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钱包里的钱多得有点过分,而且还有不少银行卡。我又摸了摸背包的里层,从里面摸出几本存折。打开一本来看,发现每一行的数字都不菲。
这家伙感情是带着全副家当来旅行的?
我忍不住翻了翻物主的钱包夹层,想了解一些物主的相关信息,但发现在钱包本应放照片的位置里没有物主的照片,只看到上面塞了一张纸,写着两句话:
“看见她耍帅,我知道我喜欢她。看见她的温柔,更让我心动。”
我心里一阵好笑,心想这个人真可怜,是不是连暗恋的姑娘的照片都拿不到,只能写一句话来概括一下对方的形象。突然转念又一想,这不是某洗发水的广告词么?下一句应该怎么接来着?
正当我脑中灵光一现,终于想到了那句广告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肩膀上有人拍了一下。我心里猛地一惊想完了,还没走几步就被医院的人发现了,然而一回头却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
这个人约莫五十岁年纪,西装革服,身材高瘦却很精悍,正用一种幽幽的眼神盯着我。我完全不认识这个人,只是感觉这个人的眼神有那么一点,嗯,悲伤。心里有些泛嘀咕,心想我身上这行头全都是从别人那儿“借”来的,该不会这么快就被物主的熟人发现吧。正想着万一别人说出什么我对不上号的话怎么办,谁知道对方却没头没脑地吐了一句。
“我想我爱上一个人了。”
靠!我心里一阵哆嗦,这中年西装男该不会对我一见钟情了吧。谁知道对方似乎没理我,继续道“看见她耍帅,我知道我喜欢她。看见她的温柔,更让我心动。”
晕,这世界上这么多人喜欢用洗发水的广告来抒情?我正想着,随口就吐出脑子里一直盘旋着的那句广告词——“飘柔就是这样自信。”
这句话一说完我发现那人眼睛突然发出一种阴森凌厉的光,只见他猛地握住我的手,力气大的吓人,他道“果然是你。大家已经等了你很久了。我们要去那个地方很远,得早点出发。来,我们快走!”
此时,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可是已经被对方拖着,动弹不得。
这个时节正是夏末时分,由于气候异常的原因,今年的夏天也分外地清凉。迎着风在路上奔跑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更不要说我是偷偷从医院溜出来的,穿的衣服本来就不够多,一只手还被人拽着。
“我不是您要找的人,您认错人了。”我一路辩解。
谁知道不管我说什么,中年西装男子都只回答一句。“不要再装了,别人都等你呢。”
自从我回答了那句“飘柔就是这样自信”后,马上便知道自己闯祸了。看来这衣服的物主本不是个普通人物,他今天原定是要和别人接头的,早已约定了穿衣打扮,而我则是随口答中了对方的黑话切口,此刻估计想甩手说认错人了也难。
他们彼此并不是非常熟悉,目的是要一起去某个地方。然而那“某个地方”,在物主的旅行笔记里面的形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