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像是个小游戏,实际上却十分困难的训练,对于国防大学机甲系的学生来说,一般要花费半个学期的时间才能彻底达标。而兴致勃勃,无知无畏的莫非,却只花了短短两天时间,便已经顺利拿下了。
震惊和无奈之下,李不离只好将木桶换成了玻璃杯,提高难度。如果玻璃杯也撑不了多长时间,那便只好再换成直径两厘米的小酒盅了。
这样的训练之下,莫非心中其实充满了疑问和不解:机甲乃是至强至暴的大杀器,一招一式都简单粗暴,为何非要按捺住心性,慢工出细活?然而他依旧埋头苦练,却并没有问出口,因为对于机甲而言,他只是刚入门的新手小白,显然还没资格质疑李不离,这个曾经京畿机战团的超王牌机师。
玻璃杯比木桶难了不是一点半点。莫非现在除了吃饭睡觉跑山练武,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在机甲舱中度过。骨子里执拗一根筋的性格,逼迫着他付出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加上本身就是妖孽般的天才,所以自然进步神速,颠覆了周家三代人的常识。
就在玻璃杯也快要被顺利征服的第五日清晨,李不离带来了一张来自国防大学的公函。那是通知莫非前去参加入学测试的准许证,日期明天,地点夏尔。
真是人生如戏,峰回路转。一个月前,周晓烟在舞会上的随口提议,如今竟然已经变成了现实,近在眼前了。一个只想开间咖啡馆混吃等死的小子,也终于要开始自己前途未卜的征程了。
莫非收拾好行李,想起了那几个比赛中遇到的小伙伴,于是打开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的手表。这些天他心无旁骛,身体和精神在训练后已经疲惫不堪,自然没有一丝多余精力。加上他认为朋友贵在交心,那些世俗的寒暄可有可无,所以也就一直没跟他们联系。
手表里有好几条语音留言,分别来自池潇雨,吴庸和栾竹。池潇雨因为也报考了国防大学,虽然文化成绩突出,可还是要参加入学测试,所以问莫非要不要结伴一起去夏尔;吴庸的留言则是汇报了妹妹病情进展,说是手术很成功,再调养恢复一些日子就可以出院了。至于栾竹,倒没什么正经事,只是问了问他最近在做什么,还隐晦地表示在返校日暴打老师之后,对他的精神状况很是担忧。
莫非先给吴庸回了个电话,问了医院的名字,并告诉他自己今天会去夏尔,让他做好接待工作。然后又打了给池潇雨,让她帮自己订了一张火车票。池潇雨在电话里告诉他,秦木木那小子正好有事要去夏尔,也想顺道去看看吴庸的妹妹,所以也就跟着一起了。
至于栾竹的留言,莫非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暂时不去理会。如果能顺利考上国防大学自然皆大欢喜,可万一落榜,自己就成了无业游民,到时候两人原本就隔着鸿沟的世界,便会更加遥不可及。在感情的事上,他一窍不通,可与其纠缠在不可能的希望倒不如放手,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打完电话,莫非问了问周晓烟关于测试需要注意的事项,然后向老爷子道别后,便坐着军区的车直接来到了火车站。
才分别了一个月不到,池潇雨除了似乎又漂亮了些,秦木木除了又胖了些,便再无其他变化了。而与之相比,等在火车站大厅的两人,却直到莫非走近身前才认出他来。
这也难怪。这近一个月来,莫非的运动量已经超越了普通人可以承受的极限,两套古拳法的融合,拉直了他的筋骨身躯,加上老爷子那碗不知道什么材料的十全大补粥天天滋养,此时的他,和一个月前相比,竟已然判若两人了。
原本眉眼青稚,畏畏缩缩的少年,白皙的皮肤已经变成了健康阳光的古铜色,个头又长高了一些,腰背挺直如枪,脸上更是洋溢着充满自信的一丝微笑。毫无存在感的透明气质也已经消失无踪,站在人群中,一身黑衣的莫非,孑然而立,散发着与众不同,孤傲而卓绝的气息。
“你……跑去朝韩大区做手术了?”池潇雨难以置信上下打量着他。
莫非已经习惯了小姑娘的脱线,笑着说道:“你见过谁整容故意把自己变黑的?车快开了,边走边说。对了,木木,你去夏都干嘛?”
秦木木一边跟随两人朝进站口走去,一边轻声回答道:“国防大学提供了一份工作,校方邀请我去面谈。还有,给吴哥妹妹治病的钱我可是也有份的,顺便去看看。”
这回轮到莫非目瞪口呆了,他一把搂过小胖子问道:“国防大学?那岂不是说如果我和潇雨考上了,以后要当你的学生?”
秦木木嘿嘿一笑,解释道:“主要是做机甲研发工作,不一定代课。”
听了这话,莫非和池潇雨才同时松了口气。他们简直无法想象,这个木纳老实,一直被坑着出钱买单的小胖子站在讲台上一本正经授业解惑的模样。
池潇雨没心没肺嬉笑调侃道:“科学院的待遇可比国防大好多了。木木,你该不是因为暗恋我,想经常见到池姐姐,才答应跳槽的吧?”
这本是一句玩笑,可秦木木听了,却顿时面红耳赤,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潇雨,别调戏咱们秦老师了,以后说不定还要靠秦老师多多关照呢。”
莫非补了一句,便和池潇雨一人搂着一边肩膀,很狗腿地簇拥着这个很可能成为国防大学特聘教授的小胖子,嘻嘻哈哈向检票口走去。
……
……
超回路列车以每小时一千三百公里的速度平稳行进着,窗外是真空管道的透明玻璃,更远处,则是飞速倒退着的田园风景。
莫非那张算不上俊朗,却十分英武耐看的脸庞,倒影在车窗上,和一旁轻松谈笑的另外两人比起来,显得有些凝重,心事重重。
金陵到夏都,直线距离只有不到一千公里,坐上超高速列车,一个小时内便可以到达。可自从莫非五岁时搬到栖霞州,整整十一年过去了,他却一次也没有再回去过算是故乡的那个城市。
普通人五岁之前的记忆,大概都是零星和模糊的。可对于早慧的莫非来说,他五岁前的记忆则是完整而清晰的,只不过他的大脑选择了将这些记忆封存在了最深处,从不轻易浮现而已。因为,不曾拥有的人,便无法体会失去后的痛楚。那些记忆实在太美好,太幸福,以至于每每回想一次,都会带来刺骨的疼痛。
他清楚地记得,小时候,自己的家,是在夏都郊外的一座庄园里。并不如何奢华却温暖别致的三层小楼,被大片的农田和青草地环绕着。农场里
有猫有狗有奶牛,也有自由驰聘,整日随风奔跑的马群。那时候,天似乎总是很蓝,倒映在池塘里,让水也变得更加清澈。每到春天,还有各种各样盛开的花,铺满目光所及之地,像是大地的新衣。
那时候,父亲的脸上没有胡渣,英俊和蔼,总是笑眯眯。而母亲,在他的印象中,绝美的容颜上总是闪耀着圣母般的光辉,毫无疑问,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最美丽的女人。
那时候的他还很小,总是被溺爱地抱在母亲怀中。那个从不生气,仿佛天塌下来也会平静安宁的美丽妇人,身上透着被阳光晒过的干草清香,嘴里时常轻轻哼着悠扬的摇篮曲。
“睡吧,我的小王子,快安睡,夜幕已低垂,床头布满玫瑰,萤火虫在飞。小宝贝,小宝贝,歌声伴你入睡。”
“睡吧,我的小王子,快安睡,夜幕已低垂,月光洒满大地,微风轻轻吹。小宝贝,小宝贝,歌声伴你入睡。”
时隔多年,许多事都已经在封存的记忆中慢慢模糊了,可这首摇篮曲的歌词,和母亲温柔的呢喃声,却始终清晰如昨日。
都说近乡情怯,此刻离夏都越来越近的莫非,也似乎产生了类似的情绪。就像是一块心底永远不能愈合的伤疤,不去触碰,就不会疼痛,而一旦再一次揭开,则会又变得鲜血淋漓。
只有十六岁的少年,像荒野上的一株杂草,孤寂而顽强地生长着,自然觉得自己内心是强大无畏的。可直到此刻,快要达到那曾经快乐无忧的故乡时,才猛然发现,母亲的早逝,可能将会是自己心中永远过不去的一道坎了。
伴随着记忆,时间不经意地流逝过去。窗外慢慢开始出现灰暗的高楼大厦,人群像蚂蚁一样穿梭在路上,车辆缓缓汇聚成河流。
列车里也传来报站的提醒,旅客们开始三三两两收拾行李。
莫非揉了揉有些泛红的眼睛,另一只手不知觉地紧紧握了握拳头。
眼前,是华亚联邦的首都,全世界最大的城市,曾经的故乡,夏尔城。时隔十一年,他再一次回来了。
“妈妈……”
他在心中轻轻默念着。
“非儿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