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同车
秦浩男要到A市去办事,从南市到A市有七百多公里的路程,秦浩男之前忙了一天,感觉很累,便没有开车,决定坐高铁去A市,在高铁上的两个多小时,他还可以睡一觉调整休息一下,到了A市就可以直接进入工作状态。所以他买的是软卧铺票。
孟沙沙也去A市看货,那天很巧,和秦浩男坐的是同一趟高铁。
在进站排队的时候,孟沙沙看见了排在她前面的秦浩男,他们之间就隔着五六个人。
经过了这么多年,这么多事,每次孟沙沙看见秦浩男,心里还是抑制不住的激动,但是她永远只能远远的看着他,她曾经对他有过幻想,但是后来她才知道,那样只会让他离自己更远,而且经过了许多事情,她知道他只能是永远活在她的心目中最隐秘的地方。许多东西,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是天与地之间的距离。
所以此时此刻看见秦浩男,孟沙沙不由自主的缩了一下身体,她不想让他看见她。她能够看见他就行了,现在的这个位置刚刚好,虽然只能看见他挺拔的背,她也莫名的激动。
尽管不想让秦浩男看见她,但是孟沙沙还是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衣服的质地精良,款式新颖时尚,搭配也很完美,头发和妆容也精致得一丝不苟,她对自己现在的状态很满意。她时刻把自己打扮得很精致,就是为了有一天突然遇到他,她能够以最好的姿态面对他,虽然他们遇到的概率很低,多少年一次,就算是遇到了也只是匆匆的一撇就擦肩而过。就算是一撇,她也时刻精心的准备着。而今天,明明不想让他看见她,她也还是为自己这样最好的状态感觉良好。
自从那次秦浩男带着她去品牌专柜买了几套衣服,孟沙沙就爱上了优质高端的衣服,再也看不上那些普通的大路货,她觉得一个女人穿着那些质感很好的衣服,是人生最大的享受,穿上了这样的衣服,一个人的心境、格局和气质都从普通人情中脱颖而出。
因为一直对好衣服的关注,不仅培养了她对衣服的敏感度,也成就了她做服装经营这一行的强者。
此时此刻,孟沙沙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些年来一直努力的要活得漂亮,她不是仅仅为了在几年不见之后和秦浩男不期而遇时他的惊鸿一瞥,而是他在她的生命中,已经成了她生活的风向标,她的一切努力,一切向美看齐,都是为了努力的接近他的生活。
还好,秦浩男没有回头看,没有看见她。
孟沙沙亲眼看着秦浩男进入了软卧车厢,她才向她自己的软座车厢走去,他们隔着六节车厢,软卧在前面,软座在后面。
虽然隔着六个车厢,但是知道秦浩男就和她坐同一班次的车,孟沙沙还是觉得秦浩男就坐在自己的身边。感觉有一种踏实和心安。
车开动了,孟沙沙坐在那里,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景物,心头也闪过和秦浩男之间的一些片段。
第一次看见秦浩男,她在家乡的乡镇上那个小酒厂里打工,他和孟青青一起进入酒厂,她觉得眼前一亮,她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这样好看又有气质的人,他是她在现实生活中看见过的最好看最有气质的男人,那种感觉一直没变,现在她也还是这样认为。
那时候她在生活的绝望中煎熬,从小,她就想做一个像孟青青的爸爸的兄弟姐妹一样的人,好好上学,走出那个贫穷的上重村,过一种城里人的体面的生活。
但是,家里的贫穷和父母重男轻女思想的严重,让她的这些理想都化为灰烬。
但是这个她所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让她绝处逢生,他说他可以资助她,让她继续上学,这一切就像是一个美丽的梦,美得有些虚幻,令她都不敢相信。
当他走的时候,真的拿出了两千块钱给她,说是一年的学费,她才知道这是真的。那时候,他在她心目中是菩萨一样圣洁的存在。
后来,他一直遵守诺言,每年定期打钱来给她,她用他资助她的钱,不仅能够解决她上学和生活费的问题,还节省一点贴补家里。父母对她的态度也大为改观,不仅同意她继续上学,对她也不再随心所欲的非打即骂了。
如果说之前的他在她的心目中一直是神一样的存在的话,高三的春节那次她到南市来找他,他和她在一起近距离接触的四天,却是她第一次真真实实的接触他,第一次感觉到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他是离她如此之近,仿佛她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所以她心乱神迷了,她动了非分之想,但是聪明的他和敏感的孟青青对她的心思明察秋毫,她什么也没做,秦浩男就对她避而远之。
那次秦浩男断了对她的资助,对她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不是失去经济来源的失望和恐慌,是真真切切的明白她和他这辈子绝无可能的绝望和恐慌,同时也明白他对孟青青有多爱,对她就有多绝情。他对孟青青的深情,没有让她对他失望,反而令她更加爱她,她爱他是一个专情而又有责任感的人,尽管他专情的对象是别人。
她只能把没有来得及,没有机会说出来的爱深深地藏在心里,一直到她遇到了路志凌。
她知道她和他不可能,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的交集,但是她还是一直关注着他,知道他的公司遇到困难的时候,她比任何人都着急,替他着急。她想帮他,那怕是付出她的所有,她都不计回报的帮他,所以他接受了路志凌。
她曾经以为她帮到了他,她为此感到欣慰,但是后来,路志凌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他对她的一个骗局,更蠢的是,她还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孟青青,从此,他更加彻底的从她的生命中消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