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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章 大国崛起与小民尊严

作品:三界好公仆|作者:夹袄|分类:综合其他|更新:2024-03-08 23:54:14|下载:三界好公仆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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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早年学医,后觉医术再高治不了国人,毅然改从文,决心做一个打破铁屋子透些新鲜空气进来的斗士。

因为他亲眼目睹国人之麻木愚昧,围观洋人砍国人,揩烈士的血馒头……你觉得藏马山人,与那时的国人相比,如何?

“那肯定是强多了的,不可同日而语!”丁山笃定且激昂。

“为什么呢?”于乐慈祥地看着丁山。

“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最黑暗的时刻,国不国,民不民,大厦将倾,民生涂炭,小部分人醉生梦死,大部分人浑浑噩噩。没有大国崛起,哪来的小民尊严?”网络作家忧桑的小胖三观极正,描述精准,比湾湾的女作家强了太多。

“当是时也,鲁迅先生是怎么评价这些浑浑噩噩者的呢?”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丁山还是有词,“爱之深,责之切吧。”

“鲁迅先生又是怎么做的呢?”于乐一层层问下去。

“燃烧自己,化身灯塔,照亮国人。”丁山考虑了一下才回答,好像有点明白乐哥要说什么了,“即使无法照亮国人,也要做一点高处的灯火如豆,指引国人走向光明的路。”

另有一位老先生,深入农村调查,总结了多地农村调查报告,创建农民运动讲习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终于走出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革命道路。藏马山人与那时的农民相比,如何?

“应该比那时强的吧?”丁山还是比较肯定,事实依据也很充分,“旧社会农民基本上不识字,全国的文盲率超过八成。现在的藏马山人,无论男女老少,至少都是读书识字的吧。”

“那么,”于乐点头表示认可,“这位老先生是怎么评价这些国民的呢?”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推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有些话耳熟能详,丁山随口就能说出几句,却真的未曾考虑过其背后的深意。

看着丁山震惊于自己脱口而出的话语,于乐笑笑表示孺子可教,不过下面这道题就有点超纲了,“你认为鲁迅先生与这位先生相比,如何?”

“哦,毛嗲嗲是千古伟人,鲁迅先生比不了吧?”丁山再次脱口而出,却也带了些疑问。谁曾经这么比较呢,不过答案倒是挺明显的。

于乐也再次点头,“区别在哪里呢?”

“鲁迅先生想的是开启民智,灯塔嘛,站得高望得远,高洁却茕茕孑立。”丁山好像是再次跟上了于乐的思路,“毛嗲嗲却自认为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

“这也是***,***等先驱的共同问题。”于乐笑笑表示同意,“他们想到的和努力去做的,只是启蒙者和领导者,却没有认识到劳动人民的主体地位及蕴涵其中的雄伟力量。劳动人民即使有力量,那也是被启蒙的结果,被领导的结果。这样子评价,对历史人物的要求可能太高了点儿。所以我们只能说,毛嗲嗲是千古伟人,不世出的伟人,非寻常人杰可比也。”

丁山默然,虽然没这么想过,却是不能同意更多。

毛嗲嗲无疑是千古伟人,丁山一直是这么认定的,却未曾思考过到底伟大在何处。

或者说认定其伟大的缘由,首先想到的就是历史功勋吧,领导国人推翻三座大山,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我们再换一个时空,与陡崖水库同期,全国共建设了八万四千余座水库,当时的劳动人民,也就是我们的父辈祖辈,扛着铁锹镐头,自带干粮,吃住在工地。现在的藏马山人与之相比,如何?”

“恐怕……不如?”丁山犹豫了好一阵子,答案却是不太确定。

如果于乐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丁山应该是确定的,那时的劳动人民干劲多大呀,根本不计较个人得失!

“无论如何,”于乐也未给出答案,或者说答案并不重要,只是拍了拍丁山的肩膀,“抱怨周边黑暗无光,人民愚昧自私,肯定是不对的。老想着照亮谁,启蒙谁,不能说不对,至少比前者要强些。但也是把自己放在了较高的位置上,俯瞰众生而已,甚至是一种自恋也未可知。”

丁山的大脑转得飞起,差不多有豆汁溅出来。

毛嗲嗲是个图书管理员,每月挣八块大洋。鲁迅先生每月三百多块,每年可以买一个四合院。***先生,***先生挣得更多,四五百块吧,每年可以买一个带跨院的四合院。

他们离得劳动人民太远。

也是这些大先生,甚至极端地认为国人劣根劣种,毛病甚至出在汉字上,要彻底革除了汉字实施拼音化,非如此不如与救国救民。相对来说,砸烂孔家店那都是小打小闹了……

鲁迅先生画外音,这话是我说的,但不止是我这么说过,你可别赖在我一个人身上。

丁山想来,何其悲壮,何其决绝,有跳崖的勇气和决心。

可是,认知偏差了啊,错得离谱啊。

效果就像另一位更早些的大先生,左肾出了问题,却割掉了右肾。

当然,伟人毕竟不世出,足供千古景仰,却不能拿伟人来要求世人,以及,那么些人杰。

丁山至少明白了,旧社会深受三座大山压迫的贫苦农民也好,新社会挖水库造梯田的父辈祖辈也好,其思想素质和行为规范就一定那么高尚吗,有没有龌龊龃龉耍小心思呢,有没有愚昧惫赖贪小便宜呢,恐怕也是有的。

那么,毛嗲嗲在深入农村调查并创办讲习所时,他是怎么想的呢。

这个角度挺新颖的,回头再思考一下,学习一下四卷。

不过,乐哥所要表达的,应该是另一个侧面,我藏马山人真的就那么差吗?

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但最大的问题,却是在我吧?

境界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看到的结果也不同。

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英雄,我连灯塔都做不到,却一直在埋怨周边太黑暗。

更何况,我才刚刚洗掉了脚上的泥。

那泥却进了心里。

丁山又想起了乐哥的另一句话,埋怨粪坑的都是蛆。

满眼都是差的人,是心瞎了啊。

网上那些言必称“你国”的人,到底是些神马东西呢。

哦,又错了,他们身上也一定是有闪光点的,我要好好找一找,一定能找到的……

“你我皆凡人,”于乐说得有些亏心,好在也不怎么怕雷劈。

“嗯,你我都是地地道道的藏马山人。藏马山人身上的丑,就是你我身上的丑。你我做好一些,就是藏马山人变好了些。”于乐抬头看天后才继续说道。

“哥,我懂了。”丁山突然想到了如何写作。

文章中也要有一种叫做灵魂的东西,丁山自忖,以前的文章中没有,但以后一定会有的。

如何教育和改造,啊,又错了,如何投入乡亲们中间去,探索出一条物质精神双丰收的康庄大道来,相对都是较轻的了。

原本丁山只是觉得,乐哥比自己有钱,有钱人有道理,有钱人办法多。

甚至也不是没有过那么一闪念,如果我和乐哥异位而处,我也不见得就比他差嘛,他只是运气好了点儿,小帅了点儿,却黑,黑黢黢的。

如今遥望藏马山,巍巍乎高哉……

丁山晕晕乎乎,却是两眼放光地走了,要回到亲爱的陡崖屯山民中间,准备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斗争。

于乐掀了掀眉毛,取捷径直飞陡崖水库。

有个问题还没解决,就是那只直径两米有余的大土鳖。

六平方公里的水库足够大,此时大土鳖正在水底下,欢快地追杀一条两米多长的黑鱼。

这种黑鱼脂肪含量高,味道绝佳,口感上好,大土鳖虽然不明就里,辨识力却是强了,胃口也刁了起来。

这些日子里,大土鳖非黑鱼不吃,同为肉食鱼的黑鱼却是阖族遭殃了。

黑鱼越来越难抓,大土鳖却总是能做到,甚至还带了一种戏耍的心理,玩够了时才一口咬下。

腥血入喉,痛快淋漓,大土鳖却是悚然一惊,惶急浮出水面。

两米多长的黑鱼甚至还留在嘴里,就像蜥蜴吐出了长长的舌头。

不可招惹的,必须服从的高级存在,前一段时间见过一次,当时大土鳖听到了岸上喧嚣聒噪。

就像楼下跳广场舞震天响的大妈们,如果大土鳖知道这个概念的话,所以就忍不住浮出水面想教训一下那些低级存在。

结果却是见到了高级存在。

高级存在挥爪可灭世,万不可忤逆,大土鳖的小脑仁里有一种模糊却坚定的意念,所以它很乖,乖得直截了当。

“噗!”

大土鳖极速游向堤坝,硕大的脑袋一晃,两米多长的无头黑鱼便被扔上了堤坝,正落在于乐脚下。

我去!

于乐愣了愣,我这刚发出召唤,它就赶来了,还献上了……贡品?

俯观大土鳖正啧嘴呢,显然还在回味着,并且颇多不舍,黑鱼分明是一种美味。

这么乖,不好弄它啊。

对于乐来说,抹杀这只大土鳖,不过是举手之劳。

带回山野小店,分块拿出来,还是老山叔和孩子们的上佳补品。

只是要好些日子才能吃完呢,当然还得编一个硬故事,从哪儿逮了很多只土鳖呢,这才是头痛的事儿。

如果放过它,万一有事,谁能对付得了它,那不是遗祸人间吗?

这个有事,是指身不由己,或者身陨,或者陷在仙界回不来,于乐一直存在这种朝不保夕的忧惧。

人间唯一神,情系人间事,尤其是身后事。

大土鳖吃几个人事小,甚至吃一些人也事小,如果人间变成土鳖间呢?要知道太古时期,人类比之野兽并无优势,即使最终他们还是化为了人形。

另外的问题就是,仙界与人间还有其它的通道吗?

于乐发出神念,与大土鳖交流。

大土鳖有些神智,也有自我意识,概念却是模糊不清,更没有发展出语言来,于乐只能连猜带蒙地意会。

神念回复,大意是一段时间之前,本座在水中吃了一个小东西,肚子痛得不行,浑身膨胀欲炸裂,流了好些血,懵懵懂懂地沉底睡去。再醒来时,便觉得脑袋清醒了些,眼睛亮了些,游水速度快了些,牙齿力气大了些,抓黑鱼不费劲了。这个黑鱼真好吃,你尝尝吧。你要的话本座这儿还有,但也不多了,应该还有几条的,本座再找找去……

多大的小东西呢?于乐打断了大土鳖的话痨。

很小很小,漂在水上的,好像半拉子,有的话本座还想吃,那小东西吃了很疼,但很管事儿……

到底有多小呢?于乐再次打断,并且给了大土鳖一记脑震荡。

大土鳖神念无奈,本座帮不了你,好像还翻了个白眼,倒是再不敢废话了,还不留痕迹地游远了些。

于乐取出一枚仙界葡萄,大土鳖眼前一亮,差不多!

高级存在你要把这小东西赐给本座吗,吃完了很疼,吃完了变聪明啊,大土鳖快速回游,靠在堤坝下。

于乐却是把仙界葡萄扔进了自己嘴里,嚼了嚼咽了。大土鳖撅了噘嘴,却也不敢央告,高级存在居然没膨胀流血,也没昏睡过去?

水声潺潺。

周边数条河流汇入陡崖水库,其中就有白马河。

于乐突然想了起来,当初拿牛犇试药,就是在白马河中。当时牛犇抱了死志,毅然决然猛咬一口,然后就浑身红亮如卤煮,周边河水起泡,牛犇也失去意识,像死鱼翻肚皮,顺流而下。

或者,牛犇其实只吞下了半枚葡萄吧?

确认过眼神,大土鳖就是吃了仙界葡萄,并且是半拉子。

应该是牛犇被于乐捞了回来,那半枚葡萄却顺流而下进入水库,大土鳖则幸运地得了大机缘。

于乐心下大定,也打算放它一马,怎么说也都是一条命啊。

阿黄,大元帅,大将军,也都吃了仙界葡萄,神智其实比大土鳖还更高级些。

白浮云和牛犇,完全可以控制它们,即使我不在了。

我不在了啊,于乐莫名地有些伤感有如黛玉葬花。

怎么说也是一场大机缘吧,就像得了大机缘的我,不能因为有机缘就抹杀之吧。

不能的!

于乐仰头望天,虽然仙界并不在那儿。

仙界哪儿都不在,从地球的角度看来。

“你叫阿土!”于乐回过神来,庄严肃穆地传递神念,周身有光芒散发。

“本座叫阿土?谢谢高级存在!”明白了“我是谁”这个哲学原本的大土鳖,欢快地鱼跃而出,又扎了猛子回来。

“我叫于乐,是藏马山神。”于乐再次传递。

“高级存在叫于乐。”阿土回应,藏马山神暂时还理解不了,但可以记住。

“我是你的主人。”于乐继续。

“主人。”阿土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个。

“你不可以伤人。”于乐下了诫令,其实很有必要给阿土来一个机器人三大定律,不过这货还需要慢慢理解。

于乐比量了一下自己,又缩小些比量了一下,大概的形状,这种叫人。

阿土好像是懂了吧?比大黄的智力基础差了太多。

“你不可以让人看见。”于乐继续训诫。不杀人也不能吓人啊,吓人其实比杀人还严重。

阿土又懂了,虽然不太理解,却是不妨碍执行。

“去吧。”于乐摆了摆手,培养小动物不是那么容易的,要慢慢来。

阿土明显是听懂了,并且有神念传回,好像有些依依不舍的样子,阿土不能跟着主人走吗?

主人却是毫不留恋地消失了,瞬间消失无踪。

连同地上那条缺了脑袋的两米多长的大黑鱼。

Ps:中秋节夹袄祝大家祝阖家团圆,诸事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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