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瑞王府。
清嬷嬷仔细瞧着将嘉和公主带过来的沈摇筝:“想不到沈少爷昨日刚刚得到消息,今日便寻到了嘉和公主,如此神速,不知道的,怕不是还以为掠走公主的人,就是沈少爷您呢。”
沈摇筝无所谓的勾了个笑,神色自若。“清嬷嬷说笑了,昨日沈某离开瑞王府后,碰巧在市集瞧见有人行踪诡异,跟上去一瞧,竟发现了被掠的嘉和公主,便施了援手将人救下,只可惜叫那些歹人跑了,不过沈某觉着,只要公主能在婚期之前到
达瑞王府,不管过程如何,瑞王殿下应该都是不会在意的。”清嬷嬷眯了眯眸:“这是自然,毕竟按照礼数,嘉和公主也会在大婚前一个月随使团前往瑞王府学习我大殷朝的规矩,眼下既然公主殿下先一步到达王府,老奴这便去回禀王爷,请王爷修书一封,告知北岐
王后续事宜。”
言罢,清嬷嬷扬了扬手,立刻就有个侍女上前,欲引嘉和公主往别苑休息。
小公主眼珠一转,在脑海中仔细回想了一下她们的计划,旋即、突然一把抱住沈摇筝的手臂,用北岐语说了些什么。
清嬷嬷眉心微拧,她不懂北岐语,所以只听小公主在那儿叽里呱啦说着什么,可具体是什么意思,她也不明白。
沈摇筝不着痕迹的扫了清嬷嬷一眼,旋即小心扒开嘉和公主的爪子,笑道:“清嬷嬷,嘉和公主不会说我大殷的语言,所以她害怕自己只身留在瑞王府无法同人沟通,便想让沈某一同留下。”
清嬷嬷似信非信的睨了两人一眼:“想不到沈少爷生在落镶,却精通北岐语言?”
沈摇筝轻勾着唇角,北岐话语和她上辈子熟识的某战斗民族语言有些相近,就算不完全相同,也是八九不离十的,所以就算清嬷嬷想试探,她也绝对有自信能应对得游刃有余。可谁想,清嬷嬷却并未在这件事上多言什么,反而道:“不过在使团到来之前,有沈少爷跟着,想来也能让公主殿下安心些,只不过沈少爷到底不是王府的人,一直留在王府中,难免对公主清誉产生影响,
不如待入夜后,便请沈少爷自行离开王府。”
沈摇筝眯了眯眸。
娴太妃让萧景瑞迎娶嘉和公主,看上的是嘉和公主身后、四皇子拓跋宇在北岐的势力,所以哪怕大婚当日,被送入洞房的新娘子不是嘉和公主、而是一头猪,萧景瑞都会按住性子,和这头猪熬上一宿。
因为在他看来,只要衍帝和北岐人都知道,他是当真“娶”了嘉和公主,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或许,嘉和公主的失踪……反而,还帮了他一个大忙。
毕竟她听凝墨说,对于萧景瑞腿疾痊愈一事,娴太妃给的说法是在三个月的医治中顺便治好了,只是医治好的同时,也叫内阁听去了风声。
就是说,内阁与衍帝现在,是知道萧景瑞腿疾痊愈一事了。
可真是难为她未来的婆婆了,为了圆谎,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系统:“……”你这认亲的速度是不是有点略快?
沈摇筝悄咪咪的假咳了两声掩饰尴尬,不过,就算萧景瑞不必在嘉和公主面前隐瞒自己腿疾痊愈一事,他身上仍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其实他根本不是不举,再比如他那张天怒人怨的本来面貌……
……
………
…………
老天爷!你特么真的是一个死偏心眼儿!深吸了一口气,沈摇筝稍微平复了一下自己心中嫉妒的小火苗,所以,与其让嘉和公主在大婚之前失踪,留下无穷后患,不如让小公主忍到大婚,再由自己和影卫来个里应外合,将小公主送出瑞王府,反
正萧景瑞是绝不会去主动搜寻小公主的下落来给他自己找麻烦,这样一来,岂不是两全其美?
“谷雨。”
“奴婢在。”
“你先陪着沈少爷,将嘉和公主引至宜兰殿休息吧。”
“是。”
这名唤作谷雨的丫头从前是近身伺候萧景瑞的侍婢之一,不过清嬷嬷来了之后,便打发她去做了其他差事,对于沈摇筝,她自然是熟悉的,不过……
表面恭敬的谷雨微微垂下眸,眼底划过一抹嫉妒的光芒。
谁人不知瑞王殿下性子冷漠,向来不喜与人过多接触,这么多年,哪怕是从小便跟在王爷的钰笔姑娘平日待王爷都要加着三分小心,可这个沈摇筝呢?
一而再、再而三的对她们王爷不敬,还有,前阵子他不是明明服食了那什么忘忧丹,合该痴傻了才是,现在怎么又好了?
依她看来,八成一开始这人就是装疯卖傻的戏弄王爷!想来,上次王爷从黑风岭回来之后,大抵就已经知道这个沈摇筝是装的,可王爷非但不怪罪这人之前种种无礼之举,说不准还在离开落镶之前,怕凝墨大人察觉到什么异样为难沈摇筝,所以特意将此事告
知于他,不然,为什么凝墨和其他下人不同,在瞧见沈摇筝安然无恙后,竟一点儿都不怀疑,还一再吩咐她们不要将之前忘忧丹的事说出去。
思及此,谷雨更是狠狠咬了咬牙。
其实,她早在许久之前就对萧景瑞产生着不一样的情愫与期待,只是因着之前一直有钰笔在,她自认比不上钰笔,便也没有发作。
可在钰笔死后,她便渐渐开始压抑不住对萧景瑞的情感。
凭什么?
他沈摇筝不过是个男人,凭什么让王爷这么费尽心力的去保全他!
自己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服侍了瑞王殿下那么久,可殿下却一直对自己视而不见,反倒是沈摇筝一个要什么没什么的男人、却轻而易举的得到殿下的宠爱,难道、她的姿色还比不上一个男人了?从前也就算了,毕竟那沈摇筝是王爷已经认定的人,她就算再看不惯,也不能改变什么,可、现在就不同了,因为,王爷根本将他的事忘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