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君颉像只小松鼠似的揪着被角咬被子。
苏琅琛望着慕君撷,目光灼灼,“慕慕,我爱你,我想要一辈子都和你在一起。”
“……”咬被子咬被子。
“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再偷偷跑走了,我不许你离开我。”
“……”继续咬被子咬被子。
“慕慕,答应我好不好?”
“……”还是咬被子咬被子。
苏琅琛微皱起眉,伸出手想拽开慕君颉咬住的被子。
拽了拽,不动。又拽了拽,还是不动。
慕君颉咬着被子,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他,眼神里竟含着十足的委屈。看的苏琅琛心里一颤,反倒是觉得自己犯了什么大错。
还是那句老话,好看又可爱的小东西,不管对男对女对老对少,都他妈的要命。
慕君颉生的漂亮,再用这么委屈的眼神望着苏琅琛,苏琅琛心尖子都颤了起来,哪里还舍得再逼他,节操啊原则啊通通掉了一地,不自觉的松开了拽被子的手。
可是这个时候哪能退缩,情场如战场,甚至比战场还难打,要勇猛果断坚持不懈,甚至三十六计,一样也不能少。苏琅琛深吸一口气,说:“慕慕,难道你从没想过,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呢?”
慕君颉的身体僵硬,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慕慕,我一直喜欢你,从前是觉得你太小,但是现在你已经十五岁了,我想我应该告诉你,因为我害怕你会被别人抢走。”
慕君颉终于小声开口:“我缺点一大堆,经常闯祸添乱……”
“我会在你身后帮你把烂摊子都收拾干净。”
“我不温柔也不善良,不讨人喜欢……”
“是谁说要温柔善良才讨人喜欢?”苏琅琛深邃的眼里带着眷恋和温暖,“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的。何况哪有人十全十美呢?”
“可你是武功厉害又什么事都难不倒的一庄之主啊,东方大哥说你在江湖上有好多人喜欢,你怎么会喜欢我呢?”
苏琅琛心里暗骂了声东方远多嘴,道:“慕慕,在你面前我什么都不是,只是那个喜欢你到不知怎么做才好的没用的苏琅琛。”
慕君颉却还是说:“琅琛,我觉得我配不上你……”
苏琅琛的声音终于慢慢开始发冷,“说到底,这些都是借口罢了,你根本就是连一点机会都不愿意给我。”
“不是的,琅琛,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好不好……”慕君颉摇着头急急地辩解,“我,我觉得我不喜欢男人……”
苏琅琛的神色微微一黯,“不喜欢可以培养啊,不试过怎么知道不喜欢呢?”
慕君颉又开始咬被子了。
苏琅琛努力忍住要拉开被子直接把慕君颉就地正法的冲动,深吸一口气,说:“慕慕,我爱你,我是真心把你当做一生的伴侣来看待,我知道你可能一时不能接受,但我不会改。我不强迫你现在就接受我,只求你给我一个去试一试的机会。我知道对你来说可能有些突然……我不要求你现在就答应我,我给你几天时间,等你想清楚再回答我,好吗?”
苏琅琛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慕君颉觉得自己再不答应就太矫情了,于是像小猫似的乖乖点点头:“好。”
可众所周知,小猫的特性就是前一刻还在主人面前乖的要命,下一刻便消失不见,连找也找不到。
从第二天起,苏琅琛就发现慕君颉好像在躲着他。
比如一大早苏琅琛练功回来,发现慕君颉竟然已经吃完早饭跑了。中午忙完回来还是不见慕君颉人影,只有苏良恭恭敬敬的上来禀报,说慕君颉上午去了后山,之后又去了药阁。
慕君颉一向对药阁避之不及,怎么会反常往药阁跑?苏琅琛认定了慕君颉是在躲他,脸色顿时就不好了。
其实这还真冤枉了慕君颉,慕君颉一早起来去找赵宗治的确有事,他想着既然吹哨人是去杀赵曙的,那赵曙一定清楚吹哨人的身份。吹哨人的事情在慕君颉如鲠在喉,不弄清楚他怎么也不心安。
急匆匆的还没跑到后山,慕君颉就在转弯处一头撞上个人,额角碰上那人的下巴,撞的生疼。
“你……”慕君颉揉着额角抬起头,一看正是赵宗治。
“疼吗?”赵宗治微皱起眉,“怎么走个路都不小心?”
慕君颉委屈了,“我哪里不小心了?”
“是谁不看路一头撞过来的?”
“那也怪你,没事儿骨头长的那么硬干什么……”慕君颉小声偷偷嘀咕着,忽然有只手轻轻抚摸上他额角,耳边传来低沉的声音,“还疼么?”
慕君颉一抬起头便撞进赵宗治凝望着他的深邃的眼睛里,微微一愣,还没来及看仔细,赵宗治却移开了眼。
“我有事找你……”
“我有事找你……”
两人同时开口,又不自觉的同时收声,气氛一时静默下来。慕君颉先道:“木头,你什么事找我?”
“跟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赵宗治直接牵了慕君颉的手去自己的住处,拐过几条长长的山路,终于走到赵宗治住的院落。走进院子便看到有个人背对着他们站在花树下,那人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外貌看起来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个子很高,鹰勾鼻,剑眉,方脸盘。面部轮廓很深,一双眼睛在树枝的暗影中闪着亮,让人觉得粗犷又精明。整个人给人感觉就是把厚重的刀,没有刀鞘,锋利而张狂。
面对慕君颉疑惑的表情,赵宗治道:“这是公孙离,你身体太弱,我让他来帮你看看。”
慕君颉一听要看病,立马撅起嘴,“我才不要看病,我身体好的很!”
赵宗治根本无视慕君颉的意见,径直吩咐公孙离:“先给他把把脉。”
公孙离在得知赵宗治千里迢迢的派人叫他来看病时就对慕君颉产生了好奇,随即转向慕君颉,忍不住盯着慕君颉看了又看。他第一眼就觉得挺喜欢这小孩的,这一点和所有历经过江湖险恶,手上沾满血的人一样,他们的经历让他们对看起来干净的人会有好感。抛开相貌不谈,小孩气质干净,模样乖巧,目光清的像一汪水,一眨眼就好像能看到粼粼的水波。公孙离又望了眼赵宗治,忍不住怪笑一声:“真没想到,十七少竟也有朝一日会对某个人这么关心。”
慕君颉隐约感觉公孙离看他的眼神有些怪,便问:“你就是和越子轩并称的大名鼎鼎的'神手毒医'公孙离?”
“毒医这个名头我可不敢当,我公孙离害死的人虽多,但没有一个是无辜的,全都是该死之人,”公孙离嗤笑道:“要说毒,我可比不上那道貌岸然的越子轩。”
越子轩曾在山庄住了半年之久,专门为慕君颉悉心治病,慕君颉忍不住说:“越神医不是坏人。”
“你可听说过‘换皮’?”公孙离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什么是‘换皮’?”
“就是花三年时间养一个药人,待药人养成,有技巧的把药人身上的皮活生生的全剥下来,移植到另一个人身上,用药敷满全身再以纱布裹严,待过了七七四十九天拿下纱布,这个人就和那药人长的一模一样,大到伤疤或胎记,小到手指甲,都相像的让人分辨不出一丝一毫。”公孙离冷笑一声,“这一招瞒天过海可比易容术高明百倍,能让一个人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偷梁换柱又毫无破绽,用处大着呢。”
慕君颉莫名从心中渗出一股寒意,“……那那个药人呢?”
“自然是被活活疼死了啊。”公孙离漫不经心的道:“养药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三年里每个月都得准时喝药,每日的膳食和药浴也都有讲究。想当初越子轩为了让那换皮术成功,养了近十个药人,少男少女都有,挨个做试验。一个个鲜活的人转眼就生生的给剥了皮,只剩一堆没了皮的血淋淋的肉,在那扭动着哀嚎,直至活活疼死,那场景简直是人间炼狱,再加上……”
“够了。”赵宗治的注意力一直在慕君颉身上,见慕君颉咬着下唇,手也紧紧攥着,立即沉声打断了公孙离的话,然后轻轻握住慕君颉的手。
公孙离见状心下了然,笑的更揶揄,怪声怪气的道:“十七少果然是陷进去了。”
赵宗治面无表情的看了公孙离一眼,“我叫你来,是给君颉看病的。”
语气很平缓,却透着冰寒而危险的警告,公孙离很识时务的不再多嘴,径直走到慕君颉跟前问:“你是否有虚喘症?”
慕君颉知道赵宗治叫公孙离来是一片好心,何况不能当着公孙离的面驳赵宗治的面子,便配合的答:“是天生的,偶尔会呼吸困难,但是不严重,而且已经很久没发病了。”
“恩,看样子是得到过很好的医治,只要不是情绪过激或者运动过量,就不会有事。”公孙离道:“越子轩采用的是中庸的治法,我这边倒有根治的法子,却也不敢轻易用。”
“能根治不是更好吗?”赵宗治问:“为什么不敢用?”
“要根治的话,药性比较烈耗时又久,我怕他身体受不住。”公孙离边把脉边道:“浮脉无力,沉脉又涩而不足,总脉则偏寒……明显是年幼时受过重伤,伤了心脉,而且没及时调养,病根做大了,相比于这旧疾,虚喘症反倒是微不足道了。”
赵宗治皱起眉:“这旧疾不能根治吗?”
“不能。”公孙离摇摇头:“只能小心调养着,平日里不能受寒,饮食也要多加注意。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待我回去再细细斟酌一下,开个调养方子出来。不过我还是提醒一句,看这脉象纵然悉心调养也绝非长寿之相……”
话没落音赵宗治就沉了脸,慕君颉的手被赵宗治牵着,第一时间敏锐的察觉赵宗治竟似乎有发怒的前兆,随即反握住赵宗治的手,笑嘻嘻的对公孙离道:“没关系,当初越子轩也说我的脉象非长寿之相。长不长寿对我来说真的无所谓,我又不是乌龟,要活那么久做什么?”
公孙离皱着眉又把了一会脉,忽然抬起手,一把小刀从袖口顺势滑出,银光一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划向慕君颉的手腕。
事发突然,赵宗治神色一凛,急急拉过慕君颉护在身后,随即朝公孙离一掌拍出。
公孙离的动作太快,小刀还是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慕君颉还没反应过来,也根本没感觉到疼,手腕已经被赵宗治捧在掌中,一颗血珠顺着手腕滴下来,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分外刺眼。
赵宗治皱起眉,“疼不疼?”
虽然赵宗治的脸色始终冷的可以吓哭小孩子,慕君颉却觉察到赵宗治对自己的关心,忙摇摇头:“不疼。”又转头望向公孙离:“公孙先生受伤了,好像很严重。”
赵宗治关心则乱,心急之下那一掌几乎没留力,公孙离当即被打飞出去,在地上又滚了两圈才靠着院墙停了下来,还没起身就扶着树根吐了一口血。
这简直就是无妄之灾啊。公孙离从怀里掏出两粒自制的伤药吃了,一边调息一边腹诽。都怪自己看病看的一时忘乎所以,竟不小心触到这位冷血阎王的逆鳞,碰了他的宝贝疙瘩,简直有苦说不出。公孙离调息完毕站起身,举起左手拿的小瓷瓶,忍不住朝赵宗治递了个白眼:“拜托,十七少你也太紧张了吧!我只是发现你家宝贝平日里喝的药好像有点问题,想取一滴血回去仔细研究一下而已……我取血的手法可是专业化的,动作迅速又不会疼……”
赵宗治将‘你家宝贝’这几个字和公孙离的白眼一起无视了,“他喝的药有什么问题?”
“我还不能确定,所以才要取点血回去试验。”公孙离走到慕君颉身边,低头嗅了嗅慕君颉手腕上的血迹,“血液里似乎有天南星和马钱子的味道。”
慕君颉也懂草药,知道这两种药都含剧毒,不由自主反驳道:“怎么可能呢,我要是吃了这两种药,早就被毒死了。何况我的药都是越子轩开的,他是神医,总不可能连毒药和良药都分不清吧?”
“你的药全都是越子轩开的?”公孙离表情忽然严肃起来,神色有异的说:“越子轩研究的那‘换皮’,养药人的初期,每月用的药里就有马钱子。”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