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枫俊脸冷漠,僵硬,黑沉的双眸凌厉的看向杜云锦,“你刚才说什么?”
有病?他么?
“没听清?”杜云锦干脆起身,靠在桌旁,双手环抱于胸前,目光邪肆而慵懒的瞅着他,“那好,我就再说一遍。大少爷,你有病,得治。”
她身量本就比一般女子高,此刻,站在他跟前,迎视着他冷锐的目光,眼神不躲不闪、不羞不怯,倒让沈溪枫觉出一丝挑衅的味道。
“杜云锦,你好大的胆子。”沈溪枫突然伸手,似乎想要捏碎她那副桀骜的模样,“你当真以为,你如此行为,便能吸引我的注意,让我对你另眼相看吗?”
“切~”杜云锦后退一步,嫌恶的盯着他伸来要抓她的手,唇角微翘,讥诮道,“大少爷,咱说话归说话,别动手动脚成么?要是让外人看见了,保不齐以为你大少爷真对我又回心转意了呢?毕竟,那一位不要脸的现在有了身孕,某些方面怕是满足不了大少爷你吧?”
“你?”沈溪枫眯目,看着她的眼神多了几分审视,“想不到你如今倒学的牙尖嘴利?”
“嗬,是吗?”杜云锦不以为意的耸眉,直接问,“大少爷,你来有什么目的直接说吧?说完了赶紧走,我饭还没吃好呢。”
她那嫌恶的眼神,让沈溪枫心口突然一阵犯堵,从来,都是他厌极了这个女人,何曾想到他今日竟被厌弃了?
冷笑一声,沈溪枫紧紧盯着她憔悴枯槁的脸,想着老嬷嬷之前在他耳边说的话,大少奶奶这三年一直盼着他回来。
那口恶气终于忍了下去,他又恢复冷漠的神色,“我来只是跟你说一声,月儿已经有了身孕。这三年,她一直活在自责当中,这次回来,我希望你别为难她。”
杜云锦挖挖耳朵,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特么的她这个被人抢了男人的悲催女人还没发话呢,这不要脸的男人带着小三登堂入室也就罢了,现在还敢过来警告她?
“大少爷希望我怎么做呢?她抢了姐姐的男人,怀了姐夫的孩子,她自责,不应该么?还是说,大少爷觉得我应该跟她去赔个不是,是我这个做姐姐的错了,怎么能让她自责呢?何况她还怀着孩子呢,对不对?”
杜云锦说着说着,都把自己给气乐了,她嗤的一笑,挑眉看他,又道,“对了,是不是以后我见着她都得绕着走啊。不然,你那位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稍微有个不对,那都是我害的?”
我呸了个呸,小说里那狗血的桥段想不到真真切切的落她头上了?老子拒绝接收。
她说话竹筒倒豆子似的,牙尖嘴利的厉害,再配上那一脸或嘲讽或戏谑或不屑的神色,整个一个乖滑泼辣的女人。
一时间倒让沈溪枫无言以对,或者说,这样伶牙俐齿的杜云锦让他有些没想到。
“杜云锦,你想怎样?”
“哦?问我?”杜云锦好笑的瞅着他冷漠又嫌恶的俊脸,不觉嗤笑,“这话该我问你才是。大少爷,你究竟想置云锦于何地?”
她这话是替原主问的。
自从这男人一出现在门口,杜云锦就感觉到身体里的异样,似乎欢喜,似乎幽怨,又似乎有着一种近乎卑微到尘埃的情绪。
她不喜欢,所以,强逼着自己浑身带刺。
然而,她多少又有些替原主不甘,大抵也是想问个清楚,好让原主彻底死心吧。
面对她质问的眼神,沈溪枫面色微微一沉,“我早跟你说过,我爱的人是月儿。”
“所以,为了她,你不惜新婚之夜离家,将所有的烂摊子丢给那个从十岁便偷偷爱着你的姑娘?”杜云锦冷笑,眸色一点一点凌厉起来。
沈溪枫脸色铁青,沉声道,“你若知趣,沈家大少奶奶的位置没人跟你抢。”
“切,当我稀罕?”杜云锦嗤笑,眼里尽是嘲讽,“这个位置有什么好?不得你宠,不得你爱,难不成你还希望我以后继续守活寡不成?”
“你?”沈溪枫简直要被她的话惊着了,“你这样不知羞耻?莫非你还想我跟你圆房不成?”
“若论羞耻?娶了姐姐却跟妹妹苟且,这样才是真的羞耻吧?”杜云锦耸肩,好笑,“还有,圆房?你以为被那不要脸的睡过的你,现在还值得我稀罕么?”
这话真是打脸,任凭沈溪枫一向好脾气,也被气的伸手,差点扇向杜云锦。
只是,他手一抬,杜云锦就跟滑腻的泥鳅一样,猛地后退几步,小手指着他,“诺,君子动口不动手哦,是你先惹我的。”
“哼!”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沈溪枫对她真真失望透顶,再也懒的多言一个字,转身,拂袖离去。
“嗳,别走啊。”杜云锦上前撵了两步,喊道,“大少爷若想日后清静,对的起你的月儿,可以跟我合离啊。”
走到门口的沈溪枫,猛然停住脚步,回头惊愕的看着她,“你说什么?合离?”
“嗯哼。你不爱我,我对你也死心了,两个相看两厌的人绑在一起,有什么意思呢?再说了,你心爱的女人已经怀了你的孩子。就算不为她考虑,可你们的孩子呢?庶出的身份可比嫡出差远了。”杜云锦温婉的笑着,完全一副为他打算的模样。
沈溪枫眯起了眸子,一时弄不清这女人究竟是何居心?
杜云锦慢慢走过来,扶着门框,一瞬不瞬的盯着他越发成熟俊朗的脸,终究苦笑,“你用不着怀疑我的居心?再说,如今的我还能有什么居心?早在你洞房之夜带着她一起远走高飞的时候,我的心便死了,三年,整整三年,囚笼一般的生活,我过够了。沈溪枫,如今你回来了。而我也会如你所愿,还你自由。只要和离书一签,你我今后再无瓜葛。你再也不会因为娶了我这么个粗鄙丑陋的妇人被人耻笑了,还可以跟着你的月儿你们的孩子,一家三口享尽天伦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