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马如果是程咬金,那就来一个一损俱损,同归于尽。人头马见枪就要剌向自己的面门,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小事,真让其挨上了就是一命呜呼哀哉了,我一个主帅的命去和这样一个小将玩命不值。
想到这里人头马赶紧把持身体再不向前扑进,并收住手中的家伙将自己的头往一边一歪,可是,晚了,但晚得不多,如果再晚那千分之一秒时间,就被尼索斯捡到一个伟大的便宜,枪尖正好穿上了人头马的一只耳朵。
雅典的主帅,也是雅典的国王,就感到耳根下有了一阵热,他怕是被尼索斯用枪尖梭穿了自己的脸,把马,把卵,把自己的四只马脚跨越到梅花圈边上,伸手一摸,脸上没有问题,是耳朵上缺了一个口子,这让他高兴得哈哈大笑:“儿等小计量也。哦哈哦哈哈……”
“接招。”人头马笑完四脚陡然腾空而起,枪尖直指尼索斯的咽喉。
尼索斯不是说一计不成再来一计,木有了。心里直发慌叫娘,弄得整个神精系统工程都瘫痪了。这是在尼索斯出完这一致命的偷袭时,睁大着眼睛看反映和效果,就像当年的二战,如果原子弹放下去没有爆炸,飞机在丢了后几秒钟时间里快速上升了飞,怕自己死于原子弹的冲击波。在秒秒钟时间里还感到失望,但最好飞机回到够高度时原子弹爆炸了。
当时有这样一个命令,如果原子弹落地没有爆炸,飞机不能空手回家,得返回到原子弹落地的地方,用机枪扫。如果再不爆炸,就用飞机去撞。要不然你丢了就走人,人家捡回家还是完的,还不半夜偷偷的送到你家门口?军事才能就是要想到全局。
尼索斯看到的效果让自己傻眼了,心想只要还快上千分之一秒,就最少穿越了人头马的脸颊海峡。可是没有,想到了要勒马回营。可就是如狗闻到了老虎的臊气。呆了木了。
“尼索斯,回来,尼索斯。让我来也。”埃勾斯看得一清二楚,再让尼索斯战斗下去,不行,不但体力已经耗尽。而且本来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尼索斯听到主帅埃勾斯叫喊自己下阵,让主帅上。这时才想到实在是要放弃这块到嘴的肉,可是林妹妹来迟了,还不等马掉转头来,人头马的枪尖就已经挨上了尼索斯的面门。正好从鼻子上穿越脸峡到耳朵上蹬陆。
尼索斯直感到有人在自己的鼻子和脸上泼了一盆开水,被烫得钻心的痛。等回到自己的营地,看到血已经流满了整个肚子上。这才想到自己的脸颊被枪尖剌上时好像听到了自己的脸颊骨断裂的声音。
“尼索斯!……”埃勾斯心痛得哭了,把尼索斯从马背上抱下。
尼索斯被抱得放在地上时。才知道自己完了,因为他说话时自己没有听见,这就意味着嘴巴不行了,耳朵是次要。再伸手一摸,摸到脸颊骨时好像嘴巴里横放了一块柴。
现在只剩下眼睛了,尼索斯两个眼珠子看起来比平时要大上两圈,看着自家的两个兄弟,千言万语全在这睁大的眼睛里。直到全身冰凉了还是眼睛大大的,埃勾斯伸出手去盖在尼索斯的额头上往下用力一摸,这才让其合上了眼睛。
“埃勾斯,如果还想攻克雅典,夺回你们的家业当上雅典国的国王,请三日后再来。妥否?”人头马还停留在梅花圈中说。
“待我安葬了副将后三日再战!”埃勾斯回话说。
……
早晨,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尼索斯的尸体放在一个如小山似的柴堆上。有几个随军而来的妇女们在已经点燃的柴堆旁边唱着悲痛的歌曲,也带跳着慢腾腾的象征着鬼魂在慢慢的升天的舞步。
歌词大意是:“可怜的人儿,你为我们献出了保贵的生命,你的功德得到了我们的尊重,我们没有什么用来为你献上,只能用柴火把你烧成一缕青烟,送你飘上西天。
如果你还没有睡够,就请你在上帝的怀抱永远长眠。如果你还没有喝够,天堂里有的是琼浆玉液,让你喝个烂醉如泥。
如果你还喜欢女人美貌如花,天堂里的女子个个如花似玉,任你坠入爱河沉于河底永不浮起。
你的灵魂安歇吧,且慢,请你还要关注我们战争的胜利,这样你的生命就没有白丢。当我们攻克雅典城池,会将你的灵堂安放在最为荣耀的地方,因为这全是你前线为之战死的功劳。
……
这可能就是西方国家所谓的咏叹调。
葬礼和葬歌一直到天色近夜才停止。
“埃勾斯,埃勾斯,你吃饭吧,这是保持强壮身体的根本。”一女仆端来一盘烤羊肉。
埃勾斯依然还是靠在土堆上一动不动,只是抬了一下眼睛的皮,示意仆人自己还活着仅此而已也。
“那我先放在这,你得记住把它吃了……”女仆放下烤羊肉就离开了。
埃勾斯什么也不想吃,他一个心思就是在看着天上,他信迷信,守着看到第一个出现的星星如果是小的,自己出战就会战胜人头马,因为自己的个子比人头马的要小。埃勾斯的意思是先出为王。
特别奇怪,今夜的星星就是迟迟不肯出现,尽管已经快要夜深了。埃勾斯的思想没有让他专门只想一个问题,而是让他还想到了如何用招术去一枪点死人头马?这是只能用巧妙的手段的,用硬力就是不着挨边。因为人头马是半人半兽,虽然比人要笨拙一些,但力气就是人的多倍了。
死者战前就说过,要自己看好他的招术,这就是他牺牲的价值。
他们兄弟几个人约好了为夺回雅典有了死亡都不要哭,埃勾斯深知这个决定的意义,因为男人一哭就会丧失战斗力,就会促长内心悲哀的阴影,造成悲观失望,想中途回家的念头会战胜留下坚持下去的想法。
埃勾斯一心在考虑这问题时,等回过神来看天上,天上已经是满天星了,已经失去了守着小星出现起还是大星出现了。但他觉得这样硬好了,等开战时自己努力……
……
太阳当中时开战了,人头马直接走进梅花圈,他高声说:“今天就我们主帅与主帅交锋算了,不要浪费别人的生命。你把我打服了,我退出雅典城池,这国王你来当。”人头马本性刚直。
埃勾斯,他停止在走进梅花圈的中途,他发现了人头马的弱点,想到自己应当来这一招,他是人马连体人,如果能在后背穿他一个屁股蛋子,或者能准确的用枪尖点上他的睾丸,这不就省事多了。
先把招术想清楚了,埃勾斯才催马走进梅花圈:“我是主帅,你看我们今天是点到为止还是要生死决一雌雄?”
“既然将军先开口问了,那本王必须回答,按照惯例,主帅交锋多属于点到为止。那么我们今天就逆天了,见血为止,死者为胜。”人头马要逆天,这同样是要用战术的。
“我向天发誓,我们两个主帅单战,点到为止,见血就行。若失手将对方致死,由死者的副将为雅典的国王。”埃勾斯这就是向天发誓了。
“我向天发誓……”人头马也用同样的话向天发誓了。
在古希腊神话中,主帅都属于战神级别,有相互尊重的义务,可以决定两军的战与不战,或者如何战来分胜负的权力。
虽然决定了死者为胜,这同样需要超高的本领,掌握分寸的恰到好处。如果你想自己不出手让其把自己打死,人家会蝉得吃屎吗?非也。人家会轻轻的用枪尖点你一下,这不就见血了吗,你还想死,没门?
那么你可以猛攻吗?这又不行,要不然怎么还叫逆天?两人马打盘旋,枪尖对枪尖,都想到了把对方的枪打掉,只要打掉了对方的枪,那是完胜,只选择不伤性命的地方挑一下就让其出血了。
埃勾斯发现自己还是要占优势,因为人头马连体,在变招上还是没有马背上的人快。人马两体,人是坐在马的中间的。而人马连体,人是马的前头,而不是在马的中间,这就人头马的背后有一个好大的空间。
两支枪在空中靠在一起,两匹马在梅花圈中盘旋。时间一长埃勾斯就寻思着一个计划了,他把自己的枪假装力弱偏向下,在下得不能再下时,陡然一发力不是挑向上,而是直剌人头马的前脚,而且在还没有点到时就把自己的马暗示着向梅花圈外跑出。等点到了再退就来不及了。
埃勾斯两脚一夹马的肚子,在马正在向梅花圈迈出时,两只握枪的手偷出握在中间的,只用单手握着枪的最后,空着的手紧抓住马的鬃毛,让握枪的手加上身体向前扑进,正好让枪尖点上了人头马的马脚。
因为这不是玩命,所以人头马一发现自己中枪了,再低头一看见血,便勒马退出梅花圈去卷铺盖离开雅典城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