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阳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能够醒来的一天,他以为自己死定了,被推进丧尸群活生生的咬死,怎么也不会有生还的可能才是,可他偏偏就睁开眼了,这一睁眼不是普通的睁眼,而是一下子醒在了十年前。
他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身边的一切又是那样的真实,两天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重生了,重新回到了十年前,末世三个月之后。
对此,他有些想笑,又想大哭一场,老天果然是没长眼睛的,竟然让他这么一个坏到骨子里的烂人重生了。
唐高阳出身不错,老爸是当官的,老妈是做生意的,上面还有一个拿他当宝的位高权重的爷爷,而唐家到他这一代也就唐高阳这么一根独苗苗,可以想象他是怎么被娇/宠/着长大的。
唐高阳坏,吃喝玩乐,高傲任性,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该有的毛病他都有,虽然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也确实仗着自己的家世胡作非为过。
可惜后来末世来了,一切次序被推翻,所有的规则将被重组,人类惶恐不安。
末世开始的时候,唐高阳并不在京城,而是在远隔万里的n市,原因不过是被当时的女朋友缠着陪她来过生日而已,或许说女朋友也不恰当,说到底对方也只是个被他包/养的小明星而已。
一个冲着对方的身份,一个冲着对方的美色,唐高阳对于这类的交易驾轻就熟。
所以,当他某天发烧醒来,看到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在意,对方只是偷偷丢下他这个累赘,而不是把他丢给了丧尸,已经非常不错了。
况且在末世,一个空有美貌,没有脑子的花瓶能活到什么时候还是个未知数。
自然而然的唐高阳很快就将对方抛到了脑后。
上一世,他并没有在末世受太多的苦,因为他很快就被人找到了,康博辉——这个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披着一张温雅的皮,顶着一张伪善的脸,一步一步将他送进了地狱。
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眼睛都变红了,上一辈子的自己何其愚蠢,该信的不信,不该信的偏偏对他掏心掏肺,最后不但害死了自己,还让那个自从唐家出事之后就一直无微不至照顾自己的人尸骨无存。
唐高阳的心又开始疼了,这是自从那人死掉之后就出现的后遗症,没想到重生了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了,这是不是就是他的报应?!
因为想到那个人,唐高阳的表情有点怔愣,这在黄毛眼里就变成了挑衅,于是他更不爽了。感情自己骂了半天,对方都当放屁了。
这个人末世前就是那副拽拽的样子,但现在都末世了,他凭什么还是这副高高在上,蔑视着所有人。
黄毛也是个没脑子的,年轻冲动,脑抽的情况下不但踢翻了对方手里的碗,连枪都掏出来了。
嘭——
唐高阳目光紧缩,淡蓝色的光芒亮起,血色流淌,这一枪射歪了。
黄毛捂着自己受伤的右腕,面色青白,双唇发颤,目光中满是惊恐。
清晨的基地,万物刚刚苏醒,所以这一声枪响也格外的清晰,很快大群的人边往这边涌了过来。
莫程到的最快,一眼就见到了三人对峙的情景,其中两个他都认识,还有一个也有点眼熟,好像是他老婆前几天捡回来的那个。
让他不解的是,这三人怎么扯到一块了?
上挑的桃花眼微微眯起,看着那个挡在自己身前的背影,唐高阳心中惊疑不定,他可以确定,上辈子是绝对没有这个人的,那么对方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这个世界与上一世已经有所不同了吗?
牧倾华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于是一切解释都交给了唐高阳,唐高阳也并没有隐瞒,一五一十的将刚刚的事情说了一遍。
黄毛面色涨红,一脸愤恨的说道:“你本来就是个废物!不然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出去收集物资?!末世前抢了我女朋友,末世后还要我拼死找回来的食物给你吃,你当我冤大头吗?!”
女朋友?“哪个?”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唐高阳交往过的女朋友那么多,没有名分只是床伴的更多,他是真的不知道对方的所谓女朋友到底是哪个了。
拜他那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所赐,就算他是正儿八经的在问这个问题,但落在别人眼中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挑衅,不仅黄毛气结,围观的人也有些不满,无论如何,在这种时候,冒险出任务的黄毛,总比什么都没做过的唐高阳要得人心一些。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莫程不得不将三人拉走,一是调解一下他们的矛盾,顺便也给黄毛处理一下伤口。
莫程毕竟是有些微信的,黄毛在他面前也不敢太过咄咄逼人,只是眼神中依旧透着愤恨。看来他和唐高阳的梁子是结下了,当然,对于半路跳出来,刺伤他手腕的牧倾华,他脸色也没好到哪去,只是碍于对方的实力,不敢表露出来而已。
对于他的愤怒嫉恨,当事的两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牧倾华是没感觉,他对别人的情绪向来接收的很少,而唐高阳,是真的没有将这么一个炮灰的人物放在眼里。
两人从莫程那里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耽搁了好几个小时,他们都没有吃午饭,只是谁也没有在意。
唐高阳看着这个唯一不在他预测当中的人,沉默了片刻,笑道:“我可不可以到你那里坐一会儿?也好谢谢你。”
牧倾华还没说话,他又接着道:“不是我不想邀你去我那儿,只是我那里另外还住着三个人,环境实在算不上好。”
牧倾华只犹豫了一下,便点头答应了。
房间还是和早上离开时一样,清清静静的,牧倾华难得有了一些常识,给对方倒了杯水。
“你这地方倒是好。”唐高阳环顾了一周,就在房中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了。他当然不只是过来感谢的,他也不擅长客套,话没说几句,便切入正题。
喝了一口水,他笑着道:“我不喜欢欠别人,牧先生救我一命,我便还先生一个人情。”
牧倾华的目光若有若无的在他右边耳垂一扫而过,而后淡淡道:“没我你也能躲开。”
唐高阳微微一愣,倒也不反驳,而是道:“无论如何,你帮了我总归没错,我也提醒牧先生一句,早点离开这个地方,这个基地表面上看着挺和谐的,暗地里复杂着呢,莫程那人倒是个真君子,可惜真君子向来斗不过小人。”
他面容嘲讽,并没有再解释些什么,很快就离开了。
牧倾华面无表情,让人看不出他对唐高阳的那番话是什么反应,等他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却被两个人的对话刷屏了。
黄毛半夜不睡觉,夜会另一个基地异能者老胡!
两个人正在密谋商量着,要抢他的赤霄红莲!!
根据黄毛的说法就是那个人的剑红光闪闪的,一看就是个宝物,说不定他会这么厉害就是因为那把剑的缘故,如果身为金系异能者的老胡能够拿到那把剑的话,实力绝对会更上一层楼,到时候你就是基地的第一把手啦,哪还会屈居莫程之下balabala......
牧倾华(⊙v⊙)
这里果然不是个久留之地啊!
至于牧倾华为什么会看到他们的刷频,当然是因为昨天救人的时候下意识的就点了组队,然后——然后他就忘了退组......
过了两天,基地不知怎的,开始流传搬迁的事。
作为隐形领导人的莫程想要带着大家离开,他其实很早就有这个打算了,这个地方实在太小了,他们人也少,他眼光看得远,虽然暂时安置了下来,却从来不认为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他的目的是北上,去京城,活着是找一个比较大的基地住下来。
可他的这个提议不是每个人都赞同的,其他几个异能者首先就不同意,还有那些普通人,虽然没有明说,但看他们的神情也是不愿意走的,末世动荡,缺少安稳的地方,他们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一块净土住了下来,谁又想再添波折。
何况这一路上绝对是凶险之极的,把脑袋扎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谁也不想过。
因为这事,莫程的威望在有心人的操作下变得有些动摇,就连牧倾华这么迟钝的人都感觉到了空气中浮动的不稳定因素。
或许是顾虑着牧倾华,也或许是上次莫程的那番警告,黄毛在没有用枪对着唐高阳,但也没有彻底放过他,每天两三次的找茬恐怕要成为他的习惯了。
唐高阳从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从来都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人那肯忍受别人的半点欺辱,于是他想离开了,正好也可以避开之后与康博辉相逢。
他当时脑子坏了才觉得对方是冒着大险专门来找自己的!
那天再次被黄毛借故找茬之后,他想也没想的就起身离开,不是普通的离开,而是离开这个基地,反正有空间在手,他并不怕外面的丧尸。
是的,在重生的那天起,他就发现了耳钉里的空间,甚至空间里的泉水还让他有了上辈子没有的异能,这是他最大的金手指,他欣喜于这样的改变,这代表着他有了自保之力,应该不会成为那个人的累赘了吧。
离开之时,他看到了牧倾华,也不知是哪来的冲动,他伸手邀请,问了他一句要不要一起走。
让他意外的是,对方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他虽然不解,但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助力毕竟是件开心的事,于是也就没有发现对方在他耳垂上一扫而过的目光。
灵泉空间——正是牧倾华在他右耳的耳钉上看到的四个小字。
有空间,有灵泉,妥妥的男主角,要拯救世界,当然是要跟着主角了,牧倾华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是唐高阳一个人要离开的话,并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浪,但加上一个颜值和实力成正比的牧倾华就不一样了,就连正在养胎的王嘉依都惊动了。
面对着这个送过自己衣服的女人,牧倾华组织了一下言语,最终憋出一句让莫程小心一点。
王嘉依似乎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开,笑容明媚,“谢谢你,我会转告他的,倒是你,真的不留下吗?”
牧倾华摇了摇头,转身跟上了唐高阳的步伐。
王嘉依叹了口气,她身材臃肿,背影却透着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