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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听书 -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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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重澜负手站在自家那个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正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人生大事。

经过几天的修养,他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有头上还裹着一圈的纱布,对自己现在的这番造型,叶二少是很嫌弃的,可底下的四个小萝卜头都眼泪汪汪的看着他,让他想要拆了纱布的手硬生生的又放了下去。

没办法,谁叫他就是对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萌物硬不下心呢?!

现在最让他操心的包括他在内的一家人的生计问题,说真的,他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贫穷”过,他虽然是个孤儿,但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师兄给抱回去了,挨饿受冻什么的或许有过,但他已经不记得了,身为西湖藏剑山庄里的一只金光灿灿的小黄鸡,他连袍袖上绣成云纹的线都是金丝的,怎么可能缺钱。

而之后所穿越的那些世界,不是皇帝就是霸道总裁,就连末世的那个世界,也是最高领导人家的弟弟,生活上来说,绝对是没有受过任何苦的。

而成为秦业才短短五天,这五天来早上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午饭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晚上喝的是粥——加了几根菜叶的清的可以看见碗底的稀粥,外加一个煮鸡蛋。

他从没觉得一个鸡蛋这么珍贵过。

而就这么一个淡而无味的煮鸡蛋,他也真的没真的吃到过,试想一下,当他吃这个鸡蛋的时候,周围围着四个小萝卜头,最大的那个还好些,老三虽然也想克制,却会偶尔偷偷的瞥一眼,那眼里的渴望就不说了,更小的那两个更是骗不了人,直勾勾的盯着他瞧,还时不时的咽一口唾沫,这样的情况下,叶重澜就是再心大,也吃不下去啊。

最后那个鸡蛋还被残忍的分成了三份,老二懂事没要,老三老四老五一人一份。

叶重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已经喝了几天的粥了,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还有那几个孩子,他都不忍心看了,伤好的第一件事,就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吧。

他在屋子里到处转了一圈,这个家实在是穷的可以,该当的都当了,除了几样为数不多的老旧家具之外,空空荡荡的,恐怕连老鼠都懒得光顾这里。

秦筝陪着三个弟弟站在一旁,看着叶重澜东翻西翻,最后翻出一张蛇皮弓,那是以前阿爹上山捕猎用的弓。

十一岁的孩子脸上没有属于孩童的天真,而是有些复杂,他咬了咬唇,上前一步,轻声说道:“大哥可不可以不把这张弓当了?”

叶重澜微微一愣,望过来的目光有些惊讶。

秦筝低了头,试图掩去脸上露出来的那点不舍,“我知道大哥心急,想早日找到嫂子,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把这张弓当了,这是阿爹仅有的遗物了。”

那一刻,叶重澜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情绪,反正如果原主还在的话,他绝对会把他拉出来揍一顿。

叶重澜摸了摸小孩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枯黄的头发,努力的扯住一个自以为最温柔的笑来,“你放心,我不是去当铺,只是想去山上打点猎物回来,咱们晚上吃肉,好好地给你们补补。”

听到肉,几个孩子眼睛都放绿光了,以前秦家阿爹在的时候,肉对他们家来说还算不上什么新奇的,十天两三顿的总归有的,可是秦家阿爹去世后,秦家渐渐衰败,原主的精力也都放在了照顾秦家阿嬷和寻找心上人上了,哪还顾得上几只小萝卜头,仅仅半年多而已,原本圆润可爱的孩子就变成这副难民样了,别说肉了,每天能不能填饱肚子都是一个大难题。

也因此,叶重澜觉得原主越发不是个好兄长了,亏他生病受伤了几个小萝卜头还不离不弃的照顾来着,就连每天的稀粥都紧着他先喝。

秦筝也有点高兴,但他还是有点迟疑的说道:“真的不会拿去换钱吗?以后都不换?那嫂子那里......”

还真是个敏感而多疑的孩子呢,叶重澜倒也不生气,他摆了摆手说道:“以后别叫那个人嫂子了,我也不会再去找他,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好你们,然后再让咱们家变得有钱一点,以后大哥给你们找一个更漂亮的嫂子回来。”他可不骗人,他家道长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村后面就有一座山,村子里大半的人都是靠着这座山吃饭的,只是没有点本事的人绝对不敢深入,瘴气,猛兽,毒虫......随便哪一样,都能轻易取了人的性命。

叶重澜让孩子们在家呆着,自己背着弓箭往外村外走,一路上还碰到几个人和他打招呼。

他慢慢的把这些人的脸和原主记忆中的重叠在一起,这才勉强认出了他们的名字和身份,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叶重澜并没有停下步伐,将一些窃窃私语声抛在了身后。

秦家的这番遭遇早就在村子里传开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村子就这么点大,早上东边人家吵一架,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传到西边,何况是秦家这样大的灾难。

因为出于同情,也有人想要帮上一把,只是原主心性高,将他人的怜悯都拒之门外,每天一颗的鸡蛋还是隔壁大娘看不过去,偷偷给家里的小孩塞得。

想到这里,叶重澜就更瞧不上原主了,所以,原主的执念是有朝一日能够找回未婚妻,他就不帮他找了,纯粹是看不过眼,可不是惧内,怕道长以后知道了和他算总账。

叶重澜现在的这个身体虽然还不大行,但小小的一个山头还是不惧的,他中午去的,傍晚的时候,天还没黑就回来了,手上提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背上还扛着一只野猪。

那可是一只大家伙,足有两三百斤的样子,棕黑色的毛,尖利的獠牙,看着就吓人,可它现在已经死了,被书生打扮,头上还缠着纱布的伤号给抗在背上,神情轻松,健步如飞,走路都不带喘的。

这么大的动静早就惊动了村里人,每一个目睹了这个场面的人都目瞪口呆,几乎要把眼珠子都给瞪出来了。

秦家秀才有这么大的力气吗?那只野猪得有两三个人才能扛得动吧,他就这么给扛回来了?他真的是个受了伤的人?不对,就算没受伤是个正常人都没这样大的力气吧,秦家秀才真的是个文秀才而不是武秀才吗?!

其他人吃惊,秦家的几个小孩就更吃惊了,小的两个还好,看到肉就眼睛发光,只知道大哥没骗人,今晚有肉吃了,大的两个却用一种勘称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家大哥嘭的一声,将背上的野猪给卸了下来,丢在了院子里。

他扭了扭发酸的脖子,再次感叹了一下这个身体的不中用,以前六十斤的重剑在手他可以从黄鸡舞成疯鸡,而现在,不过是扛着两百斤的野猪走了几步路而已,竟然能让他腰酸,简直是奇耻大辱。

默默地将操练现在的这个身体也提上日程,他转身,冲着身后因为看热闹跟过来的村民抱了抱拳,说道:“这些日子秦家遭逢大难,多亏各位乡民帮忙,我家阿爹和阿姆去世,也是由各位援手才能顺利让两老入土为安,这点东西便由大家分了吧,算是谢礼,也是在下的一点小小心意。”

显然没想到叶重澜会这么说,大家伙都有些惊讶,但很快就纷纷推迟起来,村子里的人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性子淳朴,更有脾气爽利的直接说道:“乡里乡亲的相互之间帮忙是应该的,秦家秀才,你也不要同我们客气,你家现在正困难,你弄这只大家伙也不容易,我看不如这样,你也别忙着分,赶明儿让大家给你绑到城里给卖了,也能换些银钱度一下难关。”

其他人纷纷附和,连村长都给惊动了来。

叶重澜从始至终脸上含笑,态度却是坚决,这点东西于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并不会花费太多的力气,而他暂时还是要在这个村子呆下去的,总要和周围的人打好关系。

最后,在他的坚持下,那只野猪还是给分下去了,虽然近三百斤的个头算大的,但每户一份也分不到多少,好在这个村子也不是很大,而且也只给了那些帮过秦家的人,勉强算够。

晚上夜色降临的时候,秦家那个破落的屋子里难得奢侈了一回,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灯光下,四个孩子吃的满嘴流油。

叶重澜抱着最小的那个,将鸡汤吹凉了,一点一点的喂进他嘴里,一边喂还一边让他慢点。

“明天还有肉吃吗?”老四拉着他的衣袖,一脸期待的说道。

“自然。”叶重澜挑眉,自信的说道:“跟着大哥,每天都有肉吃!”

以前都是给别人做弟弟,这还是他第一次做人哥哥呢——凯莱恩那个想要他性命的不算——原来做人哥哥,被人用信赖崇拜的眼神看着,那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

这边和乐融融,那边牧倾华混得也不错,他给那位生病的齐侧夫开了几味药,又被缠着硬是“降妖伏魔”了一番,在烧了几张符,正儿八经的胡编乱造了几句,成功骗,不对,是赚了丰富的报酬的同时,关于牧真人道行高深的名声也传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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