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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四十十三章

听书 - [快穿]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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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牧倾华醒来的那一刻就感到自己在不断的下坠,他骤然睁眼,一拧腰,一个翻身,就已经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

笔直的树木郁郁葱葱,现在似乎是黄昏时分,灿烂的晚霞照射下来,整个大地都仿佛笼罩在一片绚丽的光晕中。

枝头传来几声不知品种的鸟鸣,远处更是隐隐的传来几声泉水的叮咚声。

这样的景致,放在现代那绝对是被保护的很好的旅游胜地,可牧倾华现在却没有多大的兴致停下来欣赏眼前的这一片美丽的景致。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大轻功一甩直接走人了。

已经离开的牧倾华也就没有看到,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中,慢吞吞的爬出了一个书生打扮的男人,只见他望着牧倾华离开的方向,脸上还保持着呆滞的神情,嘴里一个劲地喃喃念道:“仙人……仙人……”

那书生回去之后就画了一幅画,画中之人道袍玉冠,冰姿雪貌,飘飘然从天而降,不是神仙又是什么?凡人何来如此姿容,如此风华?!

牧倾华还不知道自己的样子被人窥了去,半个时辰之后,他已经进了城,正在试图了解打听一下这个世界的情况。

飞柳城只是一个小城,既不处在交通要道,也没什么名产特色,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寻寻常常的小城而已,和大雍千千万万的其它城镇没什么不同。

最值得人称道的事,也不过就是飞柳城在二十多年前出了一个状元而已,所以这一代的人还是非常乐意将自己的孩子往学堂送的,虽然希望有点渺茫,但说不定天上就砸馅饼了让自家的孩子中了状元呢?就算捞不到状元当,但能弄个秀才举人的也是不错的。

因为城小,地方又有点偏僻,外人就连行走的商人都不大往这边来的,因此,牧倾华的出现,就显得格外的突兀了。

玉冠道袍,俊美的容貌,再加上背上背着的那把剑,走在路上那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两百。

路上有不少人在暗中打量着他,牧倾华也在看着这些人,首先让他觉得奇怪的是,大街上似乎没有女人?!

古代保守,对女人尤其苛刻,有点家底的都要求她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这样一来,外面女人少很正常,但少到一个女人都没有那就是绝对不正常了。

到底是有过不少经历的人了,他便想:这不会又是一个没有女人的世界吧!

低头寻思着的牧倾华没有看到对面眼睛发亮,正急匆匆地往他这边小跑过来的人。

知道对方跑到他跟前了,他才后退一步,避开那只朝他伸过来的涂着丹蔻的手。

他抬头,在看清来人那张脸的瞬间,差点没绷住一直以来的面瘫脸。

那人是个男人,虽然瘦了点,眉清目秀了点,看上去娘气了点,但货真价实的是个男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指甲上涂着丹蔻,脸上抹着脂粉,嘴上还抿着艳丽的胭脂,如果不是定力好,牧倾华都想拔剑大喊一声:妖精哪里跑?!

“道长!道长快救命!我家出鬼怪了,快去救救我家齐侧夫吧!”那人一脸的焦急害怕,还不死心的想要来拉他。

鬼怪?你自己才是鬼怪吧!,被吓掉半条命的牧道长有些无语的想着,而且他看着哪里像抓妖算命电视小说里通常左脸写着骗右脸写着子的江湖道士呢?

就在牧倾华腹诽不已的时候,对方显然也急了,连忙说道:“我家侧夫现在已经病倒了,上天有好生之德,道长便随我走这一趟吧,若能除了鬼怪,我家侧夫必有重谢!”

重谢?牧倾华眼睛一亮,一直没有出声的他终于开口说道:“无量天尊,除魔卫道本就是贫道该做之事,劳烦你带路。”

那人大喜,即使是铺着厚厚的粉,脸上的笑也能看得出来,而牧倾华也很欢喜,虽然他不缺钱,还非常的有钱,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就在牧道长冒充神棍在骗钱的时候,叶重澜的情况却有点不大好。

他刚刚有意识的时候,头疼脚疼浑身都疼,而等他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漏顶的屋檐,灰扑扑的墙壁,还有他盖着的棉被,勉强称之为被子吧,似乎过于单薄了点,还乱七八糟的,打了好几块补丁,唯一能勉强说是优点的大概就是还算干净。

“大哥!”惊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叶重澜微微侧头,一个两个三个,床头安安静静的趴着三个小萝卜头。

三个都是男孩子,最小的那个男孩子只有两岁多,而最大的也不过七八岁的样子。

三双黑漆漆的大眼睛见到他醒过来,都冒出惊喜的光芒。

就连最小的那个都是大哥大哥的喊着想要往他身上爬,却被年纪大点的那个男孩子拦住了,那个孩子非常懂事的说道:“大哥刚醒来,身体还没好,你乖一点,不许往他身上爬,秋秋,你去通知二哥一声,听说大哥已经醒过来了。”

旁边那个五六岁的孩子,清脆地答应了一声,噔噔噔的就往外跑了。

叶重澜无语,自己这次的处境似乎不大妙啊!

剩下的那两个孩子似乎怕吵到他,都不说话,只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叶重澜正好趁这个时间整理一下原主就给他的那些记忆。

这个身体的主人姓秦,叫秦业,算是有功名在身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也算是独一份了。

别看秦家现在这副家徒四壁的模样,就在一年前,秦家虽然也穷,那也还没穷到这份上,不然也不可能供出一个秀才来。

秦家有田,20多亩的地每年收成都不错,除了上缴的之外一大家子每年的口粮还是有的,秦家也有屋,带着四合院的大瓦屋在整个村子里也不是每家都有的,除了这些之外,秦家老爹还是个打猎的好手,请假的日子在村子里着实不算差了。

之所以弄到如今这般田地,关键就在于一个人,一个原主半路上捡回来的,并且一见钟情坚持要娶之为妻的哥儿。

没错,就是哥儿,这个世界是没有女人的,只有能嫁人,能生孩子的哥儿。

哥儿除了瘦弱一些,表面看着与一般的男子似乎没什么两样,但是,在他们身上的某个地方,或胳膊或小腹,或胸膛或是后背,会长着一个红色的,像是云朵一样的胎记,有这个胎记证明你就是个哥儿,是能生孩子的,至于胎记具体是长在哪里,就只能由父母和未来的丈夫知道了,一旦被别人给知道了,那就名誉扫地了,就等着被唾沫给淹死吧!

对于这个世界的设定,叶重澜只能表示沉默,不就是男人生孩子嘛,历经3个世界,他觉得生啊生啊也就生习惯了。

再说原主捡回来的那个歌儿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当然了,不漂亮也不可能被原主给一见钟情,身为村子里唯一的一个秀才,原主的眼光还是有点高的。

最后,也因为这样的高眼光让整个秦家家破人亡。

对于那个来历不明的哥儿,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说不上满意,也说不上不满意,他们尊重原主的决定,于是,两个人相识不到一个月就决定成亲了。

本来也算是一件喜事了,只是从来都有天降横祸这一说法的,那天,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带着那位哥儿进城,原是想做件结婚时用的喜服,再买一些到时候该用到的东西,没想到就这么出了事。

原主接到消息的时候秦家阿爹已经去了,那位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哥儿失踪,而秦家阿嬷也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救了回来。

喜事变丧事,整个秦家愁云惨雾。

秦家阿嬷的伤一直反反复复,再加上秦家阿爹去世的打击,缠绵病榻了半年,终究还是去了。

秦家半年里死了两位主心骨,再加上秦家阿嬷卧病在床的这段时间,

家里的积蓄彻底耗光,秦家渐渐衰败下来。

偏偏原主还是个痴情的,一心想要找回失踪的未婚妻,托人询问,官府的打点,都是要钱的,于是,秦家的地契房契慢慢的都被卖成银钱撒出去了。

叶重澜并不是怎么赞同原主的这个做法,为了自己的未婚妻,他自己怎么倾家荡产怎么受苦都无所谓,可他不该拖着4个孩子一起。

原主的四个弟弟,三个哥儿,一个汉子,最大的那个才十一岁,最小的连路都走不稳,这一个个的穿着破旧的衣服,饿得面黄肌瘦,原主这个做兄长的太过失职。

叶重澜叹了口气,将赚钱当成了目前的头等大事。

倒也不光是为了眼前的这几个小萝卜头,更是因为他家道长,如果被道长看到了他现在这副穷酸样,贪财的道长会不会跟他离婚啊!

他好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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