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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方莫的咸鱼攻略,现在贾诩通过了解已经知道,那咸鱼如果代指人的话,就是一个死人,没有任何思想,还会有臭烘烘的味道发出,连翻身都做不到。
只能与人鱼肉。
幸亏,我有梦想啊,而且,那个广大的前景,真是让人太向往了,哪怕耗费一生时间,也是要拿下的啊。
贾诩心里嘟囔了一句,最后苦笑道:“哈,想我贾文和,竟也只是一个俗人,不过俗的好,说明我还只是一个人,并非主公如此圣明。”
拍马屁都会了?
方莫愕然,按理说,这家伙应该和他有一定的对等,可是为啥会这么说话呢?难道不是马屁?他想到这里,嘴角就露出了一抹笑容。
很不要脸的笑容。
一个士兵,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过来,他后背上,背着一个袋子,身上也没有穿着任何代表身份的衣物,更是满脸疲惫,如同老农,他年纪才不过二十左右。
曾经,他是一个佃户,为了给那些豪门老爷做工,不知道每日都忙到多久,这个时代,可没有多少农具和农药,就连除草,都是要一点点的去拔的。
但是,他后来看到了希望的光芒,光耀整个并州。
于是他选择了参军,运气好的他,在阻止西凉祸害中原战争里,立下了几个小功劳,而且为人还算机灵踏实,表面更有一种欺骗感,天生就是一个余则成……(特指老实,蔫坏,看起来傻乎乎,实际上却是谍报人员)
然后,他就成了一名光荣的侦察兵,且获得了重用,成为一个小队的队长。
此时,他满脸疲惫,走到方莫面前,看到这位光芒万丈的人,他再也按耐不住,一下子倒了下去。
方莫连忙过去将他搀扶了起来,问道:“狗娃,怎么了?”
主公记得我名字!
狗娃子瞬间就回光返照了,他开口道:“主公,魏郡如今已经彻底乱了起来,百姓们正被逼着卖房卖地,只为求得一口粮食,至于我……咳!”
说着说着话,他便吐血而亡。
话都说不完的吗?
方莫心里没有丝毫调侃的味道,他只觉得,天下的电视剧和影视作品都是在骗他的,明明,有些人在传了信以后,死来死去都死不掉的,但是这一刻他明白了,那都是骗人的。
强大的意志力,让他带着这么一个消息走了出来,至于他到底遭遇了什么,没有人知道,或许在城门口,和几个兄弟,一起杀了出来,或许一进去就被发现了,然后东躲西藏,在几个兄弟的掩护下,他逃了出来。
“狗娃,你睡吧,希望你英灵不远,马上你就可以看到,你的父母,你的姐妹,还有整个并州青州,都将过上好日子,而你们,我也将不负!”
方莫偷偷摸了摸眼泪,这人他真的认识,当初为了赶回来救援,他跟着典韦四处冲杀,最后瘫软在了地上。
功劳不是他一个人的,可是如果不是他们这些人聚集在一起,他可能早就已经死掉了,根本就不可能还有今天。
“来人,将狗娃尸体放好,待回去之后,落叶,归根!”方莫一字一顿的发布了命令,最后看着几个人将狗娃抬走,他站了起来。
转而,他对贾诩道:“文和,听到了吗?整个魏郡,都在大乱,而且,是因为当初我的原因,逼得那些人,对百姓下手了,我虽然没有听狗娃说完,但也大致了解,这是温水煮青蛙,等发现的时候,一切都晚了,连揭竿,可能都没有了力气。”
“告诉士兵们,破城之日,一切……随意,然,不可侵扰百姓,不可冒犯曾经友好之乡绅,不可为私利而烧杀抢掠。”
“同时,告诉百姓们,他们,可以放肆一天,不论做什么……”
“无罪!”
方莫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两个字,让贾诩变了脸色,他从来没有看到过,方莫这么可怕的一面。
他知道,这是一次坚定的抉择,就算是他,也不可能让其更改。
当然,他也没想着让方莫改变主意:“喏,不过,想要破城的话,恐怕还需要等待青州方面过来汇合,我们的兵力太少了,攻城战,本来就是十倍之,而整个魏郡,可在一日之内集结五万,三日之内聚集超过十万大军,半个月可聚二十余万,除了留下防备四方的兵马,估计会……”
古代的军队集结,其实很慢很慢,方莫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毕竟他的军队已经足够讲纪律了,但就算是这样,要集结自己手下的所有兵马,也起码需要一天的时间。
这已经算是不错了,毕竟他手下的兵马,大多都距离很近,要打下云中等无郡,到时候所要耗费的时间更长,当然,到了那时候,光是本地兵马,他就有一定的把握,将一些人给打退。
十万之下,他一点都不在乎,二十万以下,他稍稍关注,三十万,才值得他去认真对待。
“文和,有时候,你根本就不懂,我说的种子是什么,其实,若不是因为上次我没有来,而且对当地也没有关注,这颗种子,将会更加的狰狞。”
方莫说到这里,满脸都是歇斯底里:“他们以为,自己掌控民心?错了!他们根本就不懂,大汉的民心,究竟是什么样的!”
“从秦末开始,大汉的骨髓之中,就流淌下了一句话……你知道是什么吗?”
贾诩有些懵,但是他还是仔细想了想,最后愕然万分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方莫没有正面回答他,而是道:“大汉基业四百年,君可知,为何可一直不崩?”
“君可知,为何区区一个张角,便能号令天下,嫌弃百万千万人的大战?他,真的有那么巨大的魅力?”
“错了!”
“这是因为,大汉从来就没有遭遇过什么天灾,而张角起兵的时候,天下间,不知多少百姓,肚中空空,不知文和见没见过,在我们并州,一些偏远的地方,还会有一些大头娃娃?”
贾诩摇头,他不太清楚,因为他一直都在制定大的战略方针。
“我见过!”方莫果断的开口,声音冷冽,仿若腊月寒风:“大头,大肚,他们连饭都吃不上,只能吃自己的父母,吃泥土,吃树叶!导致内脏根本就不能消化,然后便成了大头,大肚!你知道,为什么我还愿意当这个主公吗?因为,我想改变!人人可以吃饭,人人能够吃饱,甚至天天都有肉吃,甚至吃腻,爱上吃素!”
这,这怎么可能?
贾诩心里,都是震撼,他从来没有想过,方莫的梦想,居然这么大,他只是以为,能够让天下吃饱饭,就已经算是圣贤之制了,可是眼下看来……
貌似不够啊!
我还不够努力,主公如此大的志向,我不能参与其中?
贾诩惶恐了,他颤抖着伸出手,道:“请,主公,务必带上我一起!我想看看,当天下,顿顿有肉吃,甚至吃腻了,转而吃素的场景!”
方莫哈哈大笑:“带,当然要带,我不仅要带着你,还要带上所有的人,让他们一同见证,一个巨大无比的变革时代的到来!”
中二了。
这是他头一次中二,但是他也是激动的,因为方莫很清楚,自己这个梦想,很快就可以实现了,只要等到这一次战争完结之后,他就可以带领百姓,过上一半这种日子了。
顿顿有肉算什么,看看现代,谁特么吃肉,不健康,导致三高,都去几百块几百块的吃素。
当然,这和现代是绝对没法比的,而且方莫也知道,自己最多创造一个大唐盛世那样的朝代,再多,他也不行。
但是他可以将世家消灭,然后让百姓走上台前,就算是不当官,不卖命,也能吃饱饭,而且还能吃的很饱!
只要,此战成了之后,一切都好说。
不过这一切都藏在他的心里,因为他很清楚,不藏着的话,说出来真的没有什么用,只能让人憧憬。
而这憧憬,是不必要的,梦想可以有,但梦幻却不能存在。
“让我们,来开创一个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大汉!”方莫哈哈大笑,然后走到前面,拉着张燕一起,指着前方道:“魏郡下,邺城平,天下何事不可为?”
贾诩双眼通红,仿佛魏郡已经成了他的生死仇敌,此时要是让他拿上一捆炸弹,他绝对也能干出壮烈的一幕。
至于张燕,则更是不济,他看着前方,仿佛看到了杀父仇人,浑身杀气腾腾。
倒是金刚很是无所谓的蹲在一边,正吃饭呢,毕竟它只是一个猩猩,这些话,实在是刺激不了他的脑神经。
……
邺城。
袁绍得知方莫人马靠近后,先是一愣,继而听到一万左右的数字后,他哈哈大笑,道:“方无忌,这是在找死,某不去寻他麻烦,没想到,他却找上了门,便让我替那曹阿瞒,来让他去死吧。”
袁绍和曹操小时候是玩伴,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而且,这货还经常被曹操坑,所以每时每刻,都没有忘记与曹操相比。
一开始,他本来就没把方莫当回事,但是对方抄了自己后路,这就让他很不爽了,而他刚刚掰正一点轨迹,这家伙居然又来了,不过他可一点都不怕。
“颜良、文丑,你们整兵备战吧,我倒是要看看,他方无忌到底有多大的勇气,竟然敢来攻略我的邺城,难不成,他想要再胜我一次?不可能的!我袁绍,可一不可再也。”
袁绍很高兴。
下面的人也很高兴,因为他们似乎已经看到,繁华的并州,落入了袁绍的口袋里,而他们,可以在上面大肆的吸血。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败,因为邺城是有兵马驻守的,而且很多,要不然,他们也不敢玩的那么极端,把百姓当成豚(猪)狗。
但是,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城外的大战还没有开始,城内就已经开始起了风浪,而且还是极为波澜壮阔的风浪。
邺城前,方莫盯着这座城池,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的脸色很平静,实际上却很激动,因为在后世,这里基本上只剩下了残破,而现在,他却能看到一丁点古人的智慧,而且是极为巨大的智慧。
这让他,感觉很带劲。
此城,虽然比之繁华时的雒阳差,但却是天下最雄城之一,除了汉中,长安,襄阳外,便是这里了。</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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