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人们都说商人是最势利眼的,这转眼之间,判若两人,不单单是单雄信,就连是在外面“站岗”的郑得他们也是因为“沾亲带故”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害怕单雄信拿着手里的玻璃杯跑到对面的竟争对手那边去,而使尽了浑身解数,为了能够让单雄信留下来,甚至把当铺里用来招待最最上等贵客的红糖都拿了出来招待郑得他们。
很快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胖掌柜跟在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人回来了。
那名青年人在走过单雄信那两辆被郑得他们几个把守的马车的时候,还不停地回头看了又看,目光死死地盯着马车下面那个铁轮子看着,像小孩在街上突然看到旁边一个人拿着一个新奇的玩具一样。
“难怪这么多人把守,不过,大白天的,难道怕人偷了轮子不成?还是说马车里面还有更贵重的物品?”青年人在心里想着,走在前面,胖掌柜紧随其后,保持一个身后的距离。
两快步来到了大堂,看到单雄信坐在案几上面喝着白开水,掌柜歉意地上前跟单雄信客气地两句,把青年人介绍单雄信说道:“公子,这位是我的家主长子,林悦,他可以代表家主做下有所的决定。”
“原来是富二代呀。”
单雄信也等得有些不耐烦了,简单地跟对方客气一番后,向案几上面摆放着的琉璃杯作了个请字。
林悦早就主意到案几上的杯子了,内心早就激动得不得了了,要不是有单雄信这个客人在场,他早就扑上去了。
林悦怀着忐忑的心情在单雄信的对面盘腿席地而坐,双手轻微颤抖着捧起了案几上面的玻璃杯。杯子里面还有四分之一的葡萄酒,单雄信可以看到杯内的葡萄酒不停地抖动着,像是四级地震一样。
端详了一会,林悦竟然把杯子里面的葡萄酒仰头一口喝完!
“你妹的,就不怕我在酒里下毒?或者有乙肝什么的传染病?”单雄信无语了。
单雄信看着这个有些愣头青的青年人心里想着。
“啊——”林悦喝完杯子里面的葡萄酒,接着说道:“掌柜,再来一壶葡萄酒。”
胖掌柜站在林悦的身后,看着林悦把酒喝完,当听到林悦叫他再来一壶葡萄酒的时候,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林悦说道:“公子,现在最紧要的是跟客人谈生意,把生意谈完了,到那时,公子想怎么喝还不是您自个说了算?”
胖掌柜说着,看了一眼单雄信,好像看到单雄信有些不耐烦的意思,胖掌柜也是着急,要是客人不耐烦拿着东西到对面去,那自己脑袋就不保了。
掌柜的很明显是在告诫家主林悦,现在咱们可不是来喝酒的,现在最紧要的是把面前这个琉璃杯给谈下来,只要把生意做下来,东西成了咱们自己的,到时候你想什么时候喝就什么时候喝,还不是你说了算?现在主要是留住客人,可千万不要慢待了客人,要是让客人等得不耐烦了,拿着杯子到对面去……。
林悦也是被兴奋冲晕了头脑,听到身后掌柜的提醒,心想是呀,现在最要紧的是尽快把这个东西变成我的,到那个时候,还不是想怎么就怎么样吗?就像是怡红院里的头牌,自己只要把她卖身契给她赎了,自己想怎么样,到时候还不是自己一句话吗?
这么重要的事情,自己怎么就不知道呢,回过神来的林悦,感激地看了一眼身后的掌柜,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知道自己刚才在客人面前失了礼数,林悦起身躬身恭敬地对单雄信说道:“刚才多有得罪,请贵人见谅。”
单雄信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摆摆手,说道:“咱们还是快谈谈生意吧,先把生意谈完了再说,别让我等太久了,不然,哼哼。”单雄信向外面望了望
作为一个做了几十年生意的人,这个举动在掌柜的眼里他怎么能不清楚,掌柜也抬头看向门外,发现对面的竟争对手也在他们的大门外张望着,伸长着脖子打探着这边。
而在门外,一个小斯一样打扮的青年人用一种视死如归的勇气,看着郑得他们手里的大刀,有些胆怯地挪动着步子,不到一米的距离时候被郑得他们呵住了脚步。
“干什么的?鬼鬼祟祟的,再往前一步,爷手里的大刀可不认人。”郑得说道。
看着这个小心翼翼的青年人,郑得这句也算是“鸣枪示警”了,他可不相信这个胆小的青年人是上来抢劫他们的。
小斯听到郑得的话,看到郑得手里的那把宽大的刀面的大刀,刀刃在太阳下闪着寒光,吓得一惊,退了一步,但并没有回去。
想到来的时候家主的吩咐,小斯壮着胆子,问郑得道:“请问大侠,你们是拿了什么宝物在此当铺当的呀?”
这算是打探军情了。
郑得现在也算是帮内的核心人物,单雄信要当的东西他也知道一些,在来的路上单雄信也把杯子给郑得瞧瞧,是想问问郑得这个“本土”人士一些看法,看看值多少钱。
其实大家也不是嗜血的人,不是逼不得已,郑得他们也不想杀人,就是在当山贼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也是只抢了些货物,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人。
见到小斯打听帮主要当的东西,郑得也是想早点让对方离开不要来烦自己,于是跟小斯说道:“跟你说也无妨,我们要当的东西是一个琉璃杯子,好了,你也知道了,赶紧离开,不然,可别怪某客气了。”郑得说完,看了看手里的大刀。
小斯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哪里还在这里呆,逃命似的离开了。
只见那小斯走进了对面的当铺里,气喘吁吁的进了大堂,对一个一脸暴发户的中年人说道:“老爷,打听清楚了,对面来的那伙人,要当的是一个琉璃杯。”
而此时的单雄信,看了林悦一眼,说道:“林老板,哦不,是林公子。”你奶奶的,又口误了,现在叫人家老板,人家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呢。
老板,还棺材呢。
单雄信不免有些好笑起来,前世见人就叫老板的,这也是受了点影响。
“林公子,你开个价吧,要是合我意,我就当了,不然,我就随便走走看看。”单雄信说道。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告诉你,你别骗我一个外地人哦,如果不给个合理的价位,我随时抬胎屁股就走人。
单雄信在唐朝生活了两个月,对此时的一些物价也有些了解。
这时候人们交易普遍用的还是铜钱,再巨大一些的交易额,用的就是白银,再者就是黄金,不过时下的黄金还是很稀少,贵重得紧,一般有黄金的都像是前世的收藏品一样被收藏起来,轻易不会拿出来当货币使用。
这个时候的一两白银相当于单雄信生活的现代4000RMB左右,现在一斗米卖8文钱,一头成年的高级耕牛卖4200文,也就是四两白银加二百文铜钱。
“不知道公子想当多少钱,是死当还是活当?”林悦说着,眼睛还是不时地瞄向案子上的玻璃杯。
“什么是活当,死当又是什么?”单雄信不解地问道。
林悦一听,估计单雄信也是头一次来当东西,连这些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于是解释说道:“活当就是你急着用钱,暂时把东西当在我们这里,日后你有了钱,再回来赎回去,死当吗,就相当是卖给我们一样,往后不会赎回去了,我们也有权出售你的货物。”
单雄信一听,了解了,说道:“那还是死当吧。”一个烂玻璃杯,谁还稀罕,还回来赎回,不是我有病就是脑子被门夹了。
林悦听到单雄信说是要死当,心里一喜,更加激动了,巴不得冲上去给单雄信一个亲吻。
林悦看了单雄信一眼,说道:“三百两黄金,如何?”
在唐朝,一两银子相当于现代的4000块钱的购买力。
300两黄金=3000两银子=3000*4000RMB=一千二百万人民币,这个数额已经是很高了,不过单雄信还不满意,想想自己这个杯子可是世间只有一件,300两黄金相当于前世那副达·芬奇真迹《蒙娜丽莎的微笑》,要说只拍个一千多万,单雄信打死都不相信,没有二十个亿,想都别想。
自己这个玻璃杯最少了值一个亿吧,再说了,它还有一个最大的的卖点单雄信还没有说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