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秦初一的故事,我忍不住缩了缩我的手臂,似乎我的身上也有万千奇痒无比的红印子在抓挠着我的全身。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好奇地想要知道这故事背后的真相。
秦初一知道我听了来劲儿,换了个坐姿继续道:“我爷爷说,是那李老师冤死的亡魂,滞留在了他的驱壳里,最后附身到了那些啄食他身体的鸟儿身上,使那些鸟有了魔性。收拾尸体的张建国沾了那鸟儿的邪气,导致身体里面出现了人肉雀的种子。”
“人肉雀?”这个名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据说这是日本传过来的一种妖怪,也叫入内雀。”他顿了顿说,“这些鸟会把自己的蛋下在人的身体里面,以人的内脏为食物,等到把人都吃光了再飞出人体,重新寻找宿主。”
“那最后的怪鸟蛋呢?”
“在我爷爷那儿呗,我有一次不听话被我爸送到了我爷爷那儿,他说我要是还不听我爸妈的话就给我吃怪鸟蛋,吓得我有好一阵子不敢吃鸡蛋。”
听他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有些恶心又有些搞笑,也明白了为什么小时候看到张建国,秦初一都指着他对我说这伯伯会下鸟蛋。不过我认为事情还不至于这么严重,我并没有看到陆遥身上有任何不对劲儿的地方,除了他因缺乏睡眠而显得有些疲惫,整个人阴郁了些。
“我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说,“后来我跟家里说我在你这儿的时候,顺带把这个情况跟我爷爷讲了。”
“你爷爷?”我不禁有些惊讶,秦老爷子不干阴阳先生好多年了,现在居然还会为了这件事情出面。
“他让我先带陆遥回家,给他看看。明天就出发。”
我点了点头,想了一下也只有这个办法了。我跟他提了一下今晚一起吃饭的事情,虽然他有些担心陆遥会不会有什么奇怪的举动,但最终还是同意了。
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伸出手在裤子口袋里掏了掏,拿出了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黑乎乎的东西,放到了我手上。
“这是你收集的鼻屎吗?”我问。
“对。”他一本正劲的说。
我立马甩手准备把这破玩意儿丢掉,他见我恶心又紧张的样子,马上又换回了贱笑的表情。“我说这你也信啊,真没白叫我那么多年哥哥。”
我叹了一口气,这家伙捉弄我的本事丝毫没有递减,也不知道他在国外念书的时候美国人民想不想把他绑在火箭上丢回中国。
“好啦,这是犀角香。”他一脸神秘,向我挑了挑眉毛,压低了声音说,“你有没有看过电视剧?”
他这么一说,我倒是想了起来。前一阵子很火的网络电视剧上说过,这种香燃烧起来,可以让人跟鬼有所接触。我还专门去查过资料,确实在古文献上有过相应的记载。《晋书·温峤传》曰:峤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出,奇形怪状。其夜梦人谓之曰:“与君幽明道别,同意相照也。”说的是温峤用犀角照妖,得妖怪怨恨的事情。
不过犀牛现在已经成了保护动物,犀角也是禁止贸易的,只有在古玩市场上还残存一些犀角制作的工艺品,大多都不是真品了。如若是真的,那其价值难以估量。我看着掌心中这小小一粒,顿时觉得珍贵极了。
“这是我小时候从我爷爷那儿弄来的,你先拿着。这点剂量没办法用来照妖,不过与鬼通倒是可以试一试。”
听到“与鬼通”这三个字,我赶忙把这东西放回他手里,自从经历了上午的事情,我可再也不想与鬼通了。可是秦初一却认为我有异于常人的能力,坚持要我来办这件事情。就在我和他互相推脱的时候,背后突然冷不丁地想起了一声重重的咳嗽声。
我顿时吓得把手缩回去,最后那块香料还是留在了我的手里。
“陆遥!你吓死我了!”身后站着的正是这个傻大个。
“ken和我说去买晚饭了,我等了好久都没人上来,他手机也没带,想下来找他,就看到你们俩在这里聊天了。”他淡淡的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心理作用,我确实感觉面前的这个陆遥有些许不对劲儿。“所以,晚饭呢?”
被陆遥这么一问,秦初一顿时就尴尬极了,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立马大力一拍秦初一的肩膀,笑呵呵地说:“嗐,买什么饭,今天晚上一起出去吃!”
临时敲定的晚饭让陆遥有些惊喜,特别是秦初一跟他说了明天回c市的事情,他更是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不过他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失眠,秦初一说自己爷爷有家传秘方专门治失眠的,这才让他放弃了继续跟着我的念头。
秦老爷子知道自己孙子这么说自己,估计会打死他吧。
晚饭定在了尚达酒店的私人包厢里,我通知了嘴姐时间地点后,她直呼我没良心,说我知道她请客想敲她竹杠,看在吃饭顺带相亲的份上,先饶了我,还说有一个特别的惊喜给我。
我回家换了件穿了不会被酒店服务员赶出去的衣服,就准备坐车去尚达酒店。临走前,我想起了秦初一给我的犀角香,准备试一试。由于我胆子小,怕在家里试了之后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自己再也不敢往家里住。所以我选择关上家门,在楼道里点燃了这一小块香料。
说是香料,但它几乎没有什么味道,只有些许淡淡的咸味。我借着燃烧出来的那股烟气,壮着胆子四下望了望,并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宽敞空旷的楼道静悄悄的,下班回来的人们都已经到家了,传来阵阵饭菜香。这么温馨的环境下,哪来什么鬼怪!
不知道是失望还是放松,我舒了一口气,把烧剩下的香料放进了铁质的口红管里,准备去酒店。乘电梯的时候,我隐隐约约似乎看到一个黑影子一闪而过,好像是电梯里的灯闪烁了一下。
……
夜晚的市区灯火璀璨,远远看去就好像黑暗中亮起了无数彩色的星星,照亮了这寒冷单薄的冬天。我望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突然有些想家。没过多久,出租车停在了尚达酒店门口,我化了妆换上了高跟鞋,瞬间感觉自己跟换了一个人一般,变得自信起来。在服务生的指引下,我来到了预定好的包厢。
一路上都是各种灯光打在玻璃水晶上所折射出来的光影斑斓,让人感觉置身于幻境。酒店的老板大概是爱水之人,这里随处可见都是各种人造水景,在灯影的照耀下,已经分不清哪是路,哪是水。
这里的每个包厢都有自己的特色,我们所在房间的主题是雨,虽然是一个五人座小包厢,但是房间却非常大,洗手间,客厅,休息室等一应俱全。就在我感叹这酒店的极尽奢华之时,在沙发上玩着体感游戏的两个大老爷们喊我快点过去。
“小样,你朋友呢?”
我看了看手机,嘴姐乘坐的出租车半路出了毛病,这种交班高峰期又极难打到另外一辆,已经快把她给急死了。好在路上遇见了熟人,给她载了过来。没过多久,一个穿着乳白色镂空长裙,踏着恨天高的女子,袅袅婷婷地走了进来。
女子一头齐肩的黑发随着她的走动轻轻地摆动着,我们三个人的眼光也随着她的步履移动着,那一刻,我分明看到了五年前的嘴姐。
“真不好意思,我来晚了。”嘴姐不好意思地笑着,“我叫张淑雅,是吴恙的上司。”
当我听到张淑雅这三个字的时候,含在嘴里的水差点一口喷出来。这个名字跟嘴姐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哦不,疯疯癫癫的性格真是严重不符啊。不过她今天的样子,确实让我明白了女生只要好好收拾一下自己,都有机会变成女神。
饭局间,嘴姐和他们俩相聊甚欢,几乎是从诗词歌赋谈到了人生哲学。我这个旁观者则在一旁负责吃,真是分工明确的一桌人。
就在我埋头大吃的时候,嘴姐说想去洗一下手,然后用胳膊肘顶了顶我,示意我跟她一起过去。无奈,我只好放下手中的烤肘子肉,跟她去了洗手间。
这边的洗手间的镜子旁有一块雾面玻璃,里面能看得到外面,但外面看不到里面。我对着镜子擦了擦吃得满脸的油腻,嘴姐则问我借口红,要补补妆。
“我说你那两个哥哥不错啊,特别是那个大高个,我的菜诶~”嘴姐毫不掩饰自己的兴奋,少女一般红着脸幻想着,全然不像平时肃杀的作风,直到她用力拍了拍我的后背,“只是我看他脸色黑黑的,总感觉他身体不大好。诶,小吴,你哥是不是肾不大好啊?”
我无言以对,只好赶快转移这个诡异的话题,便从包里随手掏了一个口红给她,她一打开,便“呀”地叫了一声。原来我不小心把放着犀角香的空壳子给了她,赶忙从从包里重新拿了一只。
“那是什么东西,黑乎乎的,好像还在烧着。”她问。管子里的犀角香又开始散发出淡淡的香味。
“鼻屎。”我想也没想,就这么回答了她,事后才发现自己说出来的话多么荒唐,完全就是被秦初一给传染了。正当我准备把它收回去的时候,我突然从玻璃上看到坐在一旁开心谈笑着的陆遥身上,缠了一根锁链一般的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