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剧组的人打成一片似乎也不是那么难的事情。作为工作伙伴——尤其是拍戏这种情感交流还挺多的工作,大家本来也都不想把关系搞得很僵,只是雷丘看上去真是一个难以接触的人。
得知这一点的雷丘满脸诧异,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看上去难接触:“你们难道不知道能吃的人胃大心也大吗?”
“不知道,可能你看上去就比较奇葩吧。”化妆师一边在雷丘脸上倒腾一边爽朗地回答她,“龚头儿和我们也不是第一次接触了,她一般不帮长得不好看的人走后门的……”
雷丘看着镜子里认真工作的化妆师,虽然在内心默默敬佩她的职业精神和言语耿直,但还是忍不住幽怨地问:“我已经不好看到都让人无法怀疑我是通过美色走后门的了吗?”
“哎呀,你也不是不好看。”化妆师的动作停了一下,“就是……没什么特色。”
雷丘站在普通人里,可能算得上是亮眼的,因为她确实挺好看,然而这种好看是十分平庸的好看,除了五官端正也说不出来别的了,用宋萍果的话来说,雷丘的相貌就像是新手按菜谱倒腾出来的菜,也不能说不好吃,也能端上桌见人了,不过味道……就那样。
“就那样”这三个字深深地刺痛了雷丘的心。
“不过嘛,这个剧就是这样的。”化妆师退后一步,看着自己的成果满意地点了点头,“导演特意交代过我们,要尽量让你看上去没什么特色。”
雷丘之前在读剧本的时候就知道,小王这个角色压根儿不是拿来给她炫技秀演技从而一战成名大杀四方的。
这个人物连名字都没取,姓氏也是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王”,就像是数学书上的小名小红英语作文里的李华,纯粹是个普通人。有些人演技好,但说什么也演不了这种人物,因为演得太好了,所以注定太耀眼,注定没法真正地泯然众人中。
当初敲定剧本的时候,编剧的想法是干脆不给这个人物名字,因为拍摄的都是主角吃东西的过程,和店主的交谈是与陌生人的交谈,没必要设置一个名字。后来在龚逍也的要求下丰富了剧情,不再地重复买东西吃东西,这才需要一个起码的称呼。
然后他们用了三秒钟就敲定了:“那就让别人叫他小王好了。”
就如同雷丘预先所知道的,今天的主要工作是拍早饭的部分。一开始她以为是把之后出现的早饭情节全部拍了,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是小王同志某天早上一次性吃掉的早饭,让雷丘顿时肃然起敬,在内心默默地把小王引为知己,决心要把他给演成一个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角色。
第一道菜——或者说小王今天的第一顿早饭是煎饼果子。
这时候小王还不是镜头的主角,主角是那个围着围裙带着护袖做煎饼的大妈,小王要做的是站在旁边盯着,时不时补充一句“多放香菜”之类的要求,看摊主不怎么忙得过来,他把钱丢到旁边的铁罐子里,从里面数出来几枚硬币放到手上给摊主看一眼:“钱我自己找了哦。”
买到了煎饼之后,小王并没有马上开始吃,他解下脖子上的围巾,把装在塑料袋里的煎饼给裹了进去,然后走向隔壁的蒸饭摊子。
蒸饭同样也是一个十分稳妥的早饭选择。
小王一直很讨厌把甜的东西和咸的东西混在一起吃,但是蒸饭包油条除外,而且他还会让摊主在蒸饭里面多加上一份糖。这家的蒸饭不光包了白砂糖还包了磨得碎碎的黑芝麻,摊主麻利地掀开桶盖,用木铲子从里面铲出固定的份量来拍在白布的中央,抹上客人要求的配料,有时候要加上一根油条,有时候就直接聚拢在手中攥成形状,一手把蒸饭递出去,一手把零钱接过来。
和煎饼的流程十分相似,就连形状都是差不多的,小王分别把它们裹在围巾的两端,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开了摆满了小摊子的街道。
“卡!”徐若洋满意地拍了一下手,“太棒了,尤其是那种把煎饼和蒸饭视若珍宝的感觉——”
雷丘抬起手打断了徐若洋的话:“导演,要夸我的话咱们换个时间,趁着还没冷接着拍好吗?”
徐若洋和剧组里的其他人大概明白了,这片子里雷丘除了性别之外的部分都没在演。
冬天的早饭如果拿在手里会特别容易冷掉,冷掉之后的味道就大不如热着的时候,吃到嘴里也觉得那种凉意顺着喉咙一直滑下去,让人顾不上去品尝味道。
虽然现实中是夏末秋初,但剧情里这一段可是实打实的冬天,要吃出冬天吃热腾腾的东西时的那种感觉,恐怕也只有雷丘这种人可以办到了。
小王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先从围巾里拿出煎饼,然后把多出来的部分全裹在了蒸饭上,这才放心地开始吃煎饼。
关于这个镜头,徐若洋在开拍之前设想了无数遍。
虽然小王在某个繁忙的工作日上午吃这么多种类的早饭本来就不太科学,但是在每个环节上都像下午茶那样不紧不慢吃得很悠闲,那似乎就失去了一点早饭的特色。
就算是起得很早的人,大概也不免感受到早上的时间紧迫,容不得人慢慢享受,美好的时光被压缩在晨光之中,过得飞快。
在经过了昨天的拍摄之后,徐若洋也差不多清楚了雷丘吃东西的方式。不过,昨天雷丘毕竟吃的是甜点和蛋糕,可以悠闲,甚至可以神游天外心不在焉,早饭就不同了。
因为要有艺术升华和加工,所以不能太急,但是因为要贴近生活让人有亲切感,也不能完全不急。
再不吃快点蒸饭就要冷啦。
再不吃快点就来不及吃下一个啦。
同样是来不及,上班快迟到的来不及,和等不及要吃下一个东西的迫不及待完全是两回事。
雷丘不怕热。她穿着略厚的初冬装束,刚才还戴着围巾,手里拿着吃的东西也是热气腾腾的,但她看上去不光不热,可能还有点嫌冷,肩膀微微地缩着,双手抓着煎饼,似乎十分依恋刚做好的食物散发出来的热气。
《吞食天地》这个剧,最大的难度就在于平衡。
吃饭,不就是吃饭嘛,又不能往夸张了来,又不能平淡到让人觉得无聊,可是就是吃饭嘛,能吃出什么花样来?
说实在的,就连剧组中的很多人都这么想,而雷丘彻底改变了他们的这个想法。仔细想想,似乎人类的许多观赏性活动也都是这样,赛跑不就是一直跑吗,游泳不就是一直游吗,之所以向往,是因为自己做不到,兴趣要自己做才有趣,而职业化的东西,看别人做才会有意思。
食物似乎就没有这样的隔阂,每个人都可以吃东西,而雷丘就能够让这种隔阂产生,从而让吃东西这个活动也拥有人类一切大众娱乐所拥有的观赏性。
同样的食物,她吵起来就让人感觉很好吃,而且——而且一般人也吃不了那么多啊。
“老板,来一笼汤包,一碗鸭血粉丝。”
汤包是刚蒸好的,热腾腾地端上来,小王熟练地用筷子在不碰破皮的前提下夹起来送到嘴边,先咬开一个小口子喝了里面的汤,然后沾一点醋,汤包不大,也就一口大小,所以小王就一口放进了嘴里,吃了几个汤包之后,鸭血粉丝终于来了。
小王端起碗喝了点汤,然后才把辣油放进去,开始用汤包配着吃粉丝和鸭血。
三毛在撒哈拉沙漠的时候,收到娘家寄过来的粉丝,她骗荷西说这是“雨”,是春雨被冻住了,被山民们采来下锅煮。
雷丘也觉得粉丝是春雨,咬在嘴里柔柔的,又充满了独有的生命力,让人不知不觉就吃下一大碗,还不觉得腻烦。
鸭血粉丝的汤是鲜的,汤包里的汤也是鲜的,小王吃完了擦擦嘴,不免地想要换个口味。恰好这个时候,他要坐的公交车来了,他赶紧付了钱冲出去,跳上公交车。
“那是什么馅儿的?”坐了几站之后,他下车指着刚蒸好的包子,问包子店的老板。
“咖喱牛肉。”老板隔着塑料袋抓起两个递给他,“一共四块钱。”
距离公司还有三站路,小王看了一眼手表。
在公交车上吃包子,弄得本来就人满为患的车厢里一股包子味儿实在是不太好,时间还充裕,小王准备一边走去公司,一边把两个包子都吃掉。
雷丘好像丝毫不会被吃东西给干扰到走路,也不会被走路给干扰到吃东西。徐若洋的本意是让她先试一遍要以什么速度吃才能正好,但是雷丘拒绝了,要求徐若洋直接开拍。
她保持着一定的速度,小口咬着手上的包子,等走到公司门口的时候,刚好把剩下一点带着咖喱肉汁的包子皮给塞进嘴里。
大家仿佛理解了龚头儿把雷丘派来演吞食天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