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什么?”许朝暮才不受他威胁。(79小說更新最快最稳定)⊿∶尘缘文學. (CY).⊕●
“不然……信不信我‘吻’你?”
“不要脸……”
说完,许朝暮捂着脸就跑了……
这禽兽,说到做到的。刚刚大庭广众之下,他已经亲了她一次,她不要再丢人了。
真的好丢人的。
沈迟迈开长‘腿’,跟在她后面,他只是跟她开个玩笑,没想到她也会害羞。
其实,他今天已经很意外了,因为许朝暮见到了周染,却没有跟他闹很大的脾气,他真得很意外。
他上前牵过她的手,紧紧扣住。
掌心相碰,温暖相生。
许朝暮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奈何某人在这种事情上一向霸道。
“不要动,让我牵着你走。”沈迟‘唇’角上扬,目光幽邃却满是柔情。
“是不是有一种牵着大白的感觉?”许朝暮嘟哝。
“你要是觉得这个比喻很妥当,那我就说‘是’。”沈迟笑着低头。
他低头的时候,她正好抬头,四目相对,蜜意浓浓。
就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裹上了一层糖果的味道,似乎尝一口,甜意都会在舌尖慢慢延展开来……
许朝暮也勾‘唇’一笑,避开他的目光,又低下头去。
两人手牵手,一起从一楼开始逛着。
这种高档商场里的人并不多,但也不算少。
许朝暮抬头望过去,到处都是美‘女’,或浓妆‘艳’抹,或天生丽质,几乎各个都打扮时尚。
许朝暮又不免低头看看自己,看看沈迟。
沈迟倒还好,这男人本就生得好,举止投足间又散发着一股高贵优雅的气息,气场足,颜值高。
可她就不一样了,站在沈迟的身边,真想捂脸。
其实,她在巴黎生活了五年,她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的,只不过,她的行李托运回来时,她还没有来得及去取。
只能穿着沈迟给她买的T恤,好丑好丑的。
“沈迟。”她叫了他一声。
“嗯?”
“刚刚那个男人,人家看上去好有钱的样子,一点不像你。”
“很有钱的样子,是什么样子?”沈迟反问。
“你看看人家脖子上那金项链,好粗一根,还有手上那大戒指,真大!”许朝暮夸张道,“你看看你,手上只有一只腕表,真磕碜。”
“嗯?”沈迟被她这么一说,果真低下头看了自己一眼,嗯,还真是只有一只腕表。
“你知道这腕表多少钱吗?”
“不知道。”许朝暮老实地摇头。
“不知道就算,地摊买的,不值钱。”沈迟笑了笑,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地摊上买的?那送我呗?”许朝暮两眼发光。
“等会在地摊上给你买一只。”
沈迟带着许朝暮在前面走,两人路过一家卖鞋子的店时,又停了下来。
“暮暮,你自己挑,喜欢什么就试试。”
“沈总,又要让你破费了,怎么好意思,这万一被你老婆知道了怎么办……”
许朝暮一边往鞋店里走,一边不怀好意地笑着嘟哝。
果然,齐刷刷的眼睛一起向他们扫来,不一会儿,这些目光中就显示出各种各样的复杂。
沈迟扶额,这许朝暮,就不给他省点心。
明明是正大光明领了结婚证的夫妻,这会儿却怎么看怎么像背着老婆出来偷情的野鸳鸯。
许朝暮倒一脸淡定,走进去四处看看。
鞋柜上有很多新款的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
“沈总,你看这双鞋子怎么样?”
许朝暮走进店里,正好看到一双纯白‘色’的高跟鞋,八寸的高跟,鞋帮上还有几粒水钻。白‘色’纯正无暇,水钻璀璨夺目。
虽然吧,这不是手工定制的鞋子,但许朝暮一看价钱,也很贵了。
在时尚之都巴黎生活了五年,她去大学又正好选了设计的专业,其实,她都懂。
就比如沈迟的那只腕表,哼,地摊上要能买到,她保准买一打回来。
她将这双鞋子拿在手里,真是爱不释手。
很多东西,一眼相中的,往往错不了,也忘不掉。
很多人也是,比如,某某人。
“很漂亮的高跟鞋,这鞋边设计会显得脚很瘦,搭配各种颜‘色’的包和裙子都会很合适。你可以试试,不过不准穿。”沈迟走过来道。
导购小姐也走了过来:“这位先生说的很对呢,这双鞋子特别显脚瘦,穿起来很时尚。小姐,我可以帮您试试看。”
说完,导购小姐弯下腰准备替许朝暮换鞋。
沈迟倒先她一步半蹲下来:“不用,我来。”
“沈总,你这么热情,要是被你老婆知道了,你老婆会吃醋的。”
许朝暮坏笑,她拿着这双鞋子就坐了下来。
“我这么热情,当然是有原因的。”沈迟看着她,眼眸子里是禽兽一般的光芒。
“你、你想干什么?”
“晚上回家卖力点,嗯?小妞?”
沈迟轻佻地抬起许朝暮的下巴,眼睛盯着她看,一副登徒子很好‘色’的样子。
“特么的,店里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要不要脸的?!”许朝暮拍掉他的手。
导购小姐捂住嘴巴,躲到一边去笑了。
沈迟很无辜:“你又是叫我姐夫,又是说我老婆会生气的,我只不过让你的谎话听起来更‘逼’真一点。”
许朝暮恨得牙痒痒,跟禽兽计较,输了,禽兽不如,赢了,比禽兽还禽兽。
“别动,我帮你换鞋。”
沈迟很认真地低下头,白‘色’的灯光照在他这张冷峻的脸上,显得他脸部线条柔和了许多。
他一手抬起她的一只脚,轻轻捏住脚踝的位置,解开系带,将她脚上的平底鞋给脱了下来。
从许朝暮的角度,正好看到沈迟那英俊舒朗的侧脸,刀削般的面容,利落、英气、俊朗。
比之五年前,更有了二十八岁男人应有的成熟和稳重。
替她将鞋子脱下来后,他就拿起那只白‘色’的小高跟皮鞋。
不大不小,竟是正好。
他替她穿好鞋子,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认真地盯着她的双脚看。
这双鞋子,穿在许朝暮的脚上,很合适,很美。
许朝暮自己也低头,真好看。
“暮暮,五年不见,你的品位提升了不少。”沈迟笑道。
“哪里像你,还停留在原地。”说完,许朝暮扯了扯自己那宽松的T恤,一脸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