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六岁那年,便已尝了许多人间疾苦:我的父亲是个游手好闲的暴虐酒鬼,母亲在世的日子里,他每次回家的缘由,要么是借钱,要么是躲避追债的人。每到这时候,母亲都会把我和弟弟安置在卧室,然后锁上房间门。门外常常是他的咒骂声,摔东西声,偶尔还会有母亲的哭泣声。
十四岁那年,母亲死于心脏病,父亲从此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舅父收养了我和弟弟,可他家里已经有三个孩子,我们的到来对他无疑是雪上加霜。我自知我不是什么读书的料,可弟弟却很聪明。于是我便决定让弟弟继续读书,自己则辍学去打工。做了半年的工人,过度的劳累让我半夜失眠,十几岁的年纪又时常伴随饥饿,那段日子把我折腾得够呛,而最后却也没拿到几个钱。
舅父实在看不下去了,到处找人帮忙给我找新工作,于是我就来到了一家经营不错的酒馆,在这里我早起搬运东西,开始营业后便去做服务生。身体不那么累了,收入也比之前高。看着弟弟到了新学校读书,而我为了挣更多的钱更是省吃俭用,有空还会继续去兼职做零工。我想:妈妈一定会欣慰的,我们兄弟俩,没有过的不好。
说下我那时的工作环境:我工作的酒吧老板是一个喜欢摇滚音乐的中年人,据说曾在年轻时曾去美国闯荡过。也正因此,酒吧里总会放些摇滚乐唱片。
酒吧里有个老顾客,名叫彼得·琼斯,我们叫他老彼得。他当年是玩摇滚的吉他手,大概混的很失败,现在当着一个颓废的老光棍,每天在酒吧买醉。可因为年轻时的经历,他可以轻松听出唱片的乐队名,专辑名,歌名,还时不时的讲些摇滚音乐人的故事,醉酒后还吹嘘着自己当年的辉煌:“老子当年……吉他一响,全世界都是……我的,我有一个特别牛的乐队……我们给滚石乐队暖过场……身边还有一堆性感小妞………”
他说的这些我几乎不信,不是我看不起他,而是这头发半秃,浑身酒味的油腻大叔,属实很难让人把这与什么牛逼吉他手联系在一起。“滚石什么时候这么低水准了?哈哈。”有人笑他。
“你别不信!”老彼得这时候摇摇头继续灌酒,或者招呼我:“喂,奥利弗,别傻站着了,给我倒酒来!”
笑归笑,酒吧的人还是很喜欢听他讲故事的。几千年前的伊索靠讲故事的能力改变了自己的奴隶身份,老彼得虽没有这么幸运,但这也让他一直是酒吧的焦点。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整理着酒柜,忽然门开了,走进一个人,他走到柜台边,环顾了一下四周布局,又把几张纸币摆到柜台上:“来瓶白兰地。”说着坐上一边的椅子。我把准备好的酒拿来:“给你先生。”这时候我注意到他嘴边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大概因为经常喝酒的缘故,他有点啤酒肚,衣服裤子穿到身上有些紧绷。他一手拿起酒瓶喝了一口,另一只手随着唱片放的歌在腿上打起了拍子。“这唱片是披头士的pleasepleaseme,是披头士的首专,当初他们还都是小伙子,刚二十岁左右,嫩的很。”说完他笑了笑,灌了口酒。
老彼得一下被这句话吸引了:“你也懂摇滚?”“还好吧。”那人轻描淡写地回答。
“兄弟,认识一下,我叫彼得,彼得·琼斯。”“我叫约翰·布朗。”
酒吧从此多了一位常客,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想知道,而布朗先生对于摇滚的了解,可不仅限于所说的“还好吧”。
“这是沙滩男孩的专辑,1966年的《宠物之声》,”
“这首?这首是奇想乐队的Youreallygetme,这是一对兄弟组建的乐队,这哥俩Ray和Dave,一个主唱,一个吉他,是亲人也是敌人。”
“这是大门乐队的同名专,这个键盘手技术超好,以至于乐队不需要贝斯手,这专在1967年发行。那年,有平克弗洛伊德,有转型的披头士,还有大门的这张专辑,艺术爆炸的一年啊。”……自从布朗先生来到,老彼得在酒吧的焦点地位便受到了撼动,这让他有些不爽。可于我,布朗先生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顾客,直到在那年秋天,我对他的看法发生了改观。
一个转凉的天,我穿着漏洞的破鞋,一边思考着怎么把它补上,一边在酒吧里四处走着去给顾客准备酒水。一回头,之见布朗先生正低头盯着我看,这让我有点疑惑,却并没有当回事。
没想到的事,第二天他带了个盒给我:“你小子脚底板不凉?给你的鞋。我看你脚好像和我差不多大,按我的号码买的。不合适或者穿着不舒服告诉我,我给你换。”那天他没买酒,而是吹着口哨离开了,走到门口,抛下了一句:“对自己好点,小子,别那么抠门儿。”这时酒吧里的人正自顾自地聊着天,只有老彼得看见了这一幕,他对我调侃了一句:“小子,他还给你买鞋穿,怕不是把你当儿子看了?”我笑了,心中却有了一种久违的温暖。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这天酒吧里放了一个我没听过的唱片,感觉像是60年代的风格。老彼得见布朗先生对此没有评价,立刻问道:“约翰,你知道这个乐队名字吗?”
“这个……有印象,但不记得了。”布朗先生皱着眉,摇了摇头,随即沉默了。“你不知道?这个乐队不太出名,不过也还好,他们叫“远洋水手”。这个乐队,成员技术都还不错,可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矛盾,乐队散了。对于摇滚乐团,这种遗憾可不少。”老彼得说完之后耸耸肩,接着看向布朗先生,露出了十分得意的表情。我只觉老彼得是在努力让自己重新变成焦点。
那天布朗先生一直沉默,顾客们一个个离开,而他却一直没有走。等到整个酒吧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才起身准备离开,却突然回头向我问道:“你觉得……我一个酒鬼,会是个好人吗?”他表情凝重起来,苦笑了一下。
我点头:“我觉得你是。”我这时看见他的眼中闪过了光亮,脸部肌肉微微抽动了几下。
第二天,他没有来。第三天,还是没来。一周过去,他好像消失了。老彼得还是很喜欢讲故事,他好像又成为了酒吧焦点,我心里却莫名担心起布朗先生。
这天,我们即将打烊,忽然门开了,有一个人走了进来。
“明天来吧,要关门了。”我低头收拾着东西。“怎的?连我都不认识了?”
熟悉的声音!我一抬头,果然是!布朗先生换了身体面的衣服,把自己打理了一下,他的相貌本身也并不丑,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
“来个,无酒精饮料吧。”他对我说。
“你这几天干什么去了?”我准备好饮料递给他。“我去拜访了一些老朋友。”他说。
我想和他再说点话,却不知道说什么,我们就这样沉默着,直到他起身离开。
“再见,布朗先生。”
“再见,汤普森先生。”他笑了,我也笑出来,接着他又打着熟悉的口哨,离开了。他离开了,从那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弟弟一直很争气,后来进了大学,毕业后有了稳定工作。而我多年打工,不知不觉有了些待客和管理经商的经验,后来我开了自己的餐饮厅,有了些财产。我们兄弟二人都结了婚,有了家庭。这天,我和我的妻子看着电视,节目切到了一个音乐节目,正放着一个老歌的MV,我的回忆突然被调动起来,正是那个“远洋水手”乐队的歌。
我盯着电视屏幕,盯着里面出现的乐队成员青年时期的影像。突然我发觉乐队鼓手的模样有点眼熟,一个人的回忆出现在我脑海里――约翰·布朗!我猛地坐直身子。
妻子对我突然的举动有点惊讶和不明所以:“怎么了奥利弗?”
“没事,我只是,想起了一个人。”
MV结束后,节目介绍起了乐队成员,鼓手的名字叫“凯文·史密斯”。
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心里在短暂的落空后,却莫名地有了一种坚信:这个叫凯文·史密斯的鼓手,正是我当年认识的布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