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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章 阿大

作品:锦衣獠牙|作者:排骨大叔|分类:网游竞技|更新:2024-07-30 09:33:42|下载:锦衣獠牙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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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山谷,在月光照耀下,遍地死尸。

格勒领着四名高手亲兵,锲而不舍的在活人堆里寻找着李小牙。

营地内,李小牙眼见四周没敌人了,爬起来拍着身上的灰,愤慨的道:“他娘的,刚才谁踩了我一脚?”

“敌人吧?”

“我眼角余光瞟到是一个拿火枪的王八犊子。”

一身脚印子的常安,幽怨的道:“您只是被人踩了一脚,我都快被人踩死了。”

“……”

宝子虎着脸:“安哥,你真厉害,被人踩那么多脚,都没吱一声。”

常安斜眼一瞥:“死人怎么吱声?”

“……”

男子汉,大丈夫,既然选择装死,那自然是死都不能吱声。

麻子看着一身脚印子的常安,失笑道:“幸好不是被马踩,否则当场就能把你给踩活过来,然后再真的死去。”

“……”

来福看到数名黑影袭来,大喝道:“少爷,小心。”

黑暗中冲出来的格勒,如同一头出闸猛虎,扑向李小牙等人。

附近的仙姑看到格勒扑向李小牙了,却没有理会,只因李小牙身边有来福,主要是她自己也分身乏术,这支兀良哈的人马,不乏绝顶高手。

绝顶高手是相对他们而言,对常廖氏来说,全是一棒子就能打死的货,不存在茬子。

不过,常廖氏的弱点也很明显,轻功不灵,追不上一些跑得比狗还快的,满场只有她追着敌人杀,没敌人敢去挡她……

格勒砍向李小牙等人的大风车斩击,被来福轻描淡写挡下来了。

“叮!”

双方短兵相接,兵器擦出火星子,格勒举着弯刀不停劈砍,但全被来福双手之间的镣铐锁链抵挡下来了。

格勒很是吃惊,自己的斩击势大力沉,但全被眼前个子矮小的老头轻松挡下来了,对方的兵器也很诡异,赫然是一对镣铐,让他不由自主想起一个人。

“你是阿大?”

来福淡淡回了一句蒙语:“我不是。”

格勒冷笑道:“你果然是阿大,没想到达延汗帐下第一勇士,居然还活着?而且投靠了汉人?”

格勒手下一名亲兵,讥讽道:“没想到达延汗亲封的大达尔罕,竟会背叛自己的主子。”

来福冷冷的道:“我是瓦剌人,达延汗从来都不是我的主子。”

格勒多少听过一点阿大的故事,阿大出生于瓦剌部族,他所在的瓦剌部族兵败后,他沦为达延汗部族一个被削去名字的奴隶,手上常年戴着镣铐,而他却凭借着极高的练武天赋,自创了一套镣铐搏击之技,并在充当马前卒的时候,为达延汗部族立下很多汗马功劳,而后受封大达尔罕,达延汗称其阿大,阿大就此摆脱奴隶身份,成为达延汗帐下第一勇士,连续十多年,蝉联搏克王,被达延汗封为巴特尔。

阿大三十多岁的时候,陪同一位王子侵扰宣府,随后神秘失踪。

大家都认为他被明军击杀了,没想到他竟投靠了汉人?

格勒招呼四名武功高强的亲兵,沉声道:“我们先灭了这个叛徒。”/apk/

叛徒?来福只是笑了笑,当年,他陪同年幼的达延汗次子乌鲁斯博罗特出游,中了永谢布领主亦不剌的诡计,他们被宣府的明军伏击,双方展开了一场血战,他拼死护住了乌鲁斯博罗特逃走,自己却中枪倒在战场上。

当时在宣府任职的锦衣卫小头目李木牙,清理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了戴着镣铐的他,误以为他是被蒙古人掠回去的汉人奴隶,于是将他从战场上的死人堆里救了回去。

因为听不懂汉语,他装聋作哑整整三年,待到学会汉语之后,他才开口说话,之后李木牙调任京师保护圣驾,将幼子托付给他,他就这样成为了李家的管家来福。

阿大早已死在战场,如今的他,只是李家的管家来福。

来福为了保护身后的李小牙等人,以一敌五,挡住了格勒等人。

格勒被称为兀良哈第一勇士,自然不是吃素的,他手下四名亲兵,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一把年纪的来福,看起来有一点吃力。

李小牙手里拿着短铳,担心误伤来福,因此不敢开枪,很是担心的道:“老头,你行不行呀?”

来福有一点分心,差点挨了一刀,暗自叹了一口气,岁月不饶人,这话真是一点没错,他确实是老了,已不复当年之力,原以为少爷成家立业了,他已完成老爷的嘱托,没想到少爷竟被绑来蒙古。

虽然来福老了,力量不如年轻的时候了,但老虎即便老了,捕猎的技能并没有丢失,他凭借着战场上淬炼出来的杀人技巧,顷刻间,便以镣铐铁链绞杀了格勒四名亲兵。

最后铁链锁住格勒的脖子,想施展投技的时候,反而被蛮牛一般的格勒拉住了。

“阿大,你终究是老了,我才是蒙古第一勇士。”

来福的奇门兵器,有一个致命弱点,当镣铐铁链锁不住敌人的时候,那么镣铐铁链将成为自己的束缚。

格勒以蛮力将来福拉近,抽出割肉短刀,准备给来福致命一击的时候,枪声响了。

砰!

格勒看了一眼自己中弹的胸口,再看着来福手里的短铳,惊愕道:“你居然用火铳?”

来福慢条斯理的道:“年轻人,时代不同了。”

“……”

心口中枪的格勒,渐渐失去力量,软倒在地上,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显然死不瞑目。

来福解开镣铐,背负着双手,走回到李小牙身边。

绝世高手配火枪,简直无敌,李小牙竖起大拇指:“老头,干得漂亮!”

来福不紧不慢为短铳装弹,幽幽的道:“年轻的时候,我战遍蒙古勇士,以为天下再无敌手,直到在宣府,被明军一名小卒拿火枪击倒,我才明白一个道理,武功再高,也敌不过火枪。”

李小牙补充道:“还有炸药筒,毒药,迷烟。”

“……”

这年代早就不是武力为尊了,而是科技为尊,佛郎机人就是凭借着先进的海船,大炮,火枪,全世界到处掠劫,将一箱箱黄金,香料运回国。

黑暗的山谷,在月光照耀下,遍地死尸。

格勒领着四名高手亲兵,锲而不舍的在活人堆里寻找着李小牙。

营地内,李小牙眼见四周没敌人了,爬起来拍着身上的灰,愤慨的道:“他娘的,刚才谁踩了我一脚?”

“敌人吧?”

“我眼角余光瞟到是一个拿火枪的王八犊子。”

一身脚印子的常安,幽怨的道:“您只是被人踩了一脚,我都快被人踩死了。”

“……”

宝子虎着脸:“安哥,你真厉害,被人踩那么多脚,都没吱一声。”

常安斜眼一瞥:“死人怎么吱声?”

“……”

男子汉,大丈夫,既然选择装死,那自然是死都不能吱声。

麻子看着一身脚印子的常安,失笑道:“幸好不是被马踩,否则当场就能把你给踩活过来,然后再真的死去。”

“……”

来福看到数名黑影袭来,大喝道:“少爷,小心。”

黑暗中冲出来的格勒,如同一头出闸猛虎,扑向李小牙等人。

附近的仙姑看到格勒扑向李小牙了,却没有理会,只因李小牙身边有来福,主要是她自己也分身乏术,这支兀良哈的人马,不乏绝顶高手。

绝顶高手是相对他们而言,对常廖氏来说,全是一棒子就能打死的货,不存在茬子。

不过,常廖氏的弱点也很明显,轻功不灵,追不上一些跑得比狗还快的,满场只有她追着敌人杀,没敌人敢去挡她……

格勒砍向李小牙等人的大风车斩击,被来福轻描淡写挡下来了。

“叮!”

双方短兵相接,兵器擦出火星子,格勒举着弯刀不停劈砍,但全被来福双手之间的镣铐锁链抵挡下来了。

格勒很是吃惊,自己的斩击势大力沉,但全被眼前个子矮小的老头轻松挡下来了,对方的兵器也很诡异,赫然是一对镣铐,让他不由自主想起一个人。

“你是阿大?”

来福淡淡回了一句蒙语:“我不是。”

格勒冷笑道:“你果然是阿大,没想到达延汗帐下第一勇士,居然还活着?而且投靠了汉人?”

格勒手下一名亲兵,讥讽道:“没想到达延汗亲封的大达尔罕,竟会背叛自己的主子。”

来福冷冷的道:“我是瓦剌人,达延汗从来都不是我的主子。”

格勒多少听过一点阿大的故事,阿大出生于瓦剌部族,他所在的瓦剌部族兵败后,他沦为达延汗部族一个被削去名字的奴隶,手上常年戴着镣铐,而他却凭借着极高的练武天赋,自创了一套镣铐搏击之技,并在充当马前卒的时候,为达延汗部族立下很多汗马功劳,而后受封大达尔罕,达延汗称其阿大,阿大就此摆脱奴隶身份,成为达延汗帐下第一勇士,连续十多年,蝉联搏克王,被达延汗封为巴特尔。

阿大三十多岁的时候,陪同一位王子侵扰宣府,随后神秘失踪。

大家都认为他被明军击杀了,没想到他竟投靠了汉人?

格勒招呼四名武功高强的亲兵,沉声道:“我们先灭了这个叛徒。”/apk/

叛徒?来福只是笑了笑,当年,他陪同年幼的达延汗次子乌鲁斯博罗特出游,中了永谢布领主亦不剌的诡计,他们被宣府的明军伏击,双方展开了一场血战,他拼死护住了乌鲁斯博罗特逃走,自己却中枪倒在战场上。

当时在宣府任职的锦衣卫小头目李木牙,清理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了戴着镣铐的他,误以为他是被蒙古人掠回去的汉人奴隶,于是将他从战场上的死人堆里救了回去。

因为听不懂汉语,他装聋作哑整整三年,待到学会汉语之后,他才开口说话,之后李木牙调任京师保护圣驾,将幼子托付给他,他就这样成为了李家的管家来福。

阿大早已死在战场,如今的他,只是李家的管家来福。

来福为了保护身后的李小牙等人,以一敌五,挡住了格勒等人。

格勒被称为兀良哈第一勇士,自然不是吃素的,他手下四名亲兵,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一把年纪的来福,看起来有一点吃力。

李小牙手里拿着短铳,担心误伤来福,因此不敢开枪,很是担心的道:“老头,你行不行呀?”

来福有一点分心,差点挨了一刀,暗自叹了一口气,岁月不饶人,这话真是一点没错,他确实是老了,已不复当年之力,原以为少爷成家立业了,他已完成老爷的嘱托,没想到少爷竟被绑来蒙古。

虽然来福老了,力量不如年轻的时候了,但老虎即便老了,捕猎的技能并没有丢失,他凭借着战场上淬炼出来的杀人技巧,顷刻间,便以镣铐铁链绞杀了格勒四名亲兵。

最后铁链锁住格勒的脖子,想施展投技的时候,反而被蛮牛一般的格勒拉住了。

“阿大,你终究是老了,我才是蒙古第一勇士。”

来福的奇门兵器,有一个致命弱点,当镣铐铁链锁不住敌人的时候,那么镣铐铁链将成为自己的束缚。

格勒以蛮力将来福拉近,抽出割肉短刀,准备给来福致命一击的时候,枪声响了。

砰!

格勒看了一眼自己中弹的胸口,再看着来福手里的短铳,惊愕道:“你居然用火铳?”

来福慢条斯理的道:“年轻人,时代不同了。”

“……”

心口中枪的格勒,渐渐失去力量,软倒在地上,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显然死不瞑目。

来福解开镣铐,背负着双手,走回到李小牙身边。

绝世高手配火枪,简直无敌,李小牙竖起大拇指:“老头,干得漂亮!”

来福不紧不慢为短铳装弹,幽幽的道:“年轻的时候,我战遍蒙古勇士,以为天下再无敌手,直到在宣府,被明军一名小卒拿火枪击倒,我才明白一个道理,武功再高,也敌不过火枪。”

李小牙补充道:“还有炸药筒,毒药,迷烟。”

“……”

这年代早就不是武力为尊了,而是科技为尊,佛郎机人就是凭借着先进的海船,大炮,火枪,全世界到处掠劫,将一箱箱黄金,香料运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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