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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结识何运晨 二

作品:名学:学妹是e人!|作者:诵苏|分类:综合其他|更新:2024-06-17 02:50:45|下载:名学:学妹是e人!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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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在肃穆庄重的大厅内,一场围绕著作权纠纷正如火如荼地展开。

何运晨律师,以其犀利而冷静的辩才,正为林北念辩护,面对原告——一位自诩为受害者的畅销书作者的指控。

对方声称林北念在其新作中涉嫌抄袭其原创内容,意图借此讹诈一笔。

林北念尊敬的法官,对方控告我侵犯其著作权。

林北念首先,请允许我向原告询问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

林北念丝毫不怯场,向对方询问道。

(作者)什么构成要件,抄袭了就是抄袭了,这是铁打不变的事实!

轮到何运晨沉稳开口,眼神坚定地扫过去。

既然对方不知道,那么就由我来指出:

侵犯著作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作品;二是存在实质相似性;三是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原作者权益。

何运晨极高的专业素养使得林北念刮目相看。而林北念坐在被告席上,目光炯炯有神,适时插话。

林北念请问对方律师,您认为我的作品在哪些方面构成了对原告作品的侵权?

林北念请具体指出符合上述哪一条构成要件?

对面的原告律师显然对此并未充分准备,支吾片刻,试图以含糊不清的表述来掩饰其缺乏实质性证据的事实。他列举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相似之处,却无法提供确凿的对比分析和关键证据链。

何运晨见状,迅速反击。

经过我的了解,被告林北念的行为并未构成侵权行为,我们可以从其设计思路来看...

何运晨展示了一系列精心搜集的证据材料,包括创作过程记录、灵感来源说明以及第三方专家鉴定意见等,逐一驳斥对方所谓的“侵权点”。

两者在情节构思、人物塑造及表达方式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并无实质性相似。

他将林北念的作品与原告作品进行了详尽比对,用证据来说话。

庭审过程中,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法官倾听着双方的观点,不时打断询问,严谨审视每一份证据。

随着辩论的深入,法官初步判定林北念并未构成对原告的著作权侵犯,倾向于支持何运晨的辩护观点。

这场官司,林北念和何运晨似乎胜利了。

(作者)我不服,我要上诉!

然而,原告作者仍不死心,坚持认为己方有足够的理由上诉。

法官宣布休庭,表示将在进一步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

林北念何老师,您刚刚太帅了!

林北念我看到原告那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就想笑。

何运晨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对方是有什么勇气坚持说你抄袭的。

林北念哈哈哈,就是呢~

林北念诶,天色还不晚,我请你吃饭吧!

不用啦,帮你辩护是我的责任。

面对何运晨的推脱,林北念坚持要宴请何运晨。

林北念哎呀没事,一顿饭而已~

林北念走嘛走嘛!

林北念把何运晨推进了某家餐厅(bushi)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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