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
一看到猩红色的液体,萧华的神经立马紧绷,神情立刻凝重起来。
没办法,作为一只吸血鬼,要说对啥最敏感,那当然是血!
就在血液从蒙娜丽莎的眼睛里流出来的那一刹那,一股独特而诱人的味道立即扑面而来。
在别人的嗅觉之中,那是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而在萧华的嗅觉感知之中却是无比的香甜而又芬芳,
鲜血……总是那么容易挑动他那根最脆弱的嗜血神经,让人顷刻间深受诱惑,无法自拔!
此刻,若不是有慕容天官在身旁,搞不好他就直接上前舔了!!!
萧华赶紧几步走到画像跟前,伸出手指轻抹了一些血液,然后凑到鼻子面前嗅了嗅:“是血!”
“不过……不是人血,而是牛的血液。”
萧华强忍着想要舔血的冲动,接着说道。
“牛血?”
慕容天官微微一笑,忽然满是狐疑的看向萧华:“嘿嘿,你鼻子还挺灵的嘛?貌似对血液很敏感啊?”
萧华当然不会告诉慕容天官,此刻他已经嗅到了清新而浓郁的青草香味,要不然非被当成智障不可。
萧华并没理会慕容天官满是狐疑的眼神,而是如慕容天官之前一样,将手放在了蒙娜丽莎胸前的位置。
用手接触油画才知道,果然如同慕容天官所说,这个位置的凹凸感确实很真实,像是……设置了什么机关摁钮。
按理说,刚才慕容天官刚才应该是已经摁到了机关摁钮,本应该会有什么推门打开之类的。
然而,过了许久,除了蒙娜丽莎眼里流出的血泪,却什么也没有。
萧华甚至再次对着这个位置微微摁了摁,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他将手指从画像上拿开,接着立即退后两步,以更广阔更全面的视野,仔细观察起眼前的画像来。
从蒙娜丽莎的眼睛里流出的血泪还在继续流淌,从双眼缓缓顺流而下,流过脸颊,流过下巴,滴落胸前,手背…….
本以为血液会接着继续往下流淌和滴落,直至流淌及滴落至地面。
然而,血液在滴落在蒙娜丽莎手背处的时候却停住了,不再继续往下,而是直接遁入她的手背消失不见!
所有滴落和流淌至手背的血液均慢慢消失不见!
有问题!
定有问题!
萧华二话不说,立即再次几步上前,伸出手来触到蒙娜丽莎的手背。
结果……赫然发现,她的手背处竟与胸前的位置相似,都有微微的凸起,只是被高超的临摹手段从视觉上给遮掩住了。
萧华并没有任何迟疑,直接用力往里一摁!
“咔!”
墙上立即突兀的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墙体自动打开了,原来这幅壁画的本背后是一道暗门!
眼前出现了几级石台阶,石阶蜿蜒盘旋向地底下而去,往里望去,里面深邃而悠长,漆黑一片。
慕容天官立即来到跟前,摸着下巴略有所思的道:“这些人还真玩上瘾了!是要来个恐怖地下室么?有意思。”
“挺久没玩恐怖屋了,刚好趁此机会玩一把,反正不用买门票。”
萧华立即一改之前严肃的表情,扬起嘴角笑了笑:“走,下去吧。”
萧华说完,打开了手机手电筒,借着微弱的光线,顺着石阶小心翼翼的往下走。
之前两人已经将整栋别墅都已经逛了一遍,并没有任何异常,就除了这个地下室。
搞不好这里才是蝴蝶兰社的真正入口,而整栋洋楼只是掩饰而已,所以,萧华自然不会轻易错过。
既然对方要跟咱们玩神秘,那咱就顺着玩吧,倒要看看这些家伙到底想要搞什么。
慕容天官摸着下巴望着萧华的背影横竖端详了好半晌,一副略有所思的模样,最终摇摇头,跟了下去。
这里的石阶都是由厚厚的青石板构成的,虽然是处在室内,却像是久经了风雨一般,在青石板台阶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早已残破不堪。
石台阶是嵌进岩壁的,旁边没有围栏,墙上也没安装电灯,稍不小心,都可能随时坠落黑暗深渊。
萧华忍不住在心中吐槽起蝴蝶兰社的人来。
整栋洋楼都灯火通明的,就这地下室连一盏灯都不安装,脑门子有问题吧。
省这点小钱做什么?
难不成还真是专门为了吓人不成?
乖乖!
这台阶到底有多长啊!
萧华和慕容天官在石阶上小心翼翼的走着,然而,走了许久也不见底。
石台阶蜿蜒盘旋向地底下而去,似乎没有尽头一样,一直走不到底。
周围漆黑一片,缠绕着阵阵黑雾,仿若张着大嘴巴的巨兽,随时都会将他们吞噬。
萧华甚至感觉自己正在走往另外一个空间。
走了不知道有多久,终于到了石阶尽头,脚下终于踩到了实地,心里才有些许踏实。
就在两人着地的那一刹那,周边的浓雾迅速散开。
四周,静悄悄的一片,甚至感受不到一丝丝的拂风,似乎空气都是静止的。
接着一股寒气骤然间逼来,两人仿若瞬间坠入极地冰窟,冰冷刺骨。
冷得很不正常,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即使像萧华这样身上阴气极重的人,也会略感不适。
虽然有手机手电筒作为照明,但是密室的空间太大,这点光源能够照射到的范围极窄。
所以,萧华和慕容天官着地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在黑暗中本能的四处摸索电源开关。
然而,两人转了好几圈,发现偌大的地下室竟然没有一盏电灯,那怕只是一个小灯泡,更没有任何开关。
虽然萧华和慕容天官并没有丝毫紧张害怕的意思,但是,忽然之间被关闭在一个陌生密闭的黑暗空间之内,而且有摸不清楚对方的目的,难免会让人心生警惕。
还在黑暗之中摸索呢,慕容天官忽然从身上掏出一个类似“火折子”的东西,接着拿掉盖子,往上面一吹,眼前就忽然之间亮起一束火光。
这束火光明显比萧华的手机手电筒要亮出许多,而且,可照射的范围也广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