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秦先,风度翩翩,杀神杀魔,功力无边!”
一通稚气的喧闹,总算将秦先从昏迷中吵醒!
茫然的睁开眼,只见六七个总角娃娃,正一脸促狭的围成一圈,俯身对他喊叫着。
其中一个貌似还有点伤风感冒——鼻中两道清渠拖得好长,摇摇欲坠,落点貌似就在秦先消瘦的脸上!
秦先受此一惊,猛地起身,却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忍不住用手揉了揉太阳穴,嘟哝道:“妈的,不愧是闷倒驴,酒劲真大!那个狗日的黑心老板,还说这酒绝不上头!”
他叫秦先,今年二十多岁,身为一个扑街的网络写手,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终于搞得天怒人怨——连陪伴自己三年之久的女友,也熬不过父母的压力,选择暂时性离开了他。
“走了好,走了可以过上稳定的生活,免得跟着自己,吃了上顿没下顿,每天为房租煤气发愁,可是,这条路我还要坚持下去,把最后这本小说完本,谁让它是自己的梦想呢!”
人,如果没有了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将手头名为《天珠变》的小说写完,是秦先心灵上最大的执着和慰藉,也是他内心深处一直以来,仅存的自尊和骄傲。
虽然这份自尊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面前显得很脆弱。
当大结局的最后一个字符敲下,秦先长叹一声,心中的执念和坚持彻底放下了。看来是要认真找份工作,好好生活下去了。
关上电脑,走出清冷的房间,走在城市夜晚繁华的大街上,秦先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老板!来瓶酒,度数高点,又不上头那种!”街角小川菜馆,秦先点了两个小菜,一份花生米,一盘蒜薹回锅肉,开了瓶白酒。
喝两杯,算是对过往的一种告别。虽然手头拮据,但活着总归是要有点仪式感的。
这样,起码还能让人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温度。
喝着喝着,不知不觉,就有点多了。家境一般,长相平平,走出校门后在社会上的种种的碰壁,都汇聚在了酒里。
就这样,一瓶干完,秦先彻底醉了。醉梦里,陪伴他的,除了女友就是最后一本完本小说了。
小说中,天高海阔,异人辈出,主角大开金手指,天赋异禀,肆意纵横……
“醒了!醒了!秦大哥醒了!”
见秦先睁眼起身,娃娃们又是一阵聒噪。
“我...这是……穿越了吗?”秦先捏了捏脸,很疼。此刻的他确信自己已经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
作为身负多年扑街经验的他,感觉心脏一阵狂跳,深吸口气试着冷静下来,揉了揉眼,开始观察身边的环境。
首先可以确定,自己身处的是一个古代的村落,至于是什么年代,暂时还无法断定。
放眼望去,这个村落实在是破败不堪,映入眼帘的基本上全是四面漏风的简易木屋和土坯房。
再看自己的这个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虽然体型还算高大,却十分的瘦,应该是长期缺乏营养造成的。
身上衣服满是补丁,袖子上还有好几个破洞,看来混的不怎么样。
正恍然间,脑海中出现了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模糊记忆。
好巧不巧,这副身体原来的主人也叫作秦先,几百年前,祖上出过一位结印骑士,乃是方圆八百里最大城市裕州城的城主。
可惜后代不成器,一代不如一代,到了秦先这一辈,不要说城主,连最近的岚月镇都待不下去,混成了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却死活放不下先祖荣光,时刻以武士自居的普通村民。
这不,今日村长家里娶媳,秦先好歹还算是个青壮年,所以被叫去村长家里帮忙干活。
这家伙晌午在喜宴上吃了个肚儿圆,又贪喝了酒,可惜酒量太差,当场在村宴上发了一顿酒疯,抱着人家新媳妇撒了一顿泼,一个人悠悠晃晃,醉倒在村头大柳树下,青石板上。
“我勒个去!”秦先的酒彻底醒了,苍天啊!这算什么,别人穿越要么是穿越成王宫贵胄的世子,要么就是仙门大派的高徒,最不济的也是虽然被门派家族驱逐,但身体内蕴藏着世界本源之力的潜力股。
可自己,居然!竟然!因为喝醉了酒,从一个扑街又穿越到了另一个扑街的身上!
等等!裕州城,结印骑士……好熟悉的名字!那是自己昨天才完本的小说里的城池和修炼等级设定啊!
秦先眼中突然冒出两道奇光,莫非,我穿越到了自己笔下小说中的世界!
苍天有眼,耶稣真主释迦摩尼,老天爷啊,您老人家总算开眼看世界啦!
我秦先,虽然乃是竹园村一介扑街!但,我身为这个世界的创造者,以后的日子,那还不是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隐藏秘宝随便找,绝世功法随便练,天之骄女随便泡!甚至反派穿啥颜色内裤——自己还不是门儿清!
正高兴着,秦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件致命的事,他因为高兴而扭曲的脸,开始变得有些不大自然……
因为他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在原书的背景中,那个现在看来极其操蛋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