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说完那句剽窃来的场面话,觉得还算文雅,可心头的饥饿感吞噬着我所有的理性和斯文,眩晕感让我几乎瘫软,我抽空全身力气奋力的伸出双手抓向桌子中间那只酥黄喷香的烧鸡紧紧捂在胸口,张嘴便“咔嚓”一声咬断鸡脖子两口便吞了下去,那种幸福的感觉胜过世间一切,每一个细胞都在幸福中颤抖,我忘乎所以甚至辱没了斯文,像个禽兽般发现了挚爱,疯狂的啃了起来,我的眼里,我的嘴里,我的心里,我的世界里只有鸡没有他和他们,我满足得想呻吟。上天待我不薄但钱富贵并没有体会到我的满足,他瞪大的双眼泛起了红光眉毛都竖起来了,我想多半是他爹的死对他打击太大,整日忧思成疾五官都变形了,哎,可怜的人,从来没有觉得有钱有势的人也活的那么苦,让我平添好感,早知道他也那么不容易我就应该早点过来打个招呼,罢了,下次吧,争取下次来早点。
嘚瑟的人生总是意外不断,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怎么还没等我仔细体会肉有多香味有多美,便感觉全身腾云驾雾一般离地而起,整个人朝门外直飞而去,除了烧鸡还有美酒,还有没动筷子的肥鱼和花生米,还有好多好多的美味都是我的挚爱却都渐渐离我越来越远,就像负心人的转身,留下我不舍的回眸,你不知道我当时的眼神有多么的留恋,没有人能体会那一刻的柔情有多深,还好鸡脖子仍然在我嘴里,虽然差点没堵得我背过气去,我没有放手尤其在不确定是不是有下一顿的情况,最后的执着让我将烧鸡捂得更紧,就像握住挂在尸脖子上的那串玉珠子,抓着烧鸡的双手就像握紧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温暖如春,沐浴着幸福由人,关键是酒肉飘香的执念是我永不割舍的心结。
“嚓叽”我的后背结实的撞在青石地板上滑出去老远,脑后磕了个大青包,我极力挣扎却依然像一个破麻袋片一样在地上晃动,周围的人骂骂咧咧的为我鸣不平,我心怀感激,世间还是好人多,看来以后得经常到这些仗义执言的好人家祖坟坐坐,带去他们后辈对抗不公的行善壮举,能力有限也就只能这样了。为什么心中还有怒气?恍惚间看到抢夺烧鸡时钱富贵眼里的寒光,这一刻我认定他今生都不可能成为我的知音,遗憾啦,不知道钱金宝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是不是一起埋进土里,在最后疼痛到昏迷之前做出了决定,一定要去找钱金宝当面聊聊,多年后的今天才发现这个决定有多么冲动,却悔之晚矣。
眼前风疾雨停,山间的雾霭变着花样的飘来飘去,朦胧似轻纱,缥缈让人出神,或许这样的天气特别使人容易沉思和回想,身边没有朋友只有屋檐的滴水声,滴答滴答敲在心坎上,我思绪再一次回到那个冲动的夜晚。
钱富贵终于在一个游方道士的劝说下以极快的速度将钱金宝埋进了钱家后山,也就是钱金宝咽气后的第三天,据道士说是当月最好的日子,适合下葬,其他日子都不好,容易引来灾祸。好家伙,富人迷信穷人搏命当真不假,钱富贵也就应了下来,这真是让我少了许多无聊的等待。
当时的我穷困潦倒算是褒奖,全村的狗都恨我,喜欢我的都是不能说话的。哪怕生活赐予我挫折,我依然积极的寻求着出路,干这摸盖子的行当还是自己琢磨出来的,我胆子很大,这是毋庸置疑的,算是特长,就像尚方宝剑一样无往不利,这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也许是上天对我刻意开启的一闪小窗,发现并利用好,我相信出路就在前方,而钱金宝便是我由大胆理论到实践的关键一步。
那一夜,星月隐隐,山风吹拂,树影摇曳,无虫鸟细鸣,有风声呜呜响起,细雨迷蒙。
这真是一个好的时机,我不用刻意穿上夜行衣,因为我没有,加上一身破烂的布条遮住了要害的地方是白的外,连照镜子都找不到眼睛在什么地方,嗯,这很好,免去了一切伪装,夜色反而让我回归真我,再没有白天那样扎眼和突兀的感觉。我如水中游鱼,轻车熟路的来到钱金宝的坟前。都说新手入行前都有一定的程序要走,我思来想去没什么这方面的知识,围着坟头转了好久也没想出个办法,最后一咬牙,动用我唯一的宝贝,这个宝贝有治病驱邪的功效----童子尿,虽然没经过考证,但此时这是我唯一能拿的出手的东西。
几番折腾下来,终于让我刨开了最外面的泥土,差点没累死我,要不是后脑上的青包传来阵痛,早就选择了放弃。就埋个人的地方非要占用几间大洋房的面积,浪费,我无语却只能苦干。
当我撬开棺材的那刻,天上陡然一声炸雷,只差没把我魂给掀飞了去,一直以大胆著称的我也后背发寒,手脚开始发出冷气,就像棺材里面吹出来的一阵阴风,透体生寒。紧接着,夜空密集的雨水倾斜而下,我鼓足了勇气,挪动开棺材板,终于看见了钱金宝的真面目,这一刻我反而轻松许多,因为他静静的躺在里面,毫不反抗,唯有肤色在闪电的照射下透着不正常的红润和苍白,不管了,我急忙伸出双手在他脖子间一阵摩挲。
“金项链呢?”
我又反复的找了几遍,没有找到,怎么可能呢?我充满疑惑。这不应该啊?钱家可是方圆几十里的大姓,作为老祖般的人物死了居然什么东西都不给带点,我都说服不了自己。我想了想难道是找的方法不对?还是这老家伙知道我要来给提前藏起来?最后只好将钱富贵给抱起来靠在棺材边,给他来了个大扫荡,结果依然一无所获,我生气了,这半天给我劳累得实在辛苦,豆大的雨点居然砸在我后脑的痛处,怎么说我也血气方刚,哪能没有半点脾气?不带这么吝啬的,再不济也应该给个烟斗吧,不行,行有行规,所谓贼不走空,不能破了规矩。
可问题是这老东西什么都没有啊,我将他扶了起来重新端详了一遍,突然眼前一亮,咦,这老东西一身衣服布料倒是上层,可怜我有眼不识金镶玉啊,我只差没激动的大声喊出来。我缩了缩身体,慢慢抬头打量了一下四周见没有什么异常,我变得从容起来,不用慌慢慢来。
这一冷静下来,倒是让我觉得心里成就感来了,我打量着钱金宝,想着他活着的时候何等风光,哪里不给几分薄面,现在呢?马上就要被我给剥光光了,呵呵,哈哈,我心里狂笑,抬手就给了他几个大耳光,我打打打,你看,他不敢反抗,刹那间我觉得我也是一方人物,倍有面子,只是锦衣夜行无人识得。
“咦,这是什么东西?”我看着从钱金宝嘴里慢慢滑落的好似枣核的东西愣住了,莫非这就是陪葬品?我赶紧一手从他嘴边拿了过来借着闪电仔细端详起来,还拿过来闻了闻,只差用牙齿咬了,几番折腾下来,唉,我失望的叹息了,这确实是个枣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