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信任中,一辆辆马车上多余的物资被抛下了,所有的士卒都骑在了战马上向秦县出发。
“看不到身边的人啊,都给我归置进去,男爷们去后边的马车上去武器,老人妇女儿童走中间,行动不便的人上马车。”我倒提一杆长枪,在队伍里嘶喊着。
可是这些人已经麻木了,麻木到了连不信任的勇气都丧失了,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向秦县走去。
“子平,后边看到一小队辛元骑兵。”
“多少人?”
“十多人。”
“你们都是战士,可是你们被文人坑怕了,今天你们看着,看着我战死沙场,再决定要不要为我这个你们眼中的害人精报仇。”
我大声的呵斥着,也是在给自己壮胆,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我一边拍打着战马,一边紧紧的抓着手中的长枪,长枪上红缨飘动,好似一抹流星。
“子平,我跟你去!”
“我也去,早他妈受够了这窝囊气,十多个鞑子再他妈的杀不死,我们回去也没脸。”
我笑了,因为我不再是一个人打,即便是十个百个打一个,我也不再是一个人。眼前的辛元兵也发现了我们,不过他们的脸上更多的是戏谑。
我从未上过战场,但是我知道必须用这群人的血来提升他们的斗志。
“杀!”战马相交,我从战马上直接跳了下来,纠缠在一起的战马显然是没有办法再冲锋了,与其用完全不熟悉的骑兵对战,不如以还算有些了解的步兵打骑兵。
战马从我的手中脱缰而出,犹如虎归山,龙入海,直接将身前的辛元骑兵小队冲散,我抽出长枪,一枪将一个堪堪躲避过战马的骑兵挑了下来,我承认我是利用了他们的大意,或者说是利用了他们的骄傲,如果一开始他们就和我对冲,或许我已经死了。
我抽出长枪,横扫格挡开辛元兵递过来的长枪,下盘一低,紧跟着手中的长枪如同铁鞭一样抽在了辛元骑兵的马腿上,战马嘶鸣着倒在了地上,将身上的辛元兵摔倒了我的身前,我抽出腰间的匕首,直接将他割喉。
“杀!”大队人马的加入,辛元兵已经失去了抵抗的勇气。
“杀!”我取下刚刚被我杀死的辛元兵身上的弓箭,箭矢破空而出,却依然是射偏了,射在了一直逃跑的辛元兵马屁股上,战马吃痛将辛元兵甩下了马背,我拿起长枪直接大力掷出,长枪没过他的胸口,直立在戈壁滩上。
我热血沸腾,甚至有些兴奋,我终于不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在刚刚战斗的几个瞬间,我忽然发现蓝色光幕中看到的那些军人的杀人技竟然这么的厉害。
“子平,啥时候会武功了?”
我骑在战马上,身边的王龙好奇的问道。
“哈哈,不知道,兴许是天上的神仙保佑吧。”
“哈哈,神仙,你自己都不信有神仙,不过刚刚你那几下子还真是厉害,看来你这个书生是做不了了。”
“书生,我讨厌书生。”
我带着渐渐恢复了斗志的士卒,在击杀了几股准备集结的辛元军时,我在这群人里的威望也竖了起来。以众击寡不可耻,关键是有了战斗的勇气。
越来越多的难民被我们汇入到了长龙之中,也有越来越多的百姓拿起了武器加入到了我们的队伍当中,只因为我说了一句话,男人还没有死光。
舍弃了没用的辎重,拾起了往日的斗志,大队行军也越发的快了起来,和李迪约定的时间已经快要到了,在傍晚日落时分,大队人马终于完全的进了秦县。
“子启兄,给你添麻烦了。”
“哪里话,你这些战士可是让我好生羡慕啊,有了你们的加入秦县之危可解啊。”
“子启兄乐观了些吧。”
“子平,莫非你认为我这满城皆兵挡不住一群只知道生吃牛马羊肉的鞑子?”
我看了看他,他真的很自信。在老百姓中,在守城士卒中他有着让我羡慕的凝聚力,满城皆兵,或许真的可以挡住,但是时间久了孤立无援,注定是一个被困死的孤城,辛元人不可能给他太多的时间。
“子平兄弟,凤丫头,吃饭,吃了饭再谈你们的家国大事。”一个女子穿着一副铠甲,飒爽英姿,这是李迪的夫人,柳梦如。
“吃什么,我以为子平贤弟来了能给我拿出退敌之策,没想到竟然是说些丧气话。”李迪有些气闷的坐在一边。
“得,你们俩就犯别扭,没见面,十天半个月一封信,见了面连句好好说话的功夫都不给对方,丫头咱们吃,吃了这一顿,说不得下一顿就要去下边了。”
“梦如,你也说这丧气话,难道我秦县三万百姓会等不到朝廷的援兵?”
“唉,有些人啊还不如嫂子看得明白,子启兄,我承认你在治理国家上是一把好手,可是你看看大局,颍州偌大的地方真的就是刘源一个叛徒能出卖的干净的吗?”
“那你说要不是这个叛徒,怎么好好的颍州就成了辛元人的地盘?”
“我问你,现在是什么季节?”
“夏季啊,子平,我知道你学问渊博,可是你和我说这些东西干什么?”
“那你穿的什么衣服?”
“秋衣啊。”
“这不就对了,辛元人在我们的更北边,比我们这里还要冷,这几年天气冷的越来越早,辛元人虽然出了个什么天可汗,可是你不想想他们为什么要来攻打我们古宋?”
“我们古宋七万万人,就算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辛元那八千万人淹死,可是为什么他们还是能势如破竹,短短半年的时间占据大半个颍州?”
“我们的战士为什么都没有斗志,这些日子你见过的逃兵比我见过的多,为什么他们宁愿逃跑也不愿打仗,说到底还是我们没有给人家足够的尊严和重视,他们只是送给朝廷文书的数字,历朝历代,有哪一个朝廷敢把战士的生死看得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数字?”
我没有再说话,而是和桌子上的酒较劲,我从未喝过酒,但是我来到秦县做了很多我从未做过的事,我打了我的兄弟,我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惨状,我看到了溃兵如山倒,我杀了人,我喝了酒。
人总是要成长的,半年前的我还在想着找一个偏安一隅的地方,可是看过了那些东西之后我不再敢想,没有了骨气的宋人,即使苟活于世,也是一个亡国奴。
国家,从未这般定义过,我以前想都不敢想,可是现在我不得不去想,人总要活着,一个人活着容易,一群人一起活着更容易,既然这朝廷已经失去了我们值得敬重的东西,我们还有什么值得敬重他的地方。
秦县之危,不是一日之寒,朝廷的那些文人也知道秦县一旦丢失就是等于将大半个国土送与辛元,可是他们还在争执着,争执着谁来领兵,谁又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古宋军人的脊梁大帅李正被刘源害死了,一代名将孙世坤带着军队进了大漠,李正的嫡传学生绝世猛将孟奇被刘源设计死在了孙世坤的手中,孟奇的把兄弟马三道裹挟着颍州城的百姓钻进了深山老林,过起了苟且偷生的日子。
这些东西在颍州,甚至是秦县的流民中随便一打听都可以打听出很多的版本,可是即便如此,朝廷的援军还没有到,远的不说,就说近在泸州的乐毅,也还是在提防着齐州的李氏四兄弟。
“子平贤弟,听嫂子的少喝点。”
“嫂子,北赵南柳,您和柳家什么关系?”
“知道的不少啊,柳家败坏门风的女儿就是我。”
“嫂子好福气啊,可惜跟着的男人有些榆木脑袋啊。”
“谁说不是呢,我早就说过,可惜啊,即嫁从夫,没得选择喽。”
我们互相打趣着,但是目的只是想要点醒李迪。
“嫂子,城中的军事部署您可熟悉?”
“不是很熟,但是我想有一个人比我熟悉,如玉,去请常将军来,就说守城有望,让他速来。”
“子平,梦如,你们,你们两个到底做什么?”
“我们陪你成就你的愚忠。”我笑了笑,而后再次将碗中的烈酒喝下。
“愚忠?我的老父亲在来秦县的路上被皇帝的亲侄子给杀了,你说我愚忠,我放心不下的是……”
“是这些百姓是吗?”
“是。”
“我们坚守一个月,让城中的百姓撤离出去,将这个烫手的山芋送给乐毅。”
“乐毅,他真的敢接手吗?接手了泸州就是真的成了割据为王的诸侯了。”
“你还真的以为他不打算割据为王吗?秦县的位置他比谁都清楚,一州知州,掌握着泸州的所有,为何他不肯发兵?真的仅仅是因为秦县属于颍州的地界吗?”
“那是为何?”
“因为他还没有准备充足?”
“准备什么?”
“准备称王!”
孙世坤自立漠北王,因为他已经失去了所有,只有他的士兵,他还抱着唯一的希望就是为李正报仇;马三道自立颍州王,因为他还想着有朝一日能带着百姓重回颍州。
李正不死,颍州可以坚守三年,可是李正死了,在他们眼里朝廷已经没有任何的归属感,没有援兵,只有一味让他们送死的朝廷不值得他们去付出生命。